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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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煤仓施工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井底煤仓通过反井钻机已与装载硐室导硐贯通,钻孔直径Φ1200mm,装载硐室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刷扩,并进行锚网索喷一次临时支护。
截止2019年4月15日早班放炮前,井底煤仓工作面与装载硐室剩10 米全断面贯通。
为保证贯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补充编制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方法
井底煤仓工作面与装载硐室剩余4.86米时,此段范围为煤仓下缩口范围。
每次打眼深度1.2m,分内外台阶式掘进,内圈半径为2m,外圈半径为4.5m,每掘1m及时支护。
距贯通2m时,将Φ10mm钢丝绳沿煤仓周边固定在已施工的锚杆上,所有进入煤仓工作面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打眼前,所使用的的工器具采用Φ10mm钢丝绳与煤仓周边的Φ20×2300mm锚杆相连接,并且将保险带挂在煤仓周边的Φ10mm钢丝绳上,必须采取“高挂低用”的方式进行施工。
打眼深度为0.7m,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由内向外分多次放炮逐步扩大成形,尽量减少围岩松动,周边炮眼间距不大于300mm,每孔装药量不得大于0.1kg。
按照设计要求掘进锚网支护后,二次支护待贯通后由下向上浇注完成。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煤仓及装载硐室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补充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措施规定。
2、煤仓剩余段在施工过程中,每班班长根据测量人员所给的控制线,按设计画好光爆轮廓线,保证煤仓施工按测量控制线准确进行。
3、每班爆破后,当班必须如实将当班进尺及剩余贯通距离报项目部调度室。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由当班安检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5、在扩刷过程中不得空帮作业,够锚杆间排距时要及时打锚杆并挂网。
6、贯通前,及时清理装载硐室内的工器具,并采用临时皮带对电缆、管路进行覆盖,做好有效保护,防止管线损坏。
7、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底煤仓及装载硐室作业规程》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