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与验证附录.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新修订药品GMP附录《确认与验证》(简称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于5月26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在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中,频频出现的“风险评估”、“生命周期”、“持续监控”等热点词汇,均响应了国际GMP 相关法规指南的最新理念及要求。
以下,笔者针对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主要章节的内容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加深认识,推动其贯彻实施。
内容分析第一章范围本章中提到的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的范围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按照国际人用药协调委员会(ICH)Q10 制药质量体系模型图来说,GMP的范围涵盖了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本附录的范围也涵盖了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
本章中提到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包含了新修订药品GMP第七章确认与验证中提及的“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本章中提到的“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的说法,在新修订药品GMP第138条中有相关描述,国内药企已有较好的风险意识和一定的认识基础。
当然,对于时刻变化的风险,需持续监控与评估。
药企应重点关注本章中的“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的要求。
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与产品退市。
如何将确认与验证活动贯穿于产品的生命周期,将是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企业在执行这部分内容时,可分别考虑各系统生命周期中的确认和验证活动,如设备确认、公用工程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验证总计划(VMP)是公司验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要对整个验证程序、组织结构、内容和计划进行全面安排。
本章要求,“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如果是大型项目,如建造多个新厂房等,最好的办法是为每个新厂房单独编写一份验证总计划。
中国GMP附录-确认和验证-中英
附件1Annex 1确认与验证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征求意见稿)(Draft for Comments)第一章范围Chapter One Scope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Article 1 This appendix applies to all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activities involved i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第二章原则Chapter Two Principles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Article 2 A manufacturer should determine the required qualification or validation activities to prove that the critical aspects of relevant operations can be effectively controlled. The scope and extent of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should be determined based on risk assessment results.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activities should be throughout the entire life cycle of a product.第三章验证计划Chapter Three Validation Plan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版GMP附录完整版确认与验证
第六条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 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 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十九条 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工艺验证应当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必要的再验证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有书面文件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并根据对产品和工艺知识的理解进行更新。
(一) 厂房、设施、设备经过确认并符合要求,分析方法经过验证或确认。
(二) 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参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并经过适当的培训。
(三) 用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工艺验证批次数和取样计划,以获得充分的数据来评价工艺和产品质量。
(五) 所要使用的主要的设备、设施清单以及它们的校准状态;
(六) 成品放行的质量标准;
(七) 相应的检验方法清单;
(八) 中间控制参数及其范围;
(九) 拟进行的额外试验,以及测试项目的可接受标准,和已验证的用于测试的分析方法;
2010版GMP附录完整版-确认与验证
2010版GMP附录确认与验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四条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第九条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条件的批准。
第十条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
GMP新附录(2015)--确认与验证docx
第三十九条 在清洁验证中,不能采用反复清洗至清洁的方法。目视检查是一 个很重要的标准,但通常不能作为单一可接受标准使用。 第四十条 清洁验证的次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 次。 清洁验证计划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验证过程中每个批次后的清洁效果需及 时进行确认。必要时,企业在清洁验证后应当对设备的清洁效果进行持续确 认。 第四十一条 验证应当考虑清洁方法的自动化程度。当采用自动化清洁方法时, 应当对所用清洁设备设定的正常操作范围进行验证;当使用人工清洁程序时, 应当评估影响清洁效果的各种因素,如操作人员、清洁规程详细程度(如淋 洗时间等),对于人工操作而言,如果明确了可变因素,在清洁验证过程中 应当考虑相应的最差条件。 第四十二条 活性物质残留限度标准应当基于毒理试验数据或毒理学文献资 料的评估建立。 如使用清洁剂,其去除方法及残留量应当进行确认。 可接受标准应当考虑工艺设备链中多个设备潜在的累积效应。 第四十三条 应当在清洁验证过程中对潜在的微生物污染进行评价,如需要, 还应当评价细菌内毒素污染。应当考虑设备使用后至清洁前的间隔时间以及 设备清洁后的保存时限对清洁验证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 当采用阶段性生产组织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阶段性生产的最长 时间和最大批次数量,以作为清洁验证的评价依据。 第四十五条 当采用最差条件产品的方法进行清洁验证模式时,应当对最差条 件产品的选择依据进行评价,当生产线引入新产品时,需再次进行评价。如
