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躲着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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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躲着应该怎么办
夫妻⼀⽅想要离婚另⼀⽅不想要离婚,于是想离婚的⼀⽅就会去起诉。但是在起诉离婚之后另⼀⽅却躲着不见⼈,法院找不到他,离婚传票也不能够送到对⽅的⼿上。那么,起诉离婚⼀⽅躲着应该怎么办?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起诉离婚⼀⽅躲着应该怎么办
夫妻任何⼀⽅离家出⾛,杳⽆⾳信时,另⼀⽅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下落不明,另⼀⽅起诉⾄⼈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公告送达诉讼⽂书。夫或妻⼀⽅下落不明,另⼀⽅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送达诉讼⽂书是⼀个难题,法院如何解决呢?据上述规定,法院对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的⽅式送达诉讼⽂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受送达⼈下落不明,或⽤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式⽆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发出公告之⽇起,经过六⼗⽇,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书通过公告送达的⽅式送达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论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法院诉讼审理程序的正常进⾏,保证公民合法诉权的⾏使。
2、可以对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的。
(1)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讯,不明⽣死。公民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起计算。⼈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公告期满仍⽆⾳讯的,⼈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被宣告为失踪⼈后,另⼀⽅再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被宣告失踪,另⼀⽅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般都准予离婚。
(2)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切物品。如:⽤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纸(⼱)、内⾐上的⼝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具等。
3、视听资料指以录⾳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或图像,或以电⼦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在⼀起拍摄的照⽚、录像、录⾳等。
4、证⼈证⾔是指证⼈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民法院所作的⼝头或书⾯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陈述指当事⼈就案件的事实向⼈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专业知识对当事⼈和⼈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应当提出书⾯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7、勘验笔录指勘验⼈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员勘验的笔录等。
起诉离婚⼀⽅躲着怎么处理?对⽅起诉离婚后躲着不见⼈并不是正确有效的做法,如果真的不想要离婚,就应该要跟对⽅沟通清楚,不要直接躲避。遇到了起诉离婚⼀⽅躲着不肯出来处理的问题,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