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考(国际私法)模拟试卷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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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国际私法)模拟试卷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论述题 5. 案例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
1.在下列各法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正确答案:C
解析:国际私法规范最早是在国内立法中出现的,而且直到今天,国内立法级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都规定了国际私法规范。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于( )
A.1939年
B.1945年
C.1966年
D.1980年
正确答案:C
解析: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66年。
3.当前在选择契约准据法时被普遍接受的一项原则是( )
A.意思自治原则
B.适用本国法原则
C.最密切联系原则
D.主权原则
正确答案:A
解析: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已成为选择契约准据法的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
4.“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这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性冲突规范
D.重叠性冲突规范
正确答案:A
解析: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或外国法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并不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抽象地规定一个指引确定准据法的连接点;选择性冲突规范是指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但只需要选择适用其中一个连接点所指定的国家的法律来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冲突性法律规范是指对“范围”内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5.依本国的冲突规范和依统一冲突法规范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都属于( )
A.直接调整方法
B.间接调整方法
C.动态调整方法
D.静态调整方法
正确答案:B
解析:冲突规范是间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题中,无论是本国冲突规范,还是统一冲突法规范,均属冲突规范,故都是间接调整方法。
6.下列文件中,引进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是( )
A.1975年《阿尔及利亚民法典》
B.1984年《秘鲁民法典》
C.1971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D.中国《民法通则》
正确答案:C
解析: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1971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称“最重要联系”。
7.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留有动产在纽约州。
为此动产的继承,其亲属在日本国法院起诉,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中,日本国为法院地国,依其法律,该民事关系应适用被继承人
的本国法,但被继承人的本国法规定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即日本法(法院地国法),可表示为:“法院地法一纽约州法一住所地法(法院地法)”,根据该步骤及反致的定义,可知,题干所述案例是典型的反致。
8.国际私法中反致和转致的结果( )
A.相同,都适用法院地法
B.相同,都适用外国法
C.不同,前者适用法院地法,后者适用第三国法
D.不同,前者适用第三国法,后者适用法院地法
正确答案:C
解析:反致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在法律的适用上经过了“法院地法→乙国法→法院地法”的步骤,即最终结果适用了法院地法;转致是指某→涉外民事关系在法律的适用上经过了“法院地法→乙国法→丙国法”的步骤,即最终结果适用了第三国法。
9.自1878年福果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 )
A.反致制度
B.识别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先决问题制度
正确答案:A
解析:法国的福果案促进了反致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得到广泛讨论并在立法中开始采用。
10.对于国际私法中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在理论与实践中多主张由_____来解决。
( )
A.当事人的本国法
B.本国的人际私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该外国的人际私法
正确答案:D
解析:对于国际私法中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在理论与实践中多主张由该外国的人际私法来解决。
11.被有些学者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的法律制度是( )
A.识别
B.反致
C.先决问题
D.公共秩序
正确答案:D
解析:公共秩序是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度,有学者将其形象地称为保护本国公共秩序不受侵犯的“安全阀”。
12.可以说是WTO的一个最基本的制度的是( )
A.国民待遇制度
B.非歧视待遇制度
C.最惠国待遇制度
D.互惠待遇制度
正确答案:B
解析:非歧视待遇制度可以说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
13.(一个在成年年龄较低的国家已达成年的人,因实际连结点的改变,依他的新属人法的规定还未成年,依原属人法他已取得的完全行为能力( ) A.保留
B.不保留
C.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分别解决
D.以审理案件时国籍、住所或居所为准
正确答案:C
解析:一个在成年年龄较低的国家已达成年的人,因实际连结点的改变,依他的新属人法规定还未成年,依原属人法他已取得的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得到保留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分别解决,总的原则是既不宜使此种权利无条件地得到保留,但也不宜使过去已成立的法律关系遭到否定。
1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代理合同的法律适用,如当事人未作出约定的应依照( )
A.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B.被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代理行为地法
D.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D
解析:在当事人未选择委托合同的准据法时,确定应适用的法律的做法有:适用代理合同的重心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适用代理关系成立地法;适用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和适用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
