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级英语课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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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救赎 ----兰斯顿.休斯
在我快13岁那年,我的灵魂得到了拯救,然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赎。
事情是这样的。
那时我的阿姨里德所在的教堂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宗教复兴晚会。
数个星期以来每个夜晚,人们在那里讲道,唱诵,祈祷。
连一些罪孽深重的人都获得了耶稣的救赎,教堂的成员一下子增多了。
就在复兴晚会结束之前,他们为孩子们举行了一次特殊的集会——把小羊羔带回羊圈。
里德阿姨数日之前就开始和我提这件事。
那天晚上,我和其他还没有得到主宽恕的小忏悔者们被送去坐在教堂前排,那是为祷告的人安排的座椅。
我的阿姨告诉我说:“当你看到耶稣的时候,你看见一道光,然后感觉心里似乎有什么发生。
从此以后耶稣就进入了你的生命,他将与你同在。
你能够看见、听到、感受到他和你的灵魂融为一体。
”我相信里德阿姨说的,许多老人都这么说,似乎她们都应该知道。
尽管教堂里面拥挤而闷热,我依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待耶稣的到来。
布道师祷告,富有节奏,非常精彩。
呻吟、喊叫、寂寞的呼喊,还有地狱中令人恐怖的画面。
然后他唱了一首赞美诗。
诗中描述了99只羊都安逸的待在圈里,唯有一个被冷落在外的情形。
唱完后他说道:“难道你不来吗?不来到耶稣身旁吗?小羊羔们,难道你们不来吗?”他向坐在祷告席上的小忏悔者们打开了双臂,小女孩们开始哭了,她们中有一些很快跳了起来,跑了过去。
我们大多数仍然坐在那里。
许多长辈过来跪在我们的身边开始祷告。
老妇人的脸像煤炭一样黑,头上扎着辫子,老爷爷的手因长年的工作而粗糙皲裂。
他们吟唱着“点燃微弱的灯,让可怜的灵魂得到救赎”的诗歌。
整个教堂里到处都是祈祷者的歌声。
最后其他所有小忏悔者们都去了圣坛上,得到了救赎,除了一个男孩和依然静静地坐着等侯的我。
那个男孩是一个守夜人的儿子,名字叫威斯特里。
在我们的周围尽是祈祷的修女执事。
教堂里异常闷热,天色也越来越暗了。
最后威斯特里小声对我说:“去他妈的上帝。
我再也坐不住了,我们站起来吧,就可以得到救赎了。
”于是他就站了起来,也因此得到了救赎。
祈祷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
里德阿姨走过来,开始跪在我的旁边,小声哭泣。
祷告者的诵诗充满了整个教堂。
所有人都在为我一个人祈祷,时而呻吟时而呼号。
我依然很平静的等待耶稣,等待等待——可是他没有来。
我希望可以看见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希望有些事发生,可什么都没有变化。
我听见大主教说:“为什么你不来呢?我亲爱的孩子,为什么你不来到耶稣身边?他正等着你。
他需要你。
为什么你不来呢?里德修女,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休斯顿。
“我的阿姨啜泣着说。
”休斯顿,你为什么不过来,得到救赎呢哦上帝的小羊羔啊,你为什么不过来呢?“现在天真的黑了。
我开始惭愧,是自己把他们托得这么晚。
我开始想上帝会怎么认为威斯特里。
他当然也没有看见主,但现在正骄傲地坐在圣坛上,晃着灯笼裤的褪,露齿嘲笑我。
周围围着一群跪着祈祷的老女人。
上帝并没有因为他亵渎神灵或在教堂里撒谎而惩罚他。
所以我决定也许为了省去更多的麻烦,我最好也撒谎,说耶稣已经来了,然后站起来,得到救赎。
于是我站了起来。
整个屋子突然成了欢呼的海洋,当她们看见我站起来时。
欢呼声一阵接着一阵。
女人们跳了起来。
我的阿姨拥抱了我,大主教拉起我的手,把我牵到了主席台上。
当一切渐渐平息的时候,教堂安静了下来,只听见几声愉悦的阿门。
所有的小羊羔们都得到了上帝的祝福。
教堂里充满了欢悦的吟唱。
但那天晚上我却哭了。
那是我一生倒数第二次哭泣,因为我已经是个12岁的大男孩了。
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哭泣不已。
担心里德阿姨会听到,我把头埋在被子下面。
她还是醒了,告诉我的叔叔说:“我哭是因为神圣的上帝进入了我的生命,因为我看见了耶稣。
