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
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更好执行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工作票的技术规范和规定,加强电力生产工作票的管理,使工作票在生产中起到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原则是作为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的补充规定,包含变电、输电、配电、通信等专业。
1.3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公司系统各级单位部门的工作票管理职责、工作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办法,包括工作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票的执行管理、工作票的样票管理、计算机打印工作票的规定、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存放及考核。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区域内的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引用文件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CSG/MS 0406-2005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21002-2008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关于执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和电气操作导则有关问题的批复(安生[2004]44 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安监[2004]10 号)2.2应用文件广东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广电人〔2008〕160 号)3术语和定义3.1外单位: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进入运行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有关工作的单位。
3.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修配及相关场所。
3.3“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3.4动火执行人:是指动火工作现场实施动火工作人员。
3.5动火监护人:是指动火工作现场对动火工作进行全过程监控,保证动火工作安全的工作人员。
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补充规定1.若采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
分工作票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若采用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任务单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
任务单上应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各任务单的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班人员在任务单上签名。
2.指定专责监护人:工作负责人认为需指定专责监护人时,应填写专责监护人名字,并明确监护的地点和具体工作内容。
未指定专职监护人时本栏可空白。
设立专责监护人的工作:2.1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的高空作业;2.2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同杆双回、平行或临近带电线路的登杆作业;2.3两处及以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位的工作;2.4一个工作任务包含保护、检修、试验等不同性质的工作;2.5变电站内或电力设施附近的起重作业;2.6有临时工人员的分散工作;2.7危险性较大需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2.8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设专责监护人的其他工作。
3.盖章3.1已执行的变电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终结时间”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工作许可人保存的工作票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加盖“已执行”章。
对未执行的工作票,在其编号上加盖“未执行”章,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配电工作票“已执行”章盖在“工作票终结”栏右下侧。
3.2已执行的事故紧急抢修单在“抢修结束汇报时间”上加盖“已执行”章。
3.3因故作废的工作票应在每页右上角处加盖“作废”章。
3.4变电倒闸操作票、配电倒闸操作票在最后一项上(向上)加盖“已执行”章。
4. 设备双重编号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不再填写电压等级。
主变填写高压侧电压等级。
方110东表、方351不视为含电压等级。
5.设备双重编号使用开关、刀闸。
电压等级使用千伏,3号地线写为“#03”,25号杆写为“25#”。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1 总则1.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规范、统一工作票的使用和填写,提高工作票的质量和合格率,特制订本规定。
1.2 工作票是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或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书面依据,也是明确安全职责,保证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
1.3 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以及在变电站内从事绿化等非电力生产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运行、检修、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1.5本规定若与上级规程和要求相抵触,以上级要求为准。
1.6 本规定解释权属江苏省电力公司安监部。
2 种类和使用2.1 工作票的种类:(1)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2)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3)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4)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5)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7)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8)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2.2 其他(1)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2)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3)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4)工作任务单。
2.3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a)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35 110 220 500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5.00(b)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c)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d)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相关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e)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
专责监护人由三级单位考试合格后发文公布。
较《安规》 3.2.条9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更加具体
2.1.3.2 变电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 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线路工作 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 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可以相互兼 任。
(2) 编号栏填写工作票号,以班组(综合办、 生技股)为单位,按月累计顺序(不分票种)进 行编号。编号采用七位数字,前两位数为年度、 中间两位数为月份、后三位为当月工作票的统一 编号,例如:××班1005001、生技股1005001。
