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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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
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8.28
•【字号】茂府办[2008]46号
•【施行日期】2008.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
通知
(茂府办〔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招商办联系(电话:2838792)。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茂名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创专业招商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面向港澳台、珠三角以及海内外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招商活动,推进全市工业化、城镇化
进程,迅速壮大经济总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自愿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发挥优势原则。
充分发挥我市港口资源、乙烯后加工、农业、旅游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突出优势抓招商,做大做强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
(三)保护环境原则。
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积极引进和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防止引进高污染、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四)灵活招商原则。
参与招商的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专业招商,以引进项目为目标,以完成既定任务为己任。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招商小组,分类招商。
市成立6个专业招商小组,创新工作机制,以项目为中心,加大招商工作力度。
各专业招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乙烯产品后加工招商小组
组长:林日娣
副组长:叶文高鹏黄业忠
成员:李瑞南黄永李强张辉吴光辉张广强何小龙温景成
2、旅游资源开发招商小组
组长:林日娣
副组长:李宁
成员:陈中波李峰苏康生黄春红黄育英黄文渊
3、农产品深加工招商小组
组长:陈亚春
副组长:潘吼黄一才
成员:李伟敬杨宜东袁志林韩伟陈成李国斌陈冰茹林色琳
文妙
4、项目用地招商小组
组长:李观来
副组长:郭文朝李劭
成员:李郁伟潘观助卢勇王土瑞何志强梁育雄林艳杨大兴
5、港口基础设施招商小组
组长:黄心强
副组长:梁罗跃
成员:黄永胡繁谭国锋陈尧梁博鹏谭庶陈树华
6、珠三角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招商小组
组长:黄心强
副组长:许华金陈海亭杨春仁
成员:李瑞南邱桂钦王土瑞陈剑锋张国东
(二)分解目标与任务,确保招商工作成效。
围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领域和优势领域,把招商目标与任务分解到6个招商工作小组,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到人。
各专业招商小组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专业招商小组要把年度招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参与招商的具体单位和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排出时间安排表,做到人人有项目、人人有责任。
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对重点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每个重点项目要指派一名领导主抓,一套人马跟进,形成一条龙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
(二)建立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统一汇总和发布制度。
每季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牵头各专业招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招商联席会议,通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落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专业招商小组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招商信息、招商签约项目情况、招商项目建设情况,在次年1月10日前将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含拟组织、参加的招商活动)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的签约项目、招商项目、招商信息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情况进行汇总报市委、市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建立全市市级招商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全市各类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市、县(市、区)及行业部门的招商网络和信息平台。
各小组要针对相应招商的领域形成一份包括投资环境、投资优势等方面的详细报告,提供给客商。
(三)建立招商项目统一管理制度。
每个招商项目的招商主体为项目拟落地所
在地区和相关的行业部门。
招商主体对项目的可行性和是否符合我市行业准入进行沟通和对接,形成统一意见后,联合行文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能耗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招商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落户意见书并向国土、城规部门发出项目预选址通知书,向发改、消防等部门发出协助通知书。
(四)建立驻点招商制度。
以招商办、外经贸局为牵头单位,从各专业小组抽调人员,派人在深圳、东莞、佛山等重点地区及近期拟引进的企业所在地驻点招商。
对驻点招商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特别奖励。
市招商办负责制定具体的驻点招商计划并抓落实。
(五)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合作机制。
各专业招商小组要按本组负责的招商任务,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专业招商、园区招商、节会招商、境外出访招商、网络招商、代理招商、蹲点招商等有效方式,摸清本行业的招商资源和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情况,积极组织招商小分队,聘请招商顾问,依托行业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重点围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行业50强企业开展上门招商,并建立本小组的《跟踪项目管理档案》,有选择地邀请重点客商前来考察。
各专业招商小组之间要加强合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办和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招商引资信息,分工不分家,互相协作。
各参与招商的单位,均可以灵活地从本单位抽调人员充实本组招商人员。
(六)拓宽信息渠道,加大广泛联系。
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办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关系实现招商信息畅通。
市各专业招商小组每个人都要建立联系卡、确立联系方式,保证每个客商、每条招商信息不遗漏。
试行向社会招聘招商信息员制度,对招商信息员加强管理并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加强服务工作,破解“五难”问题。
“办事难、融资难、用地难、用电
难、用水难”是我市招商环境的五大难题,尤其是用地问题,必须努力解决。
项目用地小组要加强征地工作,切实解决“有项目无用地”的问题。
其他各小组要与项目用地小组加强联系,对拟引进项目的用地需求提前向用地小组反馈,以便项目用地小组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对已有明确进驻意向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能耗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招商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落户意见书并向国土、城规部门发出项目预选址通知书,国土、城规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招商项目预选址的书面答复。
已落实预选址的招商项目,由招商主体负责跟踪落实,并按规定将项目建设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暂时没有落实项目预选址的重大招商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跟踪、协调落实。
各小组要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有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缓解“五难”问题对我市招商工作的制约。
(八)加强专业招商考核评价工作。
每年年末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业招商考核评价工作会议,听取各专业招商小组年度工作做法、工作实绩、任务完成进度情况。
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小组各成员,参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奖励,并建议本单位或组织部门提拔人员时优先考虑;对不主动不积极参与招商,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单位、小组成员提出批评和警告,个别消极参与招商的不再纳入招商小组,在单位年度工作考评中不能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