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相关规则
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执业药师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店的所有执业药师。
第三条本店执业药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保障患者权益,维护自身的职业声誉。
第四条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第二章执业药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取得国家注册药师资格证书,并保持有效。
第六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七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患者用药指导和解答药物相关问题;(二)参与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问题;(三)负责门店药品的储存、配送和管理;(四)协助医生合理开具处方,核对处方的准确性;(五)积极参与门店的药学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按照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二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医生等各方有效沟通。
第十三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为门店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执业药师的考核和奖惩第十四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五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执业药师应当接受相应的补课和培训,直至合格。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执业药师,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屡次违规的执业药师,应当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奖金、停职、开除等。
第五章执业药师的权利第十八条执业药师有权参与门店的管理决策和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执业药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第二十条执业药师有权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提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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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制度_共10篇第1篇:第三章药师与执业药师制度第三章药师与执业药师制度教学要求:让学生掌握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定义、药师的职责、执业药师资格获取的途径;熟悉药师的分类及药师的职业道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制度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违反执业药师有关规定的处罚。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多媒体演示、讨论。
第一节药师一、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定义1、药师:泛指受过药学专业教育,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药师的分类1、根据所学专业划分:西药师、中药师和临床药师2、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划分: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3、根据工作单位划分:药房药师、药品生产企业药师、药品经营企业药师、药物科研单位药师、药品检验所药师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师4、根据是否拥有药房所有权划分:开业药师和被聘任药师5、根据是否依法注册划分:药师和执业药师三、药师的职责(一)医疗机构药师的职责1、调配处方2、提供专业的意见3、管理药品4、提供药学保健(二)社会药房药师的职责1、供应合格的药品2、提供用药指导3、管理药品4、提供相关的卫生保健服务四、药师的职业道德(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规则和道德标准,是社会对药学工作人员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
(二)药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药师与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①要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②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③要尊重人格、保护隐私;④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的用药者;⑤要不断提高和扩大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药师与药师及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3、药师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第二节执业药师制度一、我国执业药师管理概述二、执业药师资格的获得(一)考试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考试工作。
2024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及要求
2024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及要求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考试中展现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以下是2024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及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报名条件1.学历要求:考生应具备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药学本科专业学历,或者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2.研究生学历要求:如果考生持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且研究方向与药学相关。
3.工作经验要求:考生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学历,都需要在申请时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要求具备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其中一年以上应在获得学历之后。
4.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有2017年及以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对于报考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报名。
二、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由各省、直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药学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报名方式:考生需要根据当地招考单位的要求,按要求线上或线下进行报名。
3.具备相关材料:考生在报名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等。
具体材料要求根据不同的招考单位而有所不同,请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
4.缴纳报名费: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报名费。
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的招考单位而有所不同,请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信息。
三、考试要求1.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包括药学基础、药品学、药事管理和临床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在面试中会对考生进行口试、实操等形式的考核。
4.考试形式:考试形式根据不同招考单位而有所不同,具体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其他形式的考试。
四、备考建议1.熟练掌握考试大纲:考生在备考时应认真研究考试大纲,了解各科目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科目的学习时间,确保全面复习。
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到底审什么?
