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10.doc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范本一: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前言为了保障建筑施工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供建筑施工企业参考使用。
二:基本原则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预防优先:优先采取措施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工人的职业安全;2. 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3. 依法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的合法性和可行性;4. 全员参与:建筑施工企业的全体工人应共同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形成共同合力。
三:职业危害分类及防治措施1. 物理因素1.1 噪声- 确定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 提供个体防护设备,如耳塞等;- 控制工人的暴露时间,定期进行听力检测。
1.2 振动- 选用低振动设备;- 提供防振手套、防振鞋等个体防护装备; -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2. 化学因素2.1 有害气体- 进行空气流通,保持良好的通风;- 设置适当的排气系统;- 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
2.2 有害粉尘- 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 进行湿式作业,避免粉尘扬散;- 加强工地清洁管理。
3. 生物因素3.1 病原体- 做好动物防护工作,防止病原体传播;- 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
4. 人因因素4.1 劳动强度-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作息;- 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设备;- 加强工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4.2 职业病防治- 定期进行职业病筛查;- 对患有职业病的工人给予合理安排和保护。
4.3 心理健康- 关注工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 增加工友间的互动和沟通。
四: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记录表2.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材3. 相关法律法规注释:1. 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承包商和建筑材料供应商等。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一、管理措施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及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二、防治措施与建筑施工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主要有:1、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预防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 。
(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4)洒水措施: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2、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等工种;预防措施:(1)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 0.03 mg/m3 ,铅尘 0.05 mg/m3 ,超标者采取措施。
采用抽风机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抽至室外,进行净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铅丹,消除铅源。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引言
建筑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工作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本文将介绍建筑企业常见的职业危害和预防措施。
二、常见职业危害
1. 高处坠落:建筑工人常常需要在高处进行作业,存在坠落的风险。
为了预防此类危害,应提供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设备,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2. 扬尘污染: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对员工健康造成威胁。
应采取防尘措施,如使用喷水设备来降低扬尘量,并提供合适的防护用品。
3. 噪声危害:建筑工地通常噪声很大,长期暴露于噪音环境中容易引发听力问题。
为了保护员工的听力健康,应设置隔音设备,限制噪音产生,并提供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4. 电击危害:建筑工地存在电气设备,不正确的操作可能导致电击事故。
为了预防电击危害,应加强电气安全培训,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三、预防措施
1. 安全教育培训:建筑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危害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建立规范制度: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建筑企业应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
4. 定期检查与维护:建筑企业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结论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确保建
筑企业的稳定运行。
建筑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本企业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定本安全预防措施。
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科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同时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现场施工、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三、防护措施(一)防尘技术措施1、各施工现场一律使用商混。
2、对于少量使用水泥的,要采取防尘措施。
(1)采用通风除尘系统。
即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水池。
(2)高压静电除尘。
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已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
2、木屑除尘措施可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仓内。
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二)防毒技术措施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和生产部门应采用的措施:(1)加强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3)对工程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毒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及投产;(4)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其中包括:A.改革工艺;B.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C.加强设备的密闭化;D.加强通风。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目录
• 职业危害现状及危害程度分析 • 防治措施制定与实施 • 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控制 • 职业健康检查与档案管理 •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活动开展 • 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01
CATALOGUE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
01
02
03
改善作业环境
加强通风、降噪、减震等 措施,减轻职业危害。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方便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
临时设施安全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结构安全、防 火性能良好,防止坍塌、火灾等事故发生。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培训
01
对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其熟练
掌握设备操作技能,降低误操作风险。
建筑企业应针对企业特点和职业危害状 况,制定具体的防治计划,明确防治措 施、实施时间和责任人。VS设定防治目标
建筑企业应根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 情况,设定明确的防治目标,如降低职业 病发病率、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素养等。
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
建筑企业应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分 工,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职业卫生管理部 门具体实施、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
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实施
01
演练计划
建筑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目的
、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物资准备等。
02
组织实施
演练活动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演练前
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动员,确保参与人员了解演练流程和操作要点。
03
记录与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一、高处坠落的防治措施:1.在高处作业场所设置围栏、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2.对于高空作业的工人,配备可靠的安全带和安全绳索,进行必要的高空作业培训。
3.加强高处救援力量,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及时应对高处作业意外事故。
二、机械伤害的防治措施:1.建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3.配备机械设备上岗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4.加强机械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和意识。
三、电气伤害的防治措施:1.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
2.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对电气设备进行警示和区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电气隐患。