但是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羞于告诉她我撒谎了,我骗了教堂里所有人。
我没有看见耶稣,我也不再相信有一个耶稣,因为他没有来拯救我。
第二课名字游戏
约翰·史密斯正朝我走过来。
虽然他只是我的一个很平常的熟人,但按照美国人的问候习惯,我得说出那么几个字来(如:“你好!”或“早上好!”之类的话。
)向他表示我的好意。
然而,我该怎么叫他呢?叫他约翰?或是史密斯?或者史密斯医生?像这样的问题在平常,是不用思考的事情。
对于在美国土生土长讲美语的人来说,我们长大后,学会语法规则的同时也学会了称呼别人的规则。
乍一想,我们会认为仔细去考察我们称呼的方式是一件不值得做的事情,然而正是这些称呼的方式揭示了我们对同一个语言社区的人们的主观看法。
首先,我们会用讲话者的年龄关系去判断使用的称呼是否合适。
如果我们招呼的是个孩子,那么我们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忽略那些无意之中学来的规则,而简单地直呼其名(FN)。
然而,孩子却要用“头衔+姓氏”的方式来招呼大人。
但“孩子”一词却不是那么容易界定的。
我直呼其名地招呼我儿子的大学室友,即使他已经是法定的成人了。
我也一样,相对一个叫我乳名(Pete)的75岁的老人来说,我也是个孩子。
假定约翰·史密斯不是一个可以直呼其名的孩子,他既不是我的同龄人,也不是我的长者,那么怎么招呼他就主要看语境了。
如果是在一个很正式的场合,我们就会用“社会身份+姓氏”的方式来招呼他,而不会考虑其他规则。
这样一来,在与医学有关场合,如医生办公室或医院里,约翰·史密斯就会被称呼为“史密斯医生”(或者有时,在已知姓氏的情况下,直接叫他“医生”)(如果至少与他地位相当或者除开社会地位的因素我们是朋友,而且我对他的称呼又要保持一份敬意,这时我就可以叫他“Doc”)
在正式的场合,我们还不得不用社会身份来称呼其他的某些人:如出入公众视野的官员(议员;阁下),教育工作者(教授或博士),会议的领导(主席先生),罗马天主教的牧师(达夫神父)和修女(安娜姊姊)等等。
顺便提一下,要注意,对牧师和修女的称呼差异中存在着性别歧视的倾向。
对牧师的称呼是Father(父亲)+ 姓氏,而对修女的称呼却是Sister(姐妹)+ 教名(通常情况下就是名字)。
然而,大多数谈话都不是在正式的场合进行的。
因此我们最基本的考虑就是什么时候直呼其名,什么时候用“头衔+姓氏”的方式。
如果是一个社会上的熟人或刚刚雇来的一个与你年龄和级别相仿的同事,就有可能用直呼其名的方式介绍他:“皮特,过来见见哈里”如果那个人的年龄比你大,级别比你高,这样介绍也是没有问题的:“皮特,请过来见见布朗律师。
”
当然,布朗律师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向我表示愿意抛开那些客套的规矩, 让我直呼其名。
这种放弃是他的一种特权,通常用一种幽默的方式来处理。
比如说句这样的话:“你如果叫我布鲁斯,我会反应快些。
”
当彼此的年龄和级别这两个方面不是都相仿的时候,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一个刚到医院来的的年轻医生就会感到不太好称呼一个年龄比他大很多的医生。
他们级别相当(因此应该直呼其名),但是他们年龄的差异又要求他用“头衔+姓氏”的方式打招呼。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年轻医生就可以用避开姓名的方式打招呼,巧妙地措辞,完全避开那些称呼的形式。
英语在这方面是世界其他语言不可比拟的。
大多数欧洲语言都要求说话的人对第二人称单数作出“随和用语”和“正式用语”的选择(比如法语就用“tu”和“vous”这两个词分别表示非正式场合和正式场合中的“你”),就如英语曾经用过“thou”这个词一样。
上面所谈到的只是美国人打招呼的基本规则。
根据说话双方微妙的朋友或亲缘关系,语境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这些规则也有所改变。
例如,南方话就用“头衔+名字”的形式(如:查理先生)来暗示关系亲近。
同时,南方人也会使用很确切的亲缘名称(如:简表妹),而在美国大多数地方,表兄妹常常是直呼其名的。
给陌生人打招呼时,这些规则也会发生变化。
当那个陌生人的衣着和行为举止显示他的地位高一些的时候,说话的人就会用“sir”(阁下)去称呼他。
但是,有时,一个地位低一点的人也可能忽视这个规矩,用“老兄“”“伙计”等语言去招呼一个明显比他低位高些的人——比如,当一个经理走过来,一个建筑工人凭社会经验从他夹着公文包看出了他的身份, 而他却这样打招呼:“你有火吗? 老兄!”
