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精编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全解,从价格依据到预算表格,教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概算。免费可下载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全解:从价格依据到预算表格,教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概算一、概算基础1.1 确定概算编制的基础在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之前,需要明确概算编制的基础,包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
例如,是否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等类型,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进度安排等方面。
同时还应对设计概算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界定,例如包含哪些工程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
1.2 确定工程量计量单位和造价指标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市政工程各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和造价指标,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施工安装费等各项费用。
具体而言,需要确定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包括长度(如米、千米)、面积(如平方米、公顷)、体积(如立方米)、重量(如吨)、时间(如小时、天数)等。
对于不同种类的工程项目,其计量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
造价指标包括不同工程量计量单位的单价,例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材料费、每立方米混凝土浇筑的人工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造价指标应具有一定时效性,并考虑当地物价水平、市场行情和历史造价资料等因素。
二、价格依据2.1 确定价格依据价格依据是市政工程设计概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是指每种工程量计量单位的单价。
价格依据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市场行情和历史造价资料来确定。
具体而言,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参考当地物价指数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价格指导性文件;(2)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行情;(3)参考历史造价资料,分析价格变化趋势。
2.2 确立调整因素价格依据的调整因素包括材料、劳务和机械的单价调整,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对造价的影响。
在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例如,如果材料供应商调价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对价格依据进行调整,以保证概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预算表格3.1 制定预算表格制定预算表格是为了将各项费用逐一列入其中,并注明其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通知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现就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予以通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工程设计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
一、总则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是对市政项目建设进行初步估算和预测的过程,通过合理编制概算,可以保障项目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编制范围与要求1. 编制范围: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等各类市政工程项目。
2. 编制要求:概算编制要符合设计单位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立工程构想和设计方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编制程序与要点1. 确定概算编制的依据:基于项目需要和相关法规,明确概算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清晰明确的依据可以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2. 收集资料与数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搜集并整理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料与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建设要求、材料价格、工程施工周期等。
3. 制定概算方案:根据项目的特点,利用概算软件或手工编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初步预估和计算。
确保概算方案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4. 评审与审批:概算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内部评审与审批。
评审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以及概算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评估。
审批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并出具相关文件。
5. 概算调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变量,需及时对概算进行调整。
调整需经过合规程序,并保持合理性与准确性。
四、责任与监督1. 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准确、科学地编制概算,并保证概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设计单位还要负责对概算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概算编制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概算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市政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一、编制概算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政府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预算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指导性文件。
3、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计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等文件。
4、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编制概算的原则
1、实事求是:概算应当符合实际情况,不得虚报、虚假编制,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内容,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比例,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总额。
2、经济合理:概算应当经济合理,不得擅自改变投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比例,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总额。
3、科学计算:概算应当科学计算,不得擅自改变投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比例,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总额。
4、节约优先:概算应当节约优先,不得擅自改变投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比例,不得擅自改变投资总额。
三、编制概算的程序
1、编制概算的程序包括:概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概算编制、概算审核、概算批准等。
2、概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设计内容、投资比例、投资总额等,编制建设项目的概算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3、概算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的设计内容、投资比例、投资总额等,编制建设项目的概算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4、概算审核:概算报告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概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概算批准:概算报告经过审核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式成为建设项目的概算文件。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doc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3. 1总则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3.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3.2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3. 2. 1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 2. 2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2.2.1.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6.27
•【文号】建标[2007]164号
•【施行日期】2007.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07]16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市政建设项目投资,我部制定了《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部1996年发布的《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及方法详解【最新版】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内容及方法详解一、编制依据(1)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由国家或地方基建主管部门批准,其内容随建设项目的性质而异。
一般包括建设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理由、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建设投资、产品方案和原材料来源等。
(2)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书。
有了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才能了解其设计内容和要求,并计算主要工程量,这些是编制设计概算的基础资料。
(3)概算指标、概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
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和综合概算定额,是由国家或地方基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是计算价格的依据,不足部分可参照预算定额或其他有关资料。
(4)设备价格资料。
各种定型设备(如各种用途的泵、空压机、蒸汽锅炉等)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产品出厂价格计算;非标准设备按非标准设备制造厂的报价计算。
此外,还应增加供销部门的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及采购保管等费用资料。
(5)地区工资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
(6)有关取费标准和费用定额。
二、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单位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进行。
它是利用国家颁发的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或综合预算定额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概略地计算工程造价,以及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等需要量的一种方法。