GM新P附录:确认与验证(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年0修订)》 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 201年5第 54号) 201年505月 26日 发布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年0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现 发布《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 201年0修订)》配套文件,自 201年512月 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计算机化系统 2.确认与验证 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 201年55月 26日 附件 2 确认与验证 第一章 范 围 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 动。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 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GMP附录11确认与验证
GMP(2010年修订)- 附录11:确认与验证章节附录确认与验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第四条(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第九条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条件的批准。
第十条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
企业如对原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进行调整,需进行科学评估,得出最终的验证结论。
第五章确认第一节设计确认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施、设备按照预定用途和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用户需求,并经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第二节安装确认第十三条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施、设备需进行安装确认。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2015年05月26日发布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现发布《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计算机化系统2.确认与验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26日附件2确认与验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四条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中国GMP附录-确认和验证-中英
附件1Annex 1确认与验证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征求意见稿)(Draft for Comments)第一章范围Chapter One Scope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Article 1 This appendix applies to all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activities involved i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第二章原则Chapter Two Principles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Article 2 A manufacturer should determine the required qualification or validation activities to prove that the critical aspects of relevant operations can be effectively controlled. The scope and extent of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should be determined based on risk assessment results.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activities should be throughout the entire life cycle of a product.第三章验证计划Chapter Three Validation Plan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EU GMP 附录15:确认与验证-中文
原则本附录描述了确认和验证的原则,适用于药品生产的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也可作为在欧盟药品法规第四卷第2部分的未提到的有附加要求的活性物质的可选性补充指南。
它是GMP的要求,要求生产商通过贯穿于药品和工艺的产品生命周期的确认和验证,控制其生产操作的关键环节。
需要正式记录任何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的计划性变更,需要评估对于验证状态或控制策略的影响。
用于药品生产的计算机化系统应按照附录11的要求进行验证。
相关概念和指南要求参见 ICH Q8, Q9, Q10 和 Q11 。
通则质量风险管理的方法应该贯穿于药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需要基于对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和工艺的合理的文件化的风险评估来确定。
回顾性验证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可接受的方法。
那些用来支持确认和或验证研究的从生产商的外部资源获得的数据,都可以被使用,但需提供证明这个方法合理性的说明,并且在采集这些数据的过程中有足够的控制保证。
1、确认与验证的组织和计划1.1 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应该进行计划,而且需要考虑设施、设备、公用系统、工艺和产品的生命周期。
1.2 确认与验证活动应该只能由合适的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被批准的程序进行。
1.3 尽管对于质量管理或者质量保证功能来说没有必要性,但是确认/验证人员仍应该按照药品质量系统的要求的进行汇报。
而且应该对整个验证的生命周期有适当的质量监督。
1.4 应该在验证主计划(VMP)或者等效文件中明确定义并记录工厂确认与验证项目的关键要素。
1.5 VMP 或等效文件应该对确认/验证系统定义,同时至少包括或引用以下信息:i、确认与验证方针;ii、组织机构,包括确认与验证活动的工作和职责;iii、现场的设施、设备、系统、工艺,以及确认与验证的状态;iv、确认与验证的变更控制和偏差管理;v、制定可接受标准的指南;vi、参考的现有文件;vii、确认与验证策略,包括适当的再确认。
新版GMP附录--11--确认与验证
第五章确认第一节设计确认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施、设备按照预定用途和本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用户需求,并经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第二节安装确认第十三条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施、设备需进行安装确认。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用户需求和设计确认中的技术要求对厂房、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
