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花苑活动执行简案

合集下载

上海锦江集团公关案例分析及答案

上海锦江集团公关案例分析及答案

2014级社会工作104042014014 黄德富1、锦江集团公关部发挥的职能:①代表饭店接受顾客的投诉,建立饭店与顾客间的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及相互支持的关系,树立“锦江属于公众”这一良好的企业形象。

②加强信息传播工作,主动收集顾客的各种意见和反应,及时地向管理部门通报各种信息,协助管理部门制定经营决策,监督饭店的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情况,督促他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③不断地向顾客传播锦江饭店“服务至上”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服务项目和活动,如积极联络社会各界公众,主动承办形形色色的以宣传锦江饭店的形象与信誉为宗旨的酒会、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学术研讨会及其他以密切饭店与公众情感联系为目的的各种联谊活动,如向来沪的外商和旅游者主动介绍中国的优秀文化艺术等。

④为外国客人提供良好的商业洽谈环境等。

锦江饭店公关部根据现代企业公关活动的一般要求,结合自己行业的具体特点,制定出锦江饭店公关活动的三项基本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出了锦江饭店经营活动的主要目标及处理同各界公众关系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这种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来规定公关活动的内容的做法,是企业成功地开展公关活动的前提。

锦江集团公关部发挥的作用:①公共关系部门加强了公司与顾客之间的联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使两者之间更加和谐。

②公共关系部门通过各种公关活动为公司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因而带来更多的客源。

③公共关系部门加强了内部的联系,促进内部的顺利沟通与交流,更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公司氛围,推进公司更好地发展。

④公共关系部门能够广泛收集各种信息,为其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不断提高公司的服务档次。

⑤总而言之,公共关系部门在锦江集团的发展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连接公司和社会公众的一条重要纽带,它是公司取得经济和社会形象双丰收的主要推动力。

2、还可以具有的职能有:①公关部采集信息、监测环境的职能。

②公关部协调关系的职能。

③公关部塑造企业形象的职能。

蒋臣君、邓清华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蒋臣君、邓清华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蒋臣君、邓清华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07【案件字号】(2022)川01民终4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璐【审理法官】冯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蒋臣君;邓清华;成都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蒋臣君邓清华成都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个人】蒋臣君邓清华【当事人-公司】成都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郝勇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王瑞娟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郑晓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许龄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郝勇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王瑞娟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郑晓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许龄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郝勇王瑞娟郑晓许龄匀【代理律所】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蒋臣君;邓清华【被告】成都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对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依法予以采信,对于是否达到东盛公司的证明目的,本院将在本院认为部分综合予以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本案应当适用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交易中,东盛公司如存在逾期交房的行为,则承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责任;如存在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行为,则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违约金的责任。

本案中蒋臣君、邓清华的。

【权责关键词】无效催告撤销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明力关联性合法性质证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对一审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依法予以确认。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案例【工程线精品文档】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案例【工程线精品文档】

成功案例介绍之一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到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33亿元。

集团总部为国家大二型企业集团,连续被国务院研究中心、中国企业评价中心评定为最大经营规模、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集团是目前国内唯一以城市生活垃圾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产业化发展的民营企业。

集团在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等地投资建成或在建12座垃圾发电厂和能源综合利用电厂,其中杭州乔司日处理800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被国家计委列为高技术产业化示笵工程项目。

