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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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
智能化工程的建设不仅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也为小区的管理带来了便利。
然而,为了确保智能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验收工作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2017 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的基本要求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智能化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全部完成,并且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
同时,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齐全,包括系统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备清单、测试报告等。
2、验收的组织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技术专家共同参与。
验收小组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智能化工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3、验收的依据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智能化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对于没有标准和规范可依的部分,可以参照类似工程的经验和做法。
二、智能化系统的验收内容1、综合布线系统(1)检查线缆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包括线缆的走向、弯曲半径、固定方式等。
(2)测试线缆的性能,如导通性、衰减、近端串扰等,确保信号传输的质量。
(3)检查配线架、跳线等设备的安装是否牢固,标识是否清晰。
2、安防监控系统(1)检查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角度是否合理,图像是否清晰、稳定。
(2)测试监控系统的存储功能,确保录像能够按照设定的时间和格式进行保存。
(3)检查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
3、门禁管理系统(1)测试门禁卡的读取是否灵敏,权限设置是否正确。
(2)检查门禁设备的安装是否牢固,外观是否完好。
(3)测试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的联动功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自动打开门禁。
4、车辆管理系统(1)检查车辆识别设备的识别准确率,道闸的起降是否灵活。
(2)测试收费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确保费用计算无误。
(3)检查车辆管理系统与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对接是否顺畅。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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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建设也日益普及。
为了确保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质量和性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便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全面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能化系统概述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包括出入口、道路、停车场等。
入侵报警系统:在重要区域设置探测器,如围墙、门窗等,一旦有入侵行为及时报警。
门禁管理系统:对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等进行权限管理,控制人员进出。
2、物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实现车辆的登记、计费、车位管理等功能。
设备管理系统:对小区内的各类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如电梯、路灯、给排水设备等。
收费管理系统: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等的收缴和管理。
3、信息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为小区内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提供基础通道。
有线电视系统:提供电视信号接入。
网络通信系统:实现小区内的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覆盖。
4、智能家居系统家庭安防系统:如烟雾报警、燃气报警等。
智能家电控制:对家电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二、验收依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验收应依据以下文件和标准:1、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
2、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
3、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4、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验收流程1、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设备清单、测试报告等。
2、初步审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
3、现场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小组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以及相关技术专家。
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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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1.总则1.0.1 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施工记录;(4)系统调试报告。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
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验收等内容。
1.0.7 系统功能检测包括信息通信、技术防范、建筑设备监控、家庭智能化及物业管理等子系统的功能检测。
1.0.8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的检测,应按设备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抽验,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抽样时,应注意地理位置分布的均匀性,重要部位的设备属于必抽部分。
1.0.9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小区建设的设计要求。
1.0.10 本标准所列内容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基本检测内容,每一住宅小区具体的检测内容可根据住宅小区工程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
