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及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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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及暂行规定为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

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制度。

科室应逐项记录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在患者就诊前,要告知患者所需医疗费用金额,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待患者对医疗费用认可后方可进行医疗服务。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科室应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进行自查一次,杜绝自定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
漏收费现象。

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经常性、自觉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及各科室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制定电话回访制度,对门诊治疗后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及时受理患者投诉,详细记录投诉内容,转交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投诉人。

(六)严格把关医院新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

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各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价格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待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七)加强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总务科、财务科、医政科、临床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医用耗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用耗材价格由物价管理员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分管院长审核,经院长签字后执
行。

(八)严格执行医院价格优惠政策。

医院实行电子病历一卡通服务,患者初诊时购买一次病历卡可在医院每个院区就诊并终身享受复诊免挂号费优惠。

(十)罚则。

1.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扣罚科室管理奖和当事人所收费用的10倍。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科室或个人私自收费的,扣罚科室管理奖和当事人所收费用的5倍,当事人待岗处理。

3.在医疗服务中超收费,扣罚科室管理奖和当事人所发生的违规费用2倍。

4.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调整价格的,扣罚职能部门科主任100.00元。

5.技工室私自加工外来模型的义齿,扣罚科主任管理奖和当事人待岗处理。

6.优惠部分由分管院长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扣相应科室和当事人少收费用。

7.少收或免收部分应由经办人和医院领导签字,经治医生持签字单一周内找院长签字,补工作量,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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