由于集团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原来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其高速发展的要求,其问题主要表现在:●流程控制问题:不规范以及多变的企业管理流程,使办事效率低,责任很难明确●投资控制问题:三算不能有效统一,财务与业务信息不能共享●物资控制问题:项目部之间的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合理调配,难以形成;总部难以及时掌握、控制其下属项目部的成本消耗情况●企业知识积累问题:企业十分重视专家队伍,但是知识往往集中在几个人身上,专家的知识不能沉淀为企业的能力,为企业所用一、企业管理方面的成果:●通过项目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工作和管理流程,进一步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实时管理多个项目进度;以项目为中心,以工作流为驱动的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执行力●针对集团企业全国大型垃圾电厂及能源综合利用电厂等大型项目,整体业务流程的有限监控和优化,同时优化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减少架构重叠或职责混淆●建立集成化的管理信息系统,为公司战略的实施提供一个可以操作和扩展的平台;集成化的信息控制和流程控制工具,为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化提供保证●数据实时大集中保证信息真实性,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直接网上查询进度款申请;各1部门直接查询合同档案资料,直接调用合同查询了解支付金额●通过工作流规范企业流程,明确员工在流程中的责任,自定义的工作流程又能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流程,工作流程审批,及时了解任务搁浅信息●建立合同台账贯穿企业财务与业务流程、通过控制合同变更,控制项目投资;企业体系规范库,通过项目的积累积累企业知识财富二、企业自身直接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及物资管理是大项目取得效益的主要方面,资金流失减少3%左右,从而减少资金占用,集团公司的库存投资比系统实施前减少30%●通过对全国大型垃圾电厂及能源综合利用电厂等项目投资建设的模拟运行,使项目投资计划变得更合理,缩短项目的施工周期●加强对资金流的控制,对项目及部门资金占用情况的监控,以及对物流和施工过程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监控,严格控制企业各项费用,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2%~4%●进度款核准结算等流程处理时间平均缩短2天;项目问题响应时间平均缩短3天;企业财务监控由事后(核准后)提前到事前(进度款核准前)2。

上海高院发布破解执行难十大工作机制和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高院发布破解执行难十大工作机制和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高院发布破解执行难十大工作机制和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12.28•【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法院2017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郎特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彰显法律权威促进执行和解(一中院)一、基本案情上海井得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得公司)与上海郎特汽车净化器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郎特公司”)于2014年7月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郎特公司承租井得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三浜路60号的工业园区厂房(共5幢楼,17,766平方米),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逾期支付滞纳金等内容。

因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于2015年7月提起仲裁,仲裁庭于2016年3月作出裁决,确认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郎特公司搬离承租厂房并按约支付租金及滞纳金。

因郎特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井得公司于2017年7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郎特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井得公司归还涉案房屋产并支付所欠租金640万元许,但被执行人以“近年实体制造企业困难、市场大环境不好、公司有望获取大订单、可能恢复大生产”为由,既不支付所欠租金,也不搬离承租厂房,还扬言上访闹访,以达到拖延、抗拒执行目的。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多次赴松江区车墩镇实地执行,被执行人在涉案厂房中安装有较多的大型专业精密机器设备,仅其中一台“二十四工位涂敷机”就重达20多吨、配有机器人、价值千余万元。

另外,还存了大批原材料。

申请执行人不愿垫付拆除费用、不能提供安放场地。

如果由非专业技术人员强制拆除,必然毁损机器设备。

如果请专业技术人员拆除,又会造成新的债务。

为减少损失,达到较好的执行效果。

对此,承办法官在督促被执行人自行拆除搬迁机器设备的同时,依法逐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某蓓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江苏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26•【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一、南通中院强制腾让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建设所需用地案基本案情在南通某热加工有限公司与南通市某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土地租赁纠纷执行案件中,案涉地块系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规划过江地址,属于大桥南通段引桥以及锡通高速北接线工程过境区域。

根据仲裁裁决,该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应将283.6亩相关土地上临时设施拆除后予以归还,但该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拒不搬迁,影响大桥施工进度。

为保障大桥工程开工建设,经南通中院多次组织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首先将沪通铁路过境所需的93亩土地交付,优先保障沪苏通大桥主体工程建设。

但双方为后续土地是否腾交产生争议,为此,南通中院协调10多家企业的闲置厂房和仓库,妥善解决了30多万吨瓷砖的仓储难题,并对案涉土地上80多户商户逐一进行解释说明,对其中拒不腾空且情节严重的商户予以罚款和司法拘留。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案涉地块剩余190.6亩土地得以恢复原状并予以返还。

典型意义“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对于促进整个长三角地区的交通快速连通和经济协同发展意义重大。

该案执行过程中,南通中院综合运用执行和解和拘传、拘留、罚款、强制腾让等多种强制措施,将案涉土地恢复原状并交付使用,保障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顺利建设,对于打通长三角“大动脉”,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执破衔接许可破产企业恢复生产防疫物资案基本案情某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防护服装、医用纺织品生产,2018年起因多起债务纠纷被吴江法院立案执行。

该公司地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核心地带,是苏州吴江区具有相应产品研发实力及资质的企业,造成该公司债务纠纷的原因主要是资金运转问题。