2 信息通信系统检测2.1 一般规定2.1.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检测应包括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有线电视系统检测、住宅小区内部局域网工程电气检测及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
2.1.2 住宅小区的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应按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2.1.3 住宅小区的有线电视系统检测,根据《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95执行。
智能化设计标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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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设计标准(2017版)(一)弱电中心机房及电信间(二)小区通信管道(三)智能化中心机房(四)智能化系统配置标准(五)视频安防监控(六)出入口控制(七)电子巡查(八)周界报警(九)停车场管理(十)智能家居(十一)室内报警(十二)背景音乐及广播(十三)信息发布1.弱电中心机房、电信间1.1.住宅小区应设置弱电中心机房,机房最小净宽不宜小于3m,其面积应满足不少于三家运营商的接入要求,参照以下标准设计:1.2.中心机房应优先考虑设置在地下一层,也可设置在首层。
不应与变配电室、水泵房、水池相邻,不应设在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的房间的正下方。
1.3.每一幢高层住宅应设置电信间,多层、小高层住宅宜每个配线区(100 户以内)设置一个电信间。
电信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夹层或首层。
2.小区通信管道2.1.小区地下通信线路应优先采用在地下室内沿桥架敷设,无地下室连通时道应埋设在绿化带、人行道内,管顶至路面的最小埋深,应符合下表要求:2.2.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应采用塑料管PVC管,穿越车行道段应采用钢管。
管道的孔数、管材、管径,按下表选择。
2.3. 建筑的进楼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其数量、管径,按下表确定:2.4.当弱电中心机房、电信间设在地下室时,引到电信间的线路应优先考虑在地下室沿桥架敷设,室外管道孔数应减少或不设。
2.5.人(手)孔井规格,按下表选型:22.6. 竖井内桥架、孔板空洞尺寸,按下表确定:3.智能化中心机房3.1.智能化中心机房应兼做消防控制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
净宽不应小于3.5m,其面积不宜小于20m2。
3.2.装修要求:应装设防静电地板。
3.3.机房内应设置空调设施,且应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环境。
温度宜为17℃-27℃,相对湿度宜为30%〜65%,照明应三200Lx。
3.4.机房设备布置应符合“强弱电分排布放、系统设备各自集中、同类型机架集中”的原则。
3.5.机房内应根据系统要求配置相应的UPS电源。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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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验收也变得愈发重要。
一个完善、可靠的智能化系统不仅能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提升小区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为了确保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验收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的相关标准:一、综合布线系统1、线缆敷设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线路走向合理,无明显交叉、缠绕。
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有损伤、破皮等现象。
线缆在桥架、线槽内的敷设应整齐、有序,固定牢固。
2、信息插座信息插座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高度适中,方便使用。
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接触良好。
测试信息插座的连通性,确保信号传输正常。
3、配线架配线架的安装应牢固、端正,标签清晰、准确。
线缆在配线架上的端接应符合标准,排列整齐,无松动现象。
4、系统性能测试使用专业测试设备对网络的传输速率、丢包率、延迟等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
测试语音线路的通话质量,声音清晰,无杂音、中断等现象。
二、安全防范系统1、监控系统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角度应覆盖重点区域,图像清晰,无盲区。
监控画面的分辨率、帧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实时、准确地反映现场情况。
存储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容量,保存时间符合规定。
测试远程监控功能,能够通过网络在客户端正常查看监控图像。
2、门禁系统门禁设备的安装牢固,操作灵活,反应灵敏。
卡片、密码、指纹等识别方式应准确可靠,权限设置合理。
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的联动功能正常,在紧急情况下能自动打开门。
3、周界防范系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正确,感应灵敏,无误报、漏报现象。
报警信号能及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准确显示报警位置。
测试系统的防破坏功能,在遭到破坏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4、巡更系统巡更点的设置合理,能够覆盖小区的重要区域。
巡更设备工作正常,数据记录准确、完整。
三、可视对讲系统1、室内机与室外机室内机和室外机的图像、声音质量清晰,无干扰、失真。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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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一、综合布线系统1、线缆敷设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走向合理,无交叉、扭曲、损伤等现象。
线槽、线管的安装应牢固,接口严密,表面光滑,无毛刺。
线缆的标识应清晰、准确,便于维护和管理。
2、线缆测试对线缆的连通性进行测试,确保所有线路畅通无阻。
测试线缆的衰减、串扰等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
3、配线架和跳线配线架的安装应牢固,排列整齐,标签清晰。
跳线的连接应牢固,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
二、安防监控系统1、摄像机安装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覆盖重点区域,无盲区。
摄像机的安装角度应合理,图像清晰,无抖动、模糊等现象。
室外摄像机应具备防水、防尘、防雷等功能。
2、图像质量图像的清晰度、对比度、色彩还原度应符合要求,能够清晰地分辨人物、车辆等目标。
图像应无噪点、雪花、条纹等干扰。
3、存储与回放存储设备的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能够保存规定时间的录像。
录像的回放应流畅,能够快速检索、定位指定时间段的图像。
4、报警功能当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应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息准确无误。
与其他系统的联动应灵敏、可靠。
