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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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零售环节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特点
(与增值税比较 )
(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2)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3)征收方法的灵活性 (4)适用税率的差别性 (5)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 1.元/升(含铅汽油1.4元/升 油
航空煤油、燃料油、柴油
0.8元/升
根据排气量的×大小确定不同的
税率
3%
(1%)、3%、5%、9%、 12%、(25%)、(40% )等
3%、10%
10%
10000元及以上/只
20%
10%
5%
十四、实木地板
5%
消费税适用的税率形式有(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浮动税率
• (1)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 (2)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50+4.68÷(1+17%)=54( 万元)
• (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4×30%=16.2(万元)
例2
• 某啤酒厂2012年4月销售甲类啤酒1000吨 ,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95万元,增值税 50.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 计算4月份啤酒厂应纳消费。
【例1】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6 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 辆,以 每辆出厂价l2000 元( 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 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 元( 含增值税)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 6 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
【解析】
应纳消费税为: (l)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2)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16380/( l+17%)×30×10% =420000×10% =42000( 元)
【解析】
该汽车制造厂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缴 纳消费税为:
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 =9.5×10×5% =4.75( 万元)
3、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 理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 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 动的价格
在消费税中采取从量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包括 ()
A、啤酒 B、酒精 C、成品油 D、天然气
第二节 计税依据
一、基本计税方法 (一)计税公式 从价定率征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定额征税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量定额混合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
比例税率
(一)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在)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1)一般规定 (2)含税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4)包装物押金
• 销售甲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每吨250元。 •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000×250=25000(元)
例3
•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 增值税的销售额20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4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 (1)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 克0.5元。
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上的( 含 70 元,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 每标准条在70 元以下的。(生产环节) 批发环节
150 元/标准箱 (每支0.003元 ) 56%
36%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及 酒精
1.白酒
20%加0.5元/斤2.黄 Nhomakorabea 吨240 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格( 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 元( 含3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
的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确定原则
(1)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 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
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
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
后缴纳消费税。
• 2.进口环节
•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应税消 费品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 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①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除个体经营者外);②海关
•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
销售时纳税; •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二)一般计税依据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计税数量:
出厂销售
数量
销售数量
进口海 关核定 数量
委托加 工收回 数量
自产自用移 送数量
(三)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 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 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D.零售白酒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 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高尔夫球 C.护肤护发品 B.竹制筷子 D.电动汽车
四、消费税的税率
卷烟、白酒 复合计税, 采用了定额 税率和比例 税率双重征 收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计税, 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 。
小汽车等其他应 税消费品 从价计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 1500 毫升气缸容量)10 辆 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200 吨,每吨钢材3000 元。该厂生产 的同一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9.5 万元/辆、9 万元/辆 和8.5 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 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
下列消费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 A、小客车 B、木制一次性筷子 C、高尔夫车 D、汽车轮胎
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的( ) A、金、银首饰 B、雪茄烟 C、电动汽车 D、实木复合地板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 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卷烟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2)含税额的换算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 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 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1:7.1
月初√
1:7.5
当日√
1:7.2 汇率
月末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 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 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组成计税价格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采用比例税率形 式。
税率
比例税率
1%~56%
定额税率 0.1~250
请 注意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 费品成套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一、烟:
注释
税率
1.卷烟
定额税率 每标准箱( 5 万支,250条)
比例税率
• (2)应纳税额 =50×2000×0.00005+200×20%=45(万元 )
二、自产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作用:
l 体现消费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l 调整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 l 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 l 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14种货物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除加工 、修理修配劳 务外的其他劳 务;(2)销 售不动产;( 3)转让无形 资产
(2)按照在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 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品牌使用费”计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税款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4)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流转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包装产品种类
收到押 金时
逾期 时
收到押 金时
逾期时
非酒类产品
不征 征收 不征 征收
黄酒、啤酒 酒类 产品 除黄酒、啤酒外的
其他酒
不征 征收
征收 不征 不征 征收
不征 不征
例1
•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 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 增值税额8.5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 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 费税额。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每吨
每吨在3000 元以下的 4.其他酒
250 元
220 元 10%
5.酒精
5%
三、化妆 含成套化妆品
30%
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5%(零售环节)或10%
15%
六、成品油
七、汽车轮胎 八、小汽车
九、摩托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消费税征税范四个环节、14个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 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12.游艇