由于该公司具有一定重整价值,吴江法院从破产保护理念出发,依法暂缓对其名下厂房、土地的司法拍卖,将该公司依法导入破产重整程序。

成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成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成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18年03月21日19:26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分享到:∙∙∙∙∙人民网成都3月21日电(任重)据成都市纪委网站消息,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日前,成都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杨振英违规用公务用车油卡套取现金问题。

2015年3月,杨振英分管牛市口街道办公室和财务室后,多次在加油站用该街道公务用车油卡套取现金。

截至2017年5月,杨振英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20923.68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

杨振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彭州市桂花镇人大副主席刘智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1月,刘智华在担任彭州市桂花镇人大副主席期间,违规接受其包片联系的桂花镇红石桥村两委宴请。

刘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蒲江县鹤山街道朝阳社区党总支书记李金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8月15日,朝阳社区超标准给朝阳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发放离任补贴2940元。

李金龙作为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府新区煎茶小学校长杨成根公车私用问题。

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时任天府新区太平小学校长杨成根因私使用太平小学租用的公务车用车4次,先后前往云南省丽江市、湖北省、四川省汶川县、甘肃省等地,并使用学校公务用车的充值IC加油卡加油,合计消费5284.13元。

杨成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1-15批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1-15批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 - 3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 4 -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5 -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 - 6 -指导案例4号: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2〕172号)............................................... - 10 -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 - 10 -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 13 -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4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2〕227号)............................................... - 18 -指导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 18 -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 20 -指导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 - 21 -指导案例12号:李飞故意杀人案........................................................................................................ - 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3〕24号)................................................. - 26 -指导案例13号: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 26 -指导案例14号:董某某、宋某某抢劫案.............................................................................................. - 27 -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 -28 -指导案例16号: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 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3〕241号)............................................... - 34 -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34 -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 36 -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37 -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39 -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 - 41 -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 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4〕18号)................................................. - 44 -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 44 -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 46 -指导案例25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 48 -指导案例26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4〕161号)............................................... - 51 -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 52 -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 54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 - 55 -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58 -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 - 6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4〕327号)............................................... - 67 -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 - 67 -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 69 -指导案例34号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 ..................................................................................................................................... - 74 -指导案例35号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 - 77 -指导案例36号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权益纠纷执行复议案 - 81 -指导案例37号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执行复议案................ - 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4〕337号)............................................... - 85 -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 86 -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 89 -指导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 - 91 -指导案例41号宣懿成等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 94 -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 - 96 -指导案例43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 ..................................................................................................................................................... - 98 -指导案例44号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 - 1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5〕85号)............................................. - 104 -指导案例45号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 105 -指导案例46号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0 -指导案例47号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5 -指导案例48号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 - 120 -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 123 -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 127 -指导案例51号阿卜杜勒·瓦希德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 - 129 -指导案例52号海南丰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 - 1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5〕320号)....................................... - 137 -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138 -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 - 140 -指导案例55号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 143 -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 - 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172号) .............................................. - 146 -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146 -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 148 -指导案例59号戴世华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验收纠纷案.................................................... - 150 -指导案例60号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 - 1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214号)....................................... - 154 -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 154 -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 157 -指导案例63号徐加富强制医疗案.................................................................................................. - 158 -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 - 1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311号)......................................... - 160 -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 - 161 -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 162 -指导案例67号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 164 -指导案例68号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165 -指导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 1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449号)......................................... - 174 -指导案例70号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文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 174 -指导案例71号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 176 -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 - 177 -指导案例73号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 179 -指导案例74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 - 180 -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 - 182 -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 - 185 -指导案例77号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 1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指导案例4号:王志才故意杀人案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关键词:民事居间合同二手房买卖违约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PDCA案例分析

PDCA案例分析

PDCA案例分析上海锦江饭店以“客人不能及时拿到电传”为重点,运用PDCA方法:(1)课题选择:根据“先易后难,逐一解决”的原则,确定了“以客人不能及时拿到电传”为重点作为主攻的课题。

目标:①通过这一活动,把营业部从预订房间、问询、住宿登记、结帐、电传收发等一系列环节的质量活动,用必要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围绕优质服务这个宗旨而进行活动的有机整体。

