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医疗机构公示
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大渡口符林权中西医结合诊所
类别:中西医结合诊所
选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互助村9社
拟设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内科
设置单位(个人):符林权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大渡口区卫生计生委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2017年6月6日下午4:30
联系方式:大渡口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电话: 68953663(传真)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大渡口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31日。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1994年9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按本《指导原则》进行,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公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区域医疗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因此,《规划》的制订,应遵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卫生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依据《规划》设置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区域内一定人群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既能为我国公民公平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又能比较有效地控制医疗成本。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一、引言医疗服务是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拟设置一家医疗机构。
本报告将对设置该医疗机构的可行性进行详细阐述。
二、项目背景(一)当地医疗资源现状对所在地区的医疗资源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包括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服务范围、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
发现当地存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医疗服务短缺、医疗设施陈旧等问题。
(二)人口结构与健康需求通过对当地人口结构的分析,了解不同年龄段、性别、职业等人群的分布情况。
同时,对常见疾病的发病率、慢性病的管理需求等进行调研,发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对慢性病管理、康复医疗、老年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
三、拟设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一)医疗机构名称、类别、级别拟定医疗机构的名称为“_____ 医院”,类别为综合医院,级别为二级。
(二)选址选址位于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区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便于患者就诊。
(三)规模规划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设置病床_____张。
(四)科室设置拟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康复科、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
四、医疗服务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服务。
(二)特色医疗服务结合当地医疗需求和自身优势,开展特色专科服务,如心血管疾病诊治、中医康复治疗等。
(三)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五、医疗设备与技术(一)医疗设备配置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如CT 机、核磁共振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以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效果。
(二)医疗技术引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表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模板】
关于申请设置XXX口腔诊所的选址报告XX区卫和计划生育局: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面落实为民、惠民、便民、利民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提高广大群众预防病病意识,促进身体健康,及时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XX区XX街道办事处XX路设置诊所一处,住房面积XX 平方米,业务用房采光照明,通风良好,布局合理,配套设备齐全,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服务人口XX万人,恳请批准。
XX口腔诊所XXX年XX月X日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XX区卫计局设置单位(人):年月日XXX口腔诊所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相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开放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的改革措施.这为社会资金投资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多聚道筹集资金,拓展国内医疗卫生市场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极大地推动了多元化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进程,具有生机活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应运而生。
经过对XX区及周边地区的多年调研和考察,同时也为真正达到改善和提高该地区广大群众的就医条件和诊疗环境及设施的目的,拟在定陶区投资设置一所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有专科特色的口腔诊所。
对设置XX口腔诊所的可行性多方面进行调查论证,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下:我愿为XX街道办事处及周边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尽一点微薄之力,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定陶的卫生事业的发展锦上添花.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及服务半径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XX口腔诊所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 XXX区XX路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 民营、营利性功能: XX区XX口腔诊所是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诊所。
开展以口腔疾病的宣传和治疗。
服务区域: XX区XXX周边的居住人员,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服务方式:门诊服务时间: 上午8 点一下午8点,节假日照常门诊诊疗科目:(1)临床科室: 口腔科(2) 辅助科室: 技工室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配备: 诊所配备口腔科临床医师1一2 人,并聘用护士1人。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云卫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15.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有关处室局,委所属和联系有关单位,云大附属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7号),经研究,决定将《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云卫公告〔2015〕1号)第十一条修订为:医疗机构设置的分支机构及医疗延伸点应在取得设置批准后,办理与设置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及医疗延伸点,由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设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管理。
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2月23日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5月19日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卫公告〔2015〕1号发布根据2023年2月23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云卫规〔2023〕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审批管理,医疗机构审批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相关标准、规范、指南等要求。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关于申请设置XXX口腔诊所的选址报告XX区卫和计划生育局: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面落实为民、惠民、便民、利民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提高广大群众预防病病意识,促进身体健康,及时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XX区XX街道办事处XX路设置诊所一处,住房面积XX 平方米,业务用房采光照明,通风良好,布局合理,配套设备齐全,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服务人口XX万人,恳请批准。
XX口腔诊所XXX年XX月X日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XX区卫计局设置单位(人):年月日XXX口腔诊所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相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开放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的改革措施。
这为社会资金投资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多聚道筹集资金,拓展国内医疗卫生市场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极大地推动了多元化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进程,具有生机活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应运而生。
经过对XX区及周边地区的多年调研和考察,同时也为真正达到改善和提高该地区广大群众的就医条件和诊疗环境及设施的目的,拟在定陶区投资设置一所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有专科特色的口腔诊所。
对设置XX口腔诊所的可行性多方面进行调查论证,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下:我愿为XX街道办事处及周边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尽一点微薄之力,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定陶的卫生事业的发展锦上添花。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及服务半径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XX口腔诊所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 XXX区XX路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 民营、营利性功能: XX区XX口腔诊所是集医疗、预防、为一体的诊所。
开展以口腔疾病的宣传和治疗。
服务区域: XX区XXX周边的居住人员,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服务方式: 门诊服务时间: 上午8 点一下午8点,节假日照常门诊诊疗科目:(1) 临床科室: 口腔科(2) 辅助科室: 技工室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配备: 诊所配备口腔科临床医师1一2 人,并聘用护士1人。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有关规定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主要政策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设置设置医疗机构应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条件1、基本条件设置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有与执业范围相应的医、药、护、技人员。
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有一定组织机构。
(3)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疗业务用房,选址合理,布局合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4)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床位数、仪器、设备配备。
(5)有必要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等基本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6)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7)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资金。
(8)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他要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者,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男性年龄在65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 周岁以下,并具有所在地正式城市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卫生技术人员;(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5)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卫生技术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7)患有不适于从事医疗工作疾病的卫生技术人员;(8)全民及集体所有制职工擅自离职或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卫生技术人员;(9)离退休医师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的;(10)不具有医疗业务知识和医疗管理能力者。
