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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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
政务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15
•【字号】绍政办发[2008]45号
•【施行日期】2008.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
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绍兴市2008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
2008年,我市电子政务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继续遵循“应用、整合、创新”的工作方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网上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以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加大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稳定运行。

一、主要任务
(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

切实完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信息维护任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网上审批,落实审批项目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网上公示;按要求完成国务院信息办牵头组织的“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加强政府网站的宣传推广。

1.市政府相关部门:(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箱,并完成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系统的对接;继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项内容保障工作,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活动直播、在线访谈等互动活动;继续推进部门子网站建设工作,新建或重建的部门子网站必须统一使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生成系统构建;积极配合做好公务和市民邮箱的各项应用开发等工作,相关部门按时做好市民邮箱的数据传送和维护工作。

(2)积极实施网上审批,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50%的办事项目实现在线处理;实现办事项目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鼓励利用市民邮箱作为实名制认证手段,推进政府网站用户认证体系规范化。

(3)积极落实并及时完成国务院信息办组织的“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并做好跟踪维护工作。

目前尚未完成的主要项目有:教育部门的“中小学借读费标准”,卫生部门的“防疫站疫苗接种点列表及门诊通讯方式”、“医院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种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退休人员养老金查询”,民政部门的“社会捐助接收点一览表”、“养老服务(包含养老机构地址、电话、业务范围、收费等)”、“优待对象抚恤标准”、“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退伍安置”等。

关于“百件实事网上办”工程的相关文件请查看绍兴市政务网(http:
//www.sx或http://172.23.0.6)政务资源\电子政务文件资料栏目。

2.各县(市、区)政府:(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要求,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箱。

(2)加强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继续落实网站日志数据的开放,保证“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群日志统计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转。

(3)积极实施网上审批,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深入开拓网上便民服务,实现办事项目过程和结果的公开。

(4)继续推进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鼓励采用统一建站模式,推进本县(市、区)政府网站的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广“浙江政务通”的应用。

(二)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运维管理体系;开展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完成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的加固工作;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应用。

1.市政府相关部门:(1)取消单位自建互联网出口,实现本单位局域网和市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根据省相关厅(局)安排,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应用系统迁移到市电子政务网平台的工作。

(2)完成本单位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估和定级,通过部署防火墙、防病毒和日志审计跟踪等相关安全系统,积极开展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3)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市级部门的业务系统如需利用CA进行认证时,应积极采用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2.各县(市、区)政府:(1)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运维体系,加强网络运维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同时配合省级相关厅(局)继续做好相关应用系统迁移到电子政务网平台的工作。

(2)完成本地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估和定级,并在此基础上增添安全设备,加固信息安全。

(3)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支撑平台,推广和应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三)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积极推进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和应用;全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1.市政府相关部门:(1)继续做好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的公文交换、信息
报送、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工作;市级部门原则上都应使用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

(2)积极配合做好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的部门应做好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没有审批系统或业务系统的部门应实现向电子监察系统的手工填报,以确保向电子监察系统上报数据。

2.各县(市、区)政府:(1)继续做好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工作。

(2)积极推进本地区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鼓励采用集中建设的模式,应用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3)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5号)文件的要求,尽快成立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3月底前),完成许可事项、非许可事项和其他事项的梳理工作,部署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与省、市电子监察系统的互联互通。

关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相关文件、技术方案和数据采集标准请查看绍兴市政务网政务资源\电子政务文件资料栏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时节点,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

市信息中心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交流培训。

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培训工作,分类、分层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进行普及、专业、业务等电子政务知识培
训,并加强对各类维护人员的换岗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安排人员参加。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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