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基坑开挖令
工程基坑开挖令
精心整理
关于《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的通知
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105号)和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即“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基坑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行申报,监理单位须全面检查,不符要求,禁止施,特制定《工程坑开挖令《挖土任务单《挖土支撑记录表,望各单位自颁布之日严格执行
特此通
附件《工程基坑开挖令
《挖土任务单
《挖土支撑记录表
二○○六年八月七日
精心整理
水池水泵房工程基坑开挖令。
基坑开挖令模板
基坑开挖令模板
**基坑开挖令**
致:[施工单位名称]
根据工程施工计划,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论证,现批准进行基坑开挖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 工程概述:简要介绍基坑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
2. 开挖范围:明确基坑开挖的具体范围和边界,包括平面尺寸、深度等。
3. 施工方案:详细说明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包括挖掘方法、土方运输、支护措施等。
4. 安全措施: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防止坍塌、保护周边设施等。
5. 环境保护:说明对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噪音和粉尘等。
6. 施工期限:规定基坑开挖的施工期限,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7. 质量要求:明确基坑开挖的质量要求,包括底面平整度、坡度等。
8.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此处进行补充。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开挖令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签发单位:[签发单位名称]
签发人:[签发人姓名]
签发日期:[具体日期]
请注意,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的基坑开挖令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内容准确、清晰、详细,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如果你需要更准确详细的内容,请提供更多信息。
关于基坑开挖和支护的相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强调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的相关要求近期个别施工项目部基坑开挖施工现场较混乱,安全隐患及漏洞较多,为规范现场施工,现将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的相关要求强调如下,要求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本要求执行。
1、基坑开挖1.1 施工基面1.1.1 施工基面应以设计图纸为准,尽量减少对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以保护自然植被和环境。
1.1.2 当设计要求降低基面时,基面应平整,不积水,基面边坡应按不同地质条件放坡,清除周边浮石、悬石,保证边坡稳定,不坍塌。
1.2 基坑开挖1.2.1 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基础型式(除沉管、冲孔、钻孔灌注桩外)、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施工现场调查情况,制定基坑开挖方案。
1.2.2 基坑开挖靠近地下管或线时,应与相关单位协商,制定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不宜采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1.2.3 基坑开挖时,如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天然孔洞、文物、管线等,应通知设计处理。
1.2.4 基坑开挖遇土质较差且铁塔基础四个基坑深度不同时,宜先开挖较深的基坑,待基坑回填后再开挖较浅的基坑。
1.2.5 基坑开挖遇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时,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方式,基坑内岩渣及松石必须清除干净。
1.2.6 掏挖基础、岩石基础等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的基坑开挖严禁大爆破作业,防止坑壁遭受破坏。
1.2.7 软弱地基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对承力层产生扰动。
泥水坑开挖应采取排水或降低水位的措施。
流砂坑开挖应采用降低水位的措施。
1.2.8 人工开挖基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大小应视土质特征、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确定,预留坡度参照下表。
各类土质的坡度1.2.9 根据土质情况,余土、材料、工器具应堆放在距坑口边缘0.8m~1.5m范围以外,防止孔壁坍塌。
1.2.10 铁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
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时,铁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1.2.11 铁塔基础(不含掏挖基础和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
基坑、沟槽开挖强制性要求
基坑、沟槽开挖强制性要求一、基坑开挖要求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2、开挖基坑前放出地界线,探明地下管线,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3、基坑开挖前,应在基坑顶部四周设置截水沟及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到基坑中。
4、基坑开挖前2~3周,应做好降排水工作;对深度较大,或对土体有一定固结要求的基坑,运行时间应适当提前。
5、基坑边坡的稳定性计算应经由通过局结构简算资格人员进行。
6、基坑边缘位置土方与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与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7、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需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应在基坑底及坑壁留200~3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
同时,要设排水沟和集水坑,及时用泵排除坑底积水。
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按照施工方案及时对边坡进行防护,确保基坑安全。
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与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原状结构。
基坑验槽后,及时浇筑垫层封闭基坑。
8、基坑开挖应按先撑后挖、限时、对称、分层、分区等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严禁超挖,应减小基坑无支撑暴露开挖时间和空间。
9、基坑内应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数量不少于 2 个。
10、相邻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先深后浅”的原则。
11、基坑开挖完成后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边坡进行支护,做好基坑临边防护。
12、深基坑要制定监控量测方案,按照方案对基坑稳定性进行监测。
