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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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
1、大屯公司姚桥煤矿“7.26”运输死亡事故
2003年7月26日12时40分,大屯公司姚桥煤矿采煤二队在新东四采区轨道上山三甩道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一、事故经过
七月二十六日早班,采煤二队吕某等4人按照班长薛垂松的安排,首先把材料道口的推移千斤顶用平板车运到7505工作面,然后在材料道里端拆下8根轨道,并把8根轨道和5根钢梁一起装进了已有半车铁料的料车内,装满后用钢丝绳封了两道。
吕某等4人用25kw 绞车将料车拉到材料道外口的车场,改用人工向甩道口推车,吕某在料车的左后侧,吕高会、蔡呈刚在料车的后面,田呈舟在料车的右后侧。
4人配合将料车推过道岔,进入车场左边一组轨道。
约12点40分,当料车推到该车场的拐弯处,左前轮掉道,车子倒向巷道左帮,压在吕某的胸部及头部,致使其头、胸部受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新东四采区三甩道弯道处轨距大,曲率半径不符合要求,且没有轨距拉杆,致使料车掉道翻车。
2、吕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料车两侧推车,推车位置不当。
(二)间接原因
1、甩车场无调度绞车,导致职工违章推车。
2、车场轨道铺设不符合要求,验收、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隐患长期存在。
3、班长分工未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
4、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自我保安意识不强。
三、防范措施
(一)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系统,特别是轨道质量、运输作业,集中力量查处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限期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要进一步加强运输管理,特别对一些边远地带、单位之间结合部位及零散岗位、辅助作业岗位要加大管理力度,明确管理责任,遏制运输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安检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规范职工的行为,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安全教育,消除思想上的隐患和死角,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意识,树立时时处处抓安全及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六)加强“三大规程”的学习、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地按规定去做,严格按章作业。
2、白水煤矿“12.3”运输事故
2006年12月3日12时40分,运输队在+450运输大巷2.19KM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3日,早班运输队安排:吴某某负责与其余3人在+450运输大巷抹标准化里程牌。
当抹到2.1KM处牌子时,孟某某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向里边走去,经其余三人劝阻,均无效果,孟某某私自到2.19KM附近。
罗某某与杜某某驾驶6#机车在一九采区口处理架线卡子后沿重车道向外行驶,在2.3KM处与沿轻车道向里行驶的10#机车相遇,两车按规定鸣铃、减速会车。
大约12:40,6#机车头行至2.2KM附近时,发现前方人行道上有人向井底方向行走,开始鸣铃、减速。
当机车距行人不足1米处时,孟某某突然由人行道拐上轨道中心,当即被机车碰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机车撞倒孟某某致死。
2、重要原因:
(1)孟某某工作纪律性差,安全意识淡薄,自保意识不强。
(2)吴某某三人与孟某某在一个工作小组,制止“三违”不力,对孟某某擅自离岗未能有效制止。
3、间接原因:
(1)工作小组内部互保意识不强。
(2)电机车司机,遇险应变能力不强,
(3)区队对职工教育不够,对大巷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预知不足,管理上存在漏洞。
三、事故点评:
这次事故的直接受害人孟某某本人组织纪律性差,临近退休,工作资历老,擅自脱离大巷临时工程警戒线外,服从意识差,自由主义严重;同时,职工普遍认为大巷比较安全,对大巷工作安全警惕性不高;再次,小组负责人属于区队临时指定的,没有强制阻止孟某某离开现场,没有尽到负责人的义务;而孟某某在横跨轨道时对车距和车速确认不准,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些可以看出,在井下工作中,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措施要尽可能严密、周到,职工要最大程度地明确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激励工程负责人尽职尽责带领其他人员安全完成临时性工程;再次,区队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让职工对大巷管理的相关规定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在执行矿“严禁大巷行人”方面,不能有任何偏差和优越权;加强临时性工程中的安全确认管理;在大巷停车检修或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机车的行车速度和制动距离,在距离停车检修或施工地点前后一定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大巷运输事故的重复发生。
3、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7.17”运输死亡事故
2004年7月17日11时15分许,太原煤气化公司炉峪口煤矿二采区2418回采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伤亡事故,死亡1人。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
一、事故经过简况
2004年7月17日约11时15分许,在机尾落山处的安全员郝和平听见马某“哎呀”了一声,就急忙跑过去,看见马某脸朝机头方向脚朝落山躺在机尾防护罩与巷帮木棚之间。