四、化学品危害的防治措施:1.对使用化学品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化学品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
2.严格按照化学品使用手册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化学品。
3.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护目镜等,确保工人的个人安全。
4.建立应急预案,处理化学品泄漏和事故时的紧急情况。
五、其他通用的防治措施:1.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健康意识。
3.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减少灰尘、噪音等对工人的危害。
4.建立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控制。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方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同职业危害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同时,要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管理,提高工人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造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造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前言建造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工人们容易受到职业危害的影响。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来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施工场地管理1. 确保场地安全建造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场地的安全。
如有发现安全隐患,应即将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者隔离,并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2. 安全通道设置为了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逃生安全,建造施工企业应设置合适宽度的安全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通道两侧应设有照明设备,并配备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三、职业危害防治1. 高处坠落防护建造施工中,高处坠落是一种常见的事故形式。
建造施工企业应在高空作业区域设置安全护栏或者固定安全网,防止工人从高处坠落。
同时,工人应配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安全带。
2. 机械设备防护建造施工企业应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
所有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工人在操作设备时,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3. 化学品防护建造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一些有害的化学品。
建造施工企业应选择低毒、低危的替代品,并在作业现场设置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
工人接触化学品时,应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
4. 噪音与震动防护建造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和震动对工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建造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和震动产生的程度。
如设置隔音设备、提供防护耳罩等。
四、职工培训与管理1. 职业卫生培训建造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危害辨识、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应急处理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2. 职工健康监测建造施工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体检、职业病检测等,及时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保护未成年工及特殊劳动者对于未成年工及特殊劳动者,建造施工企业应特殊注意保护。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1 确定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1.2 评价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程度1.3 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1.4 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措施1.5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1.6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与监控2. 化学品危害防治措施2.1 确定施工现场化学品危害因素2.2 评估施工现场化学品危害程度2.3 制定化学品危害防治措施计划2.4 化学品的有效管理与控制2.5 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与使用2.6 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3. 物理因素危害防治措施3.1 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规程3.2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3.3 噪声和振动的防治措施3.4 制定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3.5 辐射与电离辐射防控措施3.6 施工现场的温度和湿度控制4. 生物因素危害防治措施4.1 昆虫、蜂蜜等危害防治4.2 疾病媒介生物的防控4.3 施工现场有害植物控制4.4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与使用4.5 废弃物的妥善处理4.6 动物咬伤、毒蛇等防治措施5.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5.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5.2 安全教育培训与管理5.3 紧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5.4 安全隐患整改与追责制度5.5 安全检查与评估制度5.6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6. 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治措施6.1 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6.2 建筑废物的处理与处置6.3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管理6.4 施工现场的水、气污染防治6.5 施工现场的噪声和震动控制6.6 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附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报告2. 化学品危害防治计划书3. 施工现场安全设备检测报告4. 经过职业健康检查记录5. 紧急救援预案6. 安全生产督办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内容主要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职业病:指工人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患有的疾病。
建筑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需要承受很多职业危害,如噪声、粉尘、震动等。
这些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因此建筑公司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职业危害防治。
噪声防治建筑工地上机器设备的噪声、高声喊叫等都是噪声的来源。
长期的暴露会引起听力下降、耳鸣等职业疾病。
因此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机器设备周围安装隔音设备,减少噪声产生。
2.对于噪声较大、操作时间长的设备,使用耳罩、耳塞保护耳朵。
3.在工地上发布宣传,提醒工人注意噪声危害,前期进行职业病例检查和诊断。
粉尘防治建筑工地上钢筋、水泥、煤灰等都会产生粉尘,粉尘会引起职业病,如尘肺等。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施工前进行工地稳定治理,对于产尘的物质进行防护和降尘处理。
2.使用吸尘器和除尘设备,及时清理工地产生的尘土,减少粉尘的扩散。
3.为工人配备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减少粉尘对工人的伤害。
震动防治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振动工具如电锤、电钻等会产生震动。
长期的操作会引起工人腰椎疾病等职业病。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振动工具周围放置防震垫,减少震动强度。
2.加强工人的职业保护意识,提醒工人定期进行医学检查。
3.合理分配工作负荷,避免疲劳操作。
高温防治夏季建筑施工过程中,高温的环境会引起中暑等疾病。
建筑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施工队伍冷静系统,避免热情烦躁引起不良情绪。
2.在饮食上调整食谱,增加热量摄取,避免过度的碳水化合物和水分流失。
3.提供防晒霜、遮阳帽等防护设备,确保工人处于营养充足状态下。
综上所述,建筑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
每一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必须得到认真实行,以免给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严重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10.doc
河北世达建设公司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举措一、职业卫生制度为仔细贯彻履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除去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有关权益,特拟订本制度:一、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医务室、工会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成立健全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当保留;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在岗时期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按期或不按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员工认识熟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根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按规定向员工供给切合防治职业病防备要求的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备用品。
踊跃采纳新工艺,采纳新设备,改良工作条件,根绝“跑、冒、滴、漏”,推行洁净化生产,从源泉控制职业病要素。