二、沟槽开挖要求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基坑土方开挖规范
基坑土方开挖规范1.基坑周围6m范围内堆载不得超过15kpa。
2.挖土次序应严格遵循“分层开挖,先撑后挖”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进行分区开挖。
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浇垫层,浇注后再进行相邻区块的开挖。
3.土方开挖方法为机械开挖加人工配合修土。
底板、地梁、大尺寸承台在机械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200-300mm时改用人工开挖修土。
承台区域及钻孔桩(或管桩)有高于基底标高较多的桩身周围土方全部用人工开挖修土,千万不能让挖斗碰撞桩身,以免影响桩身质量。
基础土方开挖后若发现塘泥,经建设、设计、监理同意后用好土或级配砂石进行置换,分层夯实回填至基底标高。
二、挖土时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必须严格按预定挖土方案顺序进行开挖,不得任意改变。
2.挖出的土必须随时运出,不得堆在基坑四周,土方车辆不得在基坑边行驶、停留。
3.___开挖时要有专人指挥,快到基坑底时,要随时测量挖土深度,避免超挖。
4.在挖土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开挖,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研究,严禁冒险施工。
5.___开挖到设计标高要求后,要及时跟进后续工作,减小基坑露置时间。
三、___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在挖土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认可,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
2.在基坑开挖区四周要有安全围护,并在夜间要有红色照明警示灯。
基坑照明电线必须用橡胶电缆,严禁使用塑料护套线。
3.___开挖前,应备好砂包、木桩等必要的抢险工具及材料,一旦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文明施工的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设置明沟和污水沉淀池并与市政下水管接通。
2.土方工程施工时,在大门口处设置冲洗台,所有车辆外出前必须将粘附在汽车轮胎上的泥土经冲洗干净后出场,场内、场外道路设有专人清扫,保持清洁。
3.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红灯示警,每当车辆出入时,由门卫负责向过往车辆及行人示警,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工程基坑开挖令
工程基坑开挖令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的通知
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105号)和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即“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基坑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申报,监理单位须全面检查,不符要求,禁止施工”,特制定《工程基坑开挖令》、《挖土任务单》、《挖土支撑记录表》,望各单位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基坑开挖令》
《挖土任务单》
《挖土支撑记录表》
二○○六年八月七日
水池水泵房工程基坑开挖令。
土方开挖动土令
值班技术员 签署意见
满足安全开挖条件,同意进行下一循环土方开挖
不满足安全开挖条件,不同意进行下一循环土方开挖 □
值班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日
监理单位 签认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日
1
深基坑土方开挖动土令
工程名称
新区大道北延段(地铁 4 号线车
辆段)续建工程
工程部位
基坑开挖
范围
土方开挖工前检查内容:
1、开挖面降水和渗漏水情况
已降水,开挖面无水或渗漏水轻微,降水效果满足开挖条件 □
已降水,开挖面渗漏水较大,降水效果不满足开挖条件 □
未降水,作业面无水或渗漏水轻微,无潜(滞)水,满足开挖条件 未降水,存在潜(滞)水或开挖面渗漏水较大,不满足开挖条件 □
2、开挖面地层稳定性情况
土体基本稳定,满足开挖条件 土体不稳定,不满足开挖条件 □ 3、开挖长度、高度、坡度设置情况
满足开挖条件 4、桩间网喷施做情况
不满足开挖条件 □
施做完毕,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土体自稳性好,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不满足做情况
施做完毕,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土体自稳性好,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不满足开挖条件□
6、风水电及小型机具(混凝土喷射机)
状况良好
状况较差 □
7、应急抢险物质储备情况
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8、周边管线情况
不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
监控量测可控,满足开挖条件 9、工班劳动力数量
监控量测过大,不满足开挖条件 □
满足作业要求
不满足作业要求 □
10、穿越雨污水管、河湖情况
不穿越,满足开挖条件 穿越雨污水管、河湖,已采取措施,满足开挖条件 □ 穿越雨污水管、河湖,未采取措施,有渗漏水,不满足开挖条件 □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是土木工程中常见的一项施工工作,涉及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定。
下面将介绍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一、前期准备工作1. 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2.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
3. 在基坑周围搭建临时围护结构,并在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二、基坑开挖工程1. 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进行开挖作业,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进行岩石爆破作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开挖作业过程中,禁止在开挖边沿工作,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4. 严禁将施工垃圾倒入基坑,以免造成坡体失稳和崩塌。
三、基坑支护施工1.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护方法,如钢支撑或混凝土边坡等,并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2. 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支护结构上操作,以免对支护结构造成破坏。
3. 检查支护结构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4. 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分。
四、基坑降水处理1. 在进行降水作业前,必须对基坑进行充分的排水准备工作。
2. 选择合适的排水设备进行降水作业,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降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以防止堵塞和积水。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设置明显的施工现场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着防护服和安全鞋。
4.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防火安全1.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监控。
2. 储存危险品的区域必须与施工现场分开,严禁将危险品存放在基坑附近。
挖土工程开工令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主
