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最新版】
关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范文
关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申报单位:大家好!根据国家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广大科技单位发布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为了帮助各位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特撰写本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支持科技创新与发展,为我国科技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具体项目的类型和要求请详见各个子项目的指南,以确保项目的准确性和适应性。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在于鼓励科技单位在相应领域内进行前沿科研和技术创新,提升我国科技水平和竞争力。
各申报单位需确保项目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并能够为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要求1.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需指定一名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担任主持人;2.项目计划书:申报时需提交完整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技术路线等详细信息;3.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需专业齐全,能够全面配合完成项目实施;4.资金预算:明确项目所需的经费预算,并详细说明经费使用计划;5.时间安排:合理安排项目的时间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6.附加材料: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的附加材料,如技术演示、报告等。
四、申请流程1.登录科技部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2.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根据正式通知要求,参加项目答辩和评审;4.结果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科技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5.资金拨付:经公示期结束后,将对入选的项目拨付相应的科研经费。
五、注意事项1.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2.请注意申报截止日期,逾期申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3.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部申报项目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正式通知。
希望各位申报单位能够认真研读本通知,并依照规定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科技部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05•【文号】建办标函〔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和要求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
申报内容应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不受理选题以外的项目申报。
申报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我部相关业务司局委托开展的研究(申报单位需提交委托书)。
(二)科研开发类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3),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
其中,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应为已列入省级示范或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批复文件)。
(三)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需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
二、申报资格(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2023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023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摘要:1.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简介2.项目申报时间及流程3.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4.项目类型及扶持政策5.注意事项正文: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由扬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的一批重点科技项目,旨在促进扬州市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该项目的申报时间、流程、条件、项目类型以及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申报时间及流程1.项目申报时间:2023 年3 月1 日至2023 年4 月1 日2.申报流程:(1)登录扬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并登录账号;(2)选择相应的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3)上传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4)提交申报书,等待审核。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在扬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4.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前景;5.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类型及扶持政策1.项目类型:根据项目性质和目标,分为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2.扶持政策:扬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对获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支持金额根据项目类别和评审结果确定。
四、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3.扬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申报系统中公布;4.获批项目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应按照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总之,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为有意愿参与科技创新的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厦科〔2018〕5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五章项目预算编制第六章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第七章项目验收及终止第八章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定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利用财政科技资金,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学研合作攻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等相关科技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项目按照《厦门市产学研项目补助办法》(厦科规〔2021〕6号)执行。
“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形式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采取更为灵活的管理方式,具体规定在项目申报通知中明确。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津科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22〕7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9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方职责第三章项目形成第四章申报与受理第五章评审与立项第六章实施管理第七章验收与成果转化第八章监督与评估第九章附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信任为前提、激励为导向、绩效为目标、规范为保障、诚信为底线的新型科研管理模式,进一步支撑我市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创新规划、依据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由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对于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下放立项权限的法人单位,其自主立项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备案后,视同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条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引导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通过捐赠等方式出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四条项目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
前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
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市科技局给予适当补助资金;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对法人单位取得有助于解决国家及我市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科研成果,市科技局给予奖励补助。
2023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023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用版)目录1.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简介2.项目申报时间和流程3.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4.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5.项目评审和立项6.项目管理和验收正文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为了推动扬州市科技创新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而设立的。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该项目的申报时间和流程、申报条件和要求、支持领域和方向、评审和立项、以及管理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一、项目简介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扬州市政府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3 年度项目将继续围绕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项目申报时间和流程1.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将根据年度安排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扬州市科技局官网公告。
2.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扬州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指南,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包括申报单位注册、申报书填写、材料上传、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环节。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1.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2.申报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关领域专业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和能力。
3.申报项目:需符合扬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
4.申报材料:需完整、真实、规范,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
四、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2023 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和方向:1.新一代信息技术2.先进制造与自动化3.新材料与新能源4.生物医药与健康5.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6.现代农业与农村振兴7.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五、项目评审和立项1.评审:扬州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
2.立项:根据评审结果,扬州市科技局将按照择优支持原则,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关于申报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关于申报年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年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计划类别本次支持的计划类别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创新平台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软科学研究等五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有研发投入支出,申报的项目核心技术原则上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已申报专利。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三)涉及动物实验、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三)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及相关专利证书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纸,简装成册,其中重点项目需提交《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推荐方式及相关要求、各区项目由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各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受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05•【字号】豫科〔2024〕117号•【施行日期】202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豫科〔2024〕117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省属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
