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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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价格改革的深入,基层价格部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计委的汪洋同志曾把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职能比作“定规则、审规则、服务规则”。
这确实是对价格工作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
作为基层价格部门,其工作职能应主要定位于做好判断和做好服务。
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民生,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服务环境。
一,深刻理解基本价格函数
要充分发挥基层价格工作的作用,首先要真正理解“定规则、做裁判、服务”的含义。
所谓“规则制定”是指管理,包括研究和制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种价格政策,以及制定各种价格和服务收费的行为规范。
所谓“法官”,就是依法处理价格违法案件的决定(这是《价格法》委托价格管理部门的职责)。
依法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价格行政部门是价格行政执法的主体。
所谓“服务”是指为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的一系列价格服务活动,包括成本调查、成本监督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咨询、价格认证等。
在某个工作平台的帮助下。
应该说,“定规则、当裁判、发球”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当裁判”以“设定规则”为前提,“设定规则”以“当裁判”为保证,“设定规则,当裁判”是以“从事服务”为目的的。
“制定规则、判断和服务”是
新时期价格工作宗旨的关键。
从当前和长远的角度来看,这是价格工作的必然选择。
目前,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定价的范围和内容越来越少,价格部门在价格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有限。
同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无序竞争等。
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他们在基层的表现更加直接和突出。
社会各界迫切需要加强价格执法,价格监督检查的任务越来越重。
作为基层价格部门,价格管理中既有“越位”问题,也有价格服务中的“缺位”问题。
如果工作职能仍然局限于固定价格调整管理,不仅目前不合适,而且从长远来看也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它持续很长时间,它将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这对机构和团队的稳定极为不利。
因此,只有通过“制定规则”,我们才能强化自己的功能;通过“做裁判”赢得党、政府和人民的支持;只有“从事服务”才能稳定物价部门的地位和权威,才能为稳定机构和队伍、赢得各方支持创造条件。
当然,“制定规则、判断和提供服务”在各级价格部门中有自己的重点。
一般来说,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制定规则”任务很重,而基层价格主管部门更注重“判断和服务”的任务。
因此,作为基层物价部门,在职能转变中要完善职能,在职能发挥中要巩固职能。
目前,武清正处于聚集优势、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区委提出了“改善整体环境,加快发展,达到高水平”的目标。
大力实施道路建设、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基层物价部门在农村执行国家各项价格政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
的作用,担负着清理收费、控制混乱、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责任。
价格工作职能定位为“判断和服务”。
因此,如何做一个好的裁判,如何做好服务,是我们基层物价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做个好裁判。
“当裁判”是对价格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主要地位的描述,其实质是赋予价格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警察”角色。
“做裁判”是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各种乱收费,查处违反价格法律和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监督检查是价格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做裁判”的重要任务。
有人比喻说,价格检查和管理是“一辆汽车的两个轮子”和“一只鸟的两翼”。
应该说这个比喻是恰当的。
因为价格监督检查是维护价格政策严肃性、规范价格秩序、提高物价部门地位和形象的直接有效手段。
虽然这种方法目前还不完善,但离开这种方法将使价格管理失去其有效的控制。
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认真、严肃、客观、公正地执法。
在执法方面,除了坚持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工作原则外,还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科学的价格管理,掌握监管法律;第二,我们必须坚持民主价格控制和增加公众参与。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规范执法。
第四,坚持全面价格控制,注重事前预防。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价格监督检查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
(2)做好服务工作。
价格工作和服务的本质是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价格决策服务不仅有内部责任,还有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公共职能。
作为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和改进价格形势分析、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咨询服务、价格认证等方面的
工作。
一是加强价格形势分析。
这是直接为党委、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的基础工作。
第二,加强价格调查和研究。
价格调查研究是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拓展价格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在开展价格工作中,要加强对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重点关注“三农”问题、教育费、物业管理费、价格诚信活动、药品价格和市场价格监管等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
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我们必须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基层价格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新形势赋予了基层物价部门重要的职责。
我们在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价格工作在保护群众利益、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区委和政府的重视。
因此,我们的价格工作应该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以
在依法行政和依法价格管理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区委提出的“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监督为服务,摆正我们的位置,发挥好“评优服务”的作用。
我们将真正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工作新突破。
(一)、清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做好收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乱收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首先,要加强全区所有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照上级收费文件逐项检查、清理和审核。
取消应该取消。
其次,要加强许可费的管理,要求所有收费单
位出示许可费。
同时,要加强对各收费单位收费人员的管理,做好学习和培训工作,完善对收费人员的内部监督。
(2)转变价格监管职能,实行价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深化价格服务理念。
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要真正树立价格工作的新理念,即服务和价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
首先,检查方式从过去的单一检查转变为同时检查和服务,从事后检查和处罚转变为事前宣传和指导。
与此同时,我们开始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千家万户”活动,探索价格工作新领域,将价格服务推向社区、农民、学校、商场、医院,使价格工作更加细致深入,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3)规范农村市场价格行为,充分发挥价格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
按照区委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要加强对农业价格政策的监管,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积极缓解农村“读书难、看病难、建房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村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我们认真做好了以下价格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定价收费“阳光工程”,对全区741个行政村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层次宣传涉农价格政策,使价格政策能够准确、及时公布,群众能够“清缴”费用。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管网络的作用,实行专职和兼职价格监管人员。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涉农乱收费行为。
根据市物价局的安排,认真开展教育费、医疗费用、农村电价和农产品价格专项检查,有效控制农村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农村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秩序。
四是
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市场价格标签制度。
特别是化肥、农药、种子和其他农业材料的价格要求经营者在显眼的地方清楚地标明价格,并接受标签,以配合和醒目地标明价格,从而促进公平竞争和透明的交易。
基层价格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作为基层物价部门,要适应形势的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把物价工作推向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