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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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日发布———————————————————————————————
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
一、目的
1、用量化指标对承运商的运作情况进行月度评价;
2、根据月度评价结果,督促承运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通过季度考核,实现运作过程中对承运商的优胜劣汰;
4、为年度业务招标承运商的准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诸城分公司、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销售物流业务承运商,其他业务(含供应分公司业务)承运商评价管理参考此办法。
三、术语解释
1、基础指标:对承运商的评价结果起导向作用的业务指标,包括发运及时率、到达及时率、回单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运输事故率。
2、加分指标:根据承运商对物流公司的业务支持,如发生给被评价单位加分的指标,包括:协助发运(在保证自身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发运工作);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向现有业务以外的临时性业务或者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或者物力支持);重大贡献(为物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作出突出贡献)。
3、扣分指标:发生对商品车质量和物流公司运作产生严重影响的事项,包括:违规运作(如:违规背车、拉人、配货、加注劣质燃料、私改、甩单等);重特大责任事故;客户严重投诉;扰乱正常经营(如: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
四、职能职责
1、资源管理本部
1.1负责承运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完善调整;
1.2负责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及档案的建立;
1.3负责每月通报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
1.4负责对分公司基础数据记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对分公司的客观公正性进行通报;
1.5负责依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牵头对承运商的季度通报及考核的落实。
2、运营管理本部
2.1负责协助资源管理本部对承运商评价指标的确认;
2.2负责对承运商业务运作的过程管理,完成承运商业务运作环节的信息监控;
2.3负责分公司运营管理部、销售物流部对月运营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性的审核;
2.4负责根据各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和销售物流部日常提报的扣分和加分项目数据,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
2.5负责对承运商季度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财务本部
3.1负责承运商奖励与考核款的兑现。
4、分公司运营管理部
4.1负责分公司各销售物流部日常业务协调和管理;
4.2负责掌控各销售物流部运力资源的运作情况;
4.3负责将分公司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运营管理本部;
4.4负责分公司销售物流部承运商评价结果的审核、汇总整理及提报;
4.5负责根据各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措施;
4.6负责承运商季度考核通报的落实;
4.7负责牵头组织对承运商违规背车情况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5、分公司销售物流部
5.1负责各承运商的实际运作管理及日常监控;
5.2负责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建立信息台帐,每日对每单业务进行详细记录;5.3负责将物流部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分公司运营管理部;
5.4负责根据承运商评价指标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月度评价及提报;
5.5负责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5.6负责承运商季度考核的实施;
5.7负责组织对承运商违规背车情况检查至少每月两次。
五、评价指标及管理规定
1、评价指标
1.1基础指标
1.1.1发运及时率
“发运及时”指承运商按发运指令时间要求及时发运商品车
计算公式:1-本月滞发商品车台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
1.1.2到达及时率
“到达及时”指承运商按发运指令要求时间及时送达商品车
计算公式:评价期内及时送达的商品车台数/评价期应及时送达的商品车台数*100% 1.1.3回单及时率
“回单及时”指按公司回单管理规定,承运商按规定时间、单据数量、单据签
收要素等回单退帐。
计算公式:评价期商品车及时回单台数/评价期应回单商品车台数*100%
1.1.4 商品车质损率:
“商品车质损”指商品车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事故及其它原因导致商品车受损。
计算公式:本月受损的商品车台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
1.1.5 运输事故率:
“运输事故”指商品车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计算公式:本月事故次数/本月全部承运的商品车台数*100%。
无责事故或当月发生事故下月15号之前销案的,不计入事故率,但受损商品车须计入质损率。
1.2加分指标
1.2.1协助发运:指承运商在完成自身业务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安排帮助本物流部或其他承运商发运商品车。
1.2.2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指承运商在现有业务以外,完成公司的其他业务,或向公司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1.2.3重大贡献:指承运商在帮助公司拓展业务、处理问题等方面做出贡献,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的事件。
