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治理消费欺诈需构建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1)
高考语文满分作文范例及解析--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近日,微博上的一则视频,将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推上热搜榜单。
该女子花66万在西安“利之星”4S店买了一辆奔驰车,提车当天还没开出店就发生了漏油。
后来,虽然该女子进行了15天耐心交涉,但店方的回应却从退款、换车变成了“只换发动机”。
迫不得已,女子只得双膝盘坐在4S店展厅一辆展车的机盖上,希望用提高音量的方式,吸引旁观者的围观助阵。
接下来,女车主用知识和智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管的各种解释,都被女车主有理有据怼回去,对方几乎无力反驳。
不仅如此,女车主还提出八点诉求,从要求调查车辆来源,到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再到要求给出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
最终,奔驰公司与4S店在各大媒体接连道歉,并与女车主达成和解。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有人说,不读书,你吵架都吵不赢;有人说,耐心沟通不被重视,撕掉斯文才能讨回公道:有人说,“按闹分配”不应该是社会常态,忠厚诚实也不应该受欺负;还有人说……对此事你有怎样的认识和思考?结合上述材科,写一篇文章。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试题来源】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第四次模拟语文试题【答案解析】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
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想对奔驰女车主说:哭闹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
家人劝解:“几元钱的东西就忍了吧,和商场发火还把自己气出病来,实在不合算。
”这话听似有理,可是我们先不谈自己的气能否忍耐,只说商场继续出售这样的染发剂会坑害消费者,这就说不过去了。
消费者申论作文
消费者申论作文在当今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各种消费纠纷层出不穷。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认为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并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能力。
首先,针对消费者维权问题,我们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方面,有关机构应加大研究和立法力度,针对新兴消费模式、新技术应用等推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
另一方面,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使消费者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能力至关重要。
为了打击虚假广告、不良商家等行为,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专门的执法机构,提高执法能力。
另外,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加大处罚力度,形成较强的震慑效应。
同时,监管部门要建立更加紧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市场的常态性监测,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加强消费者教育也是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从小抓起,加强消费者教育课程的开设,培养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技能。
同时,加强媒体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让广大消费者学会分辨真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是必要的。
可以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给消费者。
同时,鼓励消费者组织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增强维权声音的集中力量。
此外,可以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商家进行评级,提高商家的信誉度,促使商家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同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我们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消费环境,并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申论必考作文满分范文
申论必考作文满分范文在当今社会,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的问题,给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机制。
目前,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上出现了虚假商品、夸大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同时,也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可靠,消费者可以得到真正符合需求的商品。
其次,我们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教育与引导。
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为了获取更高的销售额,不择手段地进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活动,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信任危机。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他们遵守诚信原则,以提高社会对电子商务行业的信任度。
另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他们的权益必须得到充分保护。
可以建立起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督和维权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使消费者有一个公正公平的消费环境。
最后,建设诚信电子商务体系也是重要的推进措施之一。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遵循市场规则,坚持合法经营,形成诚实守信的商业信誉。
通过评级、认证等方式,对诚信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扶持和奖励,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之,要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加强教育、加强法律保护和培育诚信商业环境,这样才能够确保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服务。