Lesson 3 Thinking of words
1人们常说,只要我们不是那种少量的有语言障碍人,我们的语言机制能使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像律师一样口若悬河地谈论公司法的术语,或者象一个管子工那样口齿伶俐地讲解中央空调的技术问题。
它的实质是说,假如我们的职业或业余爱好要求掌握这些知识,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会达到从容应对的地步。
2因此我们懂得一个普遍的道理,任何正常人都能用语言工具去处理任何他需要处理任何事情。
但是偶尔亦有例外。
例如让我们考虑一下对陌生人称呼的形式问题。
我们时常会碰到这样一些问题,如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的东西从口袋里手提袋里掉出来时,或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将要撞上一扇平板玻璃门时,我们需要提醒这个人。
英语中不仅仅缺乏相当于法语的提醒词,而是我们没有法语中相应的先生、太太甚至小姐的尊称。
有些人能得心应手地使用“小心,朋友”,或者“留意,女士”,甚至“嗨!小姐”之类的话语。
但是这些称呼都超出了有教养的礼貌用语的范畴。
我们可以高呼“对不起”,但是这个用语的意思实在很模糊。
可能被认为意思是我们正处于一种急于要挤进某个地方。
“请原谅,先生”又显得很笨拙的,如果你不是同一个长者说话。
“原谅我,太太”使你看上去象挨门挨户的推销员,而且这个用语在任何情况都不能对十几岁的女性这么说。
到那个时候,这个陌生人已经撞上平板玻璃门了,或者已经走开了,只有请你把那只丢在地上的皮手套送到警察署去了。
6让我再举个例子来说明我们不是想说什么就能明确无误地表达出来的。
我想谈一下“选词”的问题。
让我们假设我们正在写作,或者在更糟糕的情况下,即在交谈中,我们想表达这样一种意思,即人们在一起共事时,互相都知道对方的动机,但是谁都似乎不愿意把自己的动机披露给对方,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活动有损其他人的利益。
我们在脑子里来回反复地推敲着我们想表达的长篇累牍的话语,结果却发现这些长篇累牍的话语还是不能完整地表达我们想说的话。
即便这样,我们仍然相信肯定有那么一个单词存在,它能精确地说出我们想表达的全部意思。
勾结,阴谋, 协作,共谋,合伙。
我们绞尽脑汁地搜寻这样的单词,然后又一个一个地排除,因为这些单词要么表达过头了要么就是词不达意。
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是件恼火的事情,找到了又是件恼火的事情 -- 比如说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我们找到了“勾结”这个单词 -- 这个单词与我们最初要表达的意思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似乎并不能表达“自私 -- 秘密 --一起工作(虽然在一起共事,但各自都在秘密地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这个意思。
最后,我们也为用这种方式费劲地寻找“合适”词汇而恼火,因为没有一种可靠的或者有条不紊的方法来启动词汇的搜寻工作,更不能保证我们要找的词汇一定就存在,或者这个词汇是存在的,但却无法保证我们必然能找到它。
7对于那些常常找不到他们想要寻找的词汇的人们,我们能想像出他们该有多么的绝望啊。
Lesson4 38 who saw murder didn’t call the police
1在半个多小时内,38位居住在皇后区的受人尊敬的守法公民目睹了凶手在丘花园分三次偷偷走近并刺死了一名妇女。
他们的说话声和他们卧室灯光的突然闪亮两次中断了凶手并把他吓跑,凶手又两次回来找到她,再把她刺伤。
在整个行凶期间,竟然没有人打电话报警。
在那名妇女死去后,一个证人才报了警。
那是二星期前的今天。
2这件事至今仍使助理检察长弗雷德里克先生感到震惊,他负责该区的刑侦案件,是一个有着25年凶杀调查经验的老手。
他对很多案件都了如指掌。
但是丘花园案件使他感到困惑不解,不是因为这是一件凶杀案,而是因为“好人”没报警。
26一名男子的头从微微打开的门缝里伸出来,对凶手的第二次攻击急匆匆地叙述了一遍。
为什么他在那时不报警呢?“我倦了”,他面无表情地说,“我又去睡了”。
27早上4时25分,救护车运走了那娅小姐的尸体,车子开走后,“然后”,表情严肃的探长说“人们出来了。
”
Lesson 5:What Body Language Can Tell You That Words Cannot
身势语告诉你言语所不能的东西
问:吉文斯先生,为什么人们了解身势语--即通过身体动作和手势进行交际很重要?
