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见习期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进员工见习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使公司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招收的大专、中专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新员工,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章入职手续
第三条新员工应填写“员工简历”,并提交一张一寸无帽彩色照片存档。
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
第四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根据员工资料建立个人档案,办理食宿安排等相关手续,同时带领员工参观企业,组织参加公司管理制度等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根据新进员工人数酌情于每期或集中组织进行。
第四章解释
第五条见习期:指公司新招收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新进员工设立的岗位适应期和培养期,在此期间公司对其进行系统的工作安排和培训,使他们在经历见习期后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可以通过见习期考核选拔优秀的干部。
新进员工见习期包含前三个月试用期,总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从高等院校招聘的本科生见习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其他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
第六条实习导师:指在实习期间指定专人担任实习导师,负责新员工的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反馈等工作,帮助新员工在实习期间通过考核是导师的职责之一。
第五章权责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权利和责任包括:1。
新员工实习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㈡新进员工入司引导;㈢见习期间的跟踪与指导;
4.在试用期内组织对导师和受训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受训单位(部门)负责:。
新员工单位(部门)的内部指导;
㈡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组织签订《导师带徒协议》;㈢督促本单位(部门)导师对新进员工见习期的辅导工作;㈣对导师见习期辅导工作进行反馈和评价。
第九条新进员工:
一、满足本岗位考勤、培训等基本要求;
㈡配合见习期导师的各项工作、培训安排及分配的工作任务等;㈢配合进行对见习期
导师的考核与反馈。
第六章归纳
第十条新进员工见习期实行导师制管理,见习期间所有工作辅导与培训均由导师全权
负责和安排,部门负责人配合实施。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办理好新进员工入职各项手续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引导新员工熟悉办公区环境、介绍各部门位置、主要负责人等各应
知应会事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在试用期内确定新员工的导师人选,在试用期满后一
周内组织双方签订导师学徒协议,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
第七章见习期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试用期内,导师负责每月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新员工的管理指导、思想沟通和反馈。
导师应在月底前向单位(部门)汇报新员工当月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通过与新进员工会晤等方式,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单位(部门),以改进见习期辅导质量。
第十四条除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组织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和一般管理技能培训外,
导师还应安排其他专项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
培训结束后,填写《实习期间培训指
导记录表》,由单位(部门)于每月初提交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审核;实习期间的培训和
咨询时间不得少于96学时。
第十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全力支持和督促部门内见习期导师的辅导工作,并反馈导师与
见习员工的意见,协调与整合各方资源,促进见习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试用期考核
第十六条见习期考核包括对新进员工的考核和对见习期导师的考核两部分(含试用期
考核)。
第十七条试用期考核应在下月5日前进行,单位(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试用期满后的考核应在试用期的最后两周内进行。
新员工试用期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
单位(部门)组织团队对新员工进行无记名投票的舆论评估,并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将《新员工试用期总结报告》附于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进行评估和评估。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见习期满考核不合
格的,可延长见习期,最多不超过半年,仍考核不合格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实习期间,导师应填写导师实习期间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作为对实习期间辅导工作的反馈和改进建议。
第九章见习期工资、奖金及福利
第二十条试用期内,新员工的工资参照试用期内周边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工资水平;
在随后的实习期间,按岗位工资的7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半年内无
奖金;实习期结束时,考试合格后支付全额工资。
第二十一条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新进人员均为企业的员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企业
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制定、解释、补充,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件1:见习辅导协议附件2:见习辅导记录表附件3:见习期间新员工考核表附件4:见习期间新员工总结报告附件5:见习后新员工考核表附件6:见习辅导工作总结
附件1
实习导师协议
见习期导师姓名:见习员工姓名:
为使新员工在实习期间获得更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快速适应公司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公司对新员工实行实习导师制,实习导师全面负责新毕业生或其他新员工在实习期间
的工作和辅导计划。
咨询部门意见后,指定部门为新员工的实习导师。
双方应共同遵守以
下协议:
1、见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见习期间见习生必须积极配合和促进导师的工作与
辅导安排,并有义务向导师进行反馈,以达成见习期的目的。
3.实习期间,导师有义务和责任对实习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发展进行系统的
指导和培训,并对实习生的知识、态度和能力进行评估和反馈。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
5、本协议一式三份,见习生、导师和人力
资源部各一份。
主管签名:学员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