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价格 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
2012年1-6月重庆市主城区土地市场
3.5
13419
64
渝北区
91926
138
96522
1.0
14906
土地交易中心结合现场监控)
竞得单位 捷创发展有限公 司 同景集团有限公 司 重庆高科集团有 限公司 重庆大路实业有 限公司 重庆财信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商旺达置业有 限公司 重庆典雅房地产 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 重庆斌鑫集团有 限公司 重庆小南海水泥 厂 重庆国盛物业 (集团)有限公 司 竞得时间 2012/1/4 2012/1/16 2012/1/16 2012/1/16 2012/1/16 成交价 54000 18665 19180 6855 106264 出让方式 拍卖 挂牌 挂牌 挂牌 挂牌 净地单价 (万/亩) 1532 400 650 342 1806 楼面价 (元/㎡) 4968 1500 2520 1710 3750
10029 60004
15 90
35102 240020
3.5 4.0
7021 108520
44
北部新区
45 46 47
北部新区 北部新区 北部新区
48
北部新区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 准分区F06-1/02、F069/01、F06-12/01号宗 地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 准分区F05-8/02号宗地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 准分区F05-2/04、F0511/01号宗地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A标 准分区A09-4-1/05号宗 地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16-2/03、 O18-1/03、O18-2/03、 O18-23/03、O18-5/03 地块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01-1/03、 O01-2/03、O01-4/03地 块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25-1/03地块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28-10/03、 O28-11/03、O28-12/03 、O35-4/03地块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 准分区F05-9/02号地块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02-2/03(部 分)、O02-5/03(部 分)地块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 标准分区O02-4/03、 003-2/03、O03-5/03号 地块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A 分区A23-2/05、A252/06、A25-1/06地块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A分 区25-3/03地块 渝北区观音桥组团C 标 准 分区C12-1 号宗地 北部新区组团B 标准分 区B81/02、B9-1/02 号地块 九龙坡区中梁山组团F 分区3-5/02 号宗地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N 标准分区N22 -1/02 号、N25-1-2/04 号宗 地 高新区二郎科技新城组 团A 分 区A4-2-3/03 地块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R 分 区511/02 地块 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F 分区 21-5/02 号宗地 渝北区龙兴组团E 分区 E1301/1 号宗地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圣灯山老场镇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的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圣灯山老场镇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巴南府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圣灯山老场镇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的通告为保障巴南区圣灯山老场镇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根据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结合项目实际,现将房屋预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预征收范围圣灯山正街7号附1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2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3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4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5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6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7号、圣灯山正街7号附8号、圣灯山正街3号、圣灯山正街5号、圣灯山正街9号、圣灯山正街11号、圣灯山正街51号、圣灯山正街29号、圣灯山正街29号附1号、圣灯山正街35号、圣灯山正街37号、圣灯山正街39号、圣灯山正街39-1号、圣灯山正街39-2号、圣灯山正街59号、圣灯山正街13号、圣灯山镇街上、石庙乡街上场口、石庙乡街上塘口、石庙乡街上、石庙场场中,以及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以上房屋均含附号。
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二、预征收主体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三、预征收部门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预征收实施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五、预征收补偿原则(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国家、市、区现行房屋征收有关政策标准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原则。
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执行预签约,签约生效比例为100%: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100%,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后,签订的预征收补偿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率未达到100%,签订的预征收补偿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该项目预征收行为终止。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 号有关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我局拟定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二○○二年七月九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基本概念 1.1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也是土地估价及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地费(税)政策的依据,不是具体收费标准。
1.2 土地级别。
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
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另行分布。
宗地级别不明确时,可参照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1.3 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1.4 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者需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5 土地还原率。
土地还原率是用以将土地纯收益还原为土地价格的利率(或比率)。