事故发生后,将马某抬到井底用人车拉到坑外,于11时56分送到公司职工二院,经诊断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人员在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机尾滞留,被从运行的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机尾防护罩检查口带出的构木顶在巷帮,撞击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对工人的违章行为制止不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未对机电设备进行严格检查检修,致使设备在不完好的情况下运行,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作面机尾安全出口高度和宽度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素质。
(二)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杜绝违章行为。
(三)做好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消除事故隐患。
(四)严格生产工序和交接班管理,保证现场安全生产。
4、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4.25”运输死亡事故
2005年4月25日零时15分,平朔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在检修皮带运输机时发生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1人。
一、事故经过
2005年4月24日夜班,王敦建发现皮带开动后皮带上有灯光,马上跑向变电所并晃动头灯通知张敬光停皮带。
皮带停止后,王敦建、张敬光寻找胡某,未发现。
王敦建电话汇报调度室,同时组织寻找。
1:30时左右,胡某在地面01号皮带机尾处被找到(胡某由5号皮带(东翼主运皮带)拉运约25米落入煤仓,煤仓深28米,后通过给煤机进入主井皮带后提升至地面),经确认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并违章开动皮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东翼主运皮带(5号皮带)远程控制开关按钮出现故障后,综采一队仍违章组织生产;矿值班领导没有得到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调度室及电器设备主管部门工作未能尽职尽责,致使综采一队违章组织生产的行为数日得不到制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矿主要负责人对综采一队违章组织生产的行为默认、失察;矿井安全人员配备不足;职工全员培训不到位、被考核录用人员素质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三、防范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达100%,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要认真吸取“4.25”事故教训,对所有机电系统各种设备保护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防范设施。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从变电所启动皮带,如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变电所启动皮带,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
(三)强化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深入生产一线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要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特别对中央变电所等重点部位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变电所的管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加强对全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能力。
5、违章跨越刮板输送机受伤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3年8月15日,XX煤矿综采队XX工作面夜班,工作面正常生产,采煤机在机头向机尾行驶,端头支护工张XX从工作面轨中巷到工作面找高压管子,因刮板输送机距机尾间隙较小,张XX直接从刮板输送机上跨越,就在张XX把脚踏在输送机上时,他没有注意到机尾的刮板已经出槽,随即被出槽的刮板刮倒,接着被带着向机头走。
支架操作工钱XX 及时向煤机司机发出停机信号,待张XX被救出时已经奄奄一息。
跟班副队长迅速组织人员抢救,经送医院抢救虽然张XX保住了一条命,却造成下肢截瘫的重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支护工张XX,违章在刮板输送机运行时直接跨越输送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综采队在工作面机尾侧没有按照规程的设计在机尾设置人行过桥,致使张XX在跨越刮板输送机时被刮倒,负有管理的责任。
也是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防范措施:
1、工作面端头安全出口的行人宽度及高度必须符合规程及措施要求,当工作面没有行人出口时,必须加设行人过桥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证出口畅通。
在没有行人过桥的地点通过运输设备时必须坚持停机行人制度,严禁人员跨越运行中的运输设备。
2、加强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管理,及时更换面溜刮板及溜槽,防止面溜飘链。
移溜时,要严格按照两种要求,顺直溜子,杜绝操作不当造成面溜出链等事故。
3、立即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4、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5、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6、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6、上扒勾绞车绳伤人事故案例(小绞车司机)
一、事故经过:
2006年11月20日中班,掘进X区值班人员董XX安排-480轨道上山迎头正常出矸。
