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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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本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提出全市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政策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决
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
负责拟订市与县(区)之间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县(区)与乡(镇)之间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五)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
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六)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八)拟订地方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市管理权限内地方性税收政策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中央、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资产配备标准及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二)按规定管理市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五)负责管理市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
执行国家外债管理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十六)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七)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八)由市政府授权向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委派财务总监。
(十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十)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分级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一)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廊坊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廊坊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721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12.9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廊坊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2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1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937.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59.23万元;项目支出2715.7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311.29万元,本级支出主要为收费票据工本费300万元;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经费90万
元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7212.9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4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2.13万元,主要为根据国家政策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00.75万元,主要为会计考试项目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5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7.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97.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97.95万元);公务接待费9.65万元。
与2017年相比减少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财政收入: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增长7%。
重点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对税收和非税
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严禁采取“空转”等违规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减免。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切实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
财政支出: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达到财政部进度要求。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按照打造节约型政府的目标,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教育、医疗、社保、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短板,努力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进百姓福祉。
同时,对实体经济、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给予全力保障和支持。
财政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继续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硬化预算约束,实现有效监督,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资金绩效。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财政收入管理
强化对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妥善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影响,加大组织调度力度,强化收入征管,严格依法征收,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拓宽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严格各项征管政策,确保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二)财政支出管理
科学编制市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算草案,拟定并执行中期财政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限批复部门预算。
审核下达市本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及额度,进行上下级财政库款调度,审核拨付财政专户资金。
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财政收支增减变化的真实情况。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汇编全市财政总决算;编实市本级部门决算,汇编全市部门决算。
(三)财政管理改革
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四本”预算编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和充分利用;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效规范预算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财政局(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012.66万元,本年度我部门未拟购置固定资产。
详见下表。
廊坊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廊坊市财政局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