几个班组共同工作时,以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 对总票进行编号。并在编号后注明一共有几张分 工作票,如一次班1005001(2),表示包含2张 分工作票。分工作票编号以总工作票编号加序号, 如一次班1005001-2,表示为编号一次班 1005001这张工作票的第二张分工作票。
(3) 工作班人员栏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姓名(不包 括工作负责人),数量为本栏人数;一个班组工作,工作 票上填写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几个班组共同工作,工 作班人员填不下时,工作票上填写各班组负责人姓名及 人数。如:张三等8人、李四等5人。其他人员姓名分别 填写在分工作票(工作任务单)上。对于临时雇用的劳 动力民工,工作负责人应明确指定其负责人,并将其负 责人姓名及总人数记于本栏内。例如:民工××等8人。
(1) 工作的变、配站名称:电压等级+变、配 站名称;如:220kV天顶变电站。
与《安规》 3.2.6.条3 的规定相同
2.1.3.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工作现 场时,按《安规》(变电部分)3.4.4条和《安规》 (线路部分)2.5.3条要求执行。长时间离开系指 离开时间2小时以上。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井下配电室是煤矿生产中重要的电能供应节点,为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保证安全生产,确保矿井职工人身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流程,确保工作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配电室的工作票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工作票申请:1.1 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向配电室主管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工作票申请,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信息。
1.2 工作负责人应提供充分的工作准备和方案,包括必要的工具、仪器和安全措施。
必要时,应提供工作票签发前提供的相关工作计划。
1.3 申请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应考虑所有现场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2. 工作票审批:2.1 配电室主管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工作内容明确、合理,并核实相关安全措施和预案是否到位。
2.2 若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票申请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与工作负责人沟通、协商,提出改进意见,并重新提交工作票申请。
3. 工作票签发:3.1 在工作票经过审批后,配电室主管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将工作票签发给工作负责人,并明确工作票的有效期限。
3.2 工作票签发人应核实工作负责人的身份和资格,并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包括工作票的正确填写方法、使用范围等。
4. 工作票填写:4.1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应准确填写工作项目、地点和时间,并详细描述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4.2 工作负责人应据实填写工作人员名单,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并参与必要的培训和安全考核。
4.3 工作负责人应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和工序,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5. 工作票使用:5.1 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及相关内容与参与工作的人员共享,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理解工作任务和要求。
5.2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票的规定执行工作任务,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企业在井下配电室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规范工作操作流程,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订立本《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定义2.1 工作票:井下配电室工作票是一种规范化的文件,用于引导和记录井下配电室的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所需遵从的步骤和安全措施。
2.2 井下配电室工作:指在井下配电室内进行的任何维护和修理、检查、检修、试验等与电力设备相关的操作和工作。
2.3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是指对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的发放、管理、归档和审批等一系列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3. 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的内容和流程3.1 工作票的申请和发放 3.1.1 井下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在进行任何井下配电室工作之前,必需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申请,包含工作内容、时间、地方、所需人员和设备等信息。
3.1.2公司相关部门收到工作票申请后,应进行审查,并依据工作的性质和风险程度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发放工作票。
3.1.3 工作票审批通过后,公司相关部门将工作票发放给工作人员,并告知工作人员与工作票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3.2 工作票的填写和查看 3.2.1 工作人员在进行井下配电室工作之前,必需认真填写工作票,包含工作内容、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工作人员签名等信息。
3.2.2 工作人员在填写工作票的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工作票上的相关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3.2.3 工作票填写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将工作票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将工作票贴在井下配电室的指定位置,以便其他人员查看。
3.3 工作票的执行和监督 3.3.1 工作人员在执行井下配电室工作时,必需依照工作票上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或更改工作票上的内容。
3.3.2 工作人员在进行井下配电室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需的安全装备,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厂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工作票种类本厂工作票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共五个分类。
2、工作票填用范围2.1 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2.2 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2.3 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4 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5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和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动火工作票。
3、工作票的使用3.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3.2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3.3 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3.4 工作票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
3.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3.6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3.7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配电室工作票制度模版
配电室工作票制度模版一、目的配电室工作票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配电室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配电室工作的人员,包括调度员、操作人员等。
三、工作票申请程序1. 工作人员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工作票申请。
