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共34页文档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三条第(十)项。
二、删除第四条第(三)项、第(八)项;将第(四)项修改为:“(三)核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式样见附件3)”;将第(六)项修改为:“(五)组织对《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进行抽查”。
三、将第六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审核,并向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出具审核修改意见”。
四、在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设施保安评估。
”六、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七、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导则》起草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验和审查,根据现场检验结果和审查意见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修改。
现场检验情况应当记录。
”八、将第三十条第二款中的“但交通部声明未经其同意不得改变的内容除外”修改为“调整的内容应当符合《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导则》的相关要求”。
九、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完成《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后,应当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修改。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报送《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时,应当一并报送专家现场检验结果和审查意见、现场检验情况记录。
福建省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考评标准
港口设施保安费
5、 未按照规定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扣 30 分;少收,多收或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抽查
分
分
分
7
存在问题 (扣分原因)
八
漏收的,每项扣 30 分;
年度
6、 建立规范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收支台帐,接受所在地港口行政部
核验 及保
150 分
门监督管理。帐目混乱的,扣 20 分;
每人扣 2 分;
8、 未按要求做好保安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扣 10 分。
标准分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抽查
分
分
分
5
存在问题 (扣分原因)
1、在港口设施入口处,建立货物检查登记制度,协助海关、公安
等部门,对货物(包括集装箱货物)进行检查。保安人员对进
港货物进行验货、验单、要求货单相符,防止未列入计划的货
二
3、 通讯联络方式畅通
5、 照明设备数量、照度未达到标准的,扣 10 分; 6、 照明设施损坏或照明不清,有盲区的,一处扣 5 分;
通信 设备 监控
4、 控制措施及布局合理到位 5、 照明设备符合港口设施保安
100 分
7、 在夜间时需和船方达成协议。要求港口设施保安人员能监控靠 泊在港口设施附近区域的船舶,并提供船上照明,以便清楚地 观察船舶周围水域,未达到要求的,扣 10 分;
核验 及保 安费
和总结报告。 3、 落实年度核验的整改意见,及
150 分
3、 未建立公司内部核验机构的,扣 10 分; 4、 按年度核验时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未按时整改落实、反馈上
收取
时上报反馈
报,扣 20 分;年度内港口设施保安情况发生变化,保安计划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根据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和《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船港界面活动,是指船舶与港口之间人员往来、货物装卸或者接受其他港口服务时发生的交互活动;(二)港口设施,是指在港口发生船港界面活动的场所,包括码头及其相应设施和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三)船到船活动,是指从一船向另一船转移物品或者人员的行为;(四)保安事件,是指威胁船舶、港口设施、船港界面活动和船到船活动安全的任何可疑行为或者情况;(五)保安等级,是指可能发生保安事件的风险级别划分;(六)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是指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港口设施保安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保安措施建议的活动;(七)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是指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根据保安评估报告为确保采取旨在保护港口设施和港口设施内的船舶、人员、货物、货物运输单元和船上物料免受保安事件威胁的措施而制订的计划;(八)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又称港口设施保安员,是指被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指定负责制定、实施、调整《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并与船舶保安员和船公司保安员进行保安联络的人员;(九)保安声明,是指发生船港界面活动时,港口设施与船舶为协调各自采取的保安措施签署的书面协议(式样见附件1);(十)经指定的保安组织,是指具备相关能力,经交通部指定可以受委托从事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编写《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提供港口设施保安咨询服务的组织;(十一)替代保安协议,是指我国政府与其他SOLAS公约缔约国政府就相互间固定短程航线上的港口设施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保安协议;(十二)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是指对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规定内容的部分或者全部保安措施和应急反应程序进行的练习;(十三)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是指为了验证、评价和提高各级保安组织、相关部门、港口设施及人员的综合反应和协调配合能力,通过模拟保安事件,根据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的多单位参与、协同进行的练习;(十四)港口设施管理人,是指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主体。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年度核验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2016年1月—2016年12月)申报材料港口设施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码头港口设施经营人:XXXXXXXXX公司港口行政管理部门:XXXXXXXX二0一六年十二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表XXXXX公司液体石油化工码头保安年度工作报告(2016年01月-2016年12月)一、概述XX公司隶属于XX集团。
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009年4月投入生产。
是专业从事液体石化产品仓储的企业,占地面积约420亩,从业人员220人。
拥有独立的水、电、汽,通讯公用工程供应系统,独立的环保处理系统,以及海运、内河航运码头和公路运输等设施。
公司共建有两座码头(一座8万吨级、一座1000吨级),8万吨级码头内侧建有2个装卸区,可靠泊3千吨级和1千吨级船舶;外侧建有3个装卸区,可靠泊3万吨级和1万吨级船舶(3万跟1万吨级泊位组合成2号泊位,可减载靠泊8万吨级船舶)。
后方库区配套储罐77座,总罐容60.6万立方米。
其中8万吨级码头泊位总长360米,靠船平台长320米,宽25米;1000吨级F码头泊位总长米,靠船平台长300米,宽25米。
8万吨级码头设有自动系缆、快速脱缆、输油臂等设备。
本码头设计吞吐能力510万吨/年。
本年度靠泊我司码头国际船舶共计131艘次,共计卸货量172.35万吨。
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调整战略,上述外贸船舶所卸品种57%为甲醇、7.5%为乙二醇、 1 %为基础油,34.5%为混合芳烃。
以上外贸货物全部安照“港口设施保安”相关规定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
公司于2009年8月首次通过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当年10月取得由交通部批准的《港口保安符合证书》。
2014年04月24日,第二次取得由交通部批准换发的《港口保安符合证书》,证书号为:XXX,每年均正常通过核验。
