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暂行办法正式版
2024年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篇)
2024年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奖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目标过程中对完成安全生产工目标的部门和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四条公司将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作为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内容,每季度和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每季度根据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结果部门计发安全奖金。
第七条部门安全生产奖金发放的必备条件为,考核期内:(一)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95分以上的;(二)未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三)安全生产机构、制度、人员等健全、落实;(四)安全生产资料手续完备,档案清晰、齐全;(五)各类工作报表报送及时。
第八条部门(员工)安全奖励系数为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风电场(后勤人员)、电力运营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综合部(除司机)、人力资源部、党群部部门(员工)安全奖励额度为:安全奖金=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得分部门(员工)安全奖励系数季度安全奖励基数。
第九条公司每年年终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先进个人申报的必要条件(一)在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三)发生事故时,处理及时、果断、准确,防止了事故扩大,或为事故抢险做出重大贡献;(四)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技术、方法等,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分为:(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级;(六)撤职。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安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我公司制定了本《安全奖惩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的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一、奖励管理1. 发放奖金: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贡献水平给予相应奖金的奖励。
2. 荣誉表彰:公司将设立年度安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对获奖者进行公开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报道。
3. 奖励措施: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如额外休假、岗位晋升等,以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继续表现出色。
二、惩罚管理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要求的员工,将根据轻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低奖金等。
2. 教育改造: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教育改造的方式进行处理,加强对其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知识的普及。
3. 严重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对员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解雇等。
三、工作机制1. 安全考核: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和紧急处理能力。
2. 安全督查:公司设立安全督查组,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3. 安全宣传:公司将通过宣传栏、内部通知、安全会议等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附则1. 本《安全奖惩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均应遵守。
2. 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管理办法,我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行为规范,确保工作场所的稳定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182-47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奖励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三条安全生产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目标,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控制和消除风险中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差别量化、奖优惩劣”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考核与奖惩办法对各部室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奖惩。
(二)实事求是原则。
各部室要向公司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三)差别量化原则。
考核结果做到量化,不同考核对象之间考核内容与量化结果应尽量体现出差别化,便于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四)奖优惩劣原则。
基于不同的考核量化结果,对安全生产绩效优良的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绩效不达标的给予扣罚安全奖励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处罚。
第五条公司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规定的权重比例计入各部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内容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围为与公司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室。
第七条考核内容以公司负责人与各部室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为主。
第八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部分,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受表彰或处罚状况(修正性指标)。
第九条考核指标内容与权重原则以本办法为准,公司安委会认为必要时,可适当予以调整。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统一纳入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安全奖惩暂行办法
安全奖惩暂行办法1. 引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促进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奖惩暂行办法》。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奖惩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2. 奖励措施2.1 安全责任履行奖•对那些在工作中积极履行安全职责,没有发生过违规行为、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员工给予安全责任履行奖。
•安全责任履行奖的评定标准包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出安全改进建议等。
•安全责任履行奖发放方式:以现金或礼品形式发放。
2.2 安全创新奖•对那些在工作中提出创新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风险的员工给予安全创新奖。
•安全创新奖的评定标准包括:创新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实际效果的评估等。
•安全创新奖发放方式:以表彰证书和奖金形式发放。
2.3 安全表现优秀奖•对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在活动中展示出专业的安全技能和知识的员工给予安全表现优秀奖。
•安全表现优秀奖的评定标准包括:参与安全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证书、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应对等。
•安全表现优秀奖发放方式:以荣誉称号和奖金形式发放。
2.4 安全工作贡献奖•对那些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为公司安全工作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安全工作贡献奖。
•安全工作贡献奖的评定标准包括: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并指导安全培训,在危机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等。
•安全工作贡献奖发放方式:以荣誉称号和奖金形式发放。
3. 处罚措施3.1 安全违规处罚•对那些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轻微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安全违规处罚。
•安全违规处罚的具体惩罚方式和程度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等。
•安全违规处罚应在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下进行。
3.2 严重违规处罚•对那些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安全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严重违规处罚。
•严重违规处罚的具体惩罚方式和程度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扣减奖金、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
安全管理奖罚暂行方法
安全管理奖罚暂行方法安全是企业和个人生存进展的紧要基石,关系到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和企业的紧要责任,安全管理奖罚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紧要手段。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订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奖罚暂行方法。