三、门禁管理系统1、读卡器与门锁安装读卡器和门锁的安装位置应方便居民使用,操作灵活。
安装应牢固,外观整洁,无破损。
2、权限管理系统应能够对不同人员设置不同的权限,权限设置准确无误。
权限的变更应及时生效,操作简单。
3、开门记录系统应能够准确记录每次开门的时间、人员等信息,记录完整,可查询。
4、与消防系统联动当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门禁系统应能自动解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四、车辆管理系统1、道闸安装道闸的安装应牢固,运行平稳,无卡顿、异响等现象。
道闸的起落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有效控制车辆进出。
2、车牌识别车牌识别系统的准确率应达到规定要求,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车牌。
对特殊车牌(如新能源车牌、军警车车牌等)的识别应支持。
3、收费管理收费系统的计算应准确无误,收费标准设置合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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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1 总则1.0.1 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和资料;(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施工记录;(4)系统调试报告。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
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验收等内容。
1.0.7 系统功能检测包括信息通信、技术防范、建筑设备监控、家庭智能化及物业管理等子系统的功能检测。
1.0.8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的检测,应按设备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抽验,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抽样时,应注意地理位置分布的均匀性,重要部位的设备属于必抽部分。
1.0.9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小区建设的设计要求。
1.0.10 本标准所列内容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基本检测内容,每一住宅小区具体的检测内容可根据住宅小区工程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
2 信息通信系统检测2.1 一般规定2.1.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检测应包括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有线电视系统检测、住宅小区内部局域网工程电气检测及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
2.1.2 住宅小区的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应按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2.1.3 住宅小区的有线电视系统检测,根据《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95执行。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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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已经成为衡量小区品质和舒适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确保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和性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便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全面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1、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过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2、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包括系统原理图、布线图、设备安装图等。
二、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1、周界报警系统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盲区和死角。
报警信号应能准确传输到监控中心,并伴有声光报警提示。
系统应具有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
2、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角度和清晰度应满足监控要求,图像应清晰、稳定,无干扰和变形。
存储设备应能保存规定时间的录像资料,且检索和回放功能正常。
监控中心的显示设备应能清晰显示各路图像,并具备切换和控制功能。
3、出入口控制系统读卡器、门禁控制器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美观,操作方便。
系统应能准确识别人员和车辆的身份信息,控制门的开启和关闭。
记录和查询功能应正常,数据保存时间符合要求。
4、室内安防系统住户内的紧急报警按钮、红外探测器等设备应安装位置合理,工作正常。
报警信号应能及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得到有效处理。
三、信息通信系统验收标准1、综合布线系统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标识清晰,无破损和短路现象。
信息插座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测试性能指标达到标准。
配线架和机柜的安装应牢固、整齐,跳线连接正确。
2、有线电视系统信号强度和质量应满足用户观看需求,图像清晰,无雪花和重影。
分配网络的设计和安装应合理,各用户端口的电平符合标准。
3、电话通信系统线路接通率和通话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无杂音和掉线现象。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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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经成为现代住宅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智能化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便利,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全面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1、验收依据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
2、验收条件(1)智能化系统工程已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系统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经过试运行,运行状况良好。
(3)施工单位已完成自检,并提交了自检报告。
(4)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竣工资料,包括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备清单、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等。
