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请国家督学开展调研工作的函(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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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请国家督学开展调研工作的函
(200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2.04.12
•【文号】国教督函[2002]4号
•【施行日期】2002.04.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请国家督学开展调研工作的函
(国教督函[2002]4号)
国家督学:
为了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的情况,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请各位国家督学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就1至2个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报告及时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调研题目如下: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情况。

重点调研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一保二控三监管”的机制情况。

2.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重点是危改规划及国家专项资金和省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会议“教育部控制农村初中生辍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控辍情况。

4.未“普九”地区实施“两基”工作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5.“十五”期间“两基”工作的思路。

6.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有关地区“两基”攻坚的调研报告,请在今年7月15日前寄送或发 Email给教育部督导团办公室。

联系人:程锦慧、廖洁Email:***************.cn
电话:(010)66096872 *************.cn
传真:(010)66153101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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