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到底审什么?百通医学处方是医师和药师共同对患者负责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等多方面的意义,处方书写正确与否,用药是否合理、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生命安全。
药师作为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深厚的医学、药学知识,以及扎实的专业技能。
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到底审什么?那么,处方审核都需要药师审核哪些方面的内容呢?1、处方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的用法可以使用中文、英文、拉丁文。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也可以开在同一处方。
中药饮片必须单独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一般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0.医师的签字和签章必须和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11.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2.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最新了关于: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希望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带来更多的帮助第一节总则(一)适用范围及处方界定1.使用范围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概念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节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一)处方标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1.处方内容①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 ___明编号,代办人姓名、 ___明编号。
②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③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2.处方颜色①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②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③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⑤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二)处方书写规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考点复习(二)
单元二 处方调配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高频考点 考点一 处方与调配管理考点一 处方与调配管理 1.处方书写规则(1)书写完整◆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2)处方◆一处方一患者: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3)名称规范①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②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③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4)签名盖章◆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处方一般用量、有效期 普通处方急症处方一般用量◆不得超过7日用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有效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需延长,最长“不得超过3天” 3.麻醉药品VS精神药品处方的用法和用量分类剂型门诊、急诊(一般患者)门诊、急诊(癌痛、慢性中、重度疼痛患)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精一药品注射剂一次常用量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3日常用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7日常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精二药品所有剂型◆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慢性病或特殊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注】①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②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③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4.审核内容合法性①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②处方医师是否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③麻、精一、毒、放、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规范性审核①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②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③条目是否规范:A.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薪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B.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C.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等适宜性审核①西药及中成药处方应当审核项目:A.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B.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C.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D.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E.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F.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是否有用药禁忌G.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②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项目:A.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B.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C.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D.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 5.“四查十对”内容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对科别、姓名、年龄◆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 6.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外购药品的规定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可以限制①麻醉药品;②精神药品;③医疗用毒性药品;④儿科处方 7.保存期限1年2年至少2年至少3年①普通处方②急诊处方③儿科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注】销毁: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考点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考点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分级管理及划分标准级别划分标准处方权的授予非限制使用级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限制使用级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医师特殊使用级①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 2.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乡村医生和药师◆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方可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相关考点】执业医师、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药和精一”药品的处方权,药品调剂资格【注】取得“麻药和精一”药品的处方权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3.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遴选引进>>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双2/3”审核同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清退程序>>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12月禁止>>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4.抗菌药物的应用非限制使用级①预防感染②治疗轻度③局部感染限制使用级①严重感染②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③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特殊使用级◆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注】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可越级使用;应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24小时内补办手续 5.医疗机构细菌耐药监测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措施(1)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2)超过40%的抗菌药物◆慎重经验用药(3)超过50%的抗菌药物◆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4)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用否 6.抗菌药物应用的报告、取消药师药物调剂资格情形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异常情况调查(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2)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3)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取消药物调剂资格①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②发现处方“不适宜”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③发现“超常处方”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注】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药物调剂资格 一、最佳选择题一、最佳选择题 (2021)根据《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开具长期处方。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速记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速记(关注:百通世纪获取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速记1互联网药品交易1.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交易服务企业的条件:零售连锁消息服务资格,交易安全品种管理制度,保存交易咨询记录能力,配送系统交易服务功能,器械专人执业药师咨询。
2.审批主体:生经医之间国家局批,生经批之外省局,连锁零售向个人省局。
2药品流通1.销售凭证:共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2.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多供货单位,医疗机构购进记录多剂型、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购进日期。
3药品经营管理1.标分类:零货待发合格皆绿,待验退货黄不合格红。
2.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报告二审核;二保障三药品;四质量六环节。
注:报告:不良反应报告;审核:首营企业和收营品种;保障:卫生和人员健康;质量:质量责任、质量事故、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药品:拆零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环节: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
3.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期满未换证、关闭证无效、事项不能施、撤销许可证。
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监督管理,即“发换变监”。
6.药品经营范围包括:麻精毒生物生化,中药材饮片成药,化原抗生原制剂。
4召回管理1.严重危害一级召,暂时逆害二级召,无害他因三级召。
2.通知一二三级召回123,报告一二三级召回137。
5药品生产管理1.批的划分:注射剂同一配液罐;粉针剂同一批原料,冻干粉针剂同一批药液同一台冻干设备;固体、半固体制剂:成型前或分装前同一台混合设备;液体制剂;灌装(封前最后混合液体;即“大小注配液罐药液,粉针原料冻干冻设,液体灌装混合药液,固半固体成型混设”)2.生产管理文件:岗位标准操作工艺生产记录3. 质量管理文件:审批质标稳定考察检验记录。
6药品注册管理1.药品注册申请的类型及界定新药申请: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上市后改变剂型用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已有标准的生物制品。
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
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
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是指对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和职业资格认定的制度。
执业药师是指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认定,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具备从事药学相关工作的合法资格的人员。