二、智能化系统的组成及验收要点1、安全防范系统(1)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的安装位置、数量、清晰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控画面应清晰、稳定,无干扰、抖动、模糊等现象。
存储设备应能满足规定的存储时间要求,录像检索、回放功能正常。
远程监控功能应正常,能够通过网络在授权的终端上实时查看监控画面。
(2)入侵报警系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覆盖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报警信号应准确、及时,能够在控制中心准确显示报警位置和类型。
系统具备防破坏报警功能,当探测器被破坏或线路被剪断时能及时报警。
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功能正常,当报警发生时能自动切换到相关监控画面。
(3)门禁管理系统门禁设备的安装位置、外观应符合要求,操作方便。
身份识别方式(如刷卡、指纹、人脸识别等)应准确、可靠。
门禁权限设置应符合管理要求,能够对不同人员设置不同的进出权限。
系统记录应完整,包括人员进出时间、身份等信息。
(4)电子巡更系统巡更点的设置应合理,覆盖小区重点区域。
巡更设备的功能正常,能够准确记录巡更时间、地点等信息。
数据传输和存储正常,能够方便地查询和统计巡更数据。
2、信息通信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规范,标识清晰、准确。
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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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关键信息项: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智能化系统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验收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总则111 本协议旨在明确 2017 年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及相关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满足小区居民的智能化生活需求。
112 验收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合同等文件进行。
12 验收依据121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智能化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12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
123 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
13 智能化系统类型及验收要求131 安全防范系统1311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清晰、稳定,存储时间符合要求,监控范围覆盖小区重要区域。
1312 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准确、及时,联动响应迅速。
1313 门禁管理系统:识别准确,通行权限设置合理,记录完整。
1314 电子巡更系统:巡更路线、时间设置合理,记录准确。
132 信息通信系统1321 综合布线系统:布线规范,网络传输稳定,满足小区内各类信息传输需求。
1322 有线电视系统:信号清晰,频道齐全。
1323 电话通信系统:通话质量良好,号码分配合理。
133 物业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1331 物业管理系统:功能齐全,操作便捷,数据管理安全可靠。
智能化工程验收一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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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为统一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由X竞运达科技承当的新建、扩建、改建智能化工程的验收。
3.本标准为智能化工程能用验收标准,考虑到各智能化工程的系统配置不尽相同,验收工程可适当增减,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4.本标准尚在不断充实完善,本标准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1. 一般规定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
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1.2各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当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含以下内容: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1.3.2 系统质量的测试;1.3.3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工程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工程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3.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以下规定:表1 信道衰减量表2 根本链路衰减量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和到和根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上表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含10m〔跳线、设备连接之和〕表3 信道近端串音〔最差线间〕表4 根本链路近端串音〔最差线间〕近端串音是对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
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
某和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4.光纤链路测试4.1测试前应对全部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4.2测试包含以下内容:1、对整个光纤链路〔包含光纤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2、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4.3测试链接图〔1〕在两端对光纤逐要进行测试,连接方法如下:光跳线(2) 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住宅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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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住宅智能化系统在现代住宅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为了确保这些智能化系统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住宅智能化工程验收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住宅智能化工程验收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验收人员应当熟悉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其次,施工单位应当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设备清单、施工记录、测试报告等。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测试仪器、量具等。