制定本次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土地还原率为0.0585。
2.本次调整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适用区域范围: 2.1 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钩鱼咀、道角区域内的土地。
2.2 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土地。
2.3 渝北区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
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有什么作用
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有什么作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有什么作用1、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的能力。
由于一份完整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反映一个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全过程。
包括基本思路、评估依据、信息的筛选、结果的产生。
这样,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即可根据申报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及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该机构是否具有土地资产评估工作能力,并作出是否颁发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决定。
2、了解土地资产评估质量的好坏,并作出对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资产的结果进行验证确认工作,很重要的依据就是通过对获得的土地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了解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所遵循的评估估价原则,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的选择、市场信息的可靠性等、综合评估质量的好坏,再结合实际考察的情况,最后作出对该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相关阅读:土地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名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评估(重庆市江北区)受托估价单位: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重庆)众城(2009)(估)字第T08-04号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O九年八月六日关键词:重庆市江北区成本价格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摘要一、估价项目名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评估(重庆市江北区)二、委托估价方及资产占有方委托单位: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估价目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委托估价函》,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待估宗地拟进行公开交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参考。
仅供委托方利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时使用,不得用于与本估价目的不符的其他抵押、合作、投资、改制、其他转让等目的。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开交易中土地使用权成本审核及成本支付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开交易中土地使用权成本审核及成本支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10.26•【字号】渝国土房管发〔2004〕491号•【施行日期】2004.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开交易中土地使用权成本审核及成本支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4〕491号主城各区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分局: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现就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高新园、北部新区经开园)内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须公开交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成本审核及成本支付通知如下。
一、成本审核(一)征地成本:新增建设用地,征地成本由所在区国土资源局提供征地费测算报告(含征地明细清单),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公告成本。
(二)开发整治成本:拟公告土地使用权已经开发整治的,其成本由原单位提供,会审时有异议的,责成原单位提供相关依据,或由中介机构审计,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公告成本。
(三)各单位拥有的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其成本由中介机构评估原用途、原取得方式条件下的成本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宗地所在区域级别的基准地价。
(四)以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公告审核时,应由原土地使用者提供转让合同及付款单据原件,经审核无误后纳入公告成本。
(五)与拟公告土地使用权无直接关系的费用不得计入成本。
(六)成本审核中,需要进行评估、审计或调整的,由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公告审查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本支付土地成本由竞得方支付给重庆市土地交易中心,再由重庆市土地交易中心支付给原成本支付单位,原成本支付单位竞得的,可直接抵扣。
三、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储备地块成本审核另行规定。
重庆房地产市场从房屋造价成本看价格调整目标
重庆房地产行业之数据分析(四)——从造价成本看价格调整目标文/高原行业高速发展或求大于供的时候,成本并不是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销售价格迟早会触及成本底线,各行各业概莫如此,比如前些年风光无限的汽车行业,至今已深陷价格战的泥潭,当前成本管控成为汽车制造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类似的情况还有家电、摩托车、电脑等,大凡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或产业,最终都将走向平实的价格,可以这样讲,只要是完全竞争行业,价格就不会长期偏离其成本线。
我始终认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最终将实现其价值的真实回归,这种回归是行业的理性回归和健康发展的需要。
但回归到哪一个区间,则是消费者应该提前做好准备的。
一直以来就想对重庆主城区楼盘开发成本做一个客观分析,但基于该行业数据获取难度一直未偿所愿。
在经过多时的资料查阅并咨询建筑行业朋友后,时至今日方完成此表,错误之处,非常希望得到行业内专业人士的指点。
根据公开的招拍挂信息和行业常规,对沙区某大盘“×××城”的成本估算如下。
之所以选择该楼盘,一是因为可以公开获得其地价信息,二是该楼盘无论是地段还是品质,都具有一定代表性。
沙区××新城成本试算备注:(1)除地价信息外,其它数据均根据行业常规估算,参照了多个楼盘并咨询了行业内朋友。
(2)根据武汉市造价管理站公布08年第一季度该市建安成本信息:住宅建安造价在708~1143元/㎡。
其中,6层以下造价在708~787元/㎡;9~14层为887~986元/㎡,15层以上造价为1029~1143元/㎡。
(3)高层及地下室车库按830元/㎡,架空层、多层按700元/㎡,洋房、商业按600元/㎡,含防火门/铝合金门窗/栏杆/电梯厅等公共部位装修。
(4)很多开发商与政府各部门关系密切,因此不少规费是可以减交或免交的,以上数据未考虑这一点。
(5)上表未考虑所得税,作为奸商典型代表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会给国家做太大贡献的。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
地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布日期】2023.11.28