本核验年度,我港口始终严格按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认真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港口设施安保投入,强化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和训练等措施,努力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防范,未发生一起保安事件。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STATEMENT OF COMPLIANCE OF A PORT FACILITY(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公章)(Official seal)证书编号:Statement Number本证书系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B部分的规定签发Issued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Part B of the 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SECURITY OF SHIPS AHD OF PORTFACILITIES(ISPS CODE)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Government of CHINA港口设施名称:………………………………………………Name of the Port Facility: ……………………………港口设施地址:………………………………………………Address of the Port Facility: …………………………兹证明,经核验本港口设施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Ⅺ-2章以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部分的规定,且本港口设施根据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操作。
该计划在以下方面得到批准(以下填写适于停靠的船舶类型、操作类型、其它活动及相关信息):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compliance of this port facil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chapter XI-2 and part A of the 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Security of the Ships and of Port Facilities (ISPS Code) has been verified and that this port facility operat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rove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Plan. This plan has been approved for the following <specify the types of operations, types of ships or activities or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本《符合声明》有效期至:,但期间未通过核验的,即行失效。
2008年度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报告
东莞飞虎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港口设施保安年度工作总结东莞飞虎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东莞飞虎石油化工码头)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共靠泊外籍船只5艘/次,卸外贸货物17916吨。
我司努力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强防范,使恐怖分子无机可乘,为我港口设施创造安全可靠的环境,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我港口设施于2004年6月经交通部审核通过,并颁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成为SOLAS公约缔约国港口企业之一。
我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已连续四年经省交通厅核验合格,自去年检验合格以来,我公司按照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ISPS规则的要求,在市港航管理局的工作指导下,公司全体职员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各项工作和措施,我司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使港口设施履约工作作得更为认真、更为踏实。
现将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汇报如下:一、我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基本情况。
当今的世界并不太平,各类恐怖事件时有发生,血的事实和代价充分证明恐怖主义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居安思危,看到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为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切实防范恐怖活动,根据SOLAS公约和ISPS规则的要求,以及本港口设施的实际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带领下属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与之相应的工作。
(一)为确保我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司从领导到员工都认真学习、研究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ISPS规则以及交通部制定颁发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编辑出版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指南》,为履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组建的港口保安组织及应急人员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公司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二)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工作。
2008年8月和11月,我司选派两批业务骨干共7名职员先后参加交通运输部举办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班”,全体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了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证书”。
港口设施保安学习资料讲解
四、年度核验申请材料及要求
• (四)港口设施保安员(保安主管)及相 关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证 明)的《港口设施保安岗位资格证书》复 印件; • (五)港口设施保安自评表 。
内部资料
四、年度核验申请材料及要求
•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 1、保安相关人员培训情况及计划 • 除提交港口设施保安员及相关人员资质 培训情况外,港口设施保安员还应负责 编写并提交下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相关工 作人员(门卫、保安人员、码头作业人 员、内部相关部门人员)等培训计划及 本年度培训情况。
内部资料
五、年审考核标准
• (四)港口设施通道入口与周界保安措施
• 1、港口设施按保安评估报告要求设置周界 • 2、通道入口设置保安岗亭,由保安人员值守,建 立港口设施各出入口的保安管理规定 • 3、对进港人员身份、随身携带的物品、乘坐的车 辆及车上物品等按要求进行检查登记 • 4、对到公司的临时来访者有确认、登记的记录并 按要求制作中英文访客证等。
内部资料
五、年审考核标准
(一)、港口设施保安主管职责 : • 1、按《保安计划》要求制订相关应急处置程序及事故应 急预案。 • 2、按《保安计划》要求,及时报告港口设施保安事件。 • 3、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沟通。 • 4、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载内容进行经常性评价和 必要的调整,对港口设施进行定期保安检查,保证《港口 设施保安计划》有效实施。 • 5、与船公司和船舶保安员协调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在接到船舶保安员请求时,协助其确认登船人员的身 份
分享新经验、交流新体会
第一部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年度核验工作 第二部分:世博期间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第三部分:港口设施保安演练讲解 1、等级提升 2、应急处置 3、反恐处置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Z07030501-2015-0092
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
Z07030502-2016-0082
舟山港域老塘山港区浙江海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0105
舟山港域老塘山港区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码头
Z07030505-2012-0088
Z07010203-2016-0034
宁波实华原油码头二期45万吨码头
Z07010204-2016-0089
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5万吨级化工码头
Z07010214-2012-0062
浙江LNG接收站项目
Z07010215-2013-0032
宁波北仑化工码头(化1〜1化1〜2;化2〜1化2〜2泊位)
Z07010216-2013-0100
Z07030510-2014-0190
老塘山作业区三期码头
Z07030511-2014-0191
老塘山作业区五期码头
Z07030512-2014-0192
浙能舟山煤电中转码头
Z07030701-2015-0057
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舾装码头
证书号
港口设施名称
Z07030702-2016-0051
附件
2016
的对外开放港口设施名单
证书号
港口设施名称
Z07010101-2016-0005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
Z07010106-2013-0099