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从事药学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认定的重要途径。
考试内容包括药物学、药剂学、药理学、制药工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通过考试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个人即可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进行注册管理。
注册管理包括个人信息登记、执业药师证书发放、年度注册更新等环节。
3.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药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保守药学秘密、合理用药、规范药事管理等,确保药学服务质量,保护公众安全和健康。
4. 执业药师教育培训:为了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了许多药学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执业药师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包括理论学习、实践操作、临床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执业药师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合理用药和药物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通过制度建设和持续改进,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逐渐完善,为药学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国家标准药师管理规章制度
国家标准药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师行业管理,规范药师从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在医院、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从事药品管理、药学科研、临床用药等工作的药师。
第三条药师应当具备相关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业责任,保护人民健康。
第四条药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药师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六条药师应当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七条药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参与药品交易行为。
第八条药师应当遵守药品工作纪律,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和规范管理。
第二章药师资格认证第九条药师应当参加国家统一的药师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药师相关工作。
第十条药师资格认证考试应当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等多个方面考核,确保药师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一条药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药师应当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继续执业。
第十二条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应当放置在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便于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药师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药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药师,合理规划药师工作岗位,保证用药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师团队,规范药品生产过程,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师团队,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药师应当遵守相关职业准则和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的药师,应当严格追究责任,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药师职业发展第十九条国家鼓励药师参加药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高自身药学水平。
国家标准药师规章制度
国家标准药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药师队伍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药师,包括执业药师、主管药师等。
第三条药师是在合格的药师资格考试后取得药师执业资格,并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医药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药师承担着保障用药安全、指导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等职责,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伦理准则。
第五条药师应当持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和药师协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药师资格考试第七条药师资格考试是评价药师基本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第八条药师资格考试举办单位应当依法组织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第九条药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药学基础知识、药物治疗学、药理学等,具体考试内容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通过药师资格考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取得药师执业资格。
第三章药师执业第十一条取得药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在医院、药店等单位从事医药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药师在执业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职业操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药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四条药师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四章药师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师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药师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药师,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实施后,原有存在矛盾的规定,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总结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药师行为,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希望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师协会和药师们共同配合,落实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用药安全,提高药师队伍素质。
202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
202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医学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
作为医学领域的从业者,执业药师需要时刻保持对最新医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继续教育对于执业药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023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正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保障其医学知识的更新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一、规则的背景和意义2023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的制定,是基于医学领域的发展和变化而进行的。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的药物、治疗方法等不断涌现,执业药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医学领域的发展,同时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规范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对于保障患者的利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规则内容概述2023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继续教育的要求:规定了执业药师需要参加多少小时的继续教育,并对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定。
2. 继续教育的内容: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需要学习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药研发、药物治疗进展、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处理等医学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术。
3. 继续教育的证明:规定了执业药师需要如何证明自己已经参加了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以及如何备案和管理继续教育证明。
4. 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机构和责任,并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执业药师,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不仅是对自己专业素养的提升,更是对患者安全的负责。
在我看来,2023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的出台,为执业药师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规范的继续教育要求和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总结回顾2023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则,为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对于完善医疗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执业药师需要严格遵守规则的要求,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以适应医学领域的发展,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
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将对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进行简要介绍和概括。
首先,我们将讨论执业药师管理号在药学领域的重要性和作用。
随后,我们将对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的背景和目的进行说明。
最后,我们将提出本文的组织结构和内容安排。
通过本部分的概述,读者将对接下来的正文内容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和理解。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以探讨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为主题,内容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执业药师管理号的背景和定义,并明确本文的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编排规则。
首先,会介绍执业药师管理号的定义和背景,包括其在药师执业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接着,会逐一介绍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编排规则,包括号的组成要素、编排方式和编排规则等。
通过对这些规则的详细解析,读者将能够理解到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标准,进而提高对执业药师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简要回顾文章的重点部分,并强调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的意义和影响。
总结部分将指出,编排规则对于规范执业药师管理号的应用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药师执业水平,同时对药事管理和社会管理也具有积极的影响。
通过以上结构的安排,本文将全面系统地介绍和探讨执业药师管理号编排规则,为药师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同时也对药学领域的规范化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1.3 目的本篇文章的目的是介绍和解释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编排规则。
通过阐述这些规则的定义和背景,我们旨在增强读者对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理解,并加深对其编排规则的意义和影响的认识。
首先,我们将概述执业药师管理号的定义和背景,了解它们在药学领域的重要性及其在执业药师工作中的作用。
然后,我们将详细介绍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编排规则,包括号码的组成、规则的应用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旨在帮助执业药师和相关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遵循执业药师管理号的编排规则。
报考执业药师证的条件和要求
报考执业药师证的条件和要求
以下是 8 条关于报考执业药师证的条件和要求:
1. 你知道吗,报考执业药师得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才行呢!比如说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这就好像要进入一个神秘城堡得有特定的钥匙一样。
我朋友小李就是药学专业的,他就符合这个条件打算去考呢!