一、嘉奖制度安全生产嘉奖制度是激励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紧要手段,以下是实在措施:(一)安全成绩奖1.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比出其中表现突出、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一个生产团队进行表彰,嘉奖团队现金10000元,团队奖金20000元。
2.个人表彰奖:每个季度依据个人安全驾驶行为,对安全良好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嘉奖,表彰对象包括生产岗位的安全员、机械师、维护和修理工、保洁员等,嘉奖现金5000元。
3.科技创新奖:生产线领导、技术骨干、操作员等通过本身的创新设计、创造用于生产的工艺或技术成果来取得显著的安全生产效益,有根本性的更改了之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比出获奖人员,嘉奖人员现金5000元,并且将获奖员工的科技成果推举到国家或市级科技课题项目。
4.服务详细奖:公司通过匿名调查算法,摸排本身公司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关键部门的服务态度,将服务流程实现人工审核、质量服务为主的考核管理方式进行评审,评比出表现突出的人员,嘉奖现金5000元,并给已经获奖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安全提示奖对员工相互之间、部门之间、需要提示上司的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次被提示而制止的错误行为,嘉奖100元。
一个月统计后,将得分最高的员工、部门进行表彰。
(三)重点贡献奖对安全生产突破和创新,取得重点贡献和进步,进行表彰和嘉奖。
(四)安全意识培训奖对安全意识培训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嘉奖现金100元,并在员工档案中注明,同时原始培训材料对于取得嘉奖的员工进行重复发放。
二、惩罚制度惩罚制度是对企业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及经营守则的行为,依法予以惩罚。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制度1. 奖励制度(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提出有效安全生产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奖励。
(3)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奖励。
(4)对在安全生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企业将给予奖励。
2. 惩罚制度(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奖金。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奖金,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对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企业将给予开除处分,并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1. 企业法定代表人(1)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总责。
(2)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负总责。
(3)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总责。
2. 各级生产负责人(1)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负直接责任。
(3)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负直接责任。
3.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1)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负直接责任。
(3)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处理负直接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本(2篇)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水平,确保企业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给予奖励或者处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的原则:积极向上、遵章守纪、工作主动、言行得体、文明礼貌。
第五条优秀奖: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每月评选并给予奖励。
第六条表彰奖:对在事故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员工,给予表彰奖。
第七条创新奖: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有效改进的员工,予以奖励。
第八条勤奋奖:对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勤勉工作的员工,每年评选并给予奖励。
第九条集体奖: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组、车间和班组等集体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集体奖励。
第十条以上奖项的评选及奖励标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及时公布于全体员工。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一条处罚的原则:违纪违规、不按规定操作、不顾安全、严重失职。
第十二条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及时通报,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记过处分: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或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撤职处分:对实施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恶意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五条解雇处分:对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且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者惜失企业利益的员工,给予解雇处分。
第十六条处罚决定的执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报告所属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请企业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奖惩制度自通过审批后生效,并以内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宣布实施。
第十九条本奖惩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
第二十条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对其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应经企业领导层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范本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第二条: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对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表现出色、积极主动参与安全活动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可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物质奖励等。
2.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保持优良的安全记录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可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物质奖励等。
3.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对发现并及时上报、解决施工现场潜在危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安全技能比赛奖励:定期组织安全技能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安全宣传奖励:对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处罚措施:1. 安全漏洞整改责令:对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漏洞,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限定整改期限。
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安全违规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撤销资质等处罚措施。
3.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 恶意破坏设备处罚:对故意破坏施工设备、器材,妨碍安全施工的个人或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条:其他规定:1. 安全奖励与处罚的决定由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 安全奖励与处罚的结果将公示于施工现场,作为激励和警示。
3.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2022 年 12 月修订)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加大力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 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XX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总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考核办法合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考核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罚严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定性考核相结合。
公司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大事项,负责审定对责任人的考核及奖惩意见等。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小组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提出考核及奖惩意见。
