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保险经纪人《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复习纲要再保险业务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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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复习纲要:
再保险业务管理1
1.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

(1)分人再保险业务经营概述。

分入再保险业务是指分保接受人接受其他保险公司所转让的风险或责任。

分人业务经营管理涉及面较广,其内容既包括承保前对分人业务的质量审核、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对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也包括分入业务承保后的核算与考核.、对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对已注销业务的未了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等。

(2)承保额的确定。

自留额是分出公司对于风险所承担的限额,承保额是接受公司对于分出公司转让的危险或责任所接受或承担的限额。

对于比例再保险合同承保额的确定,应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合同的分保限额;二是业务量,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额。

对于非比例分保合同的承保额的确定,根据不同的超赔分保方式有:险位超赔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或每次损失规定,但实际接受的承保额度也应从两
个方面考虑:第一是按分保责任额;第二是以所估计的年度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

事故超赔一般是分层次安排分保,接受公司为了承保的目的,可将事故超赔分为三个层次,即低层、中层和高层,分别考虑和确定关于所要接受的承保额度。

(3)分入业务的手续。

当分入公司接到分出公司或经纪
公司提出的分保建议,经审查后,如不同意,应以电复婉言拒绝;如同意接受,应电告接受成分,并进行登记和填制摘要表。

分入业务的函电文件的归档采取的方式可能有分散归档或集中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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