因此,它的特点是编制工作较为简单,但在精度上没有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准确。
一般情况下,施工图预算造价不允许超过设计概算造价,以便使设计概算能起着控制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所以,单位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既要保证它的及时性,又要保证它的正确性。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包括扩大单价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1)扩大单价法。
当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结构比较明确时,可采用这种方法编制工程概算。
采用扩大单价法编制概算,首先应根据概算定额编制扩大单位估价表(概算定额基础价)。
概算定额是按一定计算单位规定的、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或扩大结构部门的劳动、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 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7]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
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
凡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贷款、中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六条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
第二章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第七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文件的组成如下:一、估算编制说明;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及使用外汇额度;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分析;四、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木料总需用量,道路工程还应计算沥青及其沥青制品等的需用量;五、主要引进设备的内容、数量和费用;六、资金筹措、资金总额的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第八条估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工程简要概况。
市政工程预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一、引言市政工程预算编制是指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经济核算和资金安排的过程。
为了规范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本办法制定了市政工程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
二、预算编制范围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维护和交通设施建设等市政工程项目。
预算编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1.各项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2.相关材料和设备的价格;3.人工工时和工程费用计算;4.相关税费、利润和风险补偿等费用的计算;5.预算总额和分项预算。
三、预算编制原则在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准确反映市政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成本。
2.透明度原则:预算编制应进行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对各方面相关人员可查阅。
3.经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合理控制成本,尽量减少预算超支和浪费。
4.公平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平对待各方面相关人员,不偏袒任何一方。
5.可行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在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市政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四、预算编制步骤市政工程预算编制包括以下步骤:1.收集资料:收集市政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等。
2.计算工程量: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计算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3.价格确定:查询市场价格,确定相关材料和设备的价格。
4.费用计算:根据工程量和价格,计算人工工时和工程费用。
5.风险补偿和利润计算:考虑风险因素,计算风险补偿和利润。
6.预算编制:将以上步骤得出的数据进行统计和综合,编制市政工程预算。
7.审批和公示:将编制好的市政工程预算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
五、预算编制要求市政工程预算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1.数据准确:预算编制数据应准确无误,反映市政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逻辑严密:预算编制应符合逻辑,各项数据之间应有内在的关联性。
3.合理性:预算编制应合理控制成本,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应进行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平性和可查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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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 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一一年一月五日3. 1总则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3.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3. 2. 1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 2. 2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2.2.1.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3.2.2.2.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国家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正概算时为初步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3)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4)部门或地区发布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等相关定额;5)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村料、机械及设备价格等;6)国外初步询价资料及所采用的外汇汇率:7)与概算有关的合同、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及费率标准;9)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10)其他有关资料.3.2.2.3.征地拆迁、供电供水、考察咨询等费用的计算.3.2.2.4.总概算金额及各项费用的构成.3.2.2.5.人工、钢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锯材、沥青等主材总需要量情况.3.2.2.6.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如使用外汇,应说明使用外汇的种类、折算汇率及外汇的使用条件.3.2.2.7.其他有关间题的说明,如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9.2.3.8.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拟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以及试车投产的全部建设费用,应包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三部分组成.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图1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3.2.3.9.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各综合概算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3.2.3.10.综合概算书是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综合文件,由专业的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工程内容简单的项目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汇编为一份综合概算书,也可将综合概算书内的内容直接编人总概算,而不另单独编制综合概算书.3.2.3.11.单位工程概算书是指一项独立的建(构)筑物中按专业工程计算工程费用的概算文件.3. 3. 1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和编制方祛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9.9.1.1直接费的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人工费以概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每工日人工费计算,其中每工日人工费可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②材料运杂费.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③运输损耗费.场外运输损耗是指有些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④采购及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揭耗.⑤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赛用.材料单价的取定可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及市场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②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③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⑦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数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禾吸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改搬运费用.(7)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是指施工企业在冬雨季施工期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防冻、防风、防雨、防滑等措施所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和设施费用.(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9)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滩销(或租赁)费用。
(10)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12)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1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且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购置、摊销和维护费,以及支付给工自备工具补贴费.(14)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是指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点交、施工现场清理所需的费用.若出现本编制办法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3. 3. 1. 2.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构成:1) 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1)规费是由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组成.(2)企业管理费由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和其他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