•【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通知
渝规资规范〔2023〕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附件
重庆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重庆房地产市场分析
重庆房地产市场分析一、市场概况1.1 市场规模重庆作为一个大型城市,房地产市场规模庞大。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重庆的房地产市场总价值达到数千亿人民币。
1.2 市场发展趋势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口规模的增加,重庆房地产市场趋势会持续增长。
未来几年,预计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二、区域分布2.1 主要发展区域重庆主要的房地产发展区域集中在主城区和近郊地区。
受重庆山地地形限制,一些山区地段并不适宜开发,因此主要开发的地区主要为平原和山脚地带。
2.2 发展潜力区域重庆的发展潜力区域集中在城市边缘和郊区地区。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这些区域将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发展方向。
三、市场特点3.1 供需关系目前,重庆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比较平衡。
需求主要来自于市民购房需求以及投资需求,供给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项目。
3.2 价格水平重庆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主要受限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开发成本的增加。
价格水平与城市发展水平和地段有较大关系,主城区相对较高,郊区相对较低。
四、未来发展趋势4.1 政策影响政府的相关政策将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重庆市政府将继续加强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规划,引导市场稳定发展。
4.2 市场需求未来,随着人口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经济水平的增长,重庆房地产市场需求将继续增长。
尤其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五、结论综上所述,重庆房地产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活力。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政府政策的支持,重庆的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对于投资者来说,深入研究市场特点和趋势,及时把握机会,将有望获得丰厚收益。
以上为重庆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3.29•【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行为,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的定价程序,地价需经专业评估,底价(起始价)应由集体决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则》规定评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为集体决策确定土地供应底价(起始价)提供参考依据。
土地供应后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调整土地使用条件或权利限制条件等情况发生土地增值,需要补缴地价款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应按《规则》规定评估或测算确定补缴金额。
评估地价增值为负值的,或按规定抵扣地价款后有剩余的,不退还地价款。
二、地价评估可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公开方式委托具备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估价专业机构进行。
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将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划拨土地补缴地价款涉及的地价评估交由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提交的土地估价报告是否经“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备案且取得电子备案号。
对土地估价报告未经备案或未取得电子备案号的,其估价结果一律不予采用,也不能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渝府发[2000]7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渝府[2000]7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颁布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是制定土地费(税)的依据。
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是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步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二、公示地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有者权益应收部分(土地出让金)价格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收益价格。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调整和确定土地级别。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基准地价、公示地价的技术规范,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本通知颁布的基准地价、公示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0年八月二十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50年┏━━━━━━━━━┯━━━━━━━┯━━━━━━━┯━━━━━━━┓┃用途类别│商服业│住宅│工业┃┃土地级别│││┃┠─────────┼───────┼───────┼───────┨┃ 1 │ 7090 │ 1650 │ 1350 ┃┠─────────┼───────┼───────┼───────┨┃ 2 │ 5880 │ 1450 │ 1200 ┃┠─────────┼───────┼───────┼───────┨┃ 3 │ 4490 │ 1050 │980 ┃┠─────────┼───────┼───────┼───────┨┃ 4 │ 3590 │ 850 │ 750 ┃┠─────────┼───────┼───────┼───────┨┃ 5 │ 2950 │ 600 │ 550 ┃┠─────────┼───────┼───────┼───────┨┃ 6 │2640 │ 470 │ 450 ┃┠─────────┼───────┼───────┼───────┨┃ 7 │ 2400 │ 410 │ 400 ┃┠─────────┼───────┼───────┼───────┨┃ 8 │ 1900 │ 360 │ 350 ┃┠─────────┼───────┼───────┼───────┨┃ 9 │ 1600 │ 320 │ 300 ┃┠─────────┼───────┼───────┼───────┨┃ 10 │ 1300 │ 300 │ 260 ┃┠─────────┼───────┼───────┼───────┨┃11 │ 980 │ 265 │ 220 ┃┠─────────┼───────┼───────┼───────┨┃ 12 │ 650 │ 230 │185 ┃┠─────────┼───────┼───────┼───────┨┃ 13 │ 450 │ 190 │ 150 ┃┠─────────┼───────┼───────┼───────┨┃14│300│165│130 ┃┠─────────┼───────┼───────┼───────┨┃ 15 │250 │ 150 │ 120 ┃┠─────────┼───────┼───────┼───────┨┃ 16 │ 230 │ 138 │ 115 ┃┠─────────┼───────┼───────┼───────┨┃ 17 │ 200│ 126 │ 110 ┃┠─────────┼───────┼───────┼───────┨┃ 18 │ 168 │ 115 │ 105 ┃┠─────────┼───────┼───────┼───────┨┃ 19 │ 132 │106 │ 102 ┃┠─────────┼───────┼───────┼───────┨┃ 20 │ 110 │ 102 │ 100 ┃┗━━━━━━━━━┷━━━━━━━┷━━━━━━━┷━━━━━━━┛说明:基准地价定义为50年期城市熟地[成熟度: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容积率为1的平均价格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地价(一)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测算方法方法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宗地价格与宗地出让金比率的乘积。
