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专项评估量化赋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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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专项评估量化赋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借鉴同级同类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漯河第二中专教师教学专项评估量化实施细则》。
一、师德(100分)
1、教师要遵守法律法规,受法律制裁、受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等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此项不得分。
2、凡触犯《漯河市郾城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之一者,除按照郾城区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外,此项不得分。
3、在单位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团结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者,一次扣10分。
经处理,仍然不改正者,此项不得分。
4、对待学生要有爱心,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例扣10分。
严重者,接受相关处理,此项不得分。
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师德培训和有关活动,迟到一次扣2分。
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0分。
直到扣完为止。
6、学生对任课教师师德测评占20分。
7、教师互评、领导评议占30分。
8、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和学校组织的师德演讲、师德征文、师德评选等活动。
参加一次加5分。
获奖者按照等级另外加分。
省市区校分别加10、8、6、4分。
二、考勤(100分)
1、产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正常考勤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
超出部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病假、事假、旷工每节次分别扣10分、10分、50分。
3、每学期期末,依据办公室统计的考勤资料,计算每位教师的考勤分。
4、平时会议、活动等考勤按照第一项第三条标准计分。
三、备课(100分)
1、文化课及高中课程教案要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具学具准备、教学主要环节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安排、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设计、实验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教学反思等部分。
2、技能课程教案要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操作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设计、课内、外训练作业安排、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3、实习实训有计划、有安排、有实习实训报告、有实习单位实习实训鉴定。
4、所写教案数与实际授课时数相符。
要做到先周备课。
该项由教务处每周集中检查或者抽查。
5、教案各项检查标准执行按照省市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赋分标准。
由教务处结合教研组和年级部教学评估小组集体评分。
6、不写教案或写了教案不参加评估,该项不得分。
并酌情扣除一定
分值。
四、上课(100分)
1、教师上课应提前2分钟到教室候课,上课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接听手机,不准拖堂上课或提前下课,不准连续上自修课(复习考试除外)。
否则,每违反上述一项扣5分。
2、教师旷课,倒扣4倍工作量,每节扣10分,并通报批评。
3、教师不经教务处批准,私自换课或调课,每节扣参与当事人10分。
4、教师上课应按照要求认真维持课堂纪律,节节课对学生上课进行考勤,关心爱护学生,妥善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一切问题,并将记录及时送交教务处。
如已上课但没进行课堂考勤管理,每少交一次记录扣1分(连堂课交一张)。
5、普高、专业文化课、理论课要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讲授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6、实习实训课要组织好教学、讲解清楚工艺规程、明确目标和有关安全事项,作好实习讲解示范、指导好学生进行训练、搞好集中讲评、布置训练作业等。
7、体育与健康课程要讲授体育知识、健康知识,传授体育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8、所有教师授课时必须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对教学过程组织不严谨,学生、家长对其意见多的教师,经落实后每有一次扣10分。
9、教师上课必须保证环节齐全、内容充实(每节讲授不得少于25分
钟),不得随意以自习代替讲课,否则,每发现一节随意自习扣教师本学期积分10分。
10、本项评估采用平时检查记录、调查了解学生、学生问卷、教师互评、领导值班检查等形式赋分。
五、作业(100分)
1、作业一般分口头作业、书面作业、实践技能作业等。
2、作业数量符合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少一次扣1分。
3、口头作业由记录、有检评、有补偿训练,经学生测评属实,每次0.5——1分。
4、书面作业布置的作业量适中,有相当数量的知识含量。
每次知识容量过少,酌情扣1——3分。
5、实践技能作业按照项目大小给予计算。
每次由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3分。
6、作业批改记录或者实验实训记录详实,根据标准,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10分。
7、学校检查时,学生作业本或者学生作品或者加工零件收交齐全。
根据实际,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20分。
8、教师对学生作业或者作品的评价(评语)要恰当、有科学性、激励性。
由教学评估小组打分计入1——10分。
六、工作量(200分)
1、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和工作总量。
教学工作量是指与教学有关
的工作量,包括正课、自习辅导、技能训练、兴趣小组辅导、高职辅导等。
适用于教师教学专项评估及教学人员评优树先。
工作总量是指教师的工作总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
适用于学校整体评估和评优树先。
2、专任教师的标准工作量为一学期平均每周12课时,超出部分视为超工作量。
科室人员兼课4课时以上计算超课时。
但必须参加教学评估,材料齐备。
科室人员的界定以签到表或者科室人员花名册为准。
3、班会计入班主任工作量。
体育教师因参加学校早操、课间操整队带操,每值班两次记入工作量1课时。
教师负责进行自习课值班,每值班一课时记入值班人工作量1课时。
以上均以实际考勤为准。
无故旷课者,按照4倍工作量倒扣。
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不同学科授课,需要写两套以上(含两套)教案的,以实有教案为准,每多写一套教案,每周增加计入2课时。
