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建考试工程法规重点考点(3)
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提炼
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提炼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特征:“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特征:“条例”)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特征:“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特征:“地名+规定”、“地名+办法”)。
7、国际条约二、法的效力层级相关例题:【2010年真题】根据《立法法》,()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B.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D.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E.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希赛网答案:BE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一)公布的时限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
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二)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2018一建法知识点总结
2018一建法知识点总结一、建筑施工法规1. 建筑工程法建筑工程法是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包括了建筑工程的承包、监理、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的规定,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2. 建筑法规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对工程建设起到了规范化的作用。
3.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要严格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
4. 公共安全管理法规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场所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了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设备安全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保障了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6.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规范,确保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主要包括了工程的整体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等要素,确保了施工过程的有序性和安全性。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是指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设备、人员等的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布置、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3.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对施工现场工人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进行保护,包括了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施工工艺的安全性、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等方面。
4.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包括了质量检验、质量记录、质量整改等一系列措施。
5. 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计划和跟踪管理,确保工程的按期完工。
6.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是指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和保障工程施工进度。
7.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建筑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咱要考一级建造师的朋友们,法规这部分可得好好准备呀!今儿我就给大家唠唠 2018 年《法规》考前那些必背的知识点。
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块儿。
咱们得清楚法人成立的条件,就像开一家公司,得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这可不是随便说说,我之前就碰到过一个事儿。
有个朋友想创业开公司,结果啥都没准备好,名字起得也乱七八糟,连个固定的办公地方都没有,最后折腾了好久也没弄成。
所以这成立条件咱得记牢喽!还有代理的法律特征和种类,得明白代理行为得有法律意义。
比如你委托别人帮你签个合同,这就是代理。
这里面还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况,别弄混了。
再说说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那可是条条都重要。
比如要有用地批准手续,得保证工程是在合法的土地上建。
我曾经见过一个工地,因为土地手续没办好就开工,结果被责令停工,损失惨重。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也不能马虎。
招标的基本程序得清楚,从招标、投标到开标、评标和中标,每一步都有严格的规定。
还有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得公平、公正、公开。
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这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撤销等等,都有一堆知识点。
像合同的解除,得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约定条件。
环保、节能、文物保护这些法律制度也别忽略。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得知道,什么时段能施工,什么时段得安静,都有明确要求。
说到这儿,想起之前在一个小区旁边的工地,大晚上还在施工,那噪音吵得居民都没法睡觉,居民一投诉,工地就被处罚了。
所以这些规定可不是闹着玩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更是重中之重。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延期的规定得记住。
还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从主要负责人到项目负责人,都得清楚各自的职责。
质量法律制度这里,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不能忘。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也得心里有数。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方面,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仲裁和诉讼的特点要搞明白。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8版)
2018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3)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 (3)第二节代理制度 (4)第三节物权制度 (5)第四节债权制度 (6)第四节知识产权 (7)第五节工程担保 (8)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10)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1)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1)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3)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5)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15)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 (17)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法律制度 (18)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8)第二节劳动合同 (21)第三节买卖合同 (24)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5)第一节环境保护 (25)第二节节能规定 (25)第三节文物保护 (26) (28)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和培训制度 (28)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29)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 (30)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31)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34) (38)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解决途径 (38)第二节仲裁制度 (42)第三节行政许可 (4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1、法的形式2、法的冲突纵向:横向: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应在公布后(1)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备案(2)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法规——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市、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法规——经省人大批准由省人大报——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3)部门规章——国务院备案(4)省政府规章——省人大、国务院备案(法规——报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备案,规章——报国务院及同级人大备案)、法律部门34、设区的市可以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及规章的事项:①城乡建设与管理、②环境保护、③历史文化保护5、法人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③有自己的名称、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法人资格的取得包括:①登记取得②成立取得第二节代理制度【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哎呀,一提到 2018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的必考知识点,我这脑袋里就像装了个乱麻团,各种条文规定搅和在一起。
不过别急,让我慢慢给您理一理,说不定能让您眼前一亮。
先来说说建筑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块儿。
那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部分,但咱不怕,一点点来。
就说招投标吧,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可不少。
比如说,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那可得搞清楚,不然一不小心就违规了。
有一次我朋友所在的公司参与一个项目投标,他们信心满满,准备得那叫一个充分。
结果呢,因为没搞清楚招标的规模标准,白白浪费了好多人力物力,最后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这可给他们上了深刻的一课,也让我深深记住了,这规模标准可不能马虎。
再说说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这在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那可是相当重要。
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就像是一张名片,好信用能让你在这个行业里顺风顺水,不好的信用那可就寸步难行啦。
我就碰到过这么个事儿,有个建筑公司,之前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被记了不良信用记录。
结果呢,后来再去投标,人家甲方一看这信用记录,直接就把他们给拒之门外了。
这公司的老板那叫一个后悔呀,可这世界上哪儿有后悔药卖呢?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这东西,那就是约束双方的“紧箍咒”,得仔仔细细地看清楚每一条款。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在结算条款上写得模模糊糊,结果到了结算的时候,施工方和发包方为了那点钱争得面红耳赤。
施工方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发包方又觉得施工方狮子大开口,最后闹得不可开交,还差点对簿公堂。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也是必考的重点之一。
这可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死存亡。
有个小工地,因为老板心存侥幸,没有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开工了。
结果被监管部门查到了,不仅被责令停工,还被罚了一大笔钱。
老板那时候的脸色,比苦瓜还难看,真是得不偿失啊。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也不能忽视。
质量就是建筑的生命,这可一点都不夸张。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常考知识点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常考知识点123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提炼
2 018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提炼1 .《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定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 2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 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4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 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丁.的;(3)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丁.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合同的,应 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6 7 .★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 金等。
8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9 1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三章知识点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三章知识点1 12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1)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及材料和货物的单项2采购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单项合同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也必须招标。