本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与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质量部安排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任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季度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部门进行考评,安全管理部每一个季度根据该季度各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安全生产检查表对各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打分(评分标准参考年度评分细则),各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每一个季度的得分作为集中考核的一项数据提供给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年终评分参考;集中考核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以颁布的《XXX 年度XX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为依据。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涵盖了全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工作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科学。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隐瞒、篡改和掩饰。
第六条安全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奖惩制度的依据,对于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安全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第七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
2. 完整有效地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3. 防范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措施。
4. 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情况。
5. 能够识别安全风险与隐患。
6. 配合安全检查和安全巡视工作。
第八条安全工作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
1. 日常考核:根据员工工作中的安全表现进行日常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2. 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全员的安全工作考核,此次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日常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安全工作考核的评分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及以上。
2. 良好:80分至89分。
3. 合格:70分至79分。
4. 不合格:低于70分。
第十条日常考核的记录将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进行汇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于安全工作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的形式可以是以下几种:1. 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奖金。
2. 表彰:发放荣誉证书或奖杯,公开表彰该员工的安全工作成绩。
3. 晋升:将优秀员工提拔为安全管理岗位。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惩罚,惩罚的形式可以是以下几种:1. 员工培训:让员工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单位安全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单位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单位安全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单位安全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奖励1. 对在单位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3. 奖励标准: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贡献、创新成果和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奖励等级和金额。
4. 奖励对象:包括员工、部门、车间等。
第三条惩罚1. 对违反单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
2.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3. 处罚标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处罚等级和期限。
4. 处罚对象:包括员工、部门、车间等。
第四条安全事故的认定和调查1. 安全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 安全事故的调查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3. 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4. 单位领导应当对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奖惩的实施1.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奖惩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奖惩决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单位内部监督。
3. 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应当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激发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4. 受到处罚的个人和集体应当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申诉和复议1. 受到处罚的个人和集体有权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调查和处理。
2. 申诉应当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3.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复议,并作出终审判决。
4. 申诉和复议的过程应当保持保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附则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奖惩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一条奖励原则本企业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安全工作的奖励:1. 鼓励员工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2. 重视员工的安全创新和安全改进措施;3. 对安全出色、事故率低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4. 有突出贡献的安全工作人员给予嘉奖;5. 其他符合安全工作奖励原则的情况。
第二条奖励范围1. 员工个人:员工个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的,可给予嘉奖、表彰或奖金等形式的奖励;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对公司安全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可给予奖金、晋升或荣誉称号等形式的奖励;3. 安全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达到国家要求,实现事故率降低目标的,可给予奖金、荣誉称号或优先发展等形式的奖励;4. 安全创新和安全改进:对安全创新和安全改进措施的推广和应用,给予技术奖励和封闭技术创新成果的奖励;5. 其他符合奖励范围的情况。
第三条奖励程序1. 提名推荐:员工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书面申请、推荐信或专门的奖励申请表等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名推荐;2. 审批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奖励提名后,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批准;3. 颁发奖励:经批准的奖励,按照奖励方式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奖牌等奖励物品;4. 记录与通报:对奖励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全体员工,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条处罚原则本企业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安全工作的处罚:1. 重视安全事故、事故隐患的处理,对涉及事故的责任人坚决追究责任;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瞒报、漏报事故隐患或妨害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3. 对违反职业道德、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诱导他人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4. 其他符合安全工作处罚原则的情况。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将对安全工作进行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旨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奖励和惩罚措施要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为企业的安全以及自身的安全作出贡献。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企业将对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每年评选出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安全生产成绩优秀的集体,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3.安全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意见和方案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奖励形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安全意识宣传奖:对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奖励形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员工获得以上奖励后,应努力保持良好的安全工作表现,以示对企业对自己的肯定的珍视和回报。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工作制度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对于安全违规行为不严重的员工,可以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严肃对待安全工作。
2.书面警告:对于安全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作为一项不良记录。