安装确认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根据最新的工程图纸和技术要求,检查设备、管道、公用设施和仪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标准;〔二〕收集及整理〔归档〕由供给商提供的操作指南、维护保养手册;〔三〕相应的仪器仪表应进行必要的校准。
第三节运行确认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运行确认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根据设施、设备的设计标准制定运行测试工程。
〔二〕试验/测试应在一种或一组运行条件之下进行,包括设备运行的上下限,必要时选择“最差条件〞。
第十六条运行确认完成后,应当建立必要的操作、清洁、校准和预防性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培训。
第四节性能确认第十七条安装和运行确认完成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性能确认。
在某些情况下,性能确认可与运行确认或工艺验证结合进行。
第十八条应当根据已有的生产工艺、设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制定性能确认方案,使用生产物料、适当的替代品或者模拟产品来进行试验/测试;应当评估测试过程中所需的取样频率。
第六章工艺验证第一节一般要求第十九条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工艺验证应当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必要的再验证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进行首次工艺验证应当涵盖该产品的所有规格。
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用简略的方式进行后续的工艺验证,如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最差工艺条件进行验证,或适当减少验证批次。
第二十二条工艺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新修订药品GMP附录《确认与验证》(简称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于5月26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在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中,频频出现的“风险评估”、“生命周期”、“持续监控”等热点词汇,均响应了国际GMP 相关法规指南的最新理念及要求。
以下,笔者针对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主要章节的内容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加深认识,推动其贯彻实施。
内容分析第一章范围本章中提到的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的范围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按照国际人用药协调委员会(ICH)Q10 制药质量体系模型图来说,GMP的范围涵盖了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本附录的范围也涵盖了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
本章中提到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包含了新修订药品GMP第七章确认与验证中提及的“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本章中提到的“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的说法,在新修订药品GMP第138条中有相关描述,国内药企已有较好的风险意识和一定的认识基础。
当然,对于时刻变化的风险,需持续监控与评估。
药企应重点关注本章中的“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的要求。
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与产品退市。
如何将确认与验证活动贯穿于产品的生命周期,将是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企业在执行这部分内容时,可分别考虑各系统生命周期中的确认和验证活动,如设备确认、公用工程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验证总计划(VMP)是公司验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要对整个验证程序、组织结构、内容和计划进行全面安排。
本章要求,“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如果是大型项目,如建造多个新厂房等,最好的办法是为每个新厂房单独编写一份验证总计划。
附录2:确认与验证解析
附件2确认与验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四条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第九条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条件的批准。
第十条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
确认与验证附录课件
确认与验证在质量管理中的协调与应用
相互补充,共同确保质量 确认和验证在质量管理中具有各自独特的作用,二者相互 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或服务的 质量。
协调实施,提高效率 在实际工作中,确认和验证活动需要协调实施,避免重复 和浪费。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组织,可以提高质量管理的效 率和效果。
确认与验证附录课件
$number {01}
目
01
确认与验证概述
确认与验证的定义
确认(Confirmation)
确认是指通过检查、核实等手段,确保某个产品或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系列活 动。在课件开发中,确认通常涉及到对学习内容、教学目标等进行审查,以确保 它们与学习者的需求和预期一致。
验证(Validation)
面临的挑战
•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随着确认与验证过程中涉及 的数据越来越多,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 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 复杂性和跨领域验证:现代产品往往涉及多个领域 和技术,确认与验证过程需要跨越不同的领域进行 综合性验证,增加了复杂性和难度。
如何提升确认与验证的能力和效果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流程和规范
数据共享,支持决策 确认和验证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可以共享利用,为质 量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支持,推动质量水平的持续 提升。
05
案例分析与实践
案例一: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确认与验证
功能验证:采用单元测试、集成 测试等方法,验证产品功能的完 整性和正确性。
解决策略
05
04
03
02
01
性能评估:通过负载测试、压力 测试等途径,评估产品的性能指 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制定详细、全面的确认与验证流程和 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 和要求。
2010版GMP附录完整版-确认与验证