1.3扣分指标
1.3.1违规操作:如违规背车(小背大、一背二、一背三等)、私改运输方式(承运商未按公司发运指令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半挂车改人工驾送、背车等),拉人、配货(承运商私自用商品车进行拉人、载货等行为),加注劣质燃料,甩单(承运商将商品车送达目的地后,未按要求将交接单签收回交,将交接单据放经销商处)等。
1.3.2重、特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指指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在3-6万元的事故(重卡为财产损失在5-10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指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
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重卡为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1.3.3客户严重投诉:指客户、经销商等对承运商操作质量、服务态度等的严厉投诉。
1.3.4运力资源流动率(本项为季度评价):指承运商对在合同签订时注册的运力资源在运作过程中进行更新替换率(计算公式:承运商在运作过程中更新的运力资源数量/注册的运力资源总量*100%)。
1.3.5扰乱正常经营:指承运商发生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扰乱正常经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权重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0分
基础指标
发运及时率5% 到达及时率50% 回单及时率15% 商品车质损率15% 运输事故率15%
加分指标
协助发运每完成协助发运一次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协助公司完成特
殊任务
每完成一次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重大贡献
按照贡献情况每完成一次加10-20分;如产生严重影响,物流公司有
权直接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扣分指标
违规背车及载人违规背车或商品车拉人每发现一次扣40分,违规运作
私改运输方式、甩单等违规运作每发现一次扣10分;配货运输每次扣
20分,客户一般投诉每次扣除2分。
重、特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特大事故每次扣40分
客户严重投诉/加
注劣质燃料
视严重程度每次扣10-20分
运力资源流动率运力资源流动率如超过1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
扰乱正常经营
发生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扰乱正常经营行为,每次扣40分;如产
生严重影响,物流公司有权直接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备注月度或季度运营
重点监控
根据各业务月度或季度运营重点,对基础评价指标评权重进行调整。
针对不同业务在月度评价中通知下月或下季度重点监控指标,并对评
分权重进行调整。
2、诸城轻卡商品车一背三或以上;
3、时代驭铃只能是作为被背商品车,不能作为底车或一背二时在中间。
3、评价权限
分公司销售物流部根据各承运商运作的实际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评分;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和销售物流部负责及时将承运商日常运作中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提报运营管理本部;运营管理本部负责根据分公司提报内容,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资源管理本部负责抽查分公司评分台
账记录情况和评价准确性及客观公正性情况,并提出通报意见。
4、评价等级及考核标准
资源管理本部每月对各分公司承运商进行评价通报,指标的测评结果以A(优秀),B (良好),C(中等),D(需改进),E(不合格)等五个等级的形式公布,该评价结果将做为对承运商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权总分90-100分
(含90)
80-90分
(含80)
70-80分
(含70)
60-70分
(含60)
60分以下
绩效评价等级 A B C D E
部,同时对评价为E的承运商提出书面警告。
5、评价流程
5.1分公司销售物流部
5.1.1根据评价指标,每天对各承运商运作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建立基础数据统计台帐,每月18日完成对上月基础数据汇总(台帐格式见附件一);
5.1.2根据承运商运作情况,每天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报运营管理本部;
5.1.3根据每月承运商基础数据,经与承运商核实、确认后,按承运商评分标准对承运商基础指标部分进行月度评价打分,并对评价结果负责,每月20日完成,月度评价表见附件二;
5.1.4每月20日将各承运商月度评价表提报至分公司运营部;
5.1.5收到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通报后,负责在物流部进行张贴公告。
5.2分公司运营部
5.2.1将各物流部承运商月度评价表进行审核及汇总整理,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分公司各承运商月度评价表电子版提报至资源管理本部和运营管理本部;
5.2.2分公司运营部根据各物流部承运商评价表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措施报资源管理本部和运营管理本部。
5.3运营管理本部
5.3.1负责根据分公司提报内容,和日常运作监控的结果,于两个工作日内对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分;
5.3.2根据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按相关运营管理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绩效考核;
5.3.3根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向资源本部提出对相关承运商优化建议。
5.4资源管理本部
5.4.1将各分公司所报承运商月度评价表中基础指标评分结果和运营管理本部加分及扣分
指标项目评分结果汇总整理,每月25日前汇总完毕,并提报至公司总经理层;
5.4.2每月26日前下发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通报;