3.停职处分:对于安全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不发放工资、奖金,惩罚期满后重新考核。
4.解聘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严重事故或导致他人伤亡的员工,将予以解聘处分。
第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工作制度的员工,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对于因安全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吉林市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政府常务会正式件)0
吉林市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惩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奖惩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以批评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安全生产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兑现安全生产奖。
第六条奖励范围为下列单位及有关人员:(一)年度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兵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含驻吉中、省直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业以及个人;(二)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且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三)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且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含驻吉中、省直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第七条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含驻吉中、省直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由市政府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且按照(一)年度考核被评为标兵单位的,由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给予一等奖,颁发15万元奖金。
(二)年度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二等奖,颁发10万元奖金。
颁发的奖金总额的40%用于对单位领导集体成员的奖励,其余奖金主要用于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八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标兵个人”荣誉称号,颁发2000元奖金。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兵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给予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并且建议党委相关部门在列入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明确安全工作的奖惩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从而控制和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集体旅游一次;(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3.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2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4.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四、扣分制度1. 违反安全规定扣分标准:(1)违反一般安全规定:每次扣10分;(2)违反重大安全规定:每次扣30分;(3)对他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行为:每次扣50分。
2. 扣分积累标准:(1)连续3个月扣分累积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将被通报批评;(2)连续6个月扣分累积达到2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停职检查,并工资降低10%;(3)连续1年扣分累积达到3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降职处理;(4)连续2年扣分累积达到4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1. 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未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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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奖惩暂行办法正式版
安全奖惩暂行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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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下属煤矿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奖惩。
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种类有奖金、评选先进;处罚的种类有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因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构成犯
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在本办法处罚之列。
第五条、下属煤矿企业应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下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制定奖惩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涉及的行政、经济奖惩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和财务资产部及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负责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适用于下属煤矿企业的奖励:
(一)、在年度安全管理中有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的个人,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二)、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缩
小事故灾难、减少人身伤亡,或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1000-5000元奖励。
(三)、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1000-5000元奖励。
(四)、当月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下属煤矿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对其班子成员进行奖励:正职及安全、技术副职2000元,生产及其它副职1000元。
第八条、年度安全奖励:
(一)、年度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内的下属煤矿企业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年度未发生死亡事故,奖励领导班子成员正职及分管安全、技术的副职各2万元,生产副职1.6万元、其余副职1
万元。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罚主要负责人3000-5000元;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其它领导,对个人罚款2000-4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二人及以上事故,或全年死亡控制指标超标的子公司,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相关责任人另行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造成重大技术、生产安全管理非伤亡事故、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任人,处以3000-5000元罚款。
因
此造成伤亡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重大隐患不按规定上报,未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罚款,给予子公司5-10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生产死亡事故或基本建设死亡事故超过(集团)公司下达的死亡指标的50%时,每多死亡1人罚下属煤矿企业5万元,对有关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给予10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下属煤矿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给予分管安全和培训的下属煤矿企业领导2000-4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章人员或事故责任者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4000-10000元处罚。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未按应急处理预案及时赶到现场,在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或临阵脱逃、工作失职、贻误战机、扩大灾害损失的人员,处以4000-10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七条、不按规定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费和维简费的子公司,对责任人给予2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的直属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处罚5000元。
第十九条、对未及时按照要求办理各种证照,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被处罚的责任者,罚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根据产量或产值,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费用作为安全奖励基金,所有罚没款计入安全奖励基金第二十一条、月安全奖励资金由下属煤矿企业承担,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班子成员的奖励资金在(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按本办法获得的安全奖励不计入年薪。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