申论热点范文赏析:共肩责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申论热点范文赏析:共肩责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导读:本文申论热点范文赏析:共肩责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保障消费者权益专题范文内容:共肩责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从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到家乐福超市存在"低标价签、高价结算"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随着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消费结构的升级变化,近年来消费争议日益增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需社会各界共肩责任,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我国消费者权益为何容易受损,个人,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承担着四大主体责任。
部分消费者消费意识不正确,维权意识不强成为其权益受损的一大因素。
部分商家道德缺失,受利益驱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进行价格欺诈;或质量意识不强,注重眼前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
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缺位甚至护短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不健全等因素则更加剧了消费维权的困难。
社会团体未发挥其宣传,协调等作用也是原因之一。
加强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
消费争议不断,不仅影响消费成为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的动力,更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只有消费者个人、企业商家、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肩责任,才能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需从消费者个人做起。
消费者应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不从另一侧面姑息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纠正"知假买假"的错误消费意识,使假货的生产失去其生存和发展的温床。
通过正确合适的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企业商家需主动力肩责任。
经营者应加强自律,坚持"企业不可害人"这一社会伦理底线。
克服侥幸与投机心理,杜绝假冒伪劣,增强企业的道德感与责任感。
着眼长远发展,注重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自身竞争实力,以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08申论热点:商业欺诈的表现成因及对策
商业欺诈是指在商业交易中一方当事人以欺骗的手段获取利益而使他方受损失的行为。商业欺诈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商业 欺诈具有欺骗性、火力性和危害性的特征。其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故意或放任地以虚假的或者不充分的信息使他人陷于误解或 不知情,或者故意或放任地利用他人主观上的误解或不知情,使他人与之交易或者接受其提出的交易条件。商业欺诈的特征主 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发布未经审批广告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 响、情节严重的媒体,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建立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建立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 出机制。要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发布广告行为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要依法做好对保健 食品、药品广告的审查;对篡改审批内容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要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 广告审查申请。要做好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宣传内容的监管,配合工商总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信息产业 部要配合工商总局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互联信息和电信服务提供者依法进行处理。
六是“地方保护”、“部门保护”严重。
五、打击和防范措施
第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商业欺诈流毒甚广,为害甚烈,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权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群众反映强烈,如任其 发展,将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实行打防并举,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 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
(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 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消费维权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消费维权通过最新吉林公务员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公务员考试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陕西中公教育整理了吉林省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背景链接
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工作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消费品质
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5
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之日。
和过去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相比,新“处罚办法”适用范围更大,处罚力度更强。
[标题示例]
为消费者筑起铜墙铁壁
靠共治阳光驱散消费权益的阴霾
为“问题消费品”套上法律“紧箍咒”
[开头示例]
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动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随着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为我国创造了巨大消费增量,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
大动力。
然而,消费领域尤其是网购中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消费者上当受骗,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的“吐槽”也不绝于耳。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势必会影响到消费
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结尾示例]
下一步监管部门更应尽快解决争议问题,消除灰色地带。
同时,在行政监管上,面对“九龙治水”的难题,也应该尽快优化顶层设计,形成监管合力。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配之以更全面有效的监管手段,才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筑起更厚实的铜墙铁壁。
