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火灾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
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穗府办[2011]1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03
【实施日期】2011.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穗府办〔2011〕1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火灾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4月12日,市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穗府办〔2011〕14号),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4月下旬,在人流高度密集的中华广场、天河城因违规施工接连发生火情。
针对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我市多起火灾事故及北京市、吉林省通化市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范重特
大火灾事故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力度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
要加大对火灾事故应对处置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力度,确保部门联动、全面预防、快速反应、积极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