五、常常对职业病要素进行监测,按期请由依法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要素进行检测、评论,其结果按期向员工宣布。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新员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当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应按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成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渐推行轮换、短期离开、缩散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休养等举措。
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实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踊跃治疗。
5)按期对使用有毒物件作业场所职业中毒要素进行检测、评论。
6)为从业人员供给切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备用品,并监察、教育从业人员依据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除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有关权益,促使安全生产,走可连续发展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联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目标,推行“行业监察、公司负责、分级管理,按期查核”的管理系统。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实用措施
精选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措施基于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 ,因为粉尘、噪音、高温、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的职业性危害,企业精选文档,超值下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对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能够安全、稳固、靠谱地运转,现对增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一定增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增强各级组织与管理因为建筑行业职业危害的特别性,各级领导应明确细化和加以划分,和计划、有步骤地增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应该从思想上充足意识到职业危害对职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的危害性,仔细抓好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保证职业危害防治举措到位,安排得力企业有关部门应该增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研究和议论,对于职业危害在建筑施工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一样状况及特别状况,有针对性地拟订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举措,便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兼顾安排,真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职害造成的不良结果降至最低。
三、增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察管理,按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培训为防止各级领导及部门任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不以为然和松弛管理,应派专职管理干部按期对各工程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察和检查,敦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达成状况,并实时进行状况通告。
企业有关部门应常常组织专职管理人员下基层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提高施工作业人员任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热环境的改良与防暑降温1.经过技术改革,引进新设备,使沉重的手工劳动改为机械化生产。
2.在热源与作业人员之间设隔热屏障,降低辐射的汲取。
3.经过利用机械风能或改良自然通风成效降低作业环境的热量。
4.对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入暑前的按期体检,如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或可疑工人,作适合调离或赐予健康监护。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符合国标或行标规定。
劳动条件作为重要条件因素,他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存在许多有害因素。
如: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高温、高湿、低温、低气压,噪音、振动、辐射;劳动强度、不良体位、劳动作息、人体器官过度紧张;季节特性,环境布置、缺乏隔离措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品等。
因此对于不同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杜绝有害因素损害人体,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一、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1、加强管理。
领导重视,健全防毒组织机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好防毒工作。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合法经营、守法生产。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工业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搞好防治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认证工作,坚持持续改进。
对施工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按规定排放,有处理措施,监测手段,杜绝污染。
4、改革施工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新工艺,新材料替代有毒、高毒作业方式,防止职业中毒发生。
5、积极采用低毒无毒环保产品,不使用国家、行业明令禁止的含毒产品。
6、加强作业通风,排除有毒物质,改善作业环境,减少、稀释有害残留,减少环境和空气污染。
7、进入通风很差或长期封闭的罐、窖井、窑池、管道、舱室、矿井、地下室,应先有检测或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进行岗前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
9、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
10、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建立作业互控、互保机制,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二、防暑降温措施1、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井下施工采用小换班制度,季节变换炎热,寒冷季节时调整作业时间。
2、改革工艺,合理安排热源,搞好通风降温,改善作业条件尽量减少露天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世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一、职业卫生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医务室、工会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五条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六条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职业病预防第一条企业应加强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二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第三条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四条建立职业病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职业病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五条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六条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的作业。
第三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第一条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第二条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五条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第六条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第七条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检测结果。
第八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九条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十条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四章作业场所管理第一条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二条企业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
第三条企业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五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六条对特殊工种(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七条要加施工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第一条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第二条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条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
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六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第一条企业安委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二条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
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五条从事职业病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河北世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发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通知各分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此下发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医务室、工会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200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