2. 嘿,年龄也有限制呢!可不能太年轻或太老啦,这就跟跑步比赛要有合适的年龄范围一样。
我听说隔壁的王大哥就因为年龄合适,正信心满满地准备报考呢!
3. 哇塞,工作经验可不能少呀!要是没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那可不行哦。
这就好像没有足够里程数就不能说自己是老司机呀!我的同事小张为了凑够工作经验一直在努力呢。
4. 不是谁都能考的哦,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呢!这就好比做人得堂堂正正一样。
我认识的一个人因为之前有过不良行为,就没办法报考呢,多可惜呀。
5. 报考还得准备好多材料呢,这可不能马虎呀!就像准备一顿丰盛的大餐,各种食材都不能少。
我自己在准备那些材料的时候可认真啦!
6. 你想啊,如果身体不健康能报考吗?当然不行啦!得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去奋战呀,这跟战士上战场得身体强壮一个道理。
咱小区的老赵一直锻炼就是为了能顺利报考呢。
7. 还得能遵守考试的规则和要求呢,不然怎么能考出好成绩呀!这就跟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
我表哥说他一定会严格遵守,争取一次通过。
8. 哎呀,报考执业药师证可不简单呢,但只要条件符合,努力去冲,就很有可能成功呀!这就像爬山,虽然辛苦,但登顶后的风景一定很美。
我觉得只要有决心和毅力,就一定能实现这个目标!
我的观点结论:报考执业药师证有一定门槛,但只要够努力,朝着这些条件和要求去奋斗,就很值得一试呀!。
执业药师使用管理制度
执业药师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执业药师的行为,提高药品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执业药师。
三、执业资格1. 执业药师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具备从事药学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2. 执业药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接受继续教育,保持专业水平。
四、行为准则1. 执业药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 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权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不得向患者提供虚假信息。
3. 执业药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收受患者贿赂,不得徇私舞弊。
5. 执业药师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洁,言行得体。
六、服务规范1. 执业药师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规范操作,保证药品质量。
2. 执业药师应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及用药情况,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3. 执业药师应提供专业的药物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4. 执业药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合理配药,做好药物配制工作。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执业药师,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执业资格。
2. 对于患者投诉举报的情况,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对涉事执业药师进行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对执业药师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执业药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处理。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执业药师使用管理制度起草意见: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执业药师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希望各执业药师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物服务。
药士管理制度
药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士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资格认证的药士。
二、药士的基本要求1. 药师应具有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临床药学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2. 药师应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疗工作者的管理和安排。
3. 药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4. 药师应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加进修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5. 药师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患病或酗酒上班,不得借用病人的药品或设备。
6. 药师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患者的礼金、回扣或贿赂。
7. 药师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转让工作任务或代办事项。
三、药师的岗位责任1. 药师应认真履行药品管理职责,确保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记录。
2. 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处方和医嘱,合理、安全地处理和配制药品,保障用药安全。
3. 药师应配合医生进行临床合理用药指导,提供用药咨询及解答患者的疑问。
4. 药师应协助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5. 药师应保持医疗设备和药品处于良好状态,做好药品及医疗用品的库存管理工作。
6. 药师应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工作,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
7. 药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
四、药师的考核和奖惩1. 药师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药师如有工作失误或不职业行为,医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取消其执业资格。
3. 药师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或药品安全问题应主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有贡献者将给予奖励。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协商通过后生效。
本制度自执行之日起,作为医院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所有药师应严格遵守,并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的药学服务。
执业药师考试制度
执业药师考试制度
执业药师考试制度是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等,每科120题,每题1分,满分为120分。
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明确规定只有药学、中药学以及相关专业的人员才可以报考,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才可以报考。
除学历和专业性的要求之外,还会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学位是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的,可以直接报考。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需在四年内通过全部的考试科目,才能够达到考试合格的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执业药师考试评分标准