②从“事后处理”的落后管理变为“事先预防”的科学管理。

(2)现状调查:饭店经常接待大量的国宾、参加国际会议的客人和商务客人。

电传作为快速传递信息的媒介已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饭店服务项目之一,电传的收发工作做得怎样关系甚大。

在传统做法上一份电传的收发过程是这样的;(当值台员打电话至客房,客人恰巧不在房时)①电传员——②值台处——③总机——④留言——⑤客人——⑥领取。

正是由于这种程序上的缺陷,致使客人迟收电传的情况时有发生。

当客人提出投诉后,不得不上门道歉。

其结果:①耽误了客人的事情。

②影响了饭店的声誉。

⑧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

(3)因果分析:在查明现状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以“为什么客人不能及时收到电传”为题进行了因果分析。

从分析中发现,如有一方通知客人不及时、房号查错、忘记通知或客人不明白电话机上红灯亮的原因、留言信号发生故障等都会造成客人迟收电传情况的发生。

(4)主要原因的调查:借助因果分析法,通过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一致认为电传不能及时送到客人的主要原因是在电传收发工作中存在着多环节的状况,特别是电话留言这一环节,其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最大,而且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很难查明是哪个部门、某一个人的责任,往往会出现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

(5)对策与措施:确认了“多环节”是主要原因后,对症下药,制订了以下的办法。

①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大家对工作的责任心。

②改变了过去客人有电传时用电话通知的方法,采取发书面通知的方式。

③明确岗位责任制,合理分工,各负其责。

夜游锦江策划书范文3篇

夜游锦江策划书范文3篇

夜游锦江策划书范文3篇篇一夜游锦江策划书范文一、活动主题夜游锦江二、活动目的1. 为游客提供一种独特的夜间游览体验,展示锦江水岸的夜景和文化魅力。

2. 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游客流量和消费。

3. 提升锦江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游客对锦江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锦江区沿岸五、活动内容1. 游船夜游:提供游船服务,游客可以在船上欣赏锦江水岸的夜景,包括两岸的灯光秀、建筑夜景等。

游船还可以配备导游或解说员,介绍锦江水岸的历史文化和景点。

2. 文化表演:在码头上或游船甲板上安排文化表演,如川剧变脸、杂技、歌舞等,为游客带来视听盛宴。

3. 美食体验:在活动现场设置美食摊位,提供各种当地特色美食和小吃,让游客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感受锦江区的独特魅力。

4. 互动游戏:设置互动游戏环节,如猜灯谜、拍照打卡等,增加游客的参与度和趣味性。

5. 主题展览:在活动现场设置主题展览,展示锦江区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等,让游客更深入地了解锦江区。

六、活动宣传1. 利用社交媒体、旅游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游客参与。

2. 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宣传单页等,在锦江区各个景点和商业区进行发放。

3. 与旅行社、酒店等合作,推出夜游锦江的旅游套餐,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活动组织与保障1. 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八、活动预算活动预算主要包括游船租赁、文化表演、美食摊位、互动游戏、主题展览等方面的费用,预计总预算为[X]元。

九、活动效果评估1. 通过问卷调查、游客访谈等方式,了解游客对活动的满意度和建议。

2. 统计活动期间的游客流量、消费金额等数据,评估活动的经济效益。

3. 分析活动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评估活动的宣传效果。

(2020)苏06民终4355号

(2020)苏06民终4355号

(2020)苏06民终4355号【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0)苏06民终43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韩兴娟张敏王作杰【审理法官】韩兴娟张敏王作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小涓;陈化标;南通市天润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念亲恩(南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吴小涓陈化标南通市天润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念亲恩(南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小涓陈化标【当事人-公司】南通市天润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念亲恩(南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建昇北京国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建昇北京国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建昇【代理律所】北京国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小涓【被告】陈化标;南通市天润老年公寓有限公司;念亲恩(南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争议焦点1,陈化标、天润老年公寓、念亲恩公司均系本案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冲突,一审中委托同一代理人代理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程序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天润老年公寓为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陈化标(持股比例30%)、天润养老公司(持股比例70%),陈化标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念亲恩公司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陈化标(持股比例30%)、天润养老公司(持股比例70%),陈化标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争议焦点1,陈化标、天润老年公寓、念亲恩公司均系本案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冲突,一审中委托同一代理人代理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程序并无不当。