答:最优秀的推销员,最优秀的教师,最优秀的企业经理有看懂身势语的直觉能力,并有益地利用这种能力,他们根据从对方获得的信息调整他们的表达方式。
比如,最成功的初审出庭律师是那些能观察陪审团和法官,抓住能透出人们心中真实想法的点滴信息的人。
一个留心观察的律师可能注意到当律师发言时,法官把双唇抿成一条线,这是人们不同意或变得恼火时常用的一种表情动作,聪明的律师就会迅速尝试新的方法。
这些信号常被人们使用,即使他们意识不到在通过各种动作、体位姿势和言语习性进行交际。
问:非言语语言很可能揭示出什么样的信息?
答:她常常表明一个人的真实感情。
这可能与实际所说的相反。
例如,一个人会耸起双肩,斜着脑袋,抿起双唇。
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表明他对一个观点拿不准,也许不同意,尽管他没有用语言这样说。
问:您能不能举些最常用的表示赞同和不赞同的例子。
答:如果双方彼此关系融洽,他们会转过上身,相互面对,使双肩彼此呈平行之态,有更多的目光接触,如果双方彼此不和,他们会无心地或无意识地转过身去,这些迹象就是明白无误的身势语的表现形式。
问:在别人面前,人们是否往往要表现出居高临下的姿态?
答:一些人这样,但许多人也采取谦恭顺从的姿势,手、臂、腿和脚表现出真正意图。
如果老板轻轻拍一下一个雇员的后背,这个雇员的脚趾总是内翻着(这是典型的谦恭顺从的表现),而老板走着外八字步以示他的支配地位。
对比之下,处在被支配地位的人会微微弓
起身子,表现出自我保护的架势。
他们会交叉双臂或蜷缩,跷起二郎腿或抬起手摸自己的喉咙。
态度盛气凌人的人会采用幅度更大的动作,把手臂和腿伸展开,给人一种坦诚的样子。
问:其他一些通用的非言语信号是什么?
答:一种是自动扬起眉毛。
一个人遇到另外一个人时,他或她会这样做,这一动作在认出对方的一刹那发生,这是一种自然的通用的表达问候的形式。
另一个明显的信号被称做“手在头后”,它表明不确定或压力。
一个人受到什么事情的打扰或惊吓时,第一个反映就是抬起手摸头的后边。
这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射。
大约有125种这类的非言语信号已经按照编目分类,成为可辨认的信号。
问:我们从何处获得这样的言行习性?他们是作为文化的一部分被人们获得的么?
答:不,它们几乎是与生俱来的,非言语行为自然产生,不是被教授的,甚至在新生婴儿和低级动物身上也能看到,它在进化过程中一根深蒂固,它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帮助我们彼此和谐相处的某种东西。
非言语沟通也是我们所说的不受文化影响的沟通,它适用于全世界,人们走到任何地方都能懂得这些信号,即使他们不会说那种语言。
问:求爱是受非言语技巧影响强烈的一种情形吗?
答:是的,实际上,求爱初期几乎完全是飞言语行为,男人和女人发现彼此具有吸引力时就无意识地耸肩,这是一种“我为你的魅力所倾倒”的信号,一个几乎孩子般的姿势,表明他们没有恶意。
求爱初期男女之间充满了羞答答的、幼稚的、尴尬的行为,对男人有吸引力的女人会斜低着头,羞答答地或卖弄风情地看着他。
在晚会上或酒吧里,男士会把香烟或钞票放在自己前面来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让女士们知道与其他男士相比他的社会地位如何。
问:如果一个女人决定她对一个男人求爱信号不感兴趣怎么办?