17时10分左右,当第二勾三个重车提至上变坡点6米处时,扒勾工在车已停稳的情况下摘勾头,由于矿车前有余绳,绞车司机刘XX加速操作55KW绞车带绳,钢丝绳猛然弹起,将正在摘勾头的刘XX击伤,造成刘XX右小腿胫腓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绞车司机刘XX安全意识淡泊,互保意识差,没有认真观察绞车前方情况,便违章加速带车,且作为现场安全责任人,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责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扒勾工刘XX安全意识淡泊,自主保安意识差,在绞车没有停电的情况下,违章冒然摘勾头,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扒勾工王XX互保意识差,对绞车司机刘XX和扒勾工刘XX的违章作业行为没有制止,且在绞车没有停电的情况下,违章摘保险绳勾头,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4、班长谢XX现场工作安排不严不细,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5、跟班副区长陈XX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现场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6、掘进X区区长、支部书记、技术员,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技术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有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掘进X区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对事故进行深层次剖析,找出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管辖范围内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现场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3、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争强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帮教,消除现场低标准作业和违章蛮干现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严格落实“三高、三严、三移”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工作重点,明确现场安全责任。
7、**煤矿790翻笼挤人事故
1985年11月29日12时左右,**煤矿790翻笼,将在翻笼口连钩的采煤一队放煤工刘先才挤死。
一、事故经过:
当班,790翻笼司机王兴国,杨雷上班。
九点钟以前由杨雷操作翻笼翻煤,王兴国在790地面机车班烤火。
杨雷翻完夜班剩余的煤就出井了,以后一直没到工作岗位。
12时王兴国进井翻煤,当时翻笼内有两个空车,重车道停有十四个重车,阻车器关闭着,为了给四方的轮子加油,王将空车翻了一轮,(让阻车器打开)并叫采煤一队放煤工刘先才帮忙把翻笼口第一个重车推进翻笼,以便让出空位加油。
恰在刘推车到位连钩时,机车司幛洪元抵来45个重煤车,撞击13个煤车冲向翻笼,将刘的头部挤在翻笼口,脑浆喷出。
王兴国见状忙打停车信号,李昕到停车电铃响了才停车摘钩,走近翻笼才知出了事故。
二、事故原因:
1.跟车员擅离岗位,机车违章运行,特别是抵列车,尾车是否到位司机不知道。
2.不熟悉操作,安全知识缺乏,违章连钩造成事故。
三、事故教训:
1.运输管理混乱,制度不严,跟车员违犯劳动纪律,机车司机违章甩车,翻笼司机加油没有安全措施,没有关闭阻车器。
各工种都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致使帮助连钩的人反而受害;
2.对于翻笼处的连钩要贯彻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决不能马马虎虎,不在意,以致连续发生事故。
四、防范措施
1、立即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2、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3、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争强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帮教,消除现场低标准作业和违章蛮干现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5、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8、煤矿1.6M绞车轨道上因超挂矸车发生跑车事故
1979年5月30日早班:四川**煤矿572~680水平的1.6m绞车轨道上山的因超挂矸荦车下放,刹车失灵,造成跑车事故,打死钉道工李帮锡同志。
一、事故经过:
572~680m平的1.6m绞车轨道上山,于4月17日起因溶洞裂缝连续透水,被冲坏。
矿立即组织力量,掘了一条放水巷。
放水巷掘好后,恢复轨道上山,所需道碴由掘进四队工人运送,从上车场下放到轨道上山被水冲毁地段;由运输队钉道工人修道。
5月30日早班8时开始,从上车场下放矸石车第一趟放四个矸石车,(翻斗车0.7m。
);第二趟放五个矸石车,第三趟放六个矸石车,当矸石车下到离上坡口约20m时,绞车电源开关突然断电,油压自动刹车失灵,六个矸石车直泻而下,跑车到穿水地段,跳道翻车,飞石打伤正在斜坡上让车的钉道工王帮锡、唐徨利等五人,王帮锡同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牺牲。
三、事故原因:
1、违章超挂矸石车,造成绞车超负荷运转,顶掉电源开关,油压自动刹车失灵,造成跑车;
2、下放矸石车时。
钉道工未按规定,进入下车场躲身洞躲避,仅在一侧让车。
四、事故教训:
1、严格坡口管理制度,严禁违章超挂重车;
2、开车时轨道上山人员必须进入躲身洞躲避。
五、防范措施
1、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争强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帮教,消除现场低标准作业和违章蛮干现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2、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3、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9、四川某煤矿312区茅口上山施工碛头绞车
1983年5月29日四川某煤矿312区底板茅口上山施工碛头,绞车倒提升,发生一起
事故,牺牲一人。
一、事故经过:
5月29日碛头放炮后,出石干,当提升第二钩空车时,中磨盘(362水平甩道)信号】
杜绍清蹬钩往上,刚拉上去30m左右处,由于导向滑轮夹板变形,绞车的钢绳从导向滑
轮横轴下端脱出造成跑车,蹬钩的信号工杜绍清,慌了手脚,急跳后,左脸被撞烂,丢
牙被打掉,左手撞断,当即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导向滑轮变形,是由于矿自行改制的滑轮,只考虑了滑轮横轴两端的位移,将止
动块焊在夹板上,不让横轴转动,忽视了滑轮两端的夹板是否会变形,强度是否够,导致上下夹板的任意一端离开滑轮横轴,钢绳脱落的不安全因素。
2.违章蹬钩。
《违犯煤矿安全规程》344条规定:“倾井斜巷运输时,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蹬钩上下斜坡,
2.改进导滑轮质量,其各部位强度必须:计算,同时还要有六倍的安全系数,(按规程366条钢绳安全系数考虑)。
对全体职工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3、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4、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5、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0、煤矿1.2M绞车材料上山1981年6月13日不挂大钩跑车事故