2. 工作人员需要填写详细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信息,并提交到上级主管进行审批。
3. 上级主管在收到工作票申请后,将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审查工作票申请表格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上级主管对工作票申请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沟通。
5. 上级主管在审批工作票申请后,将签字确认,并将工作票交付给申请人。
四、工作票使用程序1. 申请人在正式进行工作之前,应先阅读工作票上的内容,并确保自己理解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
2. 申请人在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
3. 工作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操作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作程序或操作方法。
5. 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填写工作票上的工作结果,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完成情况等,并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
6. 工作票上的所有填写信息应准确无误,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
五、责任与处罚1.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工作票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2. 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票规定或发生事故,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由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 针对工作票申请不规范或操作不当的情况,上级主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工、停职检查等。
六、培训与考核1. 配电室工作票制度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对工作票制度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2. 工作人员应接受配电室工作票制度相关知识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行工作操作。
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4篇)
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生产企业的工作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维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票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票是指进行特定工作任务前,由责任人发出,由执行人员填写的一种工作准备和执行的记录单。
第四条:工作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并保持与工作流程的同步。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部分:工作票的种类和用途第六条: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常规工作票、特殊工作票、异常工作票。
第七条:常规工作票适用于周期性、常规性的工作任务,如定期检修、日常维护等。
第八条:特殊工作票适用于一些需要特定工艺或技术要求的工作任务,如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
第九条:异常工作票适用于一些突发情况下的工作任务,如设备故障修复等。
第三部分:工作票的编制与填写第十条:工作票的编制必须经过责任人的审批,并由执行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第十一条:工作票的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工作票应包括责任人、执行人、监护人等相关人员的签字,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交由相关部门统计和归档。
第四部分:工作票的审批与签发第十三条:工作票的审批和签发必须由责任人负责,并确保符合工作要求和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责任人在审批和签发工作票时应对工作任务内容进行合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特殊工作票和异常工作票,还需经过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签发。
第五部分:工作票的执行与监管第十六条:执行人在执行工作票前必须经过培训并了解工作任务的要求和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执行人在执行工作票时应按照要求的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安全保护和操作记录。
第十八条:监护人对工作票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确保执行人的安全和工作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如发现工作票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并报告责任人。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补充管理规定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补充管理规定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补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根据《安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对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做出下列补充规定,请认真执行。
?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的改错字问题:
工作票及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动词等不得涂改;电气一类票每份修改签发方和许可方各不许超过2处;电气二类票每份、操作票每页修改不允许超过2处;填写时写错的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更改方法为: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结;漏字时将需增补的字圈起来,用线画至增补处,并画“∧”符号。
电气操作票执行规定:
由于某种原因使操作中断(如刀闸操作机构失灵、操作不动等);在操作票镇中应写明操作中断的原因,该票做有效票处理;经排除原因后继续操作并已执行完的操作票应做有效票处理,加盖“已执行”章;上一运行值写好的操作票因故未进行操作或中断操作而需重新启用时(如失灵的刀闸机构已修
复且操作任务不变),当值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并经签字后生效。
允许票面上同时出现两个操作人、监护人等,但应在操作票备注栏写明原因。
如果操作任务变动则应重新填写新的操作票;对接班后立即进行的操作,操作票可由上一值值班人员填写和审核,操作票的填写以交班时的运行方式为准,填写人和审核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并向下一运行值做好交待。
接班值班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等均应对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____,并对所要进行的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发电部 20__4年7月。
关于规范“两票”管理的补充规定(需要颁发执行)
关于规范“两票”管理的补充规定公司所属各部门:针对当前“两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两票”管理,提高公司“两票”管理水平,加强对“两票”的考核,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一、认真执行“两票”制度。
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两票”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操作票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加强典型操作票的管理。
各专业专工认真检查现有典型操作票是否正确、完善,对发生异动或技改的设备应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应的典型操作票。
三、规范“两票”填写。
1、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要明确、具体、正确、完备,运行人员在接到工作票时应检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具体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如合格则在接票人处签字,不合要求的应退回重填;2、“两票”填写内容应正确、字迹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并签字,关键词、字不得修改;重要的安全措施不得在补充措施中填写,应退回重填。