关于争议焦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决议前置的规定,实际是以公司意思作为代表权的基础和来源,相对人在接受担保的时候,依法应当负有甄别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代理人实施的担保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真实意思的注意义务。

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4【案件字号】(2019)川01行终16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熊文刘静蒋娜娜【审理法官】熊文刘静蒋娜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公司】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凌雷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李泓甫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吴秋思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李丽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凌雷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李泓甫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吴秋思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李丽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凌雷李泓甫吴秋思李丽【代理律所】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成都市庆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具有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除锦江区市场监管局送达3号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与原审查明事实不一致外,其他查明的事实与采信的证据与原判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2019年5月21日,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3号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日将该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成都庆玲物业公司。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具有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上诉人张莉与被上诉人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张莉与被上诉人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张莉与被上诉人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8【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74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白文虎【审理法官】白文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莉;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张莉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莉【当事人-公司】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薄文雯江苏品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薄文雯江苏品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薄文雯【代理律所】江苏品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莉【被告】南京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本案被上诉人与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2009年3月20日至2017年6月15日为涉案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故上诉人作为涉案小区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上诉人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上诉人上诉主张,该合同对其无约束力,该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与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不符,其不予认可的上诉理由,没有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依据已生效的另案中认定的被上诉人对涉案小区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对所涉物业费予以折扣,并无不当。

物业服务人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被上诉人提供物业服务至2017年6月15日,其于2019年10月12日提起本案诉讼,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持续精文减会的典型案例

持续精文减会的典型案例

持续精文减会的典型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精、文、减、会”的理念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可。

精,即精简;文,即精心;减,即减少;会,即合理。

这一理念强调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注重精益求精、精心细致、减少浪费和合理利用资源,从而提升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下面我们来看一位实践“精、文、减、会”理念的典型案例。

小王是一位资深的广告设计师,工作繁忙、任务重大常常让他感到焦虑,但小王总能在这样的压力下保持淡定和高效。

他能够在繁忙的工作中始终坚持“精、文、减、会”的理念,这让他在同事中显得独具风采。

下面我们以小王的工作日常作为案例进行详细解析。

精简。

小王在设计广告时总是能够剔除掉冗杂的元素,突出主题并贴合客户需求。

他有着敏锐的审美和设计嗅觉,总能做到百发百中。

在设计广告之前,他会仔细阅读客户的需求,沟通明确,力求把握住客户的心理和审美。

在设计过程中,他精选素材、精雕细琢,力求营造出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设计。

这样的设计不但能够吸引目标顾客,还能够提升客户的品牌形象,因此小王的设计总是备受客户和同事的好评。

精心。

小王对于设计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用心。

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修修改改,直到达到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为止。

他善于观察和思考,总是能够为广告设计注入新鲜的灵感和创意。

他相信只有用心才能做到精雕细琢,只有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才能真正做到用户至上。

这种精心的态度不仅提升了作品的质量,也让小王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减少。

小王擅长在设计中去掉繁文缛节,只保留最核心的信息和元素。

他清楚地知道,减少无关的内容和冗余的设计不但能够使作品更加简洁明了,还能够凸显出主题和重点。

他在设计中总是能够保持简单大方的风格,这样不但更容易被观众接受,也更符合快餐化的生活节奏。

小王经常说:“简单就是美”,这也成为了他的设计宗旨。

合理。

小王在工作中总是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王志诚、秦俊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志诚、秦俊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志诚、秦俊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5【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164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涛【审理法官】陈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志诚;秦俊蕊【当事人】王志诚秦俊蕊【当事人-个人】王志诚秦俊蕊【代理律师/律所】张红卫河南科序律师事务所;董丽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红卫河南科序律师事务所董丽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红卫董丽【代理律所】河南科序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志诚【被告】秦俊蕊【本院观点】双方提交的证据均不足以达到其证明目的,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均不予采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同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王志诚主张因与秦俊蕊的女儿结婚需要准备婚房,而购置秦俊蕊名下的房屋,与秦俊蕊之间存在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现秦俊蕊将王志诚从案涉房屋中赶出,故要求秦俊蕊返还购房款、装修费及家居费用等款项。

秦俊蕊对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关系不予认可。

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王志诚与秦俊蕊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一审未支持王志诚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奎屯凯运房产法律案件(3篇)

