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工程交叉检查的通知-渝新出发[200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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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工程交叉检查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工程交叉检查的通知
(渝新出发〔2009〕43号)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截至2009年6月底,全市已完成2008年度标准农家书屋1400个和书刊外借点8800个建设任务,同时,各地正在积极筹备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的建设。

为把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抓实抓好,经研究,拟于10月底或11月上、中旬开展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交叉检查。

为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党和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精神为指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发〔2008〕865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8〕17号)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对照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农家书屋标准,通过交叉检查,进一步全面深入掌握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学习先进经验,查找工作差距,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各地农家书屋建管用迈上新台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任务:检查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包括书刊借阅点)的建管用基本情况,以及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实施前准备情况。

二、组织形式
交叉检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完成。

总负责人为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雷平,执行负责人为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廖承文,总联络人为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工作人员张锐(联系电话:6750265267503656[传真]130****3696;电子邮件:**************;QQ :106481058)。

检查组由我局指派人员和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检查组分若干小组同时分头实施检查。

三、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1.关于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的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即检查组对所检查区县(自治县)随机抽取当地10个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进行检查(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并有选择地查看2~3个村农家书屋书刊借阅点。

2.关于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实施前准备情况检查
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

(二)检查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情况;
2.资金投入情况;
3.场地选址是否合理、面积是否达标、环境是否整洁;
4.书柜、阅读桌椅等基本设施是否完备;
5.是否悬挂统一的农家书屋标牌、制度牌,是否放置灭火器;
6.出版物是否登记、保管良好,图书和音像制品是否编目、贴签并分类陈列,报刊是否配送到位、有序陈列;
7.是否配备图书、音像制品、报刊及其它物品登记簿,图书借阅簿,音像制品借阅簿,报刊借阅薄,农家书屋意见簿,农家书屋活动登记册;
8.是否配有专门的管理员,是否对管理员进行过培训;
9.向农民群众开放情况;
10.出版物借阅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11.书刊借阅点的建立、出版物配置以及开放情况;
(注:上述2~11指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情况)
12.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实施前准备情况,主要包括计划制定、配套建设资金落实、场地选址建设、书柜桌椅准备、管理人员配备,以及总体组织实施责任到岗到人等情况。

四、标准及结果
(一)检查标准
见附件1。

(二)检查结果
按照检查标准,对所抽检的每个农家书屋进行量化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达标:
1.量化评分总分值低于60分;
2.书屋场地没落实,或书屋出版物未上架陈列,或无阅读桌椅;
3.书屋每周开放时间少于3天,每天开放时间少于4小时。

检查结果视所检查的农家书屋达标情况确定该区县农家书屋工程工作为优、良、一般、差四类。

所抽检的书屋全部达标的为“优”,1个书屋未达标的为“良”,2个书屋未达标的为“一般”,3个书屋未达标的为“差”。

五、检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

由受检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报本地农家书屋工程的建管用情况。

汇报主要内容: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情况,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包括书刊借阅点)的建管用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及问题,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实施前准备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农家书屋的反应等。

汇报后,向检查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二)查看资料。

查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简报等材料。

(三)随机抽查书屋和书刊外借点。

对受检区县(自治县)随机抽取10个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及2~3个村农家书屋书刊借阅点进行检查(不足10个书屋的全部检查),逐一按照检查标准评分,同时现场拍摄5张照片。

受检区县(自治县)应按照不走回头路原则对本地2008年度新建的全部农家书屋进行线路编排,由检查组随机确定。

(四)情况反馈。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向受检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馈检查情况,特别要指出发现的问题。

(五)集中汇报。

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后,我局将适时召集各组牵头人和联络员,集中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材料(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结果、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工作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立即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和安排,一方面落实参加检查组人员(1人),另一方面做好迎检工作,及时整理好相关工程建设资料,撰写好汇报
材料,制定好线点路线,并对检查组食宿、交通作好预安排。

(二)交叉检查工作的启动时间,以及检查组分组及各组人员构成、牵头人及联络员、检查对象等情况将另文通知。

(三)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我局将对各组牵头人、联络员进行必要的集中培训,帮助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检查的各项工作。

(四)本次检查工作费用采取补贴方式,即检查组人员所到区县(自治县),由该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食宿、交通(本地检查时的交通和送往下一个地区检查的交通),我局向全市所有受检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补贴2000元人民币(各局须向我局出具发票)。

另外,各局派遣的检查人员由本地至检查地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本单位自理。

(五)在检查工作中,各检查人员须认真尽责、客观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礼品馈赠。

(六)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农家书屋工程工作评定为“优”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表扬;对“差”和“一般”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减扣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指标,在我局对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年终考核中作相应处理。

附件1:农家书屋检查标准(略)
附件2:农家书屋检查评分表(略)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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