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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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3.29
•【文号】教发函[2012]53号
•【施行日期】2012.03.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12]5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将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函》(桂政函[2011]24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同时,撤销广西中医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中医药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该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左右。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大支持力度,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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