可接受标准应当考虑工艺设备链中多个设备潜在的累积效应。 第四十三条 应当在清洁验证过程中对潜在的微生物污染进行评价,如需要,还应当评价细 菌内毒素污染。应当考虑设备使用后至清洁前的间隔时间以及设备清洁后的保存时限对清 洁验证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 当采用阶段性生产组织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阶段性生产的最长时间和最大批 次数量,以作为清洁验证的评价依据。 第四十五条 当采用最差条件产品的方法进行清洁验证模式时,应当对最差条件产品的选择 依据进行评价,当生产线引入新产品时,需再次进行评价。如多用途设备没有单一的最差 条件产品时,最差条件的确定应当考虑产品毒性、允许日接触剂量和溶解度等。每个使用 的清洁方法都应当进行最差条件验证。 在同一个工艺步骤中,使用多台同型设备生产,企业可在评估后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进行 清洁验证。 第四十六条 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取样的位置、所选取的取样位置的理由以及可接受 标准。 第四十七条 应当采用擦拭取样和(或)对清洁最后阶段的淋洗液取样,或者根据取样位置 确定的其他取样方法取样。擦拭用的材料不应当对结果有影响。如果采用淋洗的方法,应 当在清洁程序的最后淋洗时进行取样。企业应当评估取样的方法有效性。 第四十八条 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药物或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可采用每批生产后确认清洁效 果的方式替代清洁验证。每批生产后的清洁确认应当根据本附录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十九条 如无法采用清洁验证的方式来评价设备清洁效果,则产品应当采用专用设备生 产。
第三十二条 对进行同步验证的决定必须证明其合理性、并经过质量管理负责人员的批准。
第三十三条 因同步验证批次产品的工艺和质量评价尚未全部完成产品即已上市,企业应当 增加对验证批次产品的监控。
第七章 运输确认 第三十四条 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和产品,其运输条件应当符合相应的批准文件、质量 标准中的规定或企业(或供应商)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运输确认应当对运输涉及的影响因素进行挑战性测试,且应当明确规定运输途 径,包括运输方式和路径。长途运输还应当考虑季节变化的因素。 第三十六条 除温度外还应当考虑和评估运输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因素对产品的影响,如湿 度、震动、操作、运输延误、数据记录器故障、使用液氮储存、产品对环境因素的敏感性 等。 第三十七条 在产品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计的情况,运输确认应当对关键环境 条件进行连续监控。
GMP附录: 确认与验证
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四条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第九条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条件的批准。
第十条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
GMP附录2:确认与验证(内训课件)
运输方式
确认与验证-逐条
第八章 清洁验证 第三十八条 为确认与产品直接接触设备的清洁操作规程的有效性, 应当进行清洁验证。应当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地确定活性物质 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 第三十九条 在清洁验证中,不能采用反复清洗至清洁的方法。目 视检查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但通常不能作为单一可接受标准使用。 第四十条 清洁验证的次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通常应当至少 进行连续三次。 清洁验证计划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验证过程中每个批次后的清洁 效果需及时进行确认。必要时,企业在清洁验证后应当对设备的清洁 效果进行持续确认。 第四十一条 验证应当考虑清洁方法的自动化程度。当采用自动化 清洁方法时,应当对所用清洁设备设定的正常操作范围进行验证; 当使用人工清洁程序时,应当评估影响清洁效果的各种因素,如操 作人员、清洁规程详细程度(如淋洗时间等),对于人工操作而言, 如果明确了可变因素,在清洁验证过程中应当考虑相应的最差条件。
5.3 CPV Data Review and Reporting 持续工艺确证数据审核、报告
确认与验证-逐条
第三节 同步验证 第三十一条 在极个别情况下,允许进行同步验证。如因药物短缺 可能增加患者健康风险、因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极小而无法连续进行 验证批次的生产。 第三十二条 对进行同步验证的决定必须证明其合理性、并经过质 量管理负责人员的批准。 第三十三条 因同步验证批次产品的工艺和质量评价尚未全部完成 产品即已上市,企业应当增加对验证批次产品的监控。
确认与验证-逐条
第四十六条 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取样的位置、所选取的取 样位置的理由以及可接受标准。 第四十七条 应当采用擦拭取样和(或)对清洁最后阶段的淋洗液 取样,或者根据取样位置确定的其他取样方法取样。擦拭用的材料 不应当对结果有影响。如果采用淋洗的方法,应当在清洁程序的最 后淋洗时进行取样。企业应当评估取样的方法有效性。 第四十八条 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药物或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可采 用每批生产后确认清洁效果的方式替代清洁验证。每批生产后的清 洁确认应当根据本附录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十九条 如无法采用清洁验证的方式来评价设备清洁效果,则 产品应当采用专用设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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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验证—一般要求 • 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 的批量一致 • 工艺验证前至少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 厂房、设施、设备确认合格,分析 方法经过验证或确认 • 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参与验证批 次生产,并经过培训 • 用于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 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 可能存在的风险
工艺验证—一般要求 • 应当有书面文件确定产品的 • 关键质量属性 • 关键工艺参数 • 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 艺参数范围 • 应根据对产品和工艺知识的理解 进行更新
工艺验证—一般要求 • 首次工艺验证 • 应当涵盖该产品的所有规格 • 后续的工艺验证:可根据风险评估 的结果简略进行,如 • 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 格 • 最差工艺条件进行验证 • 适当减少验证批次
• 确认—安装确认 • 范围: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施、设备 • 依据:用户需求、设计确认中的技术要 求进行验收 • 确认内容: • 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 相应的仪器仪表是否进行必要的校准 • 收集、整理、归档供应商提供的操作指 南、维护保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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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决条件确认 人员确认 文件确认 培训确认 安装确认 P&ID确认 部件确认 材料材质确认 表面处理确认 仪器仪表校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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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决条件确认 人员确认 文件确认 培训确认 仪器仪表校准确 认 输入输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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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顺序确认 运行范围确认 断电再恢复确认 权限确认 人机界面确认 报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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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功能确认 USP功能确认 网络通讯确认 时钟准确度确认 审计跟踪确认 其他确认