房地产土地投资测算中的成本估算与费用分析
房地产土地投资测算中的成本估算与费用分析在房地产行业中,土地投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准确估算土地投资中的成本和费用分析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成本估算和费用分析两个方面来探讨房地产土地投资的相关内容。
一、成本估算在房地产土地投资中,成本估算是投资决策的基础。
正确估算土地投资所需的成本,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土地投资中需要考虑的成本因素:1. 土地购买成本:土地购买成本是房地产投资中最基本的成本之一。
这包括土地的实际购买价格,以及与土地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如土地转让税等。
2. 土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是指在土地购买后进行土地整理和建设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
3. 建筑建设成本:建筑建设成本是指在土地开发完成后进行具体房屋或建筑物的建设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建筑材料、劳动力、工程管理等成本。
4. 管理和运营成本:在土地投资后,还需要考虑到管理和运营的成本。
这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土地投资中需要考虑的成本因素,投资者在进行成本估算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精确的成本估算。
二、费用分析除了成本估算外,费用分析也是房地产土地投资中的重要环节。
费用分析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回报周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费用分析要素:1. 银行贷款利息:如果投资者需要借款进行土地投资,就需要考虑到银行贷款利息的支出。
银行贷款利息是投资项目的财务成本之一,对投资回报率有一定的影响。
2. 税费支出:在土地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税费支出。
这包括土地转让税、房产税等。
这些税费支出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3. 日常运营费用:在土地投资后,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到项目的日常运营费用。
这包括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用、保险费用等。
这些费用也需要纳入到费用分析之中。
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
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渝国土房管〔2016〕434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的通知主城区各分局,各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府〔2016〕22号)要求,为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基准地价实施工作,市局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号)废止。
附件: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016年5月25日附件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一、适用范围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适用于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所辖的547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的内涵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级别、不同用途、设定容积率和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的价格表现形式为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单位:元/平方米)。
(一)基准地价容积率商业、办公为3.0;住宅为2.5;工业为1.0。
(二)基准地价土地开发程度商业、办公、住宅为“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为“五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三)基准地价使用年限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四)基准地价期日2016年1月1日。
三、土地用途分类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住宅和工业四类。
(一)商业类包括批发零售用地(包括商场、商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等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包括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自驾车和房车营地、度假村、酒店、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金融保险用地(指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活动场所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包括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大型游乐设施、影视城及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高尔夫、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停车场(库)及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成本水平调研报告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成本水平调研报告2002年12月2日至12月6日,集团成本管理部赴重庆,对当地房地产开发成本水平进行了调研。
鉴于集团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开发的物业基本上以民用住宅为主,我们这次调研的楼盘全部选择为住宅楼,而调研的重点则放在占开发成本最大比重的“建造成本”上。
在为期近一周的调研中,我们走访了七家地产开发商、一家施工单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从工程计价和工程招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工程造价及工料机的一般水平、地产项目开发政府相关规费、中高档楼盘设计特点、典型中高档楼盘的建造成本等方面对重庆市房地产开发的建造成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具体汇报如下:一、工程招标和工程计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对建造成本的影响:(一)工程招标方面1、根据2000年10月16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有以下几方面值得我司关注:1)“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和“住宅工程”,“……,其施工必须进行招标”。
(-----见《细则》第三条,根据此条,金地公司如要到重庆开发项目,则施工必须进行招标)2)“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审批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见《细则》第四条,根据此条,招标方式中除公开招标外,还有邀请招标和议标,但需经特殊审批。
金地公司应尽量争取。
)3)“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可以在经过资格预审的的潜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的投标人;也可以自行确定不超过投标人总数三分之一的投标人,其余的投标人随机抽取。
”(-----见《细则》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时,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具有一定的选择权)4)“邀请招标的工程,由招标人直接向投标人发出邀请,邀请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