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 案 管 理 规 程
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审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所述医疗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和备案项目登记等。
一、设置审批(一)受理范围单位或者个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设置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的,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职责权限予以办理。
1.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属医疗机构以及国家下放或明确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的设置审批事项。
主要包括省属医疗机构、戒毒医院和戒毒治疗科、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置相关独资医疗机构、中外(含港澳台服务提供者,下同)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2.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除上述范围之外的床位在100张(含)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等机构的设置审批事项,以及国家明确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的设置审批事项。
主要包括床位在100张(含)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放部分权限至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事项。
主要包括床位不满100张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盲人医疗按摩所、监狱医疗机构、看守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务室、养老机构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需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许可)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时提交)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机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5.《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6.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7.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拟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离退休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任命书、人事关系证明);9.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10.拟开办医疗机构场所有关房产文件、房屋租赁证明及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1.医疗机构设置公示相关证明;12.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人任职证明
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人任职证明第一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证明***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兹证明*** 同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拟在***眼科诊所担任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
该同志不属(属)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离退休干部兼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特此证明人事主管部门(章)上级主管部门(章)****年**月**日注:有主管单位的由单位出证明,无主管单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证。
第二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报告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报告一、申请单位名称:***眼科诊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2301234567890二、注册地址:诊所地址:******区********DY幢210室三、出资情况:***眼科诊所是***个人全资投资,隶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辖管理的个人专科诊所。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生于1981年2月,2004年6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专业,先后取得执业医师初级资格证书与执业医师中级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范围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曾工作于***眼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中心。
医治患者数万人,有着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五、开展医疗项目及定编人员:***眼科诊所是集眼病预防、保健、医疗及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专科诊所,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现职工2人,眼科主治医师1名,护士1名。
六、主要医疗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及眼科诊疗常规技术的要求配备:裂隙灯显微镜1台、角膜地形图1台、电脑验光仪1台、综合验光仪1台、电脑焦度计1台、接触性眼压计1台、眼底镜1把、检影镜1把、视力表2个、瞳距仪1台、验光插片箱1套、温湿度调控设备(空调)2台、身高体重测量称尺1台、体温表1个、诊桌诊椅各1张、纱布罐1个、诊察凳1张、听诊器1个、血压计1个、压舌板、药柜1组、紫外线消毒灯6盏、污物桶6个、高压灭菌设备1套、处置台、氧气瓶1套、开口器1个、牙垫1套、口腔通气管1组、人工呼吸器1个及相关眼科门诊所需其他附属器械等。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24•【文号】卫医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六条中关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批准设置卫生部未明确基本标准专科医院的规定已被: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2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5日)宣布不再适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认真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等工作,医疗机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我部制定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根据《条例》、《实施细则》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已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清理的重点是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类别、名称和诊疗科目等不符合规定的;设置和名称未经有审批权部门批准的;其他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
通过清理,撤销一批违规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纠正一批审批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完整的医疗机构审批档案。
我部将择时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
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规定》执行及清理整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医政司反映。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
医疗机构申请书填表说明
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填表说明一、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二、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三、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四、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七)村卫生室(所);(八)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临床检验中心;(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五、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郏县+识别名+医疗机构类别”,其中识别名中不能使用(含有)以下名称:(一)本行政区域内已经核准的现有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二)以谐音、形容词、组合词等形式模仿本行政区域已经核准的现有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三)本行政区域已经注销但注销未满3年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识别名称(转制医疗机构除外);(四)未得到授权的国家或我省著名品牌名号;(五)未得到授权的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名称等;(六)不得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名称;(七)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名称。
核准名称期间,设置审批程序中止。
六、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如XX路XX号;七、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八、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九、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十、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b、内部;十一、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附后表);十二、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有关规定(详细)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主要政策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设置设置医疗机构应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条件1、基本条件设置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有与执业范围相应的医、药、护、技人员。
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有一定组织机构。
(3)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疗业务用房,选址合理,布局合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4)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床位数、仪器、设备配备。
(5)有必要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等基本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6)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7)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资金。
(8)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他要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者,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所在地正式城市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卫生技术人员;(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5)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卫生技术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7)患有不适于从事医疗工作疾病的卫生技术人员;(8)全民及集体所有制职工擅自离职或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卫生技术人员;(9)离退休医师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的;(10)不具有医疗业务知识和医疗管理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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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医疗机构公示
揭市机构公示字〔2019〕4号
林晓绵向我局申请登记注册揭阳产业转移园磐东街道乔南村第八卫生室,现将有关执业登记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林晓绵
二、名称:揭阳产业转移园磐东街道乔南村第八卫生室
三、类别:卫生室
四、床位:0张
五、选址:揭阳产业转移园磐东街道乔南村丹桂园29幢174号
六、拟开设诊疗科目:内科
公示时间为4月2 日上午9:00开始至4月8 日上午9:00 止(公示 5 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实名书面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来信请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邮编:522031 。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