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安徽残疾人补助标准
安徽残疾人补助标准安徽省残疾人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包容。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残疾人补助金发放办法》,我省对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首先,针对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我省制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
对于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其月人均补助金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
对于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金为1000元。
此外,对于因残疾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还可以享受生活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其次,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我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政策。
对于一般困难残疾人家庭,每人每年可以获得200元的护理补助金和200元的辅助器具补助金。
对于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每人每年可以获得500元的护理补助金和500元的辅助器具补助金。
此外,对于因残疾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生活补助金。
再次,我省还规定了残疾人就业和创业的补助政策。
对于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对于残疾人创业,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创业补助金和贷款贴息。
最后,我省还规定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补助政策。
对于康复机构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康复服务费用补助。
对于残疾人购买康复辅助器具,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补助。
总的来说,安徽省残疾人补助标准细化、明确,覆盖了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旨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
未来,我省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努力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帮助和保障。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2.13•【文号】全康办[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康办〔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提出:“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社区康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国际上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为我们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十一五”期间,通过积极融入社区卫生、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培育活动的带动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服务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充实。
至“十一五”期末,全国开展社区康复的市辖区为807个,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为1569个,分别占全国市辖区总数和县(市)总数的90.5%和68.9%,为“十二五”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区康复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社区康复工作如何开展,如何丰富社区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与工作质量等。
残疾人康复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县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精神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为了确保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20年度全县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11093人,省级要求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65%,2020年度自定目标7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强化部门配合。
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残联、卫生计生、扶贫、民政、教育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1、县残联牵头实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2、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健康脱贫范畴,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推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负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
县残联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成立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
指导组负责做好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3、县财政局要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用于补贴、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统筹社会资源,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投入格局。
4、县扶贫办、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5、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残联、卫生院指导社区(村)成立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小组,由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与社区(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社区或村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
负责入户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开展康复需求评估,以及康复服务转介等工作。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草案)为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进展,加大救助力度,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拨出51097万元予以支持。
经研究,决定自2006至2010年,由中国残联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受助对象受助对象为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线或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家庭的残疾人优先资助。
二、资助范畴与资助标准资助范畴:为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和助视器;为贫困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制作耳模,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为肢体残疾儿童和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并配置辅助器具、进行康复训练;资助标准:——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用品用具30万件,总计金额5400万元;为10万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总计金额2000万元。
——为1.2万名贫困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制作耳模,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10680万元。
——为7万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药品,总计金额15030万元;为3万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医疗,总计金额10800万元。
——为1000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实施术后康复训练,总计金额6600万元;为贫困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3000例,总计金额600万元。
(各项目资助的具体标准见项目实施方法。
)三、组织治理与项目实施(一)组织治理中国残联成立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国残联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卫生部医政司、疾病操纵司,财政部社会保证司、综合司,中国残联康复部、计财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残联康复部综合处。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某某某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某府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结合本某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到某某某某年,全面建立与我某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某某某某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三、救助内容(一)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低视力助视器验配。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三)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五)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六)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四、救助标准(一)在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救助。
手术类:手术费补助按每人不低于某某某某某元标准(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某次调机费)。
手术费用不足某某某某某元的,结余费用在项目中综合调剂使用。
2024年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4年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____年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贫困残疾人是中国扶贫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由于残疾导致的就业困难、生活困境等问题,使他们更加容易陷入贫困状态。
为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攻坚工作,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二、目标定位____年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减少贫困残疾人的数量,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同其他公民一样的基本权利,并全面参与社会发展。
三、政策和措施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
2. 银行贷款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提供贷款优惠政策,降低其创业风险,促进就业和收入增长。
3. 贫困残疾人公益岗位计划:在农村和城市设立贫困残疾人公益岗位,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和相应的收入保障。
4. 专项培训计划: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 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建立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确保他们享有基本的医疗、养老和生活保障权益。
6. 教育扶持政策:健全贫困残疾人教育援助体系,提供教育扶持政策,包括免费教育、特殊残疾人学校建设和教育经费补充等。
7. 建立残疾人社区服务网络: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社区服务,提供定期的医疗、康复、心理咨询等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8. 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扶贫工作的顺畅进行。
四、工作要求1. 精准识别:建立行之有效的贫困残疾人识别机制,确保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2. 数据统计:健全贫困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贫困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扶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资金保障:确保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工作的资金保障,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经费投入。
2023年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通用5篇)