二、设备与材料的验收设备与材料是住宅智能化工程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
验收时,需要对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确保与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一致。
同时,要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伤、变形、锈蚀等情况。
对于重要的设备,如安防监控设备、智能家居控制设备等,还需要进行性能测试,验证其功能是否正常。
三、布线系统的验收布线系统是智能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网络布线、电话布线、有线电视布线等。
验收时,要检查布线的走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线缆的规格、型号、敷设方式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线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同时,要测试线缆的导通性、绝缘电阻等参数,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四、安防监控系统的验收安防监控系统是保障住宅安全的重要手段,验收时需要重点关注。
首先,要检查摄像头的安装位置、角度是否合理,能否覆盖到需要监控的区域。
图像的清晰度、色彩还原度、对比度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图像存储时间和检索功能应符合规定。
同时,要测试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
五、智能家居系统的验收智能家居系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体验,验收时要对其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测试。
例如,灯光控制、窗帘控制、家电控制等功能应操作灵活、稳定可靠。
智能门锁的开锁方式、安全性应符合要求,语音控制功能的识别准确率和响应速度也应在合理范围内。
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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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2017年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1.总则1.0.1 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施工记录;(4)系统调试报告。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
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验收等内容。
1.0.7 系统功能检测包括信息通信、技术防范、建筑设备监控、家庭智能化及物业管理等子系统的功能检测。
1.0.8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的检测,应按设备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抽验,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抽样时,应注意地理位置分布的均匀性,重要部位的设备属于必抽部分。
1.0.9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小区建设的设计要求。
1.0.10 本标准所列内容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基本检测内容,每一住宅小区具体的检测内容可根据住宅小区工程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
2 信息通信系统检测2.1 一般规定2.1.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检测应包括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有线电视系统检测、住宅小区内部局域网工程电气检测及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
2.1.2 住宅小区的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应按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2.1.3 住宅小区的有线电视系统检测,根据《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95执行。
住宅小区智能化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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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质量验收(一)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住宅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住宅(小区)智能化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控制器、综合布线系统、电源和接地、环境、室外设备及管网等。
3、通信网络系统应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等。
4、信息网络系统应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控制网络系统等。
5、监控与管理系统应包括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等。
6、家庭控制器的功能应包括家庭报警、家庭紧急求助、家用电器监控、表具数据采集及处理、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接口等。
7、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要求。
(二)系统检测1、住宅(小区)智能化的系统检测应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经过不少于1个月的系统试运行,具备正常投运条件后进行。
2、住宅(小区)智能化的系统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检测为主,结合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设备功能和性能检测及相关内容进行。
3、住宅(小区)智能化的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审核文件、设备及相关产品技术文件进行。
4、住宅(小区)智能化进行系统检测时,应提供以下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2)隐蔽工程和随工检验记录;(3)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4)设备及系统自检记录;(5)系统试运行记录。
(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可靠性检测。
(2)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时自动切断气源及打开排气装置的功能检测。
(3)已纳入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探测器不得重复接入家庭控制器。
