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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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 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条文说明:5.5.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 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6.2 原 材 料

条文说明: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 其强度实测值应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 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 条文,应严格执行。
5.5 钢筋安装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模板分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 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 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 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条文说明:4.1.1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 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 土成型质量起重要作用的项目。多年的工程实践证 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需 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8.3 尺寸偏差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 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 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 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 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GB50242-2002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 号文件精神,由辽宁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和《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 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于2001 年8 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 号建筑大厦8F,邮政编码:110002,EMAIL:Songbo7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沈阳山盟建设(集团)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沈阳北方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timber structures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木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定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方木和原木结构sawn and round timber structures方木(含板材)或原木组成的结构。

2.0.2 齿连接step joints方木和原木桁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

2.0.3 胶合木结构structural glued-laminated timber层板胶合木组成的结构。

2.0.4 层板胶合木glued-laminated timber(Glulam)将木纹平行于长度方向且厚度不大于45mm的木板层叠胶合的木制品。

2.0.5 指形接头Finger joints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切削成能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接长成为层(lamination)。

2.0.6 规格材dimension lumber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木材。

2.0.7 轻型木结构wood-frame construction将木基结构板材与间距不大于600mm侧立的规格材用钉连接成墙体、楼盖和屋盖,并组成框架式结构,用于1~3层房屋。

2.0.8 墙骨studs轻型木结构墙体框架的主要受压构件,采用宽度为40mm,高度为90~1040mm的规格材。

2.0.9 搁栅joists轻型木结构楼盖或屋盖的侧立受弯构件,采用高度等于或大于115mm的规格材。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语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2.0.4 假缝supposititious seam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2.0.6 芯柱core column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基本规定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 的规定3.0.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1 120mm 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2 过梁上与过梁成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 的高度范围内3 宽度小于1m 的窗间墙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范围内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 范围内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3.0.6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3.0.7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3.0.8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8 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3.0.9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 的水泥砂浆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 的规定3.0.11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3.0.12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3.0.13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3.0.14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砌筑砂浆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4.0.2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2 对强度等级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4.0.3 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4.0.4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4.0.5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4.0.6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应重新确定4.0.7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4.0.9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4.0.1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2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3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 5min4.0.11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和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 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 和3h 内使用完毕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 倍注: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 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 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 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4.0.13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2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3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砖砌体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5.1.3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5.1.4 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 2d 浇水湿润5.1.5 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 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 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5.1.6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5.1.7 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5mm 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 拱底应有1%的起拱5.1.8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5.1.9 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5.1.10 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5.1.11 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5.1.12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5.2 主控项目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多孔砖5 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5.2.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 6 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 6 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 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 对抗震设防烈度6 度7 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末端应有90 弯钩(图5.2.4)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5.2.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 的规定5.3 一般项目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检数量:外墙每20m 抽查一处每处3 5m 且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 且不应少于3 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 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 抽查1 处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5.3.3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 的规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6.1.3 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6.1.4 施工时所用的砂浆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6.1.5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6.1.6 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6.1.8 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 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6.1.9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6.1.10 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坍落度不应小于90mm6.1.11 浇灌芯柱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1 清除孔洞内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洗2 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 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3 在浇灌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6.1.12 需要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小砌块被撞动时应重新铺砌6.2 主控项目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 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小砌块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6.2.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 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不应少于3 处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 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4 砌体的轴线偏移和垂直度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2.5 条的规定执行6.3 一般项目6.3.1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 但不应大于12mm 也不应小于8mm抽检数量:每层楼的检测点不应少于3 处抽检方法:用尺量5 皮小砌块的高度和2m 砌体长度折算6.3.2 小砌块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3.3 条表5.3.3 中1 5 项的规定执行石砌体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7.1.2 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7.1.3 石砌体的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 细料石砌体不宜大5mm7.1.4 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7.1.5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7.1.6 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砌3 4 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2 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0mm 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7.1.8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7.1.9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 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 厚200mm 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7.1.10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应为300mm 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7.2 主控项目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7.2.2 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1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3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 的规定7.3 一般项目7.3.1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 的规定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4m 高以内)每20m 抽查1 处每处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但不应少于3 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 根7.3.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2 毛石墙拉结石每0.7m2 墙面不应少于1 块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 高以内)每20m 抽查1 处每处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但不应少于3 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配筋砌体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 6 章的规定8.1.2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8.1.3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 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 和150mm 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8.1.4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和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8.2 主控项目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抽检数量: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8.2.3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 处合格标准: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 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 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 处8.2.4 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4 的规定8.2.5 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 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3 一般项目8.3.1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 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3 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8.3.2 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1 条的规定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合格标准: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 无起皮脱落现象8.3.3 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 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合格标准: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 处8.3.4 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 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 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合格标准: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 处且每处不得超过一皮砖8.3.5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 且不应少于3 件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冬期施工10.0.1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 稳定低于5 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注: 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 时也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10.0.2 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前面各章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 的规定10.0.3 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10.0.4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2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3 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10.0.5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 强度10.0.6 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地基遭受冻结10.0.7 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气温高于0 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 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的建筑物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10.0.8 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 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10.0.9 砂浆使用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掺外加剂法时不应低于+52 采用氯盐砂浆法时不应低于+53 采用暖棚法时不应低于+54 采用冻结法当室外空气温度分别为0 -10 -11 -25 -25 以下时砂浆使用最低温度分别为10 15 20 10.0.10 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 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10.0.11 在暖棚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棚内温度按表10.0.11 确定10.0.12 在冻结法施工的解冻期间应经常对砌体进行观测和检查如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10.0.13 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10.0.14 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11.0.1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2 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3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4 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5 施工记录6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7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8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9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11.0.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11.0.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 规定执行11.0.4 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1 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2 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附录A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A.0.1 为统一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特列出表A.0.1-1 表A.0.1-5以供质量验收采用A.0.2 对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除应采用11。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8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浙江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3—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7、3.1.8、4.1.3、7.1.1、8.1.3、9.1.4、11.1.1、12.1.1、13.1.1、14.1.2、15.1.1、19.1.2、19.1.6、21.1.3、22.1.2、24.1.2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9—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浙江建设厅负责组织主编单位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9—96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在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指导原则的前提下,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1协调一致,并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各有关单位的意见。