四、加强“两票”检查与考核。
各专工、生产管理部经理、技术支持部副经理、考核办经理,每日应检查“两票”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5号前完成对上个月“两票”的统计与审核,上报公司安环部。
对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是否造成后果,均给予责任人相应扣款:(一)、操作票(生产管理部经理负责):1、未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或漏填设备名称,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各50元;2、倒闸操作未履行唱票、复诵制度,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各50元;3、电气设备操作前、后,不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各50元;4、未按规定填写操作时间,考核操作人、监护人50元;5、操作票无编号、错编号、修改编号,考核操作人、监护人50元;6、修改关键字、词,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100元;7、修改个别误、漏字时(非关键字、词),字迹模糊,不易分辨,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50元;8、操作项目中未明确设备名称者,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50元;9、未盖有关印章或盖错印,考核当事班组50元;10、未对操作票评议或评议不正确,考核当事班组50元;11、操作过程中未携带操作票或不对照操作票操作,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各100元;12、未经验电确认直接挂接地线,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各100元;13、执行非单人操作任务,在无人监护下进行操作,考核操作人100元;14、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管理不符合规定,考核100元;15、代替他人签名者,考核代签者和应签者各200元;16、相关人员未按规定签名,考核当事人100元;17、操作任务填写错误,考核操作人、监护人、值长各100元;18、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无票操作,考核操作人、监护人200元;19、跳项、漏项、倒项、添项、错项操作,考核操作人、监护人100元;20、已终结的操作票遗失者,考核遗失者200元;21、操作票审核不严、合格率统计错误,考核各级审核人员各100元;22、其他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操作票管理标准》、《工作票管理标准》的现象,视具体情况,公司安环部给予50~500元扣款。
工作票管理制度(修改完)
工作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内适用范围1.1本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疆电力公司《发供电系统操作票、工作票考核标准》、《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并结合动力厂的实际情况制定。
1.2本制度规定了工作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电气及热机工作票的办理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动力厂工作票的管理。
2.工作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2.1凡属运行现场进行的试验、日常维护、设备消缺、临时性检修、事故检修、计划性大小修、设备改造安装等工作都应办理工作票,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2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履行工作票审批手续,工作票内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3严禁无票工作。
票面不得空项、漏项,不得混票使用。
严禁代签代销工作票。
确保安全措施正确、齐全、完备。
禁止使用省略写法及可能产生歧义的称谓和词语,做到作业术语规范、用词准确。
2.4各岗位值班员均有权制止检修人员在应办理工作票而不办理的情况下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制止无效时应汇报有关领导。
2.5交班前30min内,原则上不办理工作票手续(事故情况除外)。
跨班的工作票,交班人员要向下一个班详细交代,并做好记录,接班人员要认真审核。
2.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由副总经理批准的人员担任,不得随意变更。
2.7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工作票批准的时间。
2.8工作票的延期2.8.1工作任务不能按照批准的期限完工,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内向工作许可人(值长)声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两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TBEA-ND-DLC-2013-SHC-1 2.8.2延期时间不超过原计划停电检修工作时间时,值班负责人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若超过原计划时间,必须先办理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延期。
2.8.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管理规定(一)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安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两票”管理(操作票、工作票)制度之一。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二)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三)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有下列两种表:第一种工作票(附录四);第二种工作票(附录五)。
(四)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人员担任。
各供用电单位应指定工作票签发人,并把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其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变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安规》的人员。
线路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的人员。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班组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设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参加工作。
其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2024年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井下配电室工作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井下配电室是供电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负责配电、变压、保护等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配电室的安全运行,规范工作流程,减少潜在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井下配电室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电气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
三、工作票的编制与审核1. 工作票的编制在进行任何与井下配电室相关的工作之前,必须编制工作票。
工作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内容和范围的明确描述;(2) 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的清单;(3) 需关停的设备和电源的清单;(4) 工作操作流程的详细步骤;(5) 安全措施的详细要求。
2. 工作票的审核工作票的审核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作任务的合理性;(2) 工作所需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情况;(3) 安全措施的完善性。
四、工作票的签发与传达1. 工作票的签发工作票的签发应由井下配电室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进行。
签发前应进行仔细的审核,并确保危险隐患已经排除或得到有效控制。
2. 工作票的传达工作票签发后,应立即将工作票传达给执行人员。
传达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传达、口头传达、电子传达等适合的方式。
执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工作内容、安全要求等信息。