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吉林公务员考试课程如何设置教学的!。
2016年公务员申论热点范文:消费维权
背景链接2015年3⽉5⽇,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作报告中指出:建⽴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5年3⽉15⽇,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周年,同时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之⽇。
和过去的《欺诈消费者⾏为处罚办法》相⽐,新“处罚办法”适⽤范围更⼤,处罚⼒度更强。
……查看详细>>深度解析[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为,必须限制和打击。
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污染竞争环境。
……查看详细>>[对策措施]⼀是保护商业环境,政府责⽆旁贷,其职责包括⽴法和执法两个⽅⾯。
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要有章可循,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异的情况下,制度与⼿段都必须与时俱进。
⽐如,络购物井喷式发展,打假的传统措施就显得⼒不从⼼;再⽐如,通过技术⼿段窃取⽤户隐私信息等新兴不法⾏为,⽴法执法上要加以考虑。
法律法规理应是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时最为坚实的“后盾”。
法⽴,有犯⽽必施;令出,唯⾏⽽不返。
处理有据的同时着⼒实现处罚有⼒,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为迎头痛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能切实提升法规的震慑⼒、影响⼒,逐渐培育起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
[综合分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为,是商业世界中的毒瘤。
最直接的受害者⽆疑是消费者,他们的财产甚⾄是⽣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
如果任由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放纵短⽄少两⼤⾏其道,最终也会因“劣币驱逐良币”⽽损害市场,恶化商业环境。
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费能⼒、释放消费需求,乃是繁荣经济的⼤势所趋,如若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会让市场经济⾛弯路、绕远路。
从这个⾓度看,⽆论是政府、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维护“消费权利”的重要⼒量。
事实上,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今⽇中国独有,⽽是从⼈类社会产⽣商业⾏为开始就⼀直存在。
申论热点:加强完善社会共治 让骗保无所遁形600字
申论热点:加强完善社会共治让骗保无所遁形600字
近年来,由于社会竞争力的增强,社会治理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骗保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明显增长,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完善社会共治,让骗保无所遁形。
一方面,应加大对骗保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者的行政处罚,有效地降低骗保行为的发生概率,起到拦截和震慑作用。
例如,有关部门可以加大民警抓人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形成覆盖社会各方面的惩戒机制,使骗保行为者无处遁形。
另一方面,应加强非法保险行为及其市场整治,防止骗保行为的衍生活动和滥用保险。
例如,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防范骗保的法律法规,调整完善保险流程,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保险市场的行政机制,实行市场保险行为的精准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骗保行为的发生。
此外,应加大对社会风气的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保险,建立社会公序良俗,促使骗保行为无法得到社会普遍支持,使得骗保者无处可藏。
例如,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开展防骗保宣传活动,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管理,引导社会成员以德报义的态度做人,建设社会道德和法制文化。
总之,加强完善社会共治是让骗保无处可藏的有效途径,需要加强打击力度、整治市场、引导舆论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地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申论热点:加强完善社会共治 让骗保无所遁形600字
申论热点:加强完善社会共治让骗保无所遁形600字
加强完善社会共治,让骗保无所遁形,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话题。
骗保行为虽然多发于商业保险等领域,但是其实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骗保行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如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等,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运转效率,不仅影响到个人利益,也会牵连到社会全局。
因此,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地遏制骗保行为,显得尤为必要而紧迫。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的监管体系,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督措施,加大对保险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审查,清除潜在的违法行为,制止犯罪活动的发生,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规范秩序的社会氛围,增加民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坚决打击骗保行为。
此外,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工作,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诚信惩戒机制,提升天保、筑防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使骗保行为无可撒藏,无处逃脱。
总之,建设法治中国,构建平安中国,加强完善社会共治,让骗保无所遁形,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民众联手抓好各项举措,深刻认识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共同责任来实施,使社会生活更加规范、更加有序,为国家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消费维权任重道远
201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消费维权任重道远保障消费者权益专题范文内容:消费维权任重道远目前,消费者维权投诉事件日益增多,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存在多元利益格局形成与诉求机制缺位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通过维权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积极推动形成司法保障、行政执法和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日渐凸现出来,消费维权的道路任重道远。
