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办理对象:
拟从事计划生育咨询指导、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办理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办理条件:
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
提交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2、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3.审查,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4.决定,通过审核后,给予批准,办结。
办事窗口: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0-3871071
交通指引: 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2路,13路,30路,28路,23路,35路,3路, 36路,19路,10路,101路,4路,102路, 在"人人乐商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备注:
无
业务表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业务表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
说明:
1、申请开展项目不在列表的,可在“14、15、16”后面填写。
2、对于市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上级考核小组初审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不用填。
3、对于县服务站技术人员,“上级考核小组初审意见”由“县级考核小组”填写,上级主管部门不用填写。
4、对于乡镇服务所技术人员,“同级主管部门意见”指“镇计生办”意见;“上级考核小组”指“县级考核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指“县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