答:最简单的姿势就是转过身去,这是“冷淡”的表示,这是在整个动物王国里最易辨认的姿势之一,这真正是最善意的但却最有效的抑制某人激情的一个方法,男人同样可以用它。
问:在非言语沟通的词汇表里包括触摸吗?
答:是的,而且应该非常小心地使用它。
譬如是我们最古老的感觉器官,被人触摸时,这种触摸能产生一种强烈的情感效果。
触摸是一种富有**色彩的含蓄的交际方式。
在办公室或社会环境中,随意的触摸能使人象受了电击一样吃惊,甚至在同事之间,某人被触摸后,他或她会立即停上片刻,吃惊地想:“这是什么意思?”在这类情形下,最好的对策是“免动尊手”,因为即使好意的触摸也会被歪曲误解。
Lesson 6 Americans and the land
美国人与土地
我常常对我们最早登上这块富饶大陆、残酷无情、不顾及他人的先辈们百思不解。
他们像对待敌人一样来到这里,当然,这块土地曾敌视过他们。
他们焚烧森林,他们将肥硕的野牛剿杀一空,毁灭清澈的河流,把蓁蓁繁茂的草原化为灰烬,他们挥舞着长柄大镰和利斧,粗暴地蚕食处女的原野和森林。
也好,他们认为繁茂的林野是无边无际、永不枯竭的,而他们则可以不断地丢弃废地,迁往新的仙境。
当然许多例证可以说明事实恰恰相反,但总的说来,先辈们像与这块大陆有仇似地在拼命掠夺她,好像他们只是暂时占有她,随时都会被驱逐一样。
由这种癖好转化而成的不负责任仍顽固地滞留在我们今天的许多人身上;我们的河流因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大量倾泄受到严重污染,我们城市的上空被以煤、焦炭、柴油和汽油为燃料的动力装置无限制排出的废气毒害得不宜呼吸。
我们城市里到处堆积着我们损坏丢弃的玩具——汽车以及其它一类包装花俏的享用品。
由于滥用杀虫药物,我们破坏了我们生存所必需的生态自然平衡。
所有这些罪恶行为能够而且必须杜绝,如果美国和美国人想继续生存下去;但我们中间仍有许多人迄今还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恣意妄为,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盗窃未来的幸福。
在东海岸,特别是在新英格兰,殖民者在他们社团周围的安全地带开垦着贫瘠的土地。
每个人都负有无可推卸的保卫家园的责任;即使是进入深山老林中狩猎也要成群结队,全副武装。
与其说他们是猎人,还不如说更像是偷猎者。
他们不可避免地与印第安人发生的争执往往是以对印第安人的大量屠杀为结局。
这一切使他们对潜在的危险高度警惕。
男人带枪在地头耕作,妻子则在厚厚砖墙保护下的家里昼夜警惕地聆听危险信号。
他们定居的村镇总建造得非常坚固,大部分迄今仍带着印第安人袭击之后遗留的痕迹,带着杀戮、剥取
头皮、讨伐以及反袭击的斑痕保存下来。
社团的军事领袖在战乱时期是最高权威,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后,危险才消失,这块大陆的神秘面纱才被揭开。
此后,有勇有谋的猎手开始日趋深入西部捕捉和猎取野生动物,与印第安人讨价还价收购毛皮。
毛皮是当时美国出产的第一宗珍贵出口贸易商品。
收购中心似的交易集市建立了,探险者为获得毛皮跋山涉水,深入人迹罕至的地区,与当地印第安人进行交易,交上了朋友,学会了原始生活技巧。
后来这些皮毛商很快就适应了密林生活,衣食住行都酷似其周围的印第安人。
但相互之间的猜疑并没有消除,相互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冲突时有爆发,有时甚至发展成大规模的战事;不过迄今为止,美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还是你来我往,互有侵犯。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亚美利加人象游牧者一样过着流浪生活,他们浪迹于乡村,收集财富,但却没有长期逗留的打算;他们的根扎在城里.心里也想着城里,尤其向往着东海岸日益崛起的大都市。
只有少数人留在乡野,与印第安人一起生活,接受其生活习惯,有的甚至还娶印第安人为妻,被同胞视为怪人乃至叛逆者。