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
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
2020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效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特制定本指南,以便广大申报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申报程序。
二、项目类别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和其他项目三类。
1.基础研究项目:主要针对某一领域或某一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前瞻性。
2.应用研究项目:主要针对现实社会问题或工程技术难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和技术开发。
3.其他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人才队伍培养项目、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项目等。
三、项目要求1.项目评审周期:一般按申报截止日期顺延长期受理并经过多轮评审,评审周期大致为3-6个月。
2.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和难度,经费支持范围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3.项目期限:项目一般为1-3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需经过专家评审组同意。
4.项目立项条件:提供详细的项目研究计划书和申报材料,合理设定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并满足相应的学术要求。
四、项目申报流程1.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书:项目申报人员需编写详细的项目研究计划书,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
2.项目申报材料准备:根据项目类别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研究成果、相关证书和推荐信等。
3.在线注册申报账号:项目申报人员需在指定的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4.提交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研究计划书和申报材料。
5.初审和评审:根据项目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内容,由专家组进行初审和评审。
6.项目答辩:入围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议和评分。
7.项目评审结果:按照评审结果进行项目立项或取消立项的决定,通知申报人员相关结果。
五、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人员需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准备项目申报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4.02.07
•【字号】石科〔2024〕2号
•【施行日期】2024.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石科〔2024〕2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市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指南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2月7日;项目申报单位上传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7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时。
附件: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7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8.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发布2025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开展项目征集和组织工作。
指南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2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4〕2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硬科技产业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32号)等政策编制,通过布局6大体系14类专项47项重点项目,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支撑西安“双中心”建设成形起势。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计划体系(一)基础研究计划(1类专项6项重点项目)基础研究和实验室建设专项: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陕西实验室建设项目、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奖补项目、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促进项目。
(二)技术攻关计划(2类专项10项重点项目)1.技术攻关专项:包括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和探索项目、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项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集群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项目、农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医学研究项目。
2.企业创新载体支撑专项:包括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及运营奖补项目、市级离岸创新创业平台绩效评估奖补项目、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补项目。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要求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摘要:1.项目申报的背景和目的2.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3.项目申报的流程4.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5.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6.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正文:一、项目申报的背景和目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旨在推动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2.申报项目应符合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指南,具有明显的科技创新性和实用性,有利于推动广州市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3.申报项目应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目申报的流程1.申报单位查阅申报指南,确定申报项目类别和主题。
2.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至相关部门进行形式审查。
4.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至广州市科技局。
5.广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6.根据评审意见,广州市科技局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对外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广州市科技局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正式立项。
四、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内容。
2.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报项目的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证明等。
3.其他材料: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应密切关注广州市科技局的相关通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六、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2024年科技项目申报计划书范本(二篇)
2024年科技项目申报计划书范本计划类别:指南代码:技术领域: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攻关、社会发展计划)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单位地址:邮编:项目负责人:电话: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年月日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____年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一、立项依据1、本项目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概况和最新发展趋势。
2、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国内外竞争情况;项目发展前景。
二、研究内容1、具体研究开发内容;2、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特色和创新之处;三、研究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以及工艺流程四、工作基础和条件1、申报单位概况(人员、资产、业务与管理状况),拥有知识产权状况(包括本项目已有知识产权状况);2、本项目现有的研究工作基础(包括与本项目研究有关的主要论文、专著情况,小试或中试成果情况,现有装备条件等);3、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国家、省、市级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立项年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划类别、完成时间、完成效果);4、项目实施具备的人才队伍、经费配套投入能力及科技服务管理能力;5、本项目实施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及预防治理方案。
五、项目研究预期成果及效益(重点是能提交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新样机、新设备、新品种、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以及在成果转化中可能产生的效益等)1、项目实施期内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社会效益。
(1)主要考核指标(2)项目实施期内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项目完成后二年内预计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计划进度安排七、经费概算及来源(经费单位:万元)项目总经费万元,已投入经费万元,新增经费万元。
1、已投入经费情况:2、新增经费来源3、新增经费预算八、申报单位____及承诺意见、盖章申报单位参加单位(法人签字)(法人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九、主管部门____及承诺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本项目申报书所附的附件清单填报说明:1、本项目申报书适用于市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带____号为申报科技攻关计划必须提供的附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闽卫科教函〔2024〕710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710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5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总体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
已承担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项目。
已承担过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已承担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青年科研课题。
3.已连续两次申报同类项目未获立项的,须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报。
(三)项目内容要求1.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总投资超出省卫健委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
厦门市开展的项目所需经费及资助额度,由厦门市自行承担。
2.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模板】
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作为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一、项目申报书格式:1.科技重大项目:采用《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技术研发)》,在申报书封面的“项目类型”栏注明“科技重大项目”,并附可行性报告。
2.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采用《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技术研发)》,在申报书封面的“项目类型”栏注明“工业科技攻关”或“农业科技攻关”或“社发科技攻关”。
3.科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采用《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学决策咨询研究)》。
二、项目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简表、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封底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申报书普通A4纸双面打印;附件资料普通A4纸单面扫描打印或复印;所有装订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清晰。