13.木制一 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等14个税目,
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特点
(与增值税比较 )
(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2)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3)征收方法的灵活性 (4)适用税率的差别性 (5)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 1.元/升(含铅汽油1.4元/升 油
航空煤油、燃料油、柴油
0.8元/升
根据排气量的×大小确定不同的
税率
3%
(1%)、3%、5%、9%、 12%、(25%)、(40% )等
3%、10%
10%
10000元及以上/只
20%
10%
5%
十四、实木地板
5%
消费税适用的税率形式有(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浮动税率
• (1)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 (2)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50+4.68÷(1+17%)=54( 万元)
• (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4×30%=16.2(万元)
例2
• 某啤酒厂2012年4月销售甲类啤酒1000吨 ,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95万元,增值税 50.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 计算4月份啤酒厂应纳消费。
【例1】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6 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 辆,以 每辆出厂价l2000 元( 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 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 元( 含增值税)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 6 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
【解析】
应纳消费税为: (l)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2)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16380/( l+17%)×30×10% =420000×10% =42000( 元)
【解析】
该汽车制造厂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缴 纳消费税为:
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 =9.5×10×5% =4.75( 万元)
3、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 理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 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 动的价格
在消费税中采取从量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包括 ()
A、啤酒 B、酒精 C、成品油 D、天然气
第二节 计税依据
一、基本计税方法 (一)计税公式 从价定率征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定额征税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量定额混合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
比例税率
(一)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在)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1)一般规定 (2)含税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4)包装物押金
• 销售甲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每吨250元。 •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000×250=25000(元)
例3
•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 增值税的销售额20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4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 (1)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 克0.5元。
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上的( 含 70 元,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 每标准条在70 元以下的。(生产环节) 批发环节
150 元/标准箱 (每支0.003元 ) 56%
36%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二、酒及 酒精
1.白酒
20%加0.5元/斤2.黄 Nhomakorabea 吨240 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格( 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 元( 含300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
的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确定原则
(1)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 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
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
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
后缴纳消费税。
• 2.进口环节
•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应税消 费品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 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①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除个体经营者外);②海关
•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
销售时纳税; •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二)一般计税依据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计税数量:
出厂销售
数量
销售数量
进口海 关核定 数量
委托加 工收回 数量
自产自用移 送数量
(三)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 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 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D.零售白酒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 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高尔夫球 C.护肤护发品 B.竹制筷子 D.电动汽车
四、消费税的税率
卷烟、白酒 复合计税, 采用了定额 税率和比例 税率双重征 收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计税, 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 。
小汽车等其他应 税消费品 从价计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 1500 毫升气缸容量)10 辆 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200 吨,每吨钢材3000 元。该厂生产 的同一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9.5 万元/辆、9 万元/辆 和8.5 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 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
下列消费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 A、小客车 B、木制一次性筷子 C、高尔夫车 D、汽车轮胎
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的( ) A、金、银首饰 B、雪茄烟 C、电动汽车 D、实木复合地板
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 缴纳消费税的是( )。
A.进口卷烟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2)含税额的换算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 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 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1:7.1
月初√
1:7.5
当日√
1:7.2 汇率
月末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 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 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组成计税价格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采用比例税率形 式。
税率
比例税率
1%~56%
定额税率 0.1~250
请 注意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 费品成套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一、烟:
注释
税率
1.卷烟
定额税率 每标准箱( 5 万支,250条)
比例税率
• (2)应纳税额 =50×2000×0.00005+200×20%=45(万元 )
二、自产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作用:
l 体现消费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l 调整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 l 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 l 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14种货物
(1)销售或进口货物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除加工 、修理修配劳 务外的其他劳 务;(2)销 售不动产;( 3)转让无形 资产
(2)按照在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 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品牌使用费”计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税款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4)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流转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包装产品种类
收到押 金时
逾期 时
收到押 金时
逾期时
非酒类产品
不征 征收 不征 征收
黄酒、啤酒 酒类 产品 除黄酒、啤酒外的
其他酒
不征 征收
征收 不征 不征 征收
不征 不征
例1
•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 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 增值税额8.5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 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 费税额。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每吨
每吨在3000 元以下的 4.其他酒
250 元
220 元 10%
5.酒精
5%
三、化妆 含成套化妆品
30%
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5%(零售环节)或10%
15%
六、成品油
七、汽车轮胎 八、小汽车
九、摩托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消费税征税范四个环节、14个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 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12.游艇
13.木制一 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等14个税目,
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