5.4.3根据承运商的月度评价结果,对当月考核评价为D和E的承运商进行重点监控及记
录,并对考评为E的承运商下发警告书。
5、承运商评价流程图见附件三
六、承运商季度考核
1、线路考核标准
1.1违规背车及载人考核标准
对于违规背车及载人的,一旦发现,当天下发通报,并按照如下表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和削减线路:
分公
司物
流部
违规指标指标描述统计范围说明考核标准备注
诸城轻卡一车背三车
及以上
任何一台商品
车背三台车及
以上
分公司排查、
各种渠道举
报属实、上游
反馈均属于
统计范畴
1、第一次发现违规背车
或载人,给予承运商1
万元考核,剥离50%运输
线路至合同结束。
2、第二次发现违规背车
或载人,剥离剩余线路
的50%运输线路至合同
结束。
3、第三次发现违规背车
或载人,取消线路运输
资格,终止合同,并不
允许参与物流公司的商
品车运输。
因背车造
成严重影
响的,物
流公司有
权直接终
止业务运
作
一车背两车
新产品商品车
背两台商品车
1、新产品为K系列
和H2、H3车型,后
续增加再通知。
2、新产品可以作为
中车。
驭铃背车
驭铃作为下车
背车
怀柔、长沙轻卡一车背两车
及以上
任何一台商品
车背三台车
一车背1车
新产品商品车
及欧马可作为
下车
新产品以物流公司
发布为准
怀柔重卡一车背两车
及以上
任何一台商品
车背两台车及
以上
南方工程车一车背两车
及以上
任何一台商品
车背两台车及
以上
沙河、
密云、南海乘用车商品车载人
运输
搭载驾驶员外
的其他任何人
员
1.2季度评价考核标准
资源管理本部对分公司各物流部承运商业务运作情况做季度整体评价排名并通报,排名后10%且季度评价平均等级为D、E的承运商(指标数量详见下表,承运商数量不到10家的为最后一名),物流公司有权在季度通报下发一周内削减其现有业务份额的10%-30%至季度结束,并视情况通过招标或是将削减份额划转至业务运作情况排名前10%且季度评价平均等级为A、B的承运商;削减份额的承运商在下一季度排名中达到前50%的,物流公司将其削减的运输份额在第三个季度中恢复。
分公司物流
诸城轻卡怀柔重卡怀柔轻卡南方工程车南海乘用车沙河乘用车部
季度排名最后三名最后两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最后一名削减份额削减现有运输份额10%-30%
2、考核激励标准(单位:元)
物流公司综合不同分公司及物流部承运商的月度评价结果,在季度考核通报中予以正激励和负激励,以提升承运商业务运作和管理能力的积极性,根据各分公司物流部当季每月评价汇总排名情况,正激励和负激励标准如下:
2.1正激励标准
排名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备注
分公
司物流部
怀柔重卡8000 6000 4000
怀柔轻卡4000 3000 0
诸城轻卡4000 3000 2000
长沙工程车4000 3000 0
沙河乘用车4000 0 0
南海乘用车4000 0 0
2.2、负激励标准:(单位:元)
排名
倒数第一名倒数第二名倒数第三名备注
分公
司物流部
怀柔重卡﹣8000 ﹣6000 ﹣4000
怀柔轻卡﹣4000 ﹣3000 0
诸城轻卡﹣4000 ﹣3000 ﹣2000
长沙工程车﹣4000 ﹣3000 0
沙河乘用车﹣4000 0 0
南海乘用车﹣4000 0 0
备注:
➢评价得分相同的,根据发运量排名,发运量大的,名次靠前;
➢同一物流部所有承运商季度评价得分相同时,所有承运商均不进行负激励和正激励;
➢诸城五星汽车、诸城北方工程车、长沙轻卡不列入考核奖励。
七、考核规定
1、分公司物流部未按规定完成对承运商基础数据的统计或数据统计不真实,每发现一次,给予业务主管50元/次负激励,给予物流部经理负激励100元/次;
2、分公司物流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承运商月度评价,每延迟一天,给予物流部经理负激励100元/天;
3、分公司运营部未按规定时间提报各物流部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每延迟一天,给予运营部经理负激励50元/天;
4、分公司运营部提报的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给予运营部经理负激励100元,分公司经理负激励200元;
5、运营管理本部未按规定时间提报各承运商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项目评价结果,每延迟一天,给予业务主管负激励50元/天;
6、运营管理本部提报的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给予业务主管负激励100元,业务经理负激励200元;
7、资源本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每延期一天,给予业务主管负激励50元/天,给予主管经理100元/天。
八、相关制度
1、对承运商的绩效考核以运营管理本部的相关办法执行;
2、对承运商的优化按资源管理本部的资源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九、
附件:
附件一:各物流部承运商月度运营情况汇总表(怀柔多功能工厂部、重卡部,诸城轻卡部、北方工程车部、五星汽车、三轮车部,长沙南方工程车部、轻卡部、南海销售物流部,沙河乘用车部)
附件二:各分公司物流部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汇总表(怀柔多功能工厂部、重卡部,诸城轻卡部、北方工程车部、三轮车部,长沙南方工程车部、轻卡部、南海销售物流部,沙河乘用车部)
附件三:承运商月度评价流程
本规定提出部门:资源管理本部
本规定归口部门:资源管理本部
本规定修订人:刘涛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文件使用范围: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诸城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10页共10页附件三:承运商月度评价流程
编号:
第1页,共1页
生效日期:
承运商月度评价流程图
1、流程图
物流部
分公司运营部
运营本部
主管副总
经理
时间节点(每月20号前)
2、流程说明
01、02:按公司统一模板、提报模板见附件一、附件二
02:资源本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
资源本部
财务管理部
输入输出
阶段
承运商月度运营情
况汇总表
统计每日基础数据
主管
01
评价各承运商运作
情况
主管
02
承运商评价结果汇
总表及加减分项
审核、汇总、提报
物流部提报评价结
果
主管
03
承运商评价结果汇
总表及加减分项
核实承运商评价加
减分项
经理
04
审核、汇总、制定
承运商评价通报
主管
05
签批评价通报
副总经理
07
兑现承运商奖励与
考核
主管
09
核实承运商评价数
据
经理
06
承运商评价加减分
项
承运商评价通报
审核、汇总、制定
承运商评价通报
主管
08
承运商评价通报
物流部统计、评价阶段分公司审核、提报运营本部审核资源本部汇总、通报下发奖励与考核兑现
(每月21号前)(每月22号前)(每月26号前)(每月30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