2023年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通用5篇)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1一、活动背景:经济全球化愈加明显,和谐社会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当今,弱势群体仍需要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与呵护。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深入实际,为缓解社会问题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培养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加强中华民族的道德教育。
二、活动主题:扶残救困献爱心三、活动口号: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四、活动目的:1、关心残疾人的生活,能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对他们的关爱。
2、知道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关爱、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对弱势群体有同情心。
3、激发学生对残疾人深深的同情心,能设身处地地为残疾人着想。
在残疾人需要帮助时,尽力帮助,并将之作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五、活动地点:苏家屯特殊教育学校操场六、活动时间:待定 13:30-14:30七、前期准备:1、与特殊教育学校取得联系,获得校方同意。
2、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预计15人,把志愿者和残疾人平均分成两支队伍。
3、准备活动器材。
八、活动流程:1、激情引入“快乐动作”目的:活跃气氛,放松情绪。
方法:听歌曲做动作,指导者唱歌,全体成员按歌词内容做动作:拍拍手、跺跺脚、拍拍脸、拍拍肩、转个圈、跳一跳、笑一笑。
(老师给聋哑孩子做手语提示)2、胯下滚球比赛目的:增强灵活性。
方法:两支队伍排成一路纵队,各队排头持一篮球。
教师发出口令后,各队排头用双手将球从自己胯下向后仍掷,使球沿地面从本组学生胯下向后滚动,排尾接球后,迅速跑到本队前面。
最先完成的一队获胜。
3、滚球进门目的:增强手臂的灵巧劲。
方法:两支队伍站在白线后,排头向球门滚球,球进后,到排尾。
以此类推。
最先完成的队伍获胜。
4、拔河比赛目的:发展全身力量。
方法:两支队伍,面对面成横队站立在中线两侧,双手握绳。
当听到“开始”的信号后,双方用力拉绳,以返至身后的白线处为胜。
5、两人接力跑目的:培养相互配合能力。
方法:一名残疾人和一名志愿者为一组,牵手同跑,绕过前方的障碍物,返回。
关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申请程序、补助标准
关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申请程序、补助标准
针对很多贫困残疾人咨询今年我市实施的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政策,现主动回应:
一、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目标任务:2020年,为全市3264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救助对象:我市持证且常年服用精神疾病治疗药物的贫困精神残疾人(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救助标准: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药费补助。
▲救助流程: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精神残疾类别残疾人证、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已实行扩面或全覆盖的地区以当地残联要求为准),经县级残联审核后纳入救助范围。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⑴目标任务:2020年,为全市428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救助对象:我市户籍0—14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每人每年享受15000元补助。
(低视力儿童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全盲儿童补助标准不少于1600元/人/年(限3年1次))。
◆申报程序:0-14岁残疾儿童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到定点机构康复训练。
⑵目标任务:为全市60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
●救助流程:有需要的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经残联组织专家筛查、取型后,适配假肢矫形器和辅具。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06•【字号】宿政发〔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加快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努力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标准科学、高效快捷、城乡统筹、衔接互补、区域均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体系建设(一)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准确核实申请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把好受理、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和监督等关口;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和低保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人情保”、“错保”,以及“拆(并)户保”等问题;按照“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全面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加强城乡低保信息化管理,按时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强化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核算工作手段,准确认定低保家庭,实行分类差额救助,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动态管理准确有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2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中国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是国家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推动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
各省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实施办法,落实地方配套投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要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实施质量,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够实实在在受益。
2012年11月28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加大救助力度,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单项救助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人。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资助实施“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的残疾儿童优先资助。
二、资助范围与资助标准资助范围:为贫困视力残疾儿童配发助视器;为贫困肢体儿童配置矫形器、轮椅、坐姿器、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贫困聋儿购置配发人工耳蜗和助听器,并补贴人工耳蜗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
资助标准:——为贫困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低视力助视器、矫形器、轮椅、坐姿器、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共20700件,总计金额2280万元。
——为1500名贫困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补贴人工耳蜗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18900万元。
——为900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总计金额22320万元。
——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9000人次,总计金额9000万元。
——为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15000人次,总计金额15000万元。
——为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3600人次,总计金额3600万元。
(各项目资助的具体标准见项目实施办法。
)三、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一)组织管理中国残联和项目省残联有关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二)职责分工——中国残联制定项目总体规划,下达任务指标;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开发管理项目数据库;检查、监督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023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2023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2023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篇1(一)全面完成“__”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__”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__”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__”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__”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__”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__”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
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
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
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
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
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
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
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
2023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5篇
2023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5篇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篇1____年是“____”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世界瞩目的奥运年,同时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
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就近服务,为了做好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定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服务面,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和任务1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使他们得到就近服务。
2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用品用具。
3为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试器,为视力残疾人进行功能训练。
4组织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康复知识。
三主要措施1提高我们康复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2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3入户走访了解调查,切合每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指导康复,转借康复,心理康复。
4利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采取上街宣传,发放材料,板报,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义,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民的康复意识。
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篇2结合“十二五”工作任务,康复部仍有很多工作亟待完善,今年具体计划如下:一、做好视障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1、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视障残疾人由爱视眼科医院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手眼协调、盘中心注视、追随注视扫描等训练,尤其是视障儿童的康复训练,计划全年完成10名。
2、按照《__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辅具评估报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辅具适配和使用训练。
二、做好残疾人家长培训工作。
区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将根据不同残疾类别,着力于实用性和操作性,聘请医疗专家为残疾人家长讲授最实际、最直接、最迫切需要的康复知识;定期开展残疾人亲属联谊活动,引导残疾人及亲属交流康复体会,相互支持帮助;帮助残疾人和亲属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健康水平,营造客观向上的生活氛围。
为残疾人家长提供专业培训、互动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
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生实事工作要点
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生实事工作要点一、康复救助目标1.确立明确的康复救助目标,确保85%以上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2.通过不断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和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提高残疾儿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能力。