(四)安全防范系统检测1、访客对讲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机门铃提示、访客通话及与管理员通话应清晰,通话保密功能与室内开启单元门的开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门口机呼叫住户和管理员风的功能、CCD红外夜视(可视对讲)功能、电控锁密码开锁功能、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的自动释放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3)管理员机与门口机的通信及联网管理功能,管理员机与门口机、室内机互相呼叫和通话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4)市电掉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住宅全装修规范中智能化工程要求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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ĦU W: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正式通过审查、公示,批准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正文:《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智能化工程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一起来看看。
是否以后会在全国推广呢?提前了解一下智能化工程15.1一般规定15.1.1本章适用于户内信息箱、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网络、楼宇对讲、家庭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5.1.2智能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
15.1.3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管线的安装、固定;2穿管导线绝缘测试。
15.1.4住宅室内智能化工程验收项目包括户内信息箱、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网络、楼宇对讲、家庭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家居系统。
15.1.5智能化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检查系统试运行记录及相应的系统数据记录。
15.1.6智能化工程的质量和检验方法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相关规定。
15.2户内信息箱主控项目15.2.1户内信息箱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部件应齐全。
检验方法:查验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相同规格型号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套,少于10套时全数检查。
15.2.2户内信息箱内部整洁、无明显污染,设备安装牢固、规整,线缆绑扎整齐、标签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相同规格型号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套,少于10套时全数检查。
TS项目15.2.3户内信息箱安装牢固,箱盖应紧贴墙面、开启灵活,箱体涂层应完整、无污损。
检验方法:查验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相同规格型号数量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10套,少于10套时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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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验收标准1.总则1.0.1 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施工记录;(4)系统调试报告。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
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验收等内容。
1.0.7 系统功能检测包括信息通信、技术防范、建筑设备监控、家庭智能化及物业管理等子系统的功能检测。
1.0.8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的检测,应按设备实际安装数量5%。
10%的比例抽验,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抽样时,应注意地理位置分布的均匀性,重要部位的设备属于必抽部分。
1.0.9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小区建设的设计要求。
1.0.10 本标准所列内容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基本检测内容,每一住宅小区具体的检测内容可根据住宅小区工程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
2 信息通信系统检测2.1 一般规定2.1.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检测应包括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有线电视系统检测、住宅小区内部局域网工程电气检测及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
2.1.2 住宅小区的住户宽带接入系统检测,应按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
2.1.3 住宅小区的有线电视系统检测,根据《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21-95执行。
2.1.4 住宅小区中心机房检查应按照相关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2.2 内部局域网检测2.2.1 住宅小区信息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络检测包括系统传输介质电气性能检测和内部局域网络性能检测。
2.2.2 传输介质电气性能检测包括非屏蔽双绞线(UTP)和光纤(Fiber)的电气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执行。
2.2.3 内部局域网络性能检测应按《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验收规范》(YD5070-1998)执行,包括:(1)硬件检测:检测硬件配置的正确性,检测系统各种物理设备及其端口的完好性与可用性。
(2)系统检测:检测系统基本功能,检测节点的系统服务功能和系统管理功能。
(3)全网路由检测:包括全网节点路由连通性检测。
全网路由协议检测、全网路由策略检测、专用用户路由连通性检测。
3 技求防范系统检测3.1 一般规定3.1.1 技术防范系统检测应包括周界防范报警系统检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检测、楼宇访客对讲系统检测、门禁系统检测、家庭安全防范系统检测、巡更系统检测、车辆出人管理系统检测、公共广播系统检测及其安保管理中心检查。
3.1.2 全部检测项目应在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进行。
3.1.3 若干系统间实现协调联动,应依据系统的设计要求对联动功能进行检测。
3.2 周界防范报警系统检测3.2.1 人侵探测器安装质量检查(1)探测器安装的高度和位置应符合安防技米的要求,同时满足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2)探测器的安装数量、规格、型号应满足安防技术的要求。
3.2.2 报警功能检测:人为触发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中心应可实时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生的报警信号,包括时间、区域及类别。
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
3.2.3 故障报警功能检测:报警控制中心与人侵探测器、起传输入侵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之间的连接发生断路、短路或并接其他负载时,应有故障报警信号产生,并指示故障发生的部位,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排除。
故障报警不应影响非故障回路的报警功能。