”(-----见《细则》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时,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具有完全的选择权。
)5)“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报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审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用地类型)公开交易中成本的审计(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招拍挂出让土地成本审计(评估)机制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市拟供应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成本均应由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管理部门每年公开招标一批社会中介机构专项从事此项工作。
主城区出让土地成本审计(评估)由市土地交易机构委托,主城区外出让的土地供应成本审计(评估)由当地区县(自治县)土地交易机构委托。
审计(评估)费用计入土地成本。
国土管理部门建立每年评估招标入围机构动态考核淘汰机制,将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质量纳入考核体系,对审计(评估)质量差的中介机构进行淘汰。
二、土地成本审计(评估)主要内容(一)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确定。
已进行整治的,整治成本按照已发生的实际整治费用审计确定。
(二)存量建设用地属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成本按照实际已发生的客观真实的拆迁安置费审计确定。
已进行整治的,整治成本按照已发生的实际整治费用审计确定。
属国有空地的,土地成本参照周边国有土地用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确定。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5.18•【字号】渝国土房管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4〕6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0〕11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精神,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已经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并报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肃纪律,加强土地评估审计市土地交易机构和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通过公开方式建立并定期更新从事土地出让地价评估和土地成本审计(评估)的中介机构名录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土地交易机构和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拟出让宗地的市场参考价格。
协议出让、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以及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等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也应按照上述要求组织评估。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严格执行土地成本审计(评估)制度,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拟供应宗地的土地成本进行审计(评估)。
协议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根据宗地的空间位置、土地面积、原依法批准的用途、原取得方式、剩余年限、现状等条件,选取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确定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参考价格。
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及其适用范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土地成本往往是房企的主要支出之一。
为了降低土地成本对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房企通常采取土地成本分摊的方法。
本文将探讨房企土地成本分摊的常见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一、分摊方法1. 直接分摊法:直接分摊法是指将土地成本直接均摊到项目的各个单元中。
一般情况下,房企会根据不同单元的面积比例或销售价格确定分摊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将土地成本分摊到各个单元中。
2. 按建筑面积分摊法:按建筑面积分摊法是指将土地成本按照各个单元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这种方法适用于单元之间建筑面积相对均衡的项目,能够确保每个单元分摊的土地成本相对公平。
3. 按销售面积分摊法:按销售面积分摊法是指将土地成本按照各个单元的销售面积进行分摊。
这种方法适用于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存在较大差异的项目,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土地成本分摊情况。
4. 按建筑价值分摊法:按建筑价值分摊法是指将土地成本按照各个单元的建筑价值进行分摊。
这种方法适用于项目中存在多种类型或级别的建筑物,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土地成本的分摊情况。
二、适用范围1. 多层住宅项目:多层住宅项目一般由多个相对独立的单元组成,每个单元的面积相对均衡,且销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差异不大。
因此,按建筑面积或销售面积进行分摊较为合适。
2. 别墅项目:别墅项目一般由单独的别墅单元组成,每个别墅的面积和价值可能差异较大。
因此,按建筑价值进行分摊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土地成本的分摊情况。
3. 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综合体项目通常包含住宅、商业、办公等多种用途,各个单元的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和价值各异。
因此,综合考虑各个单元的特点,采用合适的分摊方法更能满足土地成本的分摊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房企在选择土地成本分摊方法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单元的特点,确保分摊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同时,分摊方法的选择也需要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
29111339基准地价和出让金标准(0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号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2002年6月17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自2002年6月18日起执行,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由市国土房管局另行公布。
二、除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以外的其它区域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暂按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执行。
三、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来的平均价格,是制定土地费(税)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依据。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四、本通知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表:1.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2.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二○○二年六月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土地价格调整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6月19日印发附表1: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注:1.上表基准地价为城镇国有土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气、平整场地)条件下的平均价格。