伴随着消费维权凸显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原因有诸多方面。
一是我国的维权机制体制、救助机制不完善;二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消费意识不正确,对假货存在不同层面的需求,维权成本高、难度大;三是新兴行业钻体制缺位的空子,缺乏行业规范,维权技术有限,造成维权取证困难;四是生产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从事制售假货的违法活动,监管部门与生产者利益勾结相应监管部门打击查处力度不够,处罚措施不严,采取地方保护主义。
针对造成消费维权受损的问题,我们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维权之路更安全有序,更多样选择,更顺畅便捷,更有力保护,展望"十二五",努力做到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就要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维护社会和谐。
首先,相关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建立畅通的消费者诉求机制,消费者协会要加强沟通和协作。
发挥消协桥梁纽带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化解消费矛盾。
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机制、救助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推进救助工作体制建设,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倡导企业自律、研究消费争议等解决方式间的有效衔接、探索法律救助多种方式,使法律救助真正落到实处。
要在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商品和服务监督体系建设以及社会协调联动体系建设上认真加以研究和探索。
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谋。
申论答案大作文
申论答案大作文在当今社会中,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购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信息验证三个方面来探讨网络购物的利与弊。
首先,网络购物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实体店购买食品时,我们可以亲眼看到熟练的厨师制作美食,这样可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然而,在网络购物中,食品的制作过程往往是隐形的。
这就给不法商家提供了欺骗消费者的机会。
所以,在网络购物中购买食品时,消费者需要更加重视食品的信息和质量检测,以确保自己的饮食安全。
其次,网络购物还面临着消费维权的挑战。
在实体店购物时,如果发生了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到商家进行解决。
但是,对于网络购物来说,消费者可能需要通过客服热线或在线投诉系统来进行投诉和维权。
这样的过程往往比较繁琐,而且消费者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及时的保护。
所以,加强网络购物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机制,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网络购物中的信息验证问题也亟待解决。
在购物平台上,不法商家往往会发布虚假商品信息来吸引消费者。
消费者可能在网上购买到与商品描述不符的产品,甚至是假货。
这就需要购物平台加强对商家和商品的审核和验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真实、高质量的商品。
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对商品信息的准确性的判断。
综上所述,网络购物带来了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信息验证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网络购物的监管和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同时购物平台也要加强对商家和商品的审核和验证。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让网络购物成为一个更加安全和便捷的消费方式。
网络诈骗申论作文
网络诈骗申论作文
网络诈骗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网络诈骗手段也日益狡猾多样化。
而针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和防范措施,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包括提升个人的安全意识、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
首先,个人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网络诈骗通常是通过发送虚假信息、欺骗用户点击链接或者要求转账等方式实施的。
因此,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并且勿轻易泄露个人隐私。
此外,定期更换密码,使用安全的网络环境以及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等也是预防网络诈骗的重要方法。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要应对网络诈骗问题,需要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方面,政府需要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建立健全网络诈骗的举证、追责以及赔偿机制,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护。
此外,互联网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和安全管理,不得成为网络诈骗的帮凶。
最后,加强执法力度,形成有效的打击网络诈骗的合力。
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对犯罪分子予以惩治,并追回被骗财物,为广大受害者伸张正义。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建立起国际网络安全监管与合作机制。
总而言之,网络诈骗问题一直存在,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安全
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个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政府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同时,各方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打击网络诈骗。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网络诈骗问题,在信息时代安全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申论防范诈骗的作文
申论防范诈骗的作文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隐患,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范诈骗,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是防范诈骗的重要手段。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公众的诈骗常识、防范措施的普及。
政府可以通过在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增加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
学校也应该将防骗教育纳入课程,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民众对新型诈骗手法的了解,及时向公众通报最新的骗术。
