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良村南郊热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良村南郊热电
项目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10.28
•【字号】石政办发[2004]108号
•【施行日期】2004.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良村南郊热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10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东方热电集团公司,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良村热电项目、南郊热电项目是省会规划建设的重要热源厂,是我市集中供热“以大代小”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取代市热电一厂、热电四厂、良村热电厂,对于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省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开发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加快两个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石家庄市热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良村、南郊热电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常务副市长马静同志任组长的石家庄市热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调整南郊热电项目投资主体。
良村热电项目由东方热电集团控股开发;南郊热电项目由中国华电集团控股开发,以发挥国家电力集团在项目跑办、建设、管理及设备调剂方面的优势。
关于股权设置及吸收其他投资方参与项目开发问题,待项目批准后另行研究确定。
三、南郊热电项目阶段性资料、成果移交问题,由市发改委牵头尽快组织交接。
原有资料全部移交给中国华电河北热电公司;东方热电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现有南郊热电项目筹建处全体人员由东方热电予以安置,待合资公司成立后另行研究。
四、良村、南郊两项目业主单位要组织专门班子,加快项目跑办等前期工作,争取在明年国庆节前开工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栾城县、藁城市、良村开发区要为项目的实施给予积极支持。
附件:石家庄市热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
石家庄市热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静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齐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宪章市发改委主任
张彦春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能源办主任
王普增藁城市市长
毛全球栾城县县长
张江水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德时东方热电集团公司董事长
徐刚河北热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董玉辉石家庄市规划局副局长
宋春元石家庄市环保局副局长
范振鹏石家庄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育才石家庄市城管局副局长
褚飞跃石家庄铁路分局总调度长
石桂明石家庄电业局副局长
陆久炎石家庄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业主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能源办主任张彦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良村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彦华、栾城县副县长巴利凯、市发改委能源办副主任贾东旭、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许泉贵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发改委能源处工作人员为主组成。
同时另设两个项目建设专职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跑办及建设工作。
良村热电项目建设专职办公室主任由东方热电集团总经理王凯宏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东方热电集团副总经理李爱民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东方热电集团安排。
南郊热电项目建设专职办公室主任由河北热电公司总经理徐刚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河北热电公司副总经理张国远担任,办
公室工作人员由河北热电公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