15.国际社会中,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 )
A.地域破产主义
B.折中主义
C.普及破产主义
D.以上皆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16.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工业产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全球性多边国际公约是( )
A.《世界版权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D.《欧洲专利公约》
正确答案:C
解析:《巴黎公约》是缔结最早、成员国最广泛的一个综合性公约,也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工业产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全球性多边国际公约。
1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规定,从国际注册日起的若干年后,商标在各指定国的注册才具有独立性,这个期限是(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正确答案:D
解析:《马德里协定》规定,从国际注册日起的5年内,如果商标在本国的注册被撤销,则它在其他各指定国的注册也将随之撤销。
只有在5年之后,商标在各指定国的注册才算是独立的。
18.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是( )
A.教科文组织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C.世界知识产权同盟
D.世界贸易组织
正确答案:B
解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即WIP0,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是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产权组织。
19.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典是( )
A.《德国民法施行法》
B.《法国民法典》
C.《意大利民法典》
D.《日本法例》
正确答案:C
解析: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提高到合同法律适
用的首要原则的地位。
20.在解决合同的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有的国家或学者主张适用缔约地法,其主要来源于( )
A.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D.物之所在地原则
正确答案:A
解析:在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时适用的缔约地法来源于古老的“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21.(华沙公约》规定,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诉讼,其时效为自航空器到达或应该到达之日或自运输停止之日起( )
A.6个月
B.1年
C.15个月
D.2年
正确答案:D
解析:《华沙公约》对索赔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自航空器到达或应该到达之日或自运输停止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受理法院的法律决定。
22.下列各项关于电子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电子合同是一种“无纸合同”
B.一般采用某种电子密码签名
C.合同成立采用“到达生效规则”
D.中国立法确认了数据电文的书面等同功能
正确答案:C
解析:由于各国合同法对接受生效的时间和地点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如英美法系各国)采取“发出生效规则”,有的国家(如德国)则采取“到达生效规则”。
23.中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 )
A.侵权行为地法
B.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C.行为结果地法
D.受害人居所地法
正确答案:A
解析:《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法律。
24.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遭受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
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不包括( )
A.对已清偿的债务再为给付
B.基于原合同关系而为给付,后来合同被宣告无效
C.未受委托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因而支出劳务或费用
D.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而在此前已受领了对方的给付
正确答案:C
解析:不当得利大多发生于非债清偿的情况下,包括对已清偿的债务再为给付;或基于原合同关系而为给付,后来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及如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而在此前已受领了对方的给付等等。
25.一般地说,目前国际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主要趋向于采( )
A.区别制
B.物之所在地法
C.同一制
D.混合制
正确答案:C
解析:一般来说,目前国际立法领域对涉外继承法的主要趋向于采用同一制。
26.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 )
A.专属管辖
B.协议管辖
C.一般管辖
D.合并管辖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事管辖权中普通管辖的概念。
所谓普通管辖,又称一般管辖,它是以被告住所或惯常居所、居所所在国为管辖依据的,实行的是通常所称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27.国际民事管辖中,适用于连结因素复杂多样的有关合同及财产纠纷案件的是( )
A.专属管辖
B.排除管辖
C.平行管辖
D.协议管辖
正确答案:C
解析:专属管辖是指,根据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对某具有特别性质的
涉外民事案件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国家的内国法院行使独占排他的管辖,而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的法院对此类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
平行管辖,又称任意管辖或选择管辖,是指国家在主张对某些种类的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同时,并不否认外国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正义发生之前或之后,用协议的方式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争议由哪一个国家的法院管辖。
2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管辖的( )
A.只能采用口头协议形式
B.可以选择与争议无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C.只能选择初审法院
D.选择上诉法院
正确答案:C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和第245条确认了明示协议和默示协议两种方式的协议管辖。
其内容为: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中国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中国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即默示协议管辖或推定接受管辖)。