五、工作执行和监督1. 工作执行执行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应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执行工作时,应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步骤进行,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2. 工作监督在工作过程中,井下配电室负责人及时进行工作现场的监督,确保工作人员按照工作票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六、工作票的完工确认与归档1. 工作完工确认工作完成后,执行人员应填写完工确认表,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等,并与井下配电室负责人一同确认。
配电室工作票制度范本
配电室工作票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配电室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确保工作人员在操作配电室设备时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配电室的工作人员。
二、定义与缩略语1. 配电室:指用于配电系统的设备房间,包括变电站、配电房等。
2. 工作票:指记录和指导配电室工作的文件,包括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等要素。
3. 工作负责人:指对工作票的填写和使用负有责任的人员。
4. 工作人员:指参与配电室工作的员工。
三、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流程1. 工作负责人准备工作票,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等。
2. 工作负责人核实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人员。
4. 工作人员接收工作票后,核对工作票上的信息,确保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工作人员在工作票上标注实际工作开始时间,并进行工作。
6. 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在工作票上标注实际工作结束时间。
7. 工作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工作票交给工作负责人。
8. 工作负责人核实工作票上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并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
9. 工作负责人将已确认的工作票归档保存。
四、工作票的填写要求1. 工作内容:清晰明确地描述具体的工作内容,避免模糊和笼统的表述。
2. 工作人员:填写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与实际参与工作的人员一致。
3. 工作时间:填写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记录。
4. 安全措施:明确列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穿戴防护用具、断电和封闭设备等,确保工作安全。
五、工作票的使用注意事项1. 工作票应在工作开始前填写完毕,并由工作负责人核实和签字。
2. 工作人员接收工作票后,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3. 工作人员在配电室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4. 若发现工作票内容有误或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
新安规补充规定(配电部分)之欧阳德创编
附件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暂行)(配电部分)1总则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配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2.1非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停电作业前,必须以单位名义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停电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办理工作票,由运行单位负责停电,执行操作票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也可在运行单位人员的监护下,由经培训合格的工程施工人员验电、装设接地线,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并在操作票上签字,经运行单位人员认可签字后,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
(补充安规第4.2.1条)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第一签发人由承包方人员担任,第二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不执行“双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第一签发人”栏签字。
(补充安规第2.3.7.6条)2.2.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2.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2.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2.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2.2.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2.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1 总则1.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规范、统一工作票的使用和填写,提高工作票的质量和合格率,特制订本规定。
1.2 工作票是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或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书面依据,也是明确安全职责,保证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
1.3 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以及在变电站内从事绿化等非电力生产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事运行、检修、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1.5本规定若与上级规程和要求相抵触,以上级要求为准。
1.6 本规定解释权属江苏省电力公司安监部。
2 种类和使用2.1工作票的种类:(1)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2)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3)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4)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5)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7)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8)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2.2其他(1)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2)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3)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4)工作任务单。
2.3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a)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b)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c)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d)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相关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e)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4)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2.4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a)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b)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c)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d)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要做安全措施者;(e)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4)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5)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6)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5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3)高压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