奎屯凯运房产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奎屯市,一个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城市,这里风光旖旎,民风淳朴。

然而,在这样一个宁静的小城,却发生了一起因房产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这起案件涉及到了法律与情感的碰撞,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这起奎屯凯运房产法律案件。

二、案件经过1. 案件起因2019年,奎屯市民李先生与王女士因购房事宜相识。

在相处过程中,两人互生情愫,决定携手共度余生。

在商议婚事的过程中,李先生提出以王女士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作为两人的婚房。

王女士同意了这个提议,两人共同前往凯运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2. 案件发展签订合同后,李先生与王女士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王女士发现购房合同上登记的购房人是她,而房产证上的购房人却是李先生。

王女士认为这是凯运房产公司故意为之,于是找到李先生理论。

李先生表示,他只是按照合同办事,并无恶意。

王女士无奈之下,将凯运房产公司告上法庭。

3. 案件审理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发现,购房合同上登记的购房人确实是王女士,而房产证上的购房人却是李先生。

法院认为,凯运房产公司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王女士的权益受损。

于是,法院判决凯运房产公司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并协助其办理房产证。

4. 案件结果在法院的调解下,凯运房产公司同意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并协助其办理房产证。

王女士与李先生最终和解,两人共同度过这场房产纠纷。

三、案件分析1. 法律角度这起案件涉及到了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提醒了房产公司,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2. 情感角度在案件过程中,王女士与李先生之间的感情也受到了考验。

面对房产纠纷,两人能够互相理解、宽容,最终达成和解,实属不易。

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注重维护社会和谐。

四、案件启示1. 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基石。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家华、马习杰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家华、马习杰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家华、马习杰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8【案件字号】(2021)鄂07民终4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向红芳蔡玉珍徐武港【审理法官】向红芳蔡玉珍徐武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家华;马习杰;胡红幸;鄂州市圆梦房地产营销中心【当事人】刘家华马习杰胡红幸鄂州市圆梦房地产营销中心【当事人-个人】刘家华马习杰胡红幸【当事人-公司】鄂州市圆梦房地产营销中心【代理律师/律所】王凯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凯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凯【代理律所】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刘家华;鄂州市圆梦房地产营销中心【被告】马习杰;胡红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效力待定无权处分追认撤销无权代理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不当得利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

另查明,刘家华家于2019年7月8日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100万元,利率为2.250%;于2019年9月16日全部支取,获得利息680.56元年利率为0.350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本案中,胡红幸代替其丈夫马习杰签字卖房,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其他经马习杰同意的证明,且马习杰拒绝追认,故胡红幸代替马习杰签字卖房系无权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对马习杰不发生效力,由胡红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的案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的案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的案例
以下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案例:
某市同心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服务期间将公共区域、房屋进行广告经营并收取了相应的广告费,并将收益据为己有。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有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活动,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于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共有权纠纷为由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返还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及利息。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同心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共有部分经营广告活动,经营收益在扣除业主所承担的物业维修等合理费用后,剩余经营收益均归全体业主共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锦江花苑活动执行简案
一、活动宗旨
以活动、媒体宣传对外表达开盘信息,以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态势扩大其社会知名度,重点宣传所独有的“江景”卖点,呈递给大众一种美的生活享受和体验,通过活动进行企业社会公关形象的打照,树立购买锦江尊贵象征的一种品牌。

二、活动目的
提高锦江花苑的知名度,打响“看江景选锦江”这个品牌亮点,扩大锦江在南平购房者心目中的认知概念。

三、活动要素
●活动主题:锦江一线江景大户之选尊贵象征
●活动口号:看江景选锦江
●活动时间:2009年8月日
●活动地点:锦江花苑二期
●活动对象:南平广大消费者
四、活动内容
(一)、开盘剪彩仪式
1、嘉宾签到
2、点睛、舞龙舞狮表演
3、领导致辞
4、嘉宾剪彩
5、礼炮响,施放彩花弹,雄狮舞动、乐队欢奏;活动进入高潮;
(二)、开盘活动正式开始
1、文艺演出
街舞、舞蹈、唱歌、互动游戏、杂技表演,节目持续1个小时,从而来烘托现场气氛,同时来吸引观众。