要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1、基坑开挖时基坑底周边修排水沟,一般宽300,深300,并设置500*500*350mm的集水小坑;
2、挖土开挖时严禁触碰桩头,挖土时挖机严禁拉、挖工程桩,施工过程中设专人指挥,桩身四周应采用人工挖土,严禁机械挖土;
3、基坑底标高不一,机械开挖次序一般采取先整片挖至一平均标高,然后再挖个别较深部位;
5、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切实制定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监督负责人:
监测领导小组组长
监测领导小组副组长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监督负责人
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意见
同意开挖
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
总
工
程
师
意
见
总工程师意见:
注:开挖深度小于等于3m由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挖土令,开挖深度大于3m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挖土令。
监测领导小组副组长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监督负责人
基层单位技术Biblioteka 责人意见同意开挖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
总
工
程
师
意
见
总工程师意见:
注:开挖深度小于等于3m由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挖土令,开挖深度大于3m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挖土令。
挖土工程开工令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主
要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1、基坑开挖时基坑底周边修排水沟,一般宽300,深300,并设置500*500*350mm的集水小坑;
土方开挖动土令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
三工站
工程部位
基开挖
范围
土方开挖工前检查内容:
1、开挖面降水和渗漏水情况
已降水,开挖面无水或渗漏水轻微,降水效果满足开挖条件□
已降水,开挖面渗漏水较大,降水效果不满足开挖条件□
未降水,作业面无水或渗漏水轻微,无潜(滞)水,满足开挖条件
未降水,存在潜(滞)水或开挖面渗漏水较大,不满足开挖条件□
2、开挖面地层稳定性情况
土体基本稳定,满足开挖条件土体不稳定,不满足开挖条件□
3、开挖长度、高度、坡度设置情况
满足开挖条件不满足开挖条件□
4、桩间网喷施做情况
施做完毕,满足开挖条件未施做,土体自稳性好,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不满足开挖条件□
5、支护体系(钢支撑、锚索等)施做情况
施做完毕,满足开挖条件未施做,土体自稳性好,满足开挖条件□
未施做,不满足开挖条件□
6、风水电及小型机具(混凝土喷射机)
状况良好状况较差□
7、应急抢险物质储备情况
满足应急抢险要求不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8、周边管线情况
监控量测可控,满足开挖条件监控量测过大,不满足开挖条件□
9、工班劳动力数量
满足作业要求不满足作业要求□
10、穿越雨污水管、河湖情况
不穿越,满足开挖条件穿越雨污水管、河湖,已采取措施,满足开挖条件□
穿越雨污水管、河湖,未采取措施,有渗漏水,不满足开挖条件□
值班技术员
签署意见
满足安全开挖条件,同意进行下一循环土方开挖
不满足安全开挖条件,不同意进行下一循环土方开挖□
值班技术人员(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
签认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基坑开挖令
编号:
工程概况:主线桥
工程名称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E-Ⅱ标(FMK4+629.807~FMK5+883.4严建程
技术负责人
丁冬明
开挖部位
主线桥10#承台基坑
开挖时间
2013年1月4日
工作内容
土方开挖
挖土机械工况
挖掘机1台,设备检验合格。
型号及名称
4、
5、
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
制表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
发令人:(施工经理签字)
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八工区项目部(盖章)
挖土
机械
主机:SUMITOMO—200
副机:
起重机械:
设备检查
正常
起重设备监测准用证编号
作业区情况
略
路基情况
良好
作业区范围设施保护
完好
持证上岗情况
持证上岗(有效)
通讯联络
哨音、手势
指挥人员
(姓名)
陈传连
司机人员(姓名)
叶建波
交底内容
1、挖土部位编号:10 #承台基坑
2、挖土标高:2.538
3、钢板桩围挡施工情况:施工完成,情况良好
土方工程开挖令
编号:
工程名称
开挖日期
工程量
主要施工机具
履带式挖土机、装卸车铁锹、翻斗车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主
要
技
术
措
施
及
监
测
措
施
1、挖土前,对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进行详细的技术和质量交底,并做好记录。
2、认真执行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工艺标准等,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根据图纸用经纬仪、水平仪定出轴线标高,敲好龙门桩放出灰线和水准标志,并按规定放出排水沟位置,放坡。
4、支撑强度达到要求时方可开挖,基底严禁扰动,挖土至槽底还有100mm时采用人工挖土。
5、基坑开挖时,坑内设置明排水沟及排水井,形成排水系统,保持开挖面干燥。6、挖土施工应以监测为依据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在监测工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修改挖土方案。
7、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准确.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监
理
工
程
师
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
基坑开挖施工技术规范
基坑开挖施工技术规范1.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d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2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3开挖至锚杆、土钉施工作业面时,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m;4开挖时,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害锚杆、腰梁、土钉墙墙面、内支撑及其连接件等构件,不得损害已施工的基础桩;5当基坑采用降水时,地下水位以下的土方应在降水后开挖;6当开挖揭露的实际土层性状或地下水情况与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明显不符,或出现异常现象、不明物体时,应停止挖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7挖至坑底时,应避免扰动基底持力土层的原状结构。
1.2软土基坑开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分层、分段、对称、均衡、适时的原则开挖;2当主体结构采用桩基础且基础桩已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开挖面下软土的性状,限制每层开挖厚度;3对采用内支撑的支护结构,宜采用开槽方法浇筑混凝土支撑或安装钢支撑;开挖到支撑作业面后,应及时进行支撑的施工;4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沿水泥土墙方向应分区段开挖,每一开挖区段的长度不宜大于40m。