确认—性能确认 • 启动:安装和运行确认完成并符合要 求后 • 某些情况下,性能确认可与运行确认或 工艺验证结合进行 • 制定确认方案:应根据已有的生产工 艺、设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 • 使用生产物料、适当的替代品或者模 拟产品来进行试验/测试;应当评估测 试过程中所需的取样频率
工艺验证—一般要求 • 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 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 要求的产品 • 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 变更后的验证、 必要的再验证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 续工艺确认, 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确认与验证
2015.12.08
1. GMP附录 确认与验证 2. 确认与验证管理程序 3.现阶段验证完成情况 4.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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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验证? 什么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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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是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 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 动。 确认是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 能正确的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 活动。
• 争议较大条款:
– 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 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 分析原因。 企业如对原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 进行调整,需进行科学评估,得 出最终的验证结论。
• 确认—设计确认 – 范围:新的或改造的厂房、设 施、设备 – 目的:证明设计符合用户需求 – 要求: – 制定用户需求 – 经审核、批准 – 具有相应的文件
附录:确认与验证
• 发布:2015年5月26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 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 54号) –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 订)》第三百一十条 – 实施时间: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 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
– 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 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 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 动。 –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 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 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 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 条件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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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连接确认 环路校准确认 润滑剂确认 焊接确认 排水能力确认 输入输出确认 电路图确认 软件安装确认 系统上电确认 其他确认
• 确认—运行确认 • 目的: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 设计标准 • 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 根据设施、设备的设计标准,制定运行测 试项目 • 试验/测试应在一种或一组运行条件之下进 行,包括设备运行的上下限,必要时选择 “最差条件” • 确认完成后,建立必要的操作、清洁、校 准和预防性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 人员培训
• 共十章·五十四条 1、范围 2、原则 3、验证总计划 4、文件 5、确认 6、工艺验证 7、运输确认 8、清洁验证 9、再确认和再验证10、术语
• 核心要素 – 风险原则 – 生命周期 – 持续确认 • 工艺验证 • 将ICH Q8、Q9、Q10的相 关要求融会贯通
• 范围 – 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 原则 –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 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 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 评估的结果确认。确认与验证应当贯 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 文件 – 确认与验证方案: • 审核、批准 • 详述关键要素、可接受标准 – 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的验证服 务:审核、批准 • 方案,数据,报告 • 适用性,符合性
• 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 – 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 – 撰写报告 • 报告 – 评估偏差,必要的调查,及相应的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 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评 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 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 验证总计划 – 所有活动:事先计划 – 关键要素:文件中详细说明 – 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 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 验证总计划的基本内容
– 基本原则 – 组织机构及职责; – 项目概述 – 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 – 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 – 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 – 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 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 – 引用的文件、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