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2#〜6#泊位
Z07010107-2013-0115
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7#-11#泊位)
Z07010109-2014-0097
港口设施名称
Z07030210-2013-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发布日期】2007-12-17【生效日期】2022-03-01【失效日期】(2007年12月17日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根据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和《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船港界面活动,是指船舶与港口之间人员往来、货物装卸或者接受其他港口服务时发生的交互活动;(二)港口设施,是指在港口发生船港界面活动的场所,包括码头及其相应设施和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三)船到船活动,是指从一船向另一船转移物品或者人员的行为;(四)保安事件,是指威胁船舶、港口设施、船港界面活动和船到船活动安全的任何可疑行为或者情况;(五)保安等级,是指可能发生保安事件的风险级别划分;(六)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是指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港口设施保安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保安措施建议的活动;(七)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是指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根据保安评估报告为确保采取旨在保护港口设施和港口设施内的船舶、人员、货物、货物运输单元和船上物料免受保安事件威胁的措施而制订的计划;(八)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又称港口设施保安员,是指被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指定负责制定、实施、调整《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并与船舶保安员和船公司保安员进行保安联络的人员;(九)保安声明,是指发生船港界面活动时,港口设施与船舶为协调各自采取的保安措施签署的书面协议(式样见附件1);(十)经指定的保安组织,是指具备相关能力,经交通部指定可以受委托从事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编写《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提供港口设施保安咨询服务的组织;(十一)替代保安协议,是指我国政府与其他SOLAS公约缔约国政府就相互间固定短程航线上的港口设施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保安协议;(十二)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是指对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规定内容的部分或者全部保安措施和应急反应程序进行的练习;(十三)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是指为了验证、评价和提高各级保安组织、相关部门、港口设施及人员的综合反应和协调配合能力,通过模拟保安事件,根据经批准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的多单位参与、协同进行的练习;(十四)港口设施管理人,是指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主体。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工作手册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工作手册
一、办理条件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经审核并按要求修改后,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发。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
2.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核查。
符合保安要求的,颁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不符合保安要求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含文件审查、现场核查和报告修改时间)。
五、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设施保安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3号,2019年11月28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及各单位”)。
第三条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是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与港口建设、港口生产经营统筹考虑,遵循节约、环保、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港口设施,是指在港口发生船港界面活动的场所,包括码头及其相应设施和航道、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二)港口设施经营人,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申请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并负责对港口设施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单位;(三)保安事件,是指威胁船舶、港口设施、船港界面活动—1—和船到船活动安全的任何可疑行为或者情况;(四)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是指港口所在地港口设施保安主管部门通过对港口设施保安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保安措施建议的活动;(五)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是指港口设施经营人根据保安评估报告为确保采取旨在保护港口设施和港口设施内的船舶、人员、货物、货物运输单元和船上物料免受保安事件威胁的措施而制订的计划;(六)港口设施保安主管,是指被港口设施经营人指定负责制定、实施、调整《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并与船舶保安员和船公司保安员进行保安联络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成立港口设施保安(SOLAS)履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履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SOLAS履约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相关职责;(二)监督、指导各港口设施经营人制定并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三)与所在地港口设施保安主管部门保持信息沟通,收集、整理、分析港口设施保安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2—(四)监督、指导港内各相关单位进行港口设施保安训练,参加港口设施保安演习;(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港口设施保安培训。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港口设施保安
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港口港务
【发文字号】沪交安[2012]4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2.07
【实施日期】2012.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通
知
(沪交安〔2012〕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简称《规则》)及《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现将2012年上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凡2012年前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
二、时间安排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每年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为年度核验期。
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应当于证书签发之日起每年的前3个月内提出核验申请。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地址:建国东路525号1-4楼)接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
三、工作分工
市交通港口局将按。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情况的通告
【法规类别】港口港务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1.14
【实施日期】2014.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情况的
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3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过检验的码头
经我局组织核查,上海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码头等60个码头通过2013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详见附件)。
