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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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学校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希望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教职工外出审批应按照学校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因公或因私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提前
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并向教导处报备。

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并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二、学生外出审报备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需由班主任审批,并填写学生请假条。

学生出校门必须携带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2.学生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的省市,需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
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级部主任→学校分管领导。


遇紧急情况无法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并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师生外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外出师生应保持通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和行程路线。

如需变更,需按审批流程报告。

四、返校注意事项
无明显问题段落,无需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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