只有当每个人都明白了诈骗的危害性,才能更好地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也是防范诈骗的必要条件。
政府应该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从而使其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的底线。
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也应该考虑到不同类型诈骗犯罪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打击效果。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诈骗犯罪,形成全民参与的防范合力。
最后,加强执法部门的专业能力也是防范诈骗的关键。
通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能够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诈骗手法。
同时,执法部门还应与金融机构以及电子支付平台等紧密合作,分享信息,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打击涉及到诈骗的活动。
总之,在防范诈骗的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制度以及加强执法部门的能力,我们可以共同努力,为社会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做出贡献。
只有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才能真正实现诈骗的根除,为我们的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理性消费的申论作文
理性消费的申论作文
如何实现理性消费
近年来,消费观念的转变引发了人们对理性消费的重视。
理性消费,不仅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一种消费态度和理念。
然而,如何实现理性消费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加强消费者教育是实现理性消费的基础。
教育部门应当在学校倡导理性消费理念,并将其纳入学生德育课程。
学生们应当通过课程学习,把理性消费作为一种习惯养成,不盲目追求时尚风潮,注重价格性价比和物品的实用价值,养成理智的消费习惯。
其次,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开展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只有通过政府的积极参与和监管,才能遏制不合理的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另外,媒体对于理性消费的引导也至关重要。
媒体在传播信息时需要讲究真实、客观和公正,避免过度宣传和夸大商品的效果。
同时,媒体也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权益意识,让大家更加理性地进行消费。
最后,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自律也是实现理性消费的关键。
消费者应明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购买力,在购物前做好预算,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进行理性决策。
并且,消费者还应该学会甄别商
品质量,避免盲目与虚幻的消费陷阱。
综上所述,实现理性消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政府、教育部门、媒体以及个人消费者都需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理性消费的社会氛围,让消费更加有意义、有价值。
关于反诈骗的申论作文
关于反诈骗的申论作文近年来,网络诈骗屡屡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为了有效应对网络诈骗,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首先,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
由于网络诈骗形式多样,并且技术不断更新,大部分民众对网络安全的认识还比较薄弱。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
此外,学校和教育机构也应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课程,培养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让他们在提高科技水平的同时也能保护自己。
其次,建立健全反诈骗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网络诈骗的特殊性,传统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对其打击力度不够,对犯罪分子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吸引力。
因此,需要对网络诈骗进行明确的界定,并相应增加刑事处罚的力度,以切实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积极建立起网络诈骗的举证难、追责难等问题的解决机制,提供给受害人更多的法律保护。
再次,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常常躲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跨地区跨部门的打击显得尤为紧迫。
因此,需要加强公安、电信、金融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时共享情报,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还要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同打击跨境网络诈骗。
最后,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
网络平台作为网络诈骗的温床,对于净化网络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对存在安全漏洞、涉嫌传播网络诈骗信息的平台进行严厉打击,并对网络平台加强风险评估,提高其安全性和可信度。
总之,应对网络诈骗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和对网络平台的监管,才能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打击网络诈骗,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全与便利。
申论小作文600字
申论小作文600字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物。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网络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
如何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网络消费纠纷解决平台,如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中国互联网仲裁院等等。
但是,这些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效率和公正性。
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建立独立的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构,专门负责处理相关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构的监管,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地运行。
其次,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
电商平台在网络消费纠纷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强化平台责任。