2.6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2)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3)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7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电力电缆上的停电工作。
2.8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电力电缆不停电工作。
2.9填用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中表2-1规定的工作。
2.10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距离小于下表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2.11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变电站(发电厂)的事故应急抢修。
2.12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电力线路的事故应急抢修。
2.13遇有下列情况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1)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2)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3)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的任何工作。
2.14凡处理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设备异常情况,可按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对待。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原则上指隔离故障点,尽快恢复运行,并仅限于在4小时之内完成、中间无工作间断的抢修工作。
超过4小时的必须填用工作票。
2.15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工作负责人应将其中一份工作票交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经许可后工作。
2.16对箱式变、环网柜、分支箱的工作视作线路设备处理;对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小区变)内的工作视作变电设备处理。
2.17对于在电力电缆上的工作,凡需要多方许可的,应使用电力电缆工作票。
2.18工作许可人如发现待办理的(待许可)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而工作票签发人又不在现场,无法及时更改的情况下,允许在工作许可人填写栏内对安全措施加以补充完善,并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后执行。
此时,对工作票签发单位应统计为错票。
2.19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进行验收,验收时任何一方不得变动安全措施,验收合格后做好有关记录和移交有关修试报告、资料、图纸等。
当工作结束后,如地线未能拆除,允许值班员和工作负责人先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将其中一张工作票退给检修单位(不填接地线已拆除),作为该项工作终结,检修人员可以离开现场。
2.20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应拆除临时遮栏、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在拉开检修设备的接地刀闸或拆除接地线后,应在本变电站收持的工作票上填写“已拆除x#、x#接地线共x 组”或“已拉开x#、x#接地刀闸共x组”,未拆除的接地线、接地刀闸汇报调度员后,并加盖专用章,方告工作票终结。
2.21如几份工作票共用一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该工作票中又没有拆除或操作记录,则应注明:x x#、x x#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在x x#工作票中继续使用,即可对该工作票进行终结。
3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3.1工作票原则上用微机填写,特殊情况下也可手工填写。
工作票中所有手写内容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
如有个别错字需要修改,应将错字用两条平行线划去,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不得使用修正液),做到被改和改后的字迹清楚,不得将要改的字全部涂黑或擦去。
如果补充漏字,在补漏处用“∧”符号,并在下面添加补漏的字。
3.2 变电站(发电厂)工作票下列五项不得涂改:(1)工作地点;(2)设备名称编号;(3)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4)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5)操作“动词”。
操作动词主要是指能够改变设备状态的动作行为。
3.3 电力线路工作票中下列五项不得涂改:(1)工作地段;(2)线路或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称号、色标;(3)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4)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5)操作“动词”。
3.4 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3.5 非本企业的施工、检修单位单独在发电厂、变电站及运行电力线路、电缆上进行工作的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手续。
工作票必须实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施工、检修单位双签发,检修、施工单位为签发人,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为会签人。
施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预先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核确认。
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运行管理单位需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6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同样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和验电接地制度,并与用户(用监)实行双签发。
3.7若一张停电的线路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则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
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3.8在同一时间内,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工作票上。
3.9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必须是在该工作票许可之后,如在工作票许可之前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
3.10填写工作票时,所有栏目不得空白,若没有内容应填“无”。
4 工作票检查、评价及管理4.1当发现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或威胁安全的现象时,发现人要立即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制止,以确保工作安全。
4.2对已终结的工作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3各班组每周对工作票进行综合评议。
凡是不符合上级规定和本规定而又降低安全标准者应统计为错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统计为错票:1) 票面内容不完整。
如:编号、时间、签名不全。
2) 票面时间、动词、人员签名、设备编号等错误或有涂改。
3) 缺项、漏字、错项、错字或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符。
4) 时间顺序不正确。
5) 已执行或作废的票面未及时盖章。
4.4工区每月对工作票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报安监部、生技部。
4.5有关职能部室应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工作票执行情况。
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月合格率=──────────× 100%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其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回收票数+该月应开而未开票数。
4.6 作废的工作票不纳入合格率统计。
4.7已执行的工作票和应急抢修单至少应保存一年。
5 附录:5.1 工作票和应急抢修单填写规范5.2 工作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