执业药师考试评分标准执业药师考试是对药学专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其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执业药师考试评分标准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评分规则等内容,下面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执业药师考试的科目主要包括药学基础、临床药学、药物制剂、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多个方面。
考生在考试中需要全面掌握这些科目的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评分标准将根据考生对于各科目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定,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其次,考试形式是评分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执业药师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于药学知识的掌握情况,而面试则更注重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评分标准将根据考生在笔试和面试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以确保考生在各个方面的能力都得到充分考量。
再次,评分规则是执业药师考试评分标准中的核心内容。
评分规则将具体规定每道题目的分值、答题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评分规则还将明确指导评卷人员如何对考生的答卷进行评定,避免主观性因素对评分结果产生影响。
最后,评分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药学领域的发展和实际需求,以确保评分标准与行业实际需求相适应。
评分标准的科目设置、考试形式、评分规则等内容都需要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以确保考试评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总之,执业药师考试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评分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到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评分规则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评分标准的制定还需要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以确保评分标准与行业实际需求相适应。
希望通过评分标准的不断完善,能够为药学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提供更加公正、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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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的相关规则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2 有关立法规定存在的问题分析各级医疗机构的工作大多涉及诊断和防治疾病的药品.药剂技术工作在医疗机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包括药品的储存与供应、调配制剂业务、药品质量检验、临床药学业务、药物情报管理、开展药学监护、临床治疗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经济学研究等,这些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均突出强调了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必要的专业知识,更需要一定的技术技能、实践经验和真才实学.并经一定程序认定。
近2O年来,我国药学技术人员数量有很大增加.建立了一整套药学技术职称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药品管理法》是专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律,该法所称“依法经过资格认定”是指国家正式大专院校毕业及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药学技术人员。
法律的施行时间就是法律的有效时间,关系到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从何时起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对正确运用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立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因此,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悖。
《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临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该法。
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应按该法规定制定,对与该法不一致的规定应当停止执行。
而《处方管理办法》却明文规定,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仅仅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照此规定.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就不包括执业药师这明显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相悖。
三、对执业药师现状及改革的几点建议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1.1 建立执业药师合理的知识结构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使执业药师及时吸收各种新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学习临床药学理论、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和药事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2 贯通中、西,做好知识的衔接在现行执业药师制度中有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之分,作为一名合格的执业药师,不仅要具备系统的化学药物知识,还应该熟悉传统中医药理论知识,这是对我国执业药师的特殊要求。
因此,通过继续教育,使执业药师能够贯通中、西,做好知识的衔接,才能适应我国执业药师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发展趋势。
1.3 提高整个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执业药师是处方药品流向患者的最后一个把关环节,其处方的把关审核、正确调配以及对患者的用药指导,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用药安全和治疗质量。
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为人们的用药安全有效铸起一道钢铁屏障,保证人们健康的目的才会得以实现。
1.4 缩短与国外执业药师素质上的差距美国、加拿大、法国和韩国等国家已经开展了与大学教育相衔接的药学博士(Doctor of Pharmacy简称Pharm.D)学位教育。
药学博士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重视临床教育和强调实践,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多门学科交叉的、与临床结合的课程群;临床学习开始早,历时长。
由此可见,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中,加强与临床结合课程的设置,增加临床实习机会,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执业药师后备军,是缩短我国执业药师与国外执业药师素质差距的关键。