一方面,要求电商平台对商家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商家的经营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要求电商平台建立健全的商品检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同时,还应建立起电商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的信用评价系统,对商家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估,增强平台的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由于网络消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容易受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
因此,要加大对网络消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还可以提供消费指导,教会消费者如何辨别商品的真伪和质量,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最后,需要加大打击网络消费纠纷的力度。
对于违法违规的商家和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让不法商家有所忌惮。
同时,还可以加大对网络消费纠纷的调查和打击力度,发现并惩治幕后黑手。
只有通过有效的打击,才能减少网络消费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总之,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建立完善的解决机制、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以及加大打击力度等多个方面入手。
只有综合施策,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网络消费行业的健康发展。
陕西2017申论大作文
陕西2017申论大作文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电子商务作为新型的商务模式,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电子商务领域中的虚假宣传问题。
这不仅让消费者面临着风险和隐患,同时也让电子商务行业面临着信任危机。
因此,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虚假宣传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首先,虚假宣传问题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虚假宣传往往以夸大产品的功效、篡改产品信息等方式蒙骗消费者,造成消费者的巨大经济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特别严重的虚假宣传案件中,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面临着风险。
不少产品宣传中宣称具有治疗某些疾病的功效,然而事实上,这些宣传是虚假的,如果消费者盲目相信并购买了这些产品,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其次,虚假宣传问题也让电子商务行业面临着信任危机。
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大幅下降,不少消费者在遭遇到一次虚假宣传后,对于电子商务的态度变得谨慎起来,甚至选择放弃网购转而选择实体店购物。
这对于电子商务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也将阻碍电子商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针对虚假宣传问题,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
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大对于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从而让那些从事虚假宣传的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方严格审核商家的信息,并建立投诉处理和追责机制。
此外,消费者本身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加强对于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
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该多关注产品的真实评价和反馈,减少被虚假宣传所蒙蔽的风险。
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有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虚假宣传问题给消费者的权益和电子商务行业的信任度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在当前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共同保障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申论》模拟试卷 治理虚假信息诈骗分析
治理虚假信息诈骗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的空白位置或草稿纸上打草稿,但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律无效!二、给定资料1.近年来,诈骗犯罪尤其是远程操控的电信诈骗犯罪日益突出,社会危害不断加剧,被骗事主往往承受着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损失。
所谓电信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
据公安部门统计,2008年,仅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省、市,因电信诈骗被骗的钱款就超过6亿元。
2009年以来,北京电信诈骗案件已达8700多起,涉案金额2. 7亿元,其中最大单笔1000万元。
电信诈骗严重干扰了百姓的生活,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公害。
2.QQ号码“中奖”2012年1月8日16时许,南宁市江南区小淀镇的村民张×在家用QQ上网聊天时,屏幕上弹出一条以某市公证处名义发布的中奖信息,称腾讯公司和三星电脑公司正在联合举办抽奖活动,张×的QQ号码在幸运抽奖活动中中奖5.8万元,并奖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
同时还发布了该市公证处的证明、公证员编号和姓名、公证处的联系电话。
张×信以为真,按网上公布的该市公证处的电话与对方核实,被告知中奖信息真实无疑,对方自称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并给张×提供了一个银行卡号,让他先往卡里汇5590元保险费,保险费到账后就能领到5.8万元,随后邮寄笔记本电脑。
为骗取张×的信任,嫌疑人让其提供一个私人账户,公证处将及时给他汇奖金。
张×通过邮政储蓄所向对方汇款5590元,并告诉对方自己的银行卡号码,在家等待5.8万元奖金到账。
一连数日,张×未发现对方汇款,便再次联系,对方称张×需交20%税金才能拿到奖金。
2014申论高分范文备考:三管齐下 消费维权
2014申论高分范文备考:三管齐下消费维权导读:本文2014申论高分范文备考:三管齐下消费维权,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保障消费者权益专题范文内容:坚持三管齐下搞好消费维权消费,是构成市场的基本行为。
规范市场经济,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维权的发展却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阻碍甚至侵害。
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市场中的三方主体: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新兴消费领域监管机制和技术滞后;企业缺乏商业道德,唯利是图,广泛存在投机心理,使得假货泛滥,价格欺诈现象甚嚣尘上;消费者自身缺乏维权意识,甚至存在错误的消费意识,知假买假,客观上纵容了商家的不法行为。
十七大以来,十二五规划重点提出了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要求和继续拉动内需的具体要求,而消费行为恰恰是经济发展特别是拉动内需直接动力,从而更加凸显了切实改善消费者维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又有常言道,政府是市场经济中一只"看得见"的手。
