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共同点、不同点;法人和合伙人的区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共同点、不同点;法人和合伙人的区
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共同点、不同点
(1)不同点比较: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一下合伙人设立,有限
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合伙企业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体、机关法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成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出资方式:货比、实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为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条可以劳务出资) 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人件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的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
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伙”字样
“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责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承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
担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
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伙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事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务伙事务。
的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执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行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
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
伙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
份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额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 日
通知(而转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人向外转让其合伙财非经同意)其他合伙人让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
权。
合
伙合伙人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亦须经其他
份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额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的承担赔偿责任。
定的除外
出
质
入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连带责任。
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伙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
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
伙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人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的连带责任。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转
化
(2)共同点
两者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基本相同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务,也不得代位形式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企业中分取大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权利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
关大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
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在同等条件下,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
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
权
二(法人和合伙的区别
1、财产性质不同。
合伙财产或归合伙人共同共有或归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它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法人财产具有完全的独立性,法人财产与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截然分开 .
2、合伙具有团体性,表现在合伙的人格、财产、利益和民事责任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没有法人高,团体性没有法人强
3、法人的成立须有章程行为,而合伙的组织的成立只要求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并不以出资额为限,应对合伙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如果法人违反民事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法人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与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