2.电子文本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时,需一并提供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简表、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本材料。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
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附件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1.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必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2.申报单位科技创新能力资质材料(据实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或科技创新平台证明材料等。
3.法人代表和项目组资质证明材料(必备):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等。
4.项目相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据实提供):如: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技术合作协议等)。
5.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件(据实提供):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等。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5.07•【字号】豫科〔2024〕61号•【施行日期】202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的通知豫科〔2024〕61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推动区域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市、县及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开封市、平顶山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长垣市、唐河县、淅川县、郑州市金水区等11市、县,共同出资设立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以下简称产业研发联合基金),聚焦区域优势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支持开展科技研发合作、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等重大项目。
现就2024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河南省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支持金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
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
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大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原则上首批启动资金占总资金80%,分期拨付经费。
二、申报条件1. 项目应严格按照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主要聚焦联合资助方区域内的优势产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联合研发及成果转化示范,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 项目主要采用“定向申报+公开竞争”的方式,重点支持在11个联合资助市、县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 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加强与联合资助市、县的产学研合作,可作为合作方与11个资助市、县区域内的企业联合申报,牵头申报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能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5•【字号】京教函〔2022〕242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2〕242号各有关市属高校:根据《北京高校科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京教研〔2021〕16号)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文件精神和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围绕数学、物理、生物、信息、哲学、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积极自由探索,夯实学术基础。
二、申报数量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质量和结项率动态调整。
申报单位要根据《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数额》(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社科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
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二)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被撤销者;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6.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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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区科技人才局,工业园综合管理局,各镇经济服务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年,市科技发展计划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材料、节能环保、通信与电子信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工程;围绕推进冶金、纺织、化工、机械等传统产业升级,重点支持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围绕科技惠及民生等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三个一批”行动方案,组织10个科技计划。
为切实做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共设置10个类别:
科技计划名称
市科技支撑(工业)计划
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
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
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
市软科学计划
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市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
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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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利实施计划
其中,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只安排指导性计划,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技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年张家港市科技计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三项基本要求及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要求(特定要求详见《指南》的相关计划部分)。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3)鼓励产学研合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4)为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原则上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建有研发机构,一般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以XX年度研发项目备案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项目承担单位须有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具备有效发明专利和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共3件以上;②XX年新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2件;③XX年已申请或授权外观专利5件以上。
须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缴费凭证等附件,佐证专利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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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在申请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前,应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列出结题计划表,向项目主管单位和市科技局做
出书面承诺和说明,未提供相关说明的列入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列入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单位,限制申报项目。
为及时准确做好科技统计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单位予以限制申报。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对于市重点培育的创新型标兵企业、重点科技成长型企业、获得苏州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科技人才企业、区镇重点支持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的创新项目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须同时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
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着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项目第一负责人要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①截至XX年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②目前已承担省、苏州市级、本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③已承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束验收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类计划的《项目申报书》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申报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材料篇幅,参照申报书限定字数填写;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弄虚作假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科技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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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附件清单中要求提供“查新报告”的,查新重点为创新点的新颖性及专利状况;要求提供“研发投入统计资料”的,是指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研发费加计抵扣核准享受税收优惠的汇算清缴单;
4.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项目要求的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其中,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申报结束后在系统内下载后打印(有水印)。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四、申报流程
1.意向报告: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申报条件”和《指南》的特定要求,向项目主管单位报告申报意向;
2.网上申报:登录“**科技信息网”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台”注册激活,明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的
帐户和权限,由各单位管理员填写单位信息。
对照《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申报系统内各栏目的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网上申报结束后,下载打印纸质文本,按要求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3.主管单位审查:申报材料须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查,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再推荐报市科技局。
申报主体是市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项目主管单位为本条线市级主管部门;申报主体是企业单位的,项目主管单位为所在区镇科技管理部门(保税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为科技人才局,冶金工业园为综合管理局,各镇为经服中心)。
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递交受理窗口。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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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年*8月25日。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月26日-**月31日。
受理地点: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
1.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窗口:
电话**
2.市科技局办公室:
电话**
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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