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失效的码头
经我局组织核查,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总部码头(证书编号:Z06000713-2009-0048)和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朱家浜码头(证书编号:Z06000207-0817)的港口设施
经营人未按照规定向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提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失效。
附件:2013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情况表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2013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情况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港口港务【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1.14【实施日期】2014.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简称《规则》)及《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现将2014年上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对象凡2014年前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
二、时间安排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每年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为年度核验期。
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应当于证书签发之日起每年的前3个月内提出核验申请。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地址:建国东路525号1-4楼)接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申请。
三、工作分工市交通港口局将按照《规则》要求,组织开展上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
上海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核验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及市交通港口局洋山办根据《办法》第五条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核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上海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初审通过的港口设施及其保安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抽查。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根据《规则》,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应向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提交如下核验申请材料:(一)《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申请书(见附件1);(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正、副本;(三)港口设施保安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应包括上年度港口设施靠泊国际航行船舶艘次、货物吞吐量(或集装箱、旅客吞吐量)、港口设施保安费收缴、保安声明签署、保安计划修订情况及港口设施改扩建情况等,全面反映港口设施保安组织机构、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及相关人员资质培训、港口设施保安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港口设施保安通信状况、港口设施保安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港口设施保安规章制度完备性及实施等情况,以及保安训练、演习情况和记录评估、保安事件发生的情况及记录、保安计划落实及修订情况等内容。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
沪港安[2005] 9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5]102号)要求,现将上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核验的对象截至2004年底,上海港共有6l家涉外码头单位的68个港口设施取得了交通部颁发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上述取得证书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均须申请进行年度核验。
二、年度核验的时间安排根据《<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签发之日起每周年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的期间为年度核验期,即证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应当于证书签发之日起每周年的前3个月内提出核验申请。
三、工作机构及分工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要求,会同有关公安机关组织上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年度核验工作。
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根据《办法》第五条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核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上海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组负责对初审通过的港口设施及其保安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抽查;市港口局负责年度核验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四、工作计划2005年5月,各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做好保安演练、人员培训、保安计划落实、保安工作总结等年度核验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
6月1日起,市港口局受理室接受年度核验申请。
6月—7月中旬,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组织力量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8月份中旬,上海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组根据初审意见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和抽查。
9月1日以前,由市港口局安监处汇总初审和核查情况,向市港口局主管领导提出核验意见。
9月10日以前,对通过核验的港口设施,其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正、副本签字、盖章完毕。
五、有关事项1、失效和作废《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中分别对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失效和作废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在年度核验期内末通过核验港口设施的证书,自市港口局在核验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退还申请人起即行失效;而作废则从交通部公告其港口设施符合证书作废之日起生效。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核验备案表2016年10月湄
报备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备案时间:2016年10月
序号
港口设施经营人
港口设施名称
港口设施证书编号
港口设施证书有效期至
港口设施吨位
2016年核验
抽验时间
自评分
考评分
抽查分
核验结果
1
泉州泰山石化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泰山石化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石化码头
201607
950
938
合格
6
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多用途码头(1#.4#.5#.6#泊位)
Z08070504-2014-0314
2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9.7.16
1#7万吨、4#2万吨、5#3000吨、6#5万吨
201606
960
900
合格
2019.7.31
3000吨
201607
990
980
合格
4
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过驳锚地
Z08070601-2014-0315
2019.7.30
201606
955
925
合格
5
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肖厝港区沙格码头
Z08070203-2014-0313
2019.7.16
1#3.5万吨,11#10万吨
Z08070202-2013-0033
2018.6.28
10万吨
201606
950
923
合格
2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青兰山30万吨级油码头
Z08070204-2014-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