2.国有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及容积率修正系数由市国土房管局另行制定颁布。
3.上表基准地价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等。
附表2: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单位:元/平方米注:1.上表所列为楼面价出让金。
重庆房地产协会成本指导价
重庆房地产协会成本指导价重庆市房地产协会成本指导价是指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为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房屋销售价格,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而制定的参考价位。
成本指导价可以对市场价格进行一定的指导作用,使市场价格逐渐向成本逼近,提高市场竞争性,并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具有较高的热度。
然而,由于土地供应有限、人口稠密、资源紧张等原因,重庆的房地产市场一直面临着供需矛盾、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重庆市房地产协会积极推动成本指导价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成本指导价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重庆市建委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土地供应成本的数据。
土地成本一直被认为是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土地供应的成本越高,开发企业对房屋销售价格的设定就相对较高。
因此,重庆市房地产协会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了解土地成本的情况,从而为开发企业提供合理的销售价格参考。
其次是房屋建设成本。
房屋建设成本的包括土地准备费、建筑物建设费、装修费、建设期利息等各项成本。
这些成本是决定房屋销售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重庆市房地产协会可以通过成本指导价的制定,引导开发企业在销售价格的设定上进行合理的成本考量,以更好地平衡市场供需关系,降低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
再次是市场供需关系的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是引导房地产价格合理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重庆市房地产协会可以通过对市场供应和需求状况的研究和分析,了解市场的供需关系,从而为开发企业提供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
最后是相关政策的影响。
重庆市房地产协会还可以考虑到国家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例如贷款政策、税收政策、住房限购政策等,通过制定成本指导价,及时响应政策调整,为开发企业提供合理的销售价格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重庆市房地产协会可以根据以上的因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成本指导价,为市场主体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调整。
重庆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
重庆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土地出让金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费用,对于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重庆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内容。
一、土地出让金的定义。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单位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支付的一次性款项。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收入,也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经济行为。
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土地出让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的。
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土地出让金的基准价。
土地出让金的基准价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土地评估价值确定的土地出让底价。
土地出让金的基准价是土地出让金计算的基础,也是土地出让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评估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
3.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
一次性支付是指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分期支付是指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重庆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计算公式。
重庆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根据重庆市政府相关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而确定的。
一般来说,重庆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土地出让金的基准价。
重庆市政府根据土地评估价值和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土地出让金的基准价,作为土地出让金计算的基础。
基准地价-重庆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单位 : 元/ 平方米用地类别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级别( 40年)( 70年)( 50年)111953350314992997730781204374992206711459571777460548221237350643349592867399384122083109737185926486601501018755891301194744412012491338115准地价的内涵介绍如下:①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
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土地估价得依据。
是由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利息、利润、级差地价等部分构成,即由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等部分构成。
②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出让金标准的补充通知》(渝府 [2009]203 号),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2010 年 1 月 1 日。
③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 4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
④土地开发程度: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上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内五通一平(通上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平整场地)。