(GB50202-200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

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1.0.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 术语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foundation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heavy tamping foundation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

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3 强夯地基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4 注浆地基grouting foundation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2.0.5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

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 grouting foundation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4 地基4.1一般规定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应有l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5 桩基础5.1一般规定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子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7 基坑工程7.1一般规定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基本规定3.0.1 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3.0.1 执行。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面整体面层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板块面层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面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面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3.0.2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4 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 518 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3.0.5 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的规定。

3.0.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没计要求。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前言 (3)1 总则 (4)2 术语 (6)3 基本规定 (7)4 模板分项工程 (10)4.1 一般规定 (10)4.2 模板安装 (10)4.3 模板拆除 (15)5 钢筋分项工程 (16)5.1 一般规定 (16)5.2 原材料 (17)5.3 钢筋加工 (19)5.4 钢筋连接 (20)5.5 钢筋安装 (23)6 预应力分项工程 (26)6.1 一般规定 (26)6.2 原材料 (27)6.3 制作与安装 (30)6.4 张拉和放张 (33)6.5 灌浆及封锚 (35)7 混凝土分项工程 (37)7.1 一般规定 (37)7.2 原材料 (39)7.3 配合比设计 (41)7.4 混凝土施工 (42)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46)8.1 一般规定 (46)8.2 外观质量 (47)8.3 尺寸偏差 (48)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51)9.1 一般规定 (51)9.2 预制构件 (52)9.3 结构性能检验 (54)9.4 装配式结构施工 (58)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60)10.1 结构实体检验 (60)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62)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63)附录B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67)附录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69)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73)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5)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63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 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混凝土结构concreபைடு நூலகம்e 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结构。
2.0.8 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 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各分项工
2.0.2 现浇结构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一、单选题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0㎡至少应有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点,基槽每20 延米应有点。

AA、3,1,1;1;1B、5,1;3;3;3 C:3;3;3;3;3;D、3;1;3;3;3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但不应少于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 根。

(A)A:0.5~1% 1;0.5~1% 3 B: 3% 3 3% 3% 3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除《地基与基础质量验收规范》第4.1.5、4.1.6 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

B A:15%B:20%C:25% D:30%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

土工合成材料以㎡为一批,每批应抽查%。

(C)A:1000;1;B:1000;3;C:1000;5;D:1000,3-55、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水泥土搅拌桩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 d 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 d 后的试件。

GB50242-2002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_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 号文件精神,由辽宁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和《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 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于2001 年8 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 号建筑大厦8F,邮政编码:110002,EMAIL:Songbo7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沈阳山盟建设(集团)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沈阳北方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3.3.3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4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3.3.6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

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4.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3.8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3.3.10钢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3.3.11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米,每层必须安装1个。

2.楼层高度在于5米,每层不少于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至1.8米,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12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3.3.13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宜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端面光滑。

管道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5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

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2.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三、细部构造应全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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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材屋面各层的一般构造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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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性条文(3-1)
基本规定 1、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 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品种、规 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 设计要求。现场哪些材料要复试?B02
卷材防水 2、屋面(天沟及檐沟)找平层 的排水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3、保 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水或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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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隔热屋面工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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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刚性防水屋面(2-2)
主控项目:材料及细部处理,不得渗水或积水。 一般项目:外观质量。
(2)密封材料嵌缝 适用:刚性防水材料分格缝及细部构造的密封
处理。施工方法见6.2.7条文。 一般步骤:基层处理-刷基层处理剂-填背衬
材料-填密封材料-设置保护层。 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密封材料的厚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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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规定
(3)施工注意:①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 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完成,②完成后不得凿孔打洞或 重物冲击并对细部进行外观检验、淋水或蓄水检验; ③保温及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 上时施工,施工时环境温度要控制。
(4)细部构造应全部进行检查,见3.0.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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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材防水屋面(1)
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各等级屋面防水,应采 用三种材质的卷材。 ❖ 找平层 ❖ 保温层 ❖ 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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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材防水屋面(2)
(1)找平层 主要内容:找平层的厚度、坡度和细部处
理 。主控项目是材料及排水坡度。宜 设分格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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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材防水屋面(3)
(2)屋面保温层 保温材料含水率; 三种保温材料施工的要求; 主控项目是材料要求及保温层的含水率 。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 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 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冬期施工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 应经融化后使用;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砌筑砂浆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 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 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 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 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7 石砌体工程
挡水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 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 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 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7.1.9
8 配筋砌体工程
5 砖砌体工程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 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 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 影长度不小高度的2/3。

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6.1.9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 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 度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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