二、完善康复服务体系1.建立健全的康复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就近获得康复服务。
2.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提高康复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水平,满足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
3.加强跨部门协作,整合各类康复资源,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康复服务格局。
三、提高康复服务质量1.制定和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和质量监测机制,确保残疾儿童获得专业、规范的康复服务。
2.推广先进的康复技术和方法,提高康复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效果。
3.加强康复服务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四、加强康复人才培训1.加大对康复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康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加强康复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康复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3.鼓励康复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升康复行业的整体水平。
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1.增加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资金投入,确保康复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2.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获得康复服务。
3.加强对康复服务的资金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强化社会参与和支持1.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2.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发展。
3.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对残疾儿童的认同和支持。
2021年7月1日实施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7月1日实施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为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 ___残疾人保障法》制定。
由 ___于xx年2月7日发布,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给大家了关于7月1日实施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希望你们喜欢!【背景】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有0至6岁残疾儿童约167.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02%。
每年新增0至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人。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xx年,我国0至17岁残疾儿童医疗服务与救助需求为67.72%,但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残疾儿童仅占27.9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为49.64%,但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残疾儿童仅占10.46%;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需求为16.29%,但接受过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仅占4.15%。
可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的现状与康复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条例】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佳木斯大学儿童神经康复实验室主任李晓捷】这项制度针对所有0至6岁残疾儿童,覆盖了六类残疾儿童,是残疾人康复领域中首个具有普惠意义的福利制度,对推动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背景】重度残疾人由于严重丧失自理能力,普遍存在医疗负担重、康复和护理需求迫切、贫困程度重等问题,是残疾人中特殊困难的群体。
【条例】针对重度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康复护理和辅具配置两大需求,提出“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吕军】这些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必将帮助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减轻康复负担,提高生存质量,将进一步织密我国社会保障网。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通用6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专职委员为成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日常工作。
(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级康复服务机构。
(三)实施康复服务。
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对需要基本型辅助器具的,残联按乡镇组织发放。
乡镇残联要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及时向残联反映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好实际困难。
(四)档案管理。
以乡镇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残联档案室,进行留存归档。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2一、救助对象:(1)全市0~6岁(含6岁):脑瘫或脑损伤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救助对象患儿。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7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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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16〕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制定本办法。
一、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一)目标任务
2020年,为全市7528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财政按8:2分担。
省级补助部分,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各县级财政部门。
县级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并标识“残补”或“精补”。
(三)项目管理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情况应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县级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有关报送工作。
县级残联须对上一年度受助对象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
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持二代精神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及以上残联审核,应予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其相关申请、审批证明等资料应专项收集管理。
(四)实施要求
1.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制度衔接,接受社会监督,使真正困难的精神残疾人得到药费补助。
应结合各地实际,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
2.各级残联和财政部门要用好、管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各级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协助项目的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
3.各级残联等相关部门要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精神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典型受助对象医治康复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目标任务
2020年,为989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4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二)补助标准
1.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市级财政配套2400元,不足部分由县区筹集。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
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三)资金拨付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和其他辅具等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市级财政,市根据分解指标任务将资金拨付至县区级财政部门。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经费原则上应待项目完成后,由各地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按规定支付。
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缓解机构运营困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项目初期预拨,项目结束验收后视情调整结算的方式拨付资金。
3.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医疗和康复训练费用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应由医疗保险报销,以补充康复训练经费不足部分。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可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矫形器和辅具适配等。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残疾儿童在训期间的生活补贴,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四)项目管理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
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应及时录入“残
疾儿童康复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县级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有关报送工作。
2.各县区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先纳入定点康复机构;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
在确定机构和转介安置工作中,各级残联要尊重残疾儿童家庭的意愿,方便其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3.各级残联要与定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综合监督,促进服务质量改善,加强风险防控;督促机构根据《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管理和精准康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康复办〔2017〕6号)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对救助对象严格按规范开展康复训练。
4.确保残疾儿童真实在训,严禁名下无人、空占救助名额套取项目资金。
残疾儿童因病(事)终止康复训练7个工作日以上,定点康复机构应及时向属地残联备案;救助对象无故中途终止康复训练或无故半个月未归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机构应在事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市残联及时查询或安排替补。
5.定点机构须与每位在训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安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在训儿童训练时间、训练质量、训练效果。
6.县区残联要按照《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康复办〔2016〕10号)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档案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康复办〔2017〕12号)要求,规范机构档案管理。
7.残疾儿童辅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制作由市成立专业技术组自行完成。
8.相关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应根据本办法,并按照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服务的通知》(皖残联〔2014〕52号)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相关制度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康复民生工程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各地要按《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6〕190号)文件要求,结合康复民生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精准调度和科学监督水平。
省残联将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本办法由市残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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