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14年度高教副高级量化评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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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2014年度高教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量化评审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教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和《邵阳学院2014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的精神,特作如下量化评审工作方案。

一、评委会组建
拟组建邵阳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

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下设三学科评议组:人文社科评议组、理学工学评议组、音乐艺术体育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由7-9名专家组成,各学科评议组对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评审工作。

学科评议组根据学科相近并充分考虑参评人数的原则设置。

除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外,评审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其他成员在开评前两天,由校职改部门、纪委监察部门从我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整个评审过程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量化评审工作原则及通过比例
量化评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高校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
职务在坚持评审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实行通过比例控制,副高的评审通过率55%以下,同时还须根据评审职数进行岗位控制。

三、评审工作程序
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学校综合考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评审采用学科组评议、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学科评议组工作程序
1.学习文件。

组织全体成员学习、研究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操作流程和统一操作办法,制订本学科组操作规则和纪律要求。

2.审阅材料。

学科组接到评审材料后,首先要对评审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会务组。

学科组成员对本学科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阅。

3.基本条件审核。

学科组专家依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实施细则》)对每位参评对象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评价并作出结论,参评对象基本条件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者,其基本条件评议结论为不合格。

学科组综合每位专家的评议意见,集体完成《学科组基本条件评议表》(附件3-1)和《学科组破格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评议表》(附件3-2)。

学科组成员对基本条件某个项目出现评价意见不一致时,可以采取组内票决的方式,按照该学科组参加评议专家人数的2/3(含2/3)以上投票表决结果为合格者,即该参评对象基本条件某个项目评议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学科组基本条件评议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4.代表作(含作品、产品)审读。

学科组专家对参评对象提供的代表作(含作品、产品)进行审读,全面了解参评对象在理论或应用研究上的深度和广度,客观评价其所获成果。

完成《学科组代表作(含作品、产品)审读评议表》(附件4)有关项目的评议,学科组代表作审读不予通过者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5.面试答辩。

学科组专家对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组织面试答辩。

破格答辩由学科评议组提前拟定答辩题目,答辩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量控制在10分钟内。

面试答辩重点考察和了解答辩对象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

完成《学科组面试答辩评议表》(附件5)有关项目的评议,学科组面试答辩不予通过者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学科组专家完成基本条件、代表作审读及面试答辩后,填写《学科组基本条件、代表作审读及面试答辩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6)。

6.加分条件量化计分。

学科组专家对基本条件、代表作审读及答辩合格的参评对象,依据《评审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加分条件进行量化计分。

7.综合评议排序推荐。

(1)学科组综合每位专家的评分,集体完成《学科组加分条件量化计分表》(附件7),并按每位参评对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排第一,以此类推。

若出现并列名次时,学科组可根据并列参评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加分条件进行综合评议后形成统一排序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学科组内票决的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名次。

完成《学科组加分
汇总表》(附件8)。

(2)学科组根据参评对象专业岗位职数和评审通过控制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只入不舍),并分别按“推荐名单”和“不推荐名单”完成《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推荐名单)》(附件9-1)和《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不推荐名单)》(附件9-2)。

8.提交并填写有关结果。

学科组向评委会提交《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推荐名单)》和《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不推荐名单)》),并将学科组评议情况记入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对不推荐对象,学科评议组要逐人填写《参评对象未通过原因分析表》(附件11)。

(二)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
1.审议各学科组评议结果。

审议内容包括学科评议组推荐程序、加分情况、排序情况、推荐和不推荐对象名单及不推荐理由等。

经充分评议,评委会就学科组提交的推荐和不推荐名单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2.投票表决。

评审委员会根据岗位职数和通过控制比例数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表决内容包括:①学科组计划内推荐参评对象;②学科组差额推荐参评对象;③学科组不予推荐参评对象。

投票表决时,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2/3(含2/3)以上,其申报的职务为评审通过。

否则,不予通过。

3.在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填写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四、评审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务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文件的相关工作职责和规定。

(二)完善举报调查核实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申报、评审过程,并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以及纪委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调查核实领导小组。

对有具体线索和具体情节的涉嫌评审专家和参评对象违纪违规的举报,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逐一调查核实和查处,对有具体线索和具体情节的涉嫌参评对象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由评审工作调查核实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和查处,对所有举报人员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评审专家、参评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1、评审专家管理。

一是向评审专家提出纪律要求并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见附件12)。

评审专家不得透露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不得与参评人员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等,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按时报到。

二是发现有违反纪律规定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经调查核实有违纪违规的,当即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从此不得再聘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评对象管理。

经调查核实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并按国发[1986]27号文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
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予以处理。

3、工作人员管理。

要求参与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教师职务评审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不得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不得打听评审专家的评审过程、结果,不得为参评对象说情、打招呼,不得泄露涉及保密的评审工作内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保密措施。

除对评审场地实施全封闭集中管理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评审场地内通讯设备的管理。

除工作专线外,评审场地一律不开通网络,不开通外线电话,评审场地服务区不接受外线电话服务。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一进入评审工作场地后,所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器材和电子设备一律上交。

邵阳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一月一十八日
附件:
1、《参评对象具体学科分布及评审职数分布情况》
2、《评审日程安排表》
3-1、《学科组基本条件评议表》
3-2、《学科组破格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评议表》
4、《学科组代表作(含作品、产品)审读评议表》
5、学科组面试答辩评议表
6、《学科组基本条件、代表作审读及面试答辩评议情况汇总表》
7、《学科组加分条件量化计分表》
8、《学科组加分汇总表》
9-1、《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副高推荐名单)》
9-2、《学科组综合排序推荐汇总表(不推荐名单)》
10、《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参评对象一览表》
11、《参评对象未通过原因分析表》
12、《评审专家承诺书》
13、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本科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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