至于他们所生的混血后裔,虽然有时部族人会接纳他们,但对东部殖民者来说,就不能视为与已平等的人。
后来,移民的涓涓细水变成了潺潺小河,人口开始向西部移去——不是去巧取豪夺、搜掠一空后再离去,而是去那儿扎根定居过日子。
新来者大都是农民世家,他们的根原是扎在欧洲的,可在那边他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
他们只知道占有土地才是更美好生活的保障。
在美洲,他们发现广袤富饶的土地正等着他们去占有,他们毫不犹豫地占有了她。
有点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人何以因土地之极目无际而着迷,以至达到疯狂之境。
为了一小块出产五谷的土地,他们竟然不惜砍伐和焚毁一片森林;他们抛弃了只有养地才能丰产的常识,贪婪地、无休止地一片片向前开垦,像侵略者一般洗劫自己的家园。
由植被之根茎保护、落叶残枝滋养的表层沃土在失去保护之后,在春汛的侵蚀冲刷下无可奈何地袒露出赤色胸脯;流淌着鲜血,暴露出骨骸,泥浆滚滚,乱石嶙嶙。
森林的毁灭导致了降雨量的变化,因为飘荡的白云再也找不到向她招手微笑的绿色森林挽留她,滋哺壮大她了。
冷酷无情的19世纪是一个凶狠的探险掠夺时代,无数的野牛被戮杀一空,剥皮弃骨,腐尸遍野。
一个潜在的食物资源就这样枯竭了。
事情远不止于此,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从此就失去牲畜粪肥的滋养。
更有尖利的犁头不断划开如茵的绿草,掀开野牛草的保护,裸露出大地的胸脯,随水流淌,逐风飞扬。
中部大草原变为干旱的灰漠,大风乍起,飞沙走石。
美洲向来沙漠就太多了,可先驱们还像纵坏了的孩子一样,制造着更多的沙漠。
Lesson 9 Appetite 渴望
渴望乃生活之一大乐事,而心怀渴望则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渴望意味着对生活充满热情,这种感觉表明你依然希冀生活,热衷梦想,向往探索世界,历尽世间百味百态。
当然,我所说的“渴望”不单指对食物的欲望,而指所有欲求未满的状态,及血液中燃烧的激情,这炽热的激情证明你希望收获更多,你的生命力并未耗尽。
王尔德曾说过,对未能梦想成真者,他深表惋惜;而对心愿已遂者,他则倍感遗憾。
仅有一次,我如愿以偿,但就那次把我折磨得够呛,自那以后,我总是更乐于想往,而非如愿以偿。
因为对我来说,渴望就是这种想往的状态,它总是让人满怀期待。
当还是小孩子时,我即对此有所感悟。
那时没什么极乐之事,我发现其实最大的乐趣不在于吃太妃糖,而在于吃糖之前好好地把糖端详一阵。
没错,第一口美不胜收,然而,糖一旦吃完,你就一无所有了。
太妃糖吃完了,吃糖的欲望也随之消失殆尽了。
此外,在咀嚼时,太妃糖的滋味也不知不觉地减少。
所以最好别吃,只消坐在那盯着糖,你就能感受到太妃糖无穷无尽的美味。
因此,对我来说,渴望的最大乐趣之一在于心怀想往,而非心满意足,比如,想往一只密桃,一瓶威士忌,一块特质布料,或一种美妙的声音,亦或期望与朋友团聚。
因为,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心中渴求之物总是完美无缺的。
怀着这种渴望,我特意安排了斋戒。
原因很简单,我觉得渴望是极好的事,不能丧失,它弥足珍贵,不能饱食生腻,耗费过度使其沦为麻木无知之境。
为此,我并不希望一日三餐顿顿丰盛可口---我只想,比如说每四天,来一顿盛宴,桌上堆满美菜佳肴,可尽情享受。
大快朵颐之后,又猜想下一顿大餐将自何处来。
斋戒一天,对我来说,不仅仅是清教徒节制享乐的一种手段,更是一种方式,借此期待难能可贵的纵乐时刻。
斋戒是对崇高渴望的效忠。
因此,我们应该特意定期放弃享乐---美食之乐,朋友之乐,情人之乐---以此保持对他们的强烈渴望,使回归享乐的时刻成为美好的回忆。
因为这一刻,我们自身及我们所爱之物似乎都焕然一新,充满新鲜感。
水手和旅行者曾经乐于此道,我想猎人们也不例外吧。
我们厌倦现代生活,部分是因为大家生活在一块儿,天天打照面,且饮食进餐太过固定。
一旦饥饿使我们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