2、销售中心
●开盘进场方式:现场客户进入售楼大厅,按顺序排队,领取认购卡,同时领取一份带有锦江LOGO的精美大礼包。

●开盘抽奖:
通过媒体广泛传播锦江XXXX项目开盘当日购房客户均可参加开盘抽奖的活动的信息,其目的为最大层面提高市民对锦江的认知程度,达到以强化开盘当日人气和现场的热烈气氛,深层次挖掘本案目标客户群体的目的,营造销售契机。

⑴抽奖时间:开盘当天9:40—13:00(抽奖与选房同时进行)。

⑵抽奖对象:当日成交客户及已成交客户。

⑶活动地点:锦江售楼中心
⑷抽奖形式:以现场抽奖的形式开展,抽奖依据是业主购买房屋的发票,抽奖箱内放置红包若干,其中一、二、三等奖红包内放置和人民币50元大小的纸张,纸张上标明奖金额度,其余红包内直接放置人民币50元,在现场主持人的调控下各已成交业主凭发票联上台抽取红包即可。

⑸奖品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600元
三等奖:10名,奖励现金100元
四等奖:200名,奖励现金50元
●开盘优惠购房活动(锦江开发商确定)
1)凡持认购卡的客户均可在开盘当日优惠2000元现金(直接充抵首付款);
2)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优惠总房款的1%,银行按揭客户无任何优惠;
3)凡持认购卡的客户均可参与特价房的排队购买;
五、活动现场布置
(一)售楼中心
会场布置以实际效果为准,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划分。

现场以售楼部为接待中心,配合媒体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接待环境和现场氛围。

⏹大厅:正墙做形象墙介绍公司整体情况,顶部做射灯突出效果;前面设立弧形售楼咨询服务台,正墙右侧做六个主推户型的写真。

场内悬挂简介彩旗或宣传画面,
摆设书架,安放楼盘简介资料,对楼房沙盘进行简单装饰,所有销售小姐统一着装、统一礼貌用语,微笑接待客户。

⏹主席台区:也就是剪彩区,设楼盘门口。

左侧为贵宾致辞台,右侧为主持人用立式麦可风,台面铺有红色地毯,左右延边设有绿化盆景。

两边摆放祝贺花篮。

⏹来宾休息区:放在售楼中心现场,现场摆放椅子、矿泉水
⏹签到区:来宾签到处设置在会场入口处。

签到处配礼仪小姐,负责引导嘉宾及佩戴胸花。

同时设置一定区域用来摆放给嘉宾的礼品。

(二)、现场氛围布置
⏹摆放双龙拱门,突出气势。

⏹悬挂空飘,同时悬挂祝贺开盘的竖幅。

⏹剪彩仪式时燃放礼炮
⏹摆设小型舞台,铺设地毯,用于现场互动及演艺演出,突出整体氛围。

⏹舞龙舞狮表演,威风锣鼓表演
六、活动流程
七、活动宣传
1、活动现场布置
2、DM单页宣传
3、活动现场礼品均必须带有锦江LOGO,设计一些特别、实用小礼品
4、户外媒体宣传
八、售楼中心现场控制规划
1、开盘当天,整个售楼中心及门口全部使用,共划分为休息区、客户排队入场区、抽奖区、内部等候选房区、购房区五大区域,每个区域均有合理的划分和人流走向指示。

2、整个现场的人流走向为:休息区——客户排队入场区——售楼中心内部等候选房区——购房区——抽奖区——离开现场。

3、整个现场的流程:休息区(客户先到先排队,按排队顺序进入)——客户排队入场区(售楼中心入口分隔为两个通道,其一为入口,另一为出口。

进入售楼中心凭认购卡,每卡仅限一人)——售楼中心内部等候选房区(首批进入客户为20人,其中10人进入购房区购房,另10人在内部等候选房区休息等候,以后每批进入客户数量为10人,先在内部等候选房区休息等候,等购房区客户离开再进入购房区,然后下一批客户进入)——购房区(选房时间为15-20分钟,超过时间即请离开)——抽奖区(购买客户离开购房区即可参与抽奖,凭购买发票进行抽奖)——离开现场。

4、整个现场的人员配置:根据实际情况配有:保安、销售小姐、服务人员、财务人员若干名。

九、活动预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