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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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保护公司利益,并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本管理办法的监督。
第二章合用范围
所有工程经济活动,包括建安工程、材料采购、样板间装修工程及相关
的各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活动,总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本制度进行招标。
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单位,议标项目的
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主办部门必须填写,并将详细资料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特殊工程项目如核实确实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将相关文件及不招标原由等
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公司常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和工程招标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总体招标计划。
2、确定各分项目的招标方式。
3、批准招标工作实施计划并确定人员与职责。
4、审批工作小组起草的招标文件。
5、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6、参加开标并实施评标。
7、确定中标单位。
8、决定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9.2 工作小组完成所有招标工作的日常事务。
对所有招标活动的报批工作由成本管理部完成。
工程技术部为招投标活动的主办部门,其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本公司招标工作的整个过程,具体包括;编写、汇总招标文件及
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组织实地考察、发标、答疑、回标、开标、评
编写、参预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发标、答疑、回标、开标、评标等各环
11.5 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所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审工作。
财务部负责相关费用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第四章 招标工作程序及要求
议标项目的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 招标项目的不得少于五
家。
预算造价不超过50万元的包工包料项目, 由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节,对招标过程中的商务标审定负责; 标计划;
技术含量。
技术含量低的, 无须评技术标, 直接以商务标报价为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技术含量高的,须评技术标,作为定标依据之一。
招标计划
招标工作应配合公司生产发展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一)
(二)
(三)成本管理部应于每月25日按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整体招标计划填写下个月
技术方案不完善、资料不齐全或者预留招标时间明显不足的项目,成本管
理 部有权拒收或者顺延招标完成时间。
投标单位的确定
主办部门采集投标单位资源,填写。
公司所有部门均有权利推荐合格投标单位;
主办部门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填写 ,并报成
本管理部审核,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必须公正、公平,不 得对任何投标单位实行歧视性待遇。
所有参预投标的单位均应经过考察, 考察不合格单位的技术标书不予评审。
考察由主办部门组织,提前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考察人员;考察人数原则
上不少于三人;考察时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的宴请,不得索取、收受钱财、礼物,不 得擅自向被考察单位透露考察结论。
16.6 投标资格预审工作完成一日后, 主办部门将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全部报成本 管理部存档,由成本管理部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由主办部门负责编制、汇总(招标文件商务
标部份由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写)。
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内容
2、招标范围
3、标段划分情况
4、项目简介
5、工期节点安排
6、质量要求
7、技术方案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9、投标报价清单
10、开标、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11、拟签合同范本
12、投标文件格式
17.3 招标文件编制完毕,由主办部门副总、成本总监通过审核后方可发给投标单位;主办部门必须保证最终电子版本与下发文件的一致性,否则将追究主办部门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责任。
编制招标技术方案的原则是科学合理、经济合用。
招标方案不得以任何不
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者行业规范为准,当国家规范、标准与行业规范不一致时应以要求高者为准。
招标技术方案不得以投标单位中任何一家的设计图纸、生产(技术)标准
作为方案中的技术标准,必须有此行业中5家以上大企业的技术标准能满足此方案。
当国家、行业无规范、标准时,投标单位的生产标准只能作为参照技术要求。
发标
招标前期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
件。
所有项目应按规定向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图纸资料费,因特殊情况
不能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图纸资料费的项目须经成本管理部批准。
投标保证金及图纸资料费由财务部收取。
标底确定
成本管理部根据招标计划及招标需要,在开标前完成标底编制。
编标人员不得以招标小组成员以外的身份参预评标事务。
标底应为合理市场低价。
编制标底的依据必须与招标文件统一。
开标之前,编标人员需严格保密标底。
招标答疑
原则上,所有招标项目均应召开招标答疑会。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有任何疑问,均需通过书面或者电子邮
件等可视方式体现。
招标答疑会由主办部门向投标人进行技术标答疑,成本管理部参评人员进
行商务标答疑;答疑前,有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商议。
答疑记要应在次日前由主办部门编制完毕,并及时发送给投标单位,作为
招标文件的补充部份。
回标
收标书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填写。
回标时,应检查回标
文件的密封性、标注及份数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投标文件应有专人看管,直至开标。
投标截止后,若合格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招标规定,主办部门应即将组
织补充投标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招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必须予以拒收。
开标、评标
开标由主办部门组织。
开标前,必须确认各投标单位投标标书的密封性、合法性,且各投标单位
应对评标定标原则进行确认。
22.3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由所有参加评标的成员确定候选中标单位顺序,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开展商务标洽谈。
22.4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结合投标单位的评标报价、技术标评定情况及商务标洽谈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并形成会议记要。
依本制度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招标小组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结果审批
成签批后,交由成本管理部报送所有相关资料。
7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的存档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本管理部将招标文件、询标记录、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整理后完成统一存档。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