可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之间只能协议选择初审法院,且该法院只能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且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协议。
29.我国法律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关系是( )
A.有承认,必有执行
B.有执行,必有承认
C.无承认,也可有执行
D.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B
解析: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一般而言,没有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执行也就失去了基础;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结果。
30.采用多种连结因素界定仲裁国际性的典型国家是( )
A.英国
B.瑞士
C.法国
D.中国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国可以说是采用多种连结因素界定仲裁国际性的典型国家。
多项选择题
31.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正确的说法有( )
A.它是一种准据法
B.它是一种冲突规范
C.它是法律选择的一种指导原则
D.它属于冲突规范中的范围部分E.它是一个灵活性的开放性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正确答案:C,E
解析: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原则往往作为一项总的指导原则,在国际私法立法中发挥着至高无上的作用;它是把客观因素经由法官的主观判断加以认定的原则,因此也是开放性的、灵活性的原则。
32.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 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以居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E.由法院确定住所
正确答案:A,C
解析:发生外国住所之间的冲突的解决办法有: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优先;若是同时取得的,一般以设有居所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住所为住所。
33.《专利合作条约》是在《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关于统一国际专利申请的专门性公约,下列各项中,属于该公约的特点是( )
A.是一个开放性的国际条约
B.确立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的制度
C.把申请人享有的优先权期限延长到20个月
D.统一了参加国的专利法E.确立了强制许可原则
正确答案:B,C
解析:《专利合作条约》是统一国际专利申请的专门性公约,该条约完全是程序性的,而且是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其主要内容是确立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延长了申请人享有的优先权期限实行专利申请案的“国际公布”。
34.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 )
A.汇付
B.托收
C.信用证
D.票付E.现金交易
正确答案:A,B,C
解析: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包括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其中信用证是最常用的方式。
35.《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的四个可适用准据法包括( ) A.被继承人死亡时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
B.被继承人本国法
C.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
D.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更密切联系的其他国家的法律E.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动产所在地法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的四个可适用的准据法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被继承人本国法,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和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更密切联系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简答题
36.简述冲突规范的类型。
正确答案:(1)单边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
(3)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4)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7.简述运用公共秩序制度时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1)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2)必须注意区分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3)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4)是否可以援引公共秩序制度来限制条约中的统一冲突规范的效力;(5)如何对待外国的公共秩序。
38.简述1929年《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若干规则的公约》关于运送人责任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运送人的责任包括:对于旅客因死亡、受伤或身体上的任何其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是发生在航空器上或上下航空器过程中,运送人应负责任;对于任何已登记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害的事故是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运送人也应负责任;运送人对旅客、行李或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应负责任。
(2)它对运送人的责任制度,确定了下列三个基本原则,即:推定过失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原则、禁止免责原则。
其中第一、三两个原则重在保护旅客的利益,而第二个原则却兼顾运送人的利益。
①推定过失责任原则。
《华沙公约》采取推定过失责任原则。
就是说,只要旅客有人身或财物受到损害,首先推定运送人有过失,须负赔偿责任。
只有在运送人能够证明他没有过失或能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失或自助所造成的,才得以免除或减轻运送人的责任。
这种规定亦可称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目的在于加重运送人的责任,以利于受害人的求偿。
②有限责任原则。
《华沙公约》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加重了运送人的责任,但为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衡,以及出于保护国际航空运输正常发展的需要,公约规定,运送人对旅客及行李物品的损害赔偿仅负有限责任。
《华沙公约》第3条第2款但书和第25条规定运送人在原则上尽管负有有限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运送人仍负有无限责任,而不得引用公约关于免除或减轻运送人责任的规定:其一是运送人未发给客票而载运旅客;其二是如果损失的发生是由于运送人或其代理人的有意不良行为,或由于运送人或其代理人的过失,而根据受理法院的法律,这种过失被认为等于有意的不良行为。