换言之,政府对于市场中自身无法痊愈的顽疾有能力也有责任进行救治。
因此,解决消费维权难题,政府责无旁贷。
安全的权利、知情的权利、选择的权利、申诉的权利、求偿的权利,是被公认的消费者五大基本权利。
而将这些权利内容与维权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可以归纳出消费维权治理工作的工作目标,即"消费更加安全有序,商品更加多样选择,维权通道更加顺畅便捷,维权措施更加有力保护"。
这四个方面,彼此密切联系,相辅相成,全面涵盖了消费者权利维护的各项内容。
要切实改善消费维权问题,就应当着眼这四个目标,有机结合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三项举措,逐个破解现实难题。
首先,运用宣传教育手段为消费维权提供思想指导。
相关部门应当自身加强科学发展观学习,特别注意加强对消协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得他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提高消协服务质量;同时,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对企业的教育引导,让他们树立起以长远利益为重,以产品质量为重的可持续发展观,同时着重培养企业商业道德意识,以造假、欺骗消费者为耻;另外,要广泛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围绕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开展现场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互动性强的消费者活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和重要意义,真正加强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
申论考试作文相似
申论考试作文相似
好的,以下是一篇题目不同、且文中不含相同标题文字的申论考试作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假货泛滥现象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因此,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管。
首先,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网络购物平台作为交易的中介,应当对入驻的商家进行认证和监管,杜绝假货的存在。
同时,建立健全的投诉机制和退换货政策,让消费者可享受到更完善的售后保障。
只有通过严格监管,才能使网络购物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其次,加强对物流环节的监管也至关重要。
假货往往通过不法商家利用物流渠道流入市场,因此对物流环节的监管是防止假货泛滥的关键。
政府应建立起健全的物流监管体系,加大对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识别假货的能力。
同时,对物流企业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和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公众教育,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也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等应该联合起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消费者普及假货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引导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保持警惕,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
只有消费者具备了一定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选择正规渠道购
物,减少假货的购买。
总之,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网络购物的监管。
这需要政府、平台运营方、物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打击假货现象,创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网络购物更好地造福广大消费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研究生去外地面试,洗个头谈好20元,结果“被套路”做了头皮理疗,结账要求支付17000多元。
事后,经过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认定这笔消费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
经协商,涉事消费者支付800元作为这次头皮理疗的费用,店家也退还了多收的钱款。
事情好像已经处理了,但是很多人心里还是不舒服,因为商家赢利了,消费者吃亏了,这是谁都算得过来的账。
从“天价理发”到“天价大虾”,从“天价螃蟹”到“天价门票”,近年来类似的消费欺诈事件层出不穷,冲击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侵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欺诈固然与商家的违法经营有关,但执法主体对违法商家的行政监管不足,尤其是对消费欺诈的刑事责任追究的绵软也是造成类似事件不绝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消费欺诈行政处罚情况的实证分析可知,执法主体习惯于让商家退款,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对商家给予行政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罚,对商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案例则较为鲜见。
由于消费欺诈的违法成本远低于非法收入,越来越多的商家“理性”选择消费欺诈行为。
治理消费欺诈,可加强对消费欺诈的规范化治理,积极构建行政监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
首先,加大对商家经营的行政主体监管。
当行政主体对商家的经营范围、商品价格、主体资格等内容未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监管时,就会导致服务主体有漏洞可钻、有机会可寻。
当行政监管总是缺位时,犯罪学理论上的破窗效应就会显现,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行业出现消费欺诈现象。
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坚持
对消费欺诈的零容忍,提高商家实施消费欺诈的违法成本。
对此,行政主体应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度,从强化行政监督与经营监管入手,通过多种渠道对商家服务进行监督与核查,将消费欺诈遏制在萌芽状态。
其次,提高对消费欺诈的行政处罚力度。
盘点以往的消费欺诈案例不难发现,面对违法商家的欺诈消费,行政主体多数会作出罚款和整顿的处罚,其形成的威慑效应与警示力度明显不足。
笔者认为,行政主体应加大对违法商家的打击,提高对欺诈消费的行政处罚力度。
具体来说,在立法上可以考虑引入从业禁止制度,在执法上可以考虑吊销营业执照,通过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让商家不敢轻易实施消费欺诈行为。
最后,强化对消费欺诈的刑事责任追究。
总体来看,消费欺诈的社会危害性大,对市场秩序、消费者权利、消费环境都会产生消极影响。
对欺诈消费仅施以行政处罚,通常不能达到合理规制欺诈消费的目地。
从法益侵害程度分析,有些消费欺诈带来的社会危害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
因此,对消费欺诈行为,应根据欺诈行为的性质与商家的主观过错,选择刑法分则中的个罪罪名施以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司法主体可以从敲诈勒索罪、强制交易罪、诈骗罪等罪名中进行选择和适用。
在司法实践上,唯有对消费欺诈给予严厉的刑事制裁,才能达到打击消费欺诈的合理预期、净化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