成熟度修正系数表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商业住宅工业缺通路-7-6-6缺通上水 -3 -3 -4 缺通下水 -3 -3 -5 缺通电 -7 -5 -7 缺通讯 -3 -3 -3 缺通气 — -5 — 缺场地平整-7-6-5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用途住宅工业容积率商业0.25 0.80 0.75 1.0 0.50 0.80 0.75 1.0 1.0 0.80 0.75 1.0 1.5 0.80 0.75 1.05 2.0 1.00 0.90 1.12 2.5 1.38 0.95 1.20 3.0 1.70 1.00 1.30 3.5 2.15 1.21 1.30 4.0 2.63 1.34 1.30 4.5 2.63 1.45 1.30 5.0 2.63 1.57 1.30 5.5 2.63 1.69 1.30 6.0 2.63 1.81 1.30 6.52.63 1.81 1.30 7.02.631.811.305-8 级工业用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优劣程度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影响因素有公路与主 有公路与次干道 有公路至次干 有公路至次内 部 区域内交通方便程度临主次干道干道5Km以 次干道通达 相通道 2-5Km 交 通上条 件区域内部道路级别(宽>158-155-8<5无度 m )对外交 距火车站距离(Km ) <5 5-10 10-18 18-25 >25距港口距离(Km ) <5 5-10 10-18 18-25 >25 通条件距机场距离(Km ) <5 5-20 20-30 30-40 >40动力能源保证度(%)>90 85-90 70-85 60-70 <60 基础设 供水保有度(%)>9080-9070-8060-70<60施条件排水畅通、常 畅通、年内 偶尔阻塞、年内 偶尔阻塞、年内 偶尔阻塞、排水设施完善度(%)有 2-3次漫年不漫水2-3 次漫水4-7 次漫水常年漫水水2通讯保有度(部/100m≥210.50.2≤0.1建筑面积)产业聚规划限制无限制条件个别类型受部分工业可布置工业可布置受、不允许布置限制到极大限制工业集2>10万3万-10 万8千-3 万3千-8 千<3千企业规模(建面M)企业自身有无污染源无轻微噪音噪音噪音及空气污多种污染源环境质染量区域内有无污染源无轻微噪音噪音噪音及空气污多种污染源染表 3-7影响因素交通便捷度基础设施条件产业聚集环境质量宗地坡度00000≤33-1010-1515-30>30 5-8 级工业用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优劣程度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内交通方便0.80.50.0-0.5-1.5程度区域内部道路级0.80.50.0-0.5-1.0别到火车站距离 2.0 1.00.0-1.0-2.5到港口距离 2.0 1.00.0-1.0-2.5距机场距离 2.0 1.00.0-1.0-1.5动力能源保证率 4.0 2.00.0-2.0-4.0供水保有度 3.0 1.50.0-1.5-3.0排水设施完善度 1.50.50.0-0.5-1.5通讯保有度 2.0 1.00.0-1.0-2.0规划限制 2.0 1.00.0-1.0-2.5企业规模 1.70.80.0-0.8-2.5区域内有无污染1.00.50.0-0.5-1.5源企业自身有无污1.20.50.0-0.5-2.0染源宗地坡度 1.00.5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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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项 目 名 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评估(重庆市江北区)受托估价单位: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重庆)众城(2009)(估)字第T08-04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O九年八月六日关键词:重庆市江北区成本价格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 摘 要一、估价项目名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评估(重庆市江北区)二、委托估价方及资产占有方委 托 单 位: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估价目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委托估价函》,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待估宗地拟进行公开交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参考。
仅供委托方利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时使用,不得用于与本估价目的不符的其他抵押、合作、投资、改制、其他转让等目的。
四、估价基准日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五、估价日期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九年八月六日。
六、价值定义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渝国用(2002)字第172、174、175号及《拟公示土地面积量算报告书(江北区勘测站2009-010)》和《委托估价函》,三宗土地拟公示总面积为132126.20平方米。
至估价基准日,估价对象作为国有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估价对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有抵押权利登记,此次评估设定为无他项权利限制。
估价对象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此次评估我们根据合法性原则,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
至估价基准日,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结合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设定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7年1月,至估价基准其,剩余使用年限为37.5年,本次评估设定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7.5年。
估价对象的实际建筑容积率为0.28,本次评估设定建筑容积率为0.28。
因此,本报告估价对象的价格定义为:在评估基准日二○○九年七月十六日,土地使用权属于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用途估价对象设定为工业,使用权类型设定为出让,评估土地总面积为132126.20平方米,评估建筑容积率设定为0.28。
设定开发程度红线外为“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红线内“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不考虑出租、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限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等上述设定条件下估价目的为待估宗地拟进行公开交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参考。
七、估价结果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分析当地市场,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对估价对象采用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及成本逼近法进行估价。
经认真测算、分析,委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估价设定用途及开发程度条件下于估价基准日2009年07月16日的土地使用权拟招拍挂出让公示成本价格为:土地总面积:132,126.20平方米评估总值:14,025.83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零贰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八、土地估价师签字姓 名 资格证书号 签 名 盖 章李爱英 98220046王 勇 94220173九、土地估价机构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估价机构法人代表签章:薛桦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CQ ZC Property Appraisal CO.,LTD Te l :(86 23)89070098 890700994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估价机构: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重庆)众城(2009)(估)字第T08-04号 估价基准日:2009年07月16日 使用权类型:出让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宗地编号 宗地名称土地使用证编号宗地 位置估价期日的实际用途估价设定的用途 容积率估价期日的实际开发程度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权年限(年)面积 (m 2)单位面积地价(元/ m 2)总地价 (万元)备注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渝国用(2002)字第172、174、175号江北区寸滩水口工业工业0.28红线外“六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通讯通),红线内“五通一平”(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通及场地平整)红线外“六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通讯通),红线内“五通一平”(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通及场地平整)37.5132,126.20 1,061.5514,025.83合计—— —————————————————— 132,126.20——14,025.83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1.土地权利限制:出让用地,用作核成本目的,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有抵押权利登记。