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1.4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1.5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1.6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按下列要求对基坑进行维护:1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排水沟、集水井应采取防渗措施;2基坑周边地面宜作硬化或防渗处理;3基坑周边的施工用水应有排放系统,不得渗入土体内;4当坑体渗水、积水或有渗流时,应及时进行疏导、排泄、截断水源;5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垫层和主体地下结构施工;6主体地下结构施工时,结构外墙与基坑侧壁之间应及时回填。
挖土工程开工令技术交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模板安全监理实施
沉桩(挖土)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龙门宾馆改扩建工程开 工 日 期06年9月7日竣 工日
期
主要技术措施
1、本工程室外地坪相当于相对标高-1.350。
以下标高均以相对标高记。
2、土方开挖主方向由西向东,次方向由南向北。
3、先整体开挖至相对标高-3.400底板底标高.
4、再进行机械进行地梁开槽,开槽深度至-4.100。
4、土方开挖施工时,坑边自然土地坪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弃土和堆放重物基坑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基坑边的堆载以及其他载重运输设备荷载,不得超过20KN/M2,基坑内机械进出口通道处,应事先在基坑护壁附近铺设路基箱或钢板以扩散压力,减少侧压力。
基坑内的行走道路上,也要在土方上铺设路基箱或钢板。
5、严格控制土坡坡度,在挖土过程中留坡的按1:1放坡,确保边坡稳定。
6、严格执行开挖程序,严禁超挖,最后100~150mm厚土层应用人工开挖以控制标高,确保基坑土体不松动。
7、在每个限定范围的开挖段中严格按开挖程序进行开挖。
施工负责人
监测领导小组组长付 组 长技术 负责 人质量监督负责人
总
工
程
师
意
见总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开挖施工要求
基坑开挖施工要求基坑开挖施工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要求和规范十分严格。
本文将从基坑开挖的施工要求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基坑开挖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进行详细的设计和方案制定,确定基坑的形状、尺寸和施工方法。
其次,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地下管线的调查,确保基坑开挖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设施造成损害。
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基坑开挖的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中要保持坑壁的稳定。
在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坑底的泥土和杂物,并采取支护措施,防止坑壁塌方。
对于较深的基坑,要采用合适的支撑结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控制开挖的速度和深度。
开挖的速度和深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支护措施的情况进行合理控制,避免过快或过深导致坍塌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开挖过程中要及时排水。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地下水的排泄是一个重要问题。
需要采取合适的排水措施,保持基坑内的地下水位在安全范围内,并及时清理排水管道,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4.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
在基坑开挖施工中,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清理垃圾和废弃物,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要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5.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基坑开挖施工中,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坚持施工质量的控制。
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三、基坑开挖后的处理工作在基坑开挖施工完成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处理工作。
首先,要对基坑进行清理和整理,清除残留的泥土和杂物。
其次,要进行基坑支护结构的拆除和修复,保证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重大危险源、质量关键、“三令”、样板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申报的实施细则第一条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和监督管理行为,防止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沪建安质监2007年1月22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工地信息汇总表”的通知》以及《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等法规和规章,结合华东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下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申报。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四)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达30吨,或起重高度达10米的吊装工程或结构吊装:a)钢结构;b)预制构件;或设备吊装(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特种设备施工;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5、6m以上的边坡施工;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八)大型机械安装或拆除工程1、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2、塔吊(移动式、附者式);3、打桩机械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申报流程(见附件一)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申报条件:(一)专项施工方案按公司要求编制并完成审批手续;(二)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过程),施工方案并须进行专家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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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基坑开挖令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关于《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的通知
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105号)和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要求,即“基坑开挖实行‘开挖令’制度,基坑开挖前和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申报,监理单位须全面检查,不符要求,禁止施工”,特制定《工程基坑开挖令》、《挖土任务单》、《挖土支撑记录表》,望各单位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基坑开挖令》
《挖土任务单》
《挖土支撑记录表》
二○○六年八月七日
水池水泵房工程基坑开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