1.5 转变与更新药学服务观念,增强市场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高水平的药学服务将是药品分销业务竞争的焦点,执业药师专业知识和自身形象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执业药师要在群众面前树立良好形象,就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高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执业药师的地位和作用在竞争中得到增强。
1.6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逐步发展,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对执业药师的配备和药学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已成为当前一项很紧迫的任务。
总之,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对完善执业药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执业药师的业务素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每位执业药师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2、完善立法内容1 ) 国家应顺应新形势的发展,尽快制定《执业药师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经过合法注册‘才能上岗.保障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使其责、权、利得到统一。
2 ) 建议有关部门在《执业药师法》颁布实施以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重新调整、修改目前正在实施的一些法规、规章.完善和协测丰日天医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内容,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保持一致,保持法律的严肃性、统一性、科学性。
3 ) 完善执业药师管理体系.加强执业药师队伍的管理,制定出一套既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又符合执业药师管理规律,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新的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4 ) 重视政策的导向作用.以贯彻“医药分开”原则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重要性.使医疗机构重视并准确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给予执业药师应有的地位和待遇.在医疗机构中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激发药学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擞性.逐步扩大执业药师队伍..5 )引导广大药学人员以发展战略的眼光看待执业药师法律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积极努力地加人到执业药师的队伍中。
执业药师要坚定自信心.增强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审时度势,重视自身知识更新和道德培养,主动提升自身执业水平.增强竞争实力。
总之,在直接服务于患者的医疗机,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道德、法律意识及行为方式,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效、经济实惠地用药的重要因素.执业药师更是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不可或缺的药学技术力量。
医疗机构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对药学技术人员职业准入法制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而有关立法不完善、执业药师作用缺乏法制保障.不仅直接影响药学人员的素质及药学服务质繁.而且涉及到1 3 亿人民的用药安全与生命健康.是影响整个国家健康保障制度的社会性问题。
只有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强化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的地位.充分保障其各种权益,严格规范管理其行为.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所提供的药学服务质量。
3、观念向国际先进水平转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前提。
药师走向病人的行动应该源于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
从单纯处方调配到对医师处方或病历进行回顾性总结分析、血药浓度监测、不良反应监测、药学情报服务以及药物咨询等,我国医院药师已经在临床药学的工作中大大拓展了自己的业务范围。
近几年我们接受的新观念——药学监护,则集中体现了当代国际药学服务的先进思想。
它的核心是:药师一切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病人的利益。
药师在药物治疗中提供药品的态度、行为、承诺、关怀、伦理、职责、知识和技能,都是为了使病人获取最佳的治疗结果。
我们可以看出药师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病人利益的观念贯穿于ASHP药师服务的始终。
因此,我国药师要走向病人、走向社区首要的是转变观念。
4、培植服务环境。
营造浓厚的“药师就在病人身边”的良好氛围解决了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转变问题,还需要努力营造药师就在病人身边的良好职业形象。
美国临床药师已经在治疗药物监测、参加病房查房、药物治疗决策以及社区巡诊等工作中,开展了得到法律认可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那里,对病人健康负责任的不仅有医师、护士,还必不可少的有药师。
医师根据医院和保险公司共同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作出诊断,临床药师则在医师开处方前与其共同研讨并决定药物治疗方案,甚至一些临床药师还取得了诸如止痛或外科手术的抗感染等方面有限的药疗决定权。
在我国,临床药师的工作刚刚起步,远未深入到以上阶段。
但我们每一位药师应该明确:药师是在为人工作,不是为药工作。
要把每一位来取药和接受药师服务的病人,当作一个实实在在与自己有同等权利的人。
树立病人的健康服务除了有医生,还有药师的思想。
也就是说,病人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与我们药师息息相关。
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应该通过宣传和实际工作让病人明了并切身感受到。
总之,临床药师的作用应该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药品分类管理、门诊药房企业化等工作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药师走向临床、走向病人、走向社区,必将成为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4]李军.抓住薄弱环节,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中国药事.[5]陈梨,程黔荣.试析医院执业药师较少的原因.中国药业.[6]万仁甫,严桂平.《药师法》立法中应当避免的认识误区.中国药房.[7] 于培明,田丽娟,王集会.我国执业药师的素质缺陷及对策。
[8] 程光丽,刘兰茹.浅谈医院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面I临的困难与对策思路.中国医院管理[9] 郭敏杰,闷爱春,刘俊义.发挥高校教学资源优势,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10] 杨晓晨,李惠玲.浅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11] 邵明立.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建设。
[12] 邵明立.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13] 于嘉.变革中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