③禁止免责原则。
《华沙公约》规定,企图免除运送人的责任,或定出一个低于本公约所规定责任限额的任何条款,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运输契约的任何条款和在损害发生以前的任何特别协议,如果运输契约各方借以违背本公约的规则,无论是选择所适用的法律或者变更管辖权的规定,均不发生效力。
39.简述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的区别。
正确答案:(1)就机构的性质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只具有民间团体的性质,而审理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院,则是国家司法机关。
(2)就管辖权来源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完全来自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它的管辖权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的基础上。
而法院审理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则来自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赋予的,而非当事人双方的授权。
(3)就审理程序的公开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一般都是不公开进行的,即使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也仍应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
而法院审理国际民商事争议,除极少数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原则上是必须公开进行的。
(4)就当事人的自治性而言,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的自治性大大超过国际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自治性。
(5)就审级制度而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
而国际民事诉讼则一般实行二审终审制。
论述题
40.试述法律选择的方法。
正确答案:(1)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种法律选择的方法,来源于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2)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来源于萨维尼首创的理论。
各国在制定国际私法时,仍基本上是遵循萨维尼的方法,并在制定冲突规范时大量采用双边冲突规范。
(3)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
指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综合多方面的因素,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地方的法律。
(4)依“利益分析”或“利益导向”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一方法又可称为“政府利益分析说”,它最早是由美国学者柯里教授在1963年出版的《冲突法论文集》中提出的。
(5)依案件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也是一种主张结合冲突规范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规则直接进行选择的方法。
由美国学者凯弗斯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
他主张法院在进行法律选择的过程中,首先是要审查诉讼案件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要仔细比较适用不同法律可能导致的结果;最后是衡量这种结果对当事人是否公正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政策。
这种法
律选择的方法也可称为“结果导向”。
(6)依有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和有利于求得判决一致决定法律的选择。
(7)依当事人的自主意思决定法律的选择。
它是由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率先提倡的,是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的一个法律选择方法。
案例分析题
41.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国籍男子在19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满25岁的英国籍女子结婚,他们是在英国按英国方式举行的结婚仪式。
但是,该婚姻随后在一件由该男子提起的诉讼中被法国法院宣告无效,因为该婚姻与法国男子的住所地法——法国法相抵触。
按照《法国民法典》第148条之规定,年龄在21岁以下的结婚,须征得父母的同意。
而且,法国法把父母同意作为未成年人结婚的必要条件,应该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
然而,英国法则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作为婚姻形式问题,应该依婚姻举行地法调整。
因此,1908年英国法院在受理此案时,对法国法院的判决未予承认,确认了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婚姻。
问题:试分析该案涉及的主要的国际私法问题。
正确答案:本案主要涉及国际私法上的识别和涉外婚姻形式的法律适用问题。
英国法院将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这一事实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这是援用有关婚姻形式冲突规范处理此案的前提。
关于解决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冲突规则,归纳各国的做法不外乎三种:婚姻举行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和当事人住所地法。
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婚姻举行地法(英国法)决定婚姻形式问题,是严格恪守“场所支配行为”这一规则的结果。
美籍华人朱昂及其妻余杏芳,生前在广州置有坐落在南堤二马路六号的混凝土楼房一栋,另有坐落在吉祥路20号的二层楼房一栋。
朱昂及余杏芳先后在美国去世,未留下遗嘱处理其财产。
朱、余在美生活时,还在美国旧金山购有住宅一套,朱、余遗有女儿朱宣琼、朱宣强、朱宣娇和养子朱伯然,他们均为居住于美国的美籍华人。
朱宣琼、朱宣娇已去世,朱宣琼有子女马慕贞、马慕洁、马慕本、马启湘四人,除马启湘为加拿大籍人外,其余均是美籍华人。
上述在广州吉祥路的房屋,已在50年代被征用,由马慕贞领得拆迁款1400元。
在南堤二马路的楼房全部出租,50年代后由马慕贞代管收租修缮。
在美国的住宅,则由业主朱昂及其妻余杏芳、女儿朱宣强同住。
朱昂、余杏芳去世后,由朱宣强及其夫居住。
1988年,朱宣强委托代理人起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在广州南堤二马路的楼房。
问题:
4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正确答案:本案属涉外法定继承案。
我国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上也以地域权限的划分为根据,并且与确定国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大体一致。
继承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由死者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由于争讼的标的物在我国广州,因而可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