3.2.4 报警反应速度检测:人为触发入侵探测器,以探测器市测指示灯亮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令外部连线断路或短路,以断路或短路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上之内报警。
3.2.5 联动功能检测: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报警系统宜在发出声光报警的同时,联动开启图像复核系统,将现场图像传输到监控中心,同时进行图像记录。
3.2.6 稳定性检查:系统处于正常警戒状态下,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连续工作七天,不应产生误报答和漏报警。
3.2.7 主控设备应能所有的报警事件进行记录和查询。
3.3 小区重点部位图像监视系统检测3.3.1 系统的时序、定点、同步切换、云台的遥控操纵、多画面分割器、录放像及电梯层叠加显示等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3.2 系统的复合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达到1Vp_p±3dB VBS。
3.3.3 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达到4级图像的要求。
3.3.4 黑白电视系统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400线。
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3.3.5 系统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3.4 楼宇对讲系统检测3.4.1 选呼功能检测。
网楼宇入口处的主机应能正确选呼任一分机,并能听到口铃声。
3.4.2 通话功能检测:用楼宇入口处的主机对任一分机选呼后,应能实施双工通话,话音清晰,不应出现振鸣现象。
3.4.3 电控开锁功能检测:应可在分机上实施电控开锁。
3.4.4 可视对讲系统所传输的视频信号应清晰,应能实现对访客的识别。
3.4.5 联网型的小区楼宇对讲系统,其管理主机除应具备可视对讲或非可视对讲、电控开锁、选呼功能、通话功能外,宜能接收和传送住户的紧急报警(求助)信息。
3.4.6 对带有紧急报警(求助)功能的楼宇对讲系统的检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使管理机处于通活状态,同时分别触发2台报警键,管理机立即发生与呼叫键不同的声光信号,逐条显示报警信息包括时间、区域;(2)使系统处于守候状态,同时分别触发呼叫键和报警键,报警信号具有优先功能,管理机应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发生的部位,并应至少能存储5组报警信息。
3.5 门禁系统检测3.5.1 本标准所指的门禁系统为联网式门禁系统,不联网式门禁系统可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3.5.2 使用门禁卡在不同区域刷卡,相应门户电控锁应能正确动作;开门后,中央工作站应能通过门磁信号正确掌握被控门的开关状态。
3.5.3 出门按钮狱下后,门禁应能正确释放。
3.5.4 系统发生故障时,中央工作站应以声音或文字告警,实现自检。
3.6 家庭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检测3.6.1 入侵探测器安装质量检查:应符合本标准3.2.1条的规定。
3.6.2 报警功能检测:人为触发家庭内部的入侵探测器、燃气泄露探测器与紧急求助按钮,报警控制中心应可实时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包括时间、区域及类别。
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
3.6.3 故障报警功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3.2.3的规定。
3.6.4 报警反应速度检测: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以探测器布测指示灯亮为起点,以报警控制中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令外部连线断路或短路,以断路或短路为起点,以报警控制小心接收到报警信号为终点,测其持续时间。
若为电活线传输方式,则报警控制中心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20s之内报警,否则应在报警信号发出后2s之内报警。
3.6.5 解除与恢复受苦功能检测: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撤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入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不应发出报警;检测人员向中心发送设防报告,触发相应防区的人侵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报警。
3.6.6 延迟报警功能检测:(1)检测人员按动室内外出延迟按钮,外出延迟指示灯亮,同时计测外出延迟时间,未达到预定值时,人体移动时,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达到预定值后,人为触发人侵探测器,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
(2)调节进入延迟电位器,或输入编码数据,检测人员在延迟时间内进入警戒区,报警控制器不产生报警信号,同时计测延迟时间。
进入延迟及固定外出延迟应符合设什要求。
3.6.7 稳定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3.2.6的规定。
3.6.8 主控设备应能所有的防盗事件如布撤防、报警、报警用户的取消等事件进行记录和查询。
3.7 巡更系统检测3.7.1 离线式巡更系统数据传输功能的检测:将已经采集了巡更钮信息的采集器通过数据传送器传输至主机中,应能正确实现进行显示巡更钮信息。
3.7.2 在线式巡更系统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分别模拟巡更人员对巡更点漏检、提前到达及未按时到达指定巡更点,控制主机应能立即接收到报警信号,并记录巡更情况。
3.7.3 模拟改变在线式巡更系统的巡更路线,并进行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测应符合工7.2的要求。
3.8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3.8.1 在中央控制室进行选区广播及强切转换检验,控制功能应正常,音质应清晰。
3.8.2 线路衰减测量:自中心机房至最远端扬声器问的线路衰减应小于ldB(1000Hz)3.9 车辆出人管理系统检测3.9.1 系统功能检验:(1)月租卡、储值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发卡、入口控制机的操作、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出口控制机的操作、出口处自动道闸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
(2)临时卡和特种卡的检查内容宜包括:取卡、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收费、打印票据、出口控制机、收卡、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口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3)上述两项的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9.2 系统统计功能检测,宜实现车辆进、出场情况、场内车辆情况、收费情况、IC卡发行情况的查询;并宜实现日报表、月报表及年报表的打印。
3.9.3 脱网运行功能检测:出、入口控制机脱网运行,进出车辆10次,系统正常工作。
3.9.4 系统技术指标检查,主要包括:(1)读写速度检测,宜≤0.2s;(2)读写距离检测,宜≤25mm。
在距离出、入口控制机读写区域前0,5,10,25mm处用卡以均速晃过读写区,要求读写功能应正常。
(3)道闸升降时间检测,宜满足系统设计指标。
3.9.5安全能力检查(1)卡的安全性能检查,主要包括下述内容:--未进先出;--已出场的卡再重复出场一次;--临时卡未交款先出场;--临时卡交款后在超出规定的时间后出场:--进场车和出场车的车牌号和车型不同,但使用同一张卡循用于配置了图像对比系统和车型识别系统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道闸的安全性能检查,在道闸下放置一物体,道闸应不能够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