1981年6月13日四川**煤矿572~680水平1.2m绞车材料上山,不挂大钩放车,造成跑车事故。
一、事故经过
6月13日19时30分上车场采煤二队信号工谭银成到位,见采掘队运料工已推来四个花车,一个煤车及一个循环车总共六个车,谭银成安排,一起下放,在循环车未挂大钩的情况下,信号工谭银成就违章打开了坡口阻车器,喊运料工一起推车下放,那知大钩未挂,一使劲就推出坡口。
六个车子在绞车坡上碰撞直泻而下,在距下车场52m处飞起,将正在行走的林永富当即打死,王兴学见跑车火花时,爬在人行梯步上,幸免于难。
二.事故原因
1、跑车的原因是不挂钩头,就打开阻车器,发出信号放车。
斜巷管理制度混乱,无明确职责,任意安排人员挂大钩头。
2、上车场信号工失职,擅离岗位,不接信号,到位后又不与下车场联系,急忙放车。
3、违章超挂花车下放。
三、事故教训
1、严格坡口管理制度,斜巷摘挂钩人员必须专人负责,并严格贯彻“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制度。
2、加强上下坡口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认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工作责任心,小心谨慎作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绝不能粗心大意。
3、严禁违犯坡口管理制度,严禁超挂超高放车。
4、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11、绞车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4月3日夜班,XX掘进工区职工王XX在联络巷上山提运材料11车,当班出勤7人,上扒勾4人,王XX负责开绞车,其余3人负责摘勾推车,在3点左右已提升4钩8车,当提运第5钩,车提到距变坡点3米处时,绞车突然向前拉翻跑出,将司机王XX甩出并砸伤。
二、事故原因:
1、绞车底盘与基础固定螺丝不上帽,太马虎了,造成绞车拉翻伤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区队安排不了解该绞车结构、不懂安装绞车技术的工人去凑乎安绞车。
3、管理有漏洞,安排工作不细不实。
该绞车本来安排机电科安装但没有得到落实,以致使不懂技术的工人去安装绞车。
三、防范措施:
1、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加强对运输设备的管理,有跟班电工负责。
每日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一次,严禁绞车带病作业和绞车基础不牢现象。
3、加强对绞车司机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好小绞车“六不开”制度。
4、加强对岗位工的流程描述,上岗时排查好现场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施工。
12、一起超挂车赶进度,拉翻绞车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8月,XX单位赵XX被拉翻的小绞车砸伤。
这天夜班,工区安排赵XX等5人转运材料,上把钩2人,下把钩2人,赵XX负责开绞车,当班4时许,已提运6钩,当提运第7钩时,下把钩还有一车材料和一车工具箱,为了早点收工,下把钩刘XX和张XX商量,刘说:“还剩最后一钩了,干脆一块提上去算了。
”张XX说:“行”。
接着就连上了车,当车提到距变坡点2米处时,绞车突然向前拉翻跑出,将绞车司机赵XX甩出并砸伤,造成左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刘XX和张XX超挂车,本来11.4KW绞车只准许挂一辆,而他们挂了两辆。
2、绞车基础打得不牢固,绞车司机没有认真检查。
3、绞车司机没有严格执行“六不开”制度。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严格坚持“六不开、六不挂”制度。
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加强斜巷运输管理,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安全责任人。
瓦斯爆炸和突出事故
1、辽宁阜新五龙煤矿“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6年6月28日8时17分,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阜矿集团)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死亡27人,伤36人,其中重伤5人经抢救无效于7月6日至13日死亡。
共造成32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39万元。
(一) 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332采区集中皮带机尾处的盲巷密闭失修,未及时修复,瓦斯渗出,其浓度达到爆炸界限,该处下部煤炭氧化自燃,产生高温火点,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该矿一些领导重生产、轻安全。
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指令整改不力。
瓦斯管理混乱,不重视密闭管理,大多数没有对密闭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也没有处理,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阜矿集团公司对五龙矿“一通三防”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不力。
3.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防范措施
2、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9.27”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9月27日4时30分,宜丰县新庄镇上塘二井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7.7万元。
二、事故经过
9月27日早班,瓦斯检查员检查了16#煤东大巷第二上山口处的瓦斯,浓度为0.2 %,然后,跟班的生产副矿长就要瓦斯检查员到老暗立井生产系统去(当班全矿井下只有一个瓦斯检查员),说这里有他自己检查瓦斯就行。
大约在0点30分大工开始在工作面打炮眼,在1:20分放了第一循环炮,作业人员待炮烟吹散后开始出煤并进行了支护,到4点左右大工开始打第二循环的炮眼。
4点30分新暗立井上部的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听到新暗立井井下传来一声巨响,随即一股气浪和粉尘从新暗立井井筒直冲上来,整个上部车场及绞车房顿时粉尘飞扬,视线不清,他们便立即跑到主井井底车场打电话到地面值班室,报告说井下新暗立井生产系统发生了爆炸。
三、事故原因分析
㈠瓦斯集聚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