2.基础设施条件:红线外实际与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红线内“五通一平”(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通及场地平整)。
3.规划限制条件: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评估设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容积率设定为0.28。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它限制条件:按估价报告中的限定条件使用。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无估价机构:重庆众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二OO九年八月六日第二部分 土地估价对象界定一、委托估价方委托方名称: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北区寸滩水口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国军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零壹拾柒万壹仟捌佰壹拾壹元整实收资本:贰亿陆仟零壹拾柒万壹仟捌佰壹拾壹元整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原料药及制剂(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1日),普通货运、危险品货运(有效期至210年5月25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8日二、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估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估价对象容积率按实际容积率设定为0.28,使用权类型设定为出让,评估面积132126.20平方米,至估价基准日宗地剩余使用年限设定为37.5年;委估宗地设定无他项权利限制,评估设定利用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
三、估价对象概况(一)土地登记状况宗地号 1 2 3《国有土地使用证》渝国用(2002)字第172号 渝国用(2002)字第174号渝国用(2002)字第175号 土地使用者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坐落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A宗)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C宗)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D宗)使用权面积(m2)29688.00 68896.00 98325.00使用权类型 出让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2047-01 2047-01 2047-01地号 未记载 未记载 未记载图号 N33E76 N33E76 N33E76四至 详见证载附图 详见证载附图 详见证载附图记事 本宗地扣除五桂路占地E2964.9M2后剩余的全部面积已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抵押,为西南合成制药股分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人民币¥128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证书号:渝国土房屋[2003]押字第243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宗地扣减五桂路占地1050.2 M2后剩余的全部面积已向中国工商银行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抵押,为西南合成制药股分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人民币¥128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证书号:渝国土房屋[2003]押字第243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宗地全部面积及地二建筑物向中国工银行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抵押,为西南合成制药股分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人民币¥128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证书号:渝国土房屋[2003]押字第243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填证机关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填证时间 2002-3-27 2002-3-29 2002-3-29 (二)土地权利状况土地所有权:估价对象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根据资产占有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拟公示土地面积量算报告书(江北区勘测站2009-010)和《委托估价函》,土地面积为132126.10平方米。
估价对象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无他项权利限制。
他项权利: 至估价基准日估价对象已在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分理处设定抵押权利登记。
本次评估未考虑他项权利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三)土地利用状况(1)土地利用现状:宗地上有证建筑物共四项,计总建筑面积为43327.00平方米,详见下表: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名称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竣工时间 备注1 房权证103字第013770号 兴药一村生产厂区制剂车间 框架 6129.00 1997磺胺嘧啶 框架 1433 1997冷冻站 框架 3153 19972 房权证103字第068717号 兴药一村生产电厂立体仓库 框架 4099 19973 房权证103字第068720号 兴药一村生产电厂区工业试验楼 框架 4472 1997莱普酮车间 钢混 5769 1997雷尼替丁车间 钢混 6077 19974 北区字第10186号 寸滩水口合药新村酮基布洛芬车间钢混 6504 1997合计 37636.00四、影响地价的因素说明(一)一般因素影响城镇地价总水平的一般因素是指自然、社会、经济、行政因素等方面,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人口、行政区划、城镇性质、城镇发展过程、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社会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
主要影响因素随各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不同而不同。
本次估价对象为工业、住宅用地,其一般因素包括城镇地理位置、水文气候条件;城镇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物价工资与就业水平、此类市场状况。
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策。
1.自然因素(1)地理位置:重庆市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位于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度地带,四川盆地东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