此外,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l)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2)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以及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工程项目;(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工程项目;(4)采购人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0)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
4.对于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重过大的;(3)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
5.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
除常规业务规定外.还应掌握以下要点:(1)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时,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当事人之间,在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
(2)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需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018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第三部分
【考点】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由建造师本人保管和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的签章(3)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由违法行为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报告注册机关;撤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4)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的,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14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考点】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注意:外国企业和私人投资的项目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也需要招标。
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
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考点】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1.《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招标。
2.《条例》的规定(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考点】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大全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大全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三个重要概念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部门调整关系包括的主要法律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宪法,再加6个相关法(3个组织法,1个选举法,1个国籍法,1个区域自治法)2 民法商法(民商合一原则,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一部分)■三类主体间(平等主体)☆公民间☆法人间☆公民与法人间■两类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 行政法■行政主体与三类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四种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4 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5 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6 刑法犯罪和刑罚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流程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个非诉讼法:仲裁法3. 法的形式(7类)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制定法形式,共七类)制定单位名称法律地位宪法全国人大《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法律)《XX法》特例:民法通则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其它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方XX条例》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属于地方性事务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XX办法、规多部门可联合制定务院各部委定、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地XX办法、规定、实施细则》4. 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 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员裁决(注意不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必背考点完整版
知识点:施工许可证法定批准条件【考频指数】★★★★【考点精讲】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这两个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镇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所以,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房屋征收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
必须按照计划和施工进度进行,过早或过迟都会造成损失和浪费。
需要先期进行征收的,征收进度必须能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9个方面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有: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大全
2018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大全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陆续开始,考试时间9月15-16日,参加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开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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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完整版)一建法规知识点2018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2.法的形式:①行政法规:《XXX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XXX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XXX规定》、《XXX办法》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4.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第三、四章知识点
2018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三章知识点123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 (1)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及材料和货物的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单项合同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也必须招标。
此外,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 (l)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 (2)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以及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工程项目; (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工程项目; (4)采购人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0)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
4.对于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重过大的; (3)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
5.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
除常规业务规定外.还应掌握以下要点:(1)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时,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当事人之间,在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
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考点讲解完整版
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区别:风险是指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其中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可以计量的不确定性是指人们在事先只知道所采取行动的所有可能后果,而不知道它们出现的可能性,或者两者均不知道,只能对两者做些粗略的估计,因此不确定性是难以计量的。
不确定性分析的方法常用的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
(一)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分析也称量本利分析,就是将项目投产后的产销量作为不确定因素,通过计算企业或项目的盈亏平衡点的产销量,据此分析判断不确定性因素对方案经济效果的影响程度,说明方案实施的风险大小及项目承担风险的能力。
根据生产成本及销售收入与产销量之间是否呈线性关系,盈亏平衡分析又可分为:线性盈亏平衡分析非线性盈亏平衡分析。
线性盈亏平衡分析的前提条件如下:1.生产量等于销售量2.产销量变化,单位可变成本不变,总生产成本是产销量的线性函数本文来源:考试大网3.产销量变化,销售单价不变,销售收入是产销量的线性函数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4.只生产单一产品;或者生产多种产品,但可以换算为单一产品计算,不同产品的生产负荷率的变化应保持一致。
(二)敏感性分析来源:考试大敏感性分析法则是分析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增减变化时,对财务或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并计算敏感度系数和临界点,找出敏感因素。
一般来讲,盈亏平衡分析只适用于项目的财务评价,而敏感性分析则可同时用于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施工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各类库存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建施工产品、施工产品等。
存货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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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地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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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进行专业分包的。
【速记点评】
1.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2.如施工合同中未说明要进行专业分包,那么总包进行专业分包一定要经过建设单位许可;劳务分包不需要经过许可。
3.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典例题】
1.《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但下列分包情况中,()例外。
A.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同等资质的单位
B.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施工作业交由同类企业完成
C.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劳务分包企业
D.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全部发包给他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均可以将其承揽工程的劳务再分包,此分包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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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施工劳务的施工单位,下列关于项目发包、分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丙
B.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C.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D.甲可以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丙
E.甲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也不能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总包单位可以进行分包,如果合同中未载明分包内容,那么总包进行分包应当取得建设单位的许可。
3.施工总承包单位甲,将地基基础工程分包给基础公司乙,双方的分包合同中约定,在地基基础工程中,甲单位承担20%的责任,乙单位承担80%的责任。
乙施工队由于管理不善,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了返工,最终延误了工期,对建设单位造成了100万的直接经济损失。
那么建设单位可以()。
A.向甲企业提出索赔100万
B.向乙企业提出索赔100万
C.可以向甲企业索赔20万,再向乙企业索赔80万
D.必须按照甲乙分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来要求索赔
E.无权向甲施工单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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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建设单位有权向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索取自身的损失。
在建设单位要求甲企业索赔全部损失后,甲企业可以按照分包合同再向乙企业追回超过自身责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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