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酒泉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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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酒泉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酒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1.11
•【字号】酒银保监监复〔2019〕22号
•【施行日期】2019.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酒泉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
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洋产险甘肃分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甘太保产〔2019〕366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莫高路16号”变更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星海居大厦4号楼2层”。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分局换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此复。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