5、技能训练、兴趣小组辅导、高职辅导等需要有明确的计划、方案、课程、评估,材料齐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6、所有教学工作量,需要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并且材料齐备,通过检查落实后,记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7、教师按学校教学要求编写教案,多写一个教案记1课时。
8、学校倡导实践性作业,按照项目教学法的要求,完成项目后,经教学专项评估小组人员评估后,根据作品难易程度和时间给予相应教学工作量。
书面作业并及时认真批改,将按批改数量及人次分专业(或学科)按一定比例记入工作量。
9、在学校安排下,教师从事学生实习实训带队指导工作,由专业部申请,培训处同意,属于学校安排的,教务处给予计入教学工作量。
10、教师旷课,每旷一节,扣4课时;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课时;如一节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则该节课按旷课处理。
11、如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除所调课不记入被调课人工作量外,还要减掉参与调课的当事人与私自调课相同节数的工作量。
12、学校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不需备课、上课、作业和评估,记为教师工作总量。
七、教研(100分)
1、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缺少一次扣2分。
上课除外。
2、积极撰写教学札记、教学心得、教学反思,每一篇加2分。
由教务处汇总验收。
3、积极撰写业务学习笔记。
业务学习笔记每学期15000字,每缺300字扣1分。
满分30分。
4、主动参加教师的教学研究活动。
在学校举办一次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等加5分。
5、积极参加听评课活动。
听课一次记1课时,并记1分。
6、听课记录书写认真,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30节,实习期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0节。
每少听一节扣2分。
满分30分。
7、积极开展教学交流活动,举办一次论坛、交流等活动加3分,参
加一次加1分。
8、教师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心得完善,并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每缺一项扣3分。
满分20分。
八、教学效果(300分)
1、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平时测试考试内容突出教学重、难点。
考前老师要跟学生交代清楚考试范围,并出例题练习。
阅卷后,认真讲解试卷,分析试卷,注重培养学生解答试题的能力(10分)。
2、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平时测试都能跟学生交待清楚考试的范围,阅卷后,能够简单地做试卷分析。
比较注重学生解答试题的能力(8—8.9分良好)。
3、基本完成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平时测试的出题,阅卷,和试题分析任务。
但是讲解不详细,不认真。
达不到应有的效果(6—7.9分及格)。
4、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加分。
获得校、区、市、省、国家优秀辅导教师奖的教师,一、二等奖分别给有关老师加4分、6分、10分、16分、20分。
三等奖分别给有关老师加2分、4分、6分、10分、16分。
在学校技能比赛中,班级获得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团体奖,分别给班主任加4分、3分、2分。
5、教师技能大赛加分。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分获校、区、市、省、国家一、二等奖者,分别加2分、4分、8分、10分、15分;三等奖分别加1分、2分、4分、5分、10分。
6、文明风采竞赛加分。
辅导学生所交参赛作品获国家一、二、三等
奖,分别加8、7、6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校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
7、教师参加文明风采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区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获校一、二等奖,分别加1分。
8、学生在对口高职升学考试中,专科每升1人给代课教师每人加1分。
本科每升1人给代课教师每人加10分。
9、在英语和计算机考试中,按照及格率计分。
计分方式为:及格率×10
比如及格率为90%。
得分就是:90%×10=9分
10、统考成绩突出加分。
在期末统考科目中,按照所教学生平均分计分。
计分方式为:平均分÷10
比如平均分为85。
得分就是:85÷10=8.5分
九、学生评教(100分)
1、每学期至少两次学生评教。
期中和期末。
平时不定期调查问卷。
2、主要师德、上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能力、教学手段、自习辅导、作业布批、技能训练、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议。
3、由教导处印制测评表格,组织任教班级学生无记名评议打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分。
十、奖惩附加
1、“双师型”教师加分。
凡是学历已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且获得经国家职能考试中心、劳动部或信息部考核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并且与所授专业相近或相同、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经学校评估领导小组评议认可,获中级证书加2分,获高级证书加4分,获技师及其以上资格证书加8分。
2、论文、论著加分。
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如有论著,依据作者所居位次及所承担部分的数量、质量,由评估小组评议酌情加1—3分。
由教务处送交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分获区、市、省、国家一、二等奖者,分别加0.5分、1分、1.5分、2分;分获市、省、国家三等奖者,分别加0.5分、1分、1.5分。
3、公开课加分。
获区、市、省、国家举行的优质课评选一二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
公开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加分。
三等奖分别加0.5分、1分、2分、3分。
课件获奖按公开课的降一级次加分。
4、科研成果加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学中已明显见效,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获省、市、区一等奖,主持人分别为
5、4、3分;获省、市、区二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获省、市、区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仅限前三位)比课题主持人递减1分。
科研课题已经过结题鉴定的教师按相应级别科研成果的三等奖加分。
5、教师在本职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受到校内通报批评者扣个人积分10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者扣个人积分20分。
责任事故严重者另作处理。
6、由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各种计划、总结等材料应及时上报,一次不报者扣个人积分3分。
7、学校组织的捐款、捐物、劳动等活动每次1——3分。
8、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学评估小组研究确定。
漯河市第二中专
二○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