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体现政府角色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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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体现政府角色的理论
第一篇: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体现政府角色的理论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体现政府角色的两种理论。
(一)第一种理论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认为国有企业应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不能退出竞争性行业,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控制国家经济。
第二种理论是以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为依据,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突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主体和控制地位的传统所有制观念。
完全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
将国民经济划分为赢利和非赢利两大部门。
赢利部门基本上由非国有企业经营,这类企业称之为“经营型”企业;而非赢利部门一般由国有企业经营,这类企业称之为“政策型”企业。
国有企业按这两大类进行体制改造,不再强调企业的公有制性质问题,要求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
认为政府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工具,没有必要控制“经营型”企业,也没有必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前一种理论思路是我国政府所倡导的所有制理论和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这一理论思路的主要观点如下:
1、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以公有制主体作为保障,必须坚持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
以十五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论述最权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
2、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十五大报告要
求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认为产权清晰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关键;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3、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造的主要方式。
之所以形成这一认识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制能适应社会大生产的需要,为财产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提供有效的财产组织载体和机制。
这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财产形成的社会化、市场化。
即公司可以在全社会的范围广泛集资和组合资产,从而突破了财产分割封闭的格局和产权作为个别人的、分散的局限;二是资本运用和支配的社会化、市场化,即现代公司从其起点即是以集合方式凝结成一个法人实体并执行着“社会资本”的职能。
三是资本运作极其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即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分离,公司资产运作同时受商品市场和股市两重市场的导向、评价和约束;四是产权权能角色的社会化、专业化,即职业理论的形成。
4、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
认为,一是应保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性质。
国有企业如果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就很难做到这一点。
二是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及利用国有经济在实行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战略目标中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政府具有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特点”,国有经济必须保持对国民经济一定的控制力;三是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意味着大量国有企业要卖掉,这需要巨大的社会购买力。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我国的私人储蓄增长虽然较快,但这种储蓄主要是用来消费的,资金较分散,无力购买;而且普通居民又不是专业投资者,由于惧怕风险,购买意愿不会很强。
我国的民营企业规模,与国有企业相比,相对较小,发展还很不充分;也同样是资金分散,因而无力购买。
如果让国外大集团来买断大部分国有企业,则显然是不妥的。
因此大面积买掉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那么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也就不可能。
这一理论思路的长处:一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关于所有制结构的论述,具有最大的政治生命力。
二是改革思路是渐进式的,“摸着石头过河”,边改边看,社会振动较小。
三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进行公司制改革,这是符合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客观要求的。
这一理论思路的模糊之处:
1、国家控股企业的产权是否真的明晰。
2、国家股份的代表者是否明确,代表者是否能实现企业的利益要求;是否能真正建立起“三会”“四权”的科学法人治理结构。
3、国家控股与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是否相容。
(二)第二种理论思路的主要观点如下:
1、明晰产权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关键,但与国有企业产权公有制性质即国家控股不相容。
因为某一产权关系是明晰的或者说其边界是清楚的,是指这种产权具有排他性。
根据该定义,产权依法归自然人占有是明晰的;现代企业中的法人产权是明晰的,它由公司决策机构即法人代表机构拥有,公司法人依法拥有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而目前改革中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是不清晰的。
一是全民所有产权不是自然人产权;二是股份制国有企业中国家股由谁代表是不清楚的;三是要保持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仍然是公有制性质,就要求国家股占控制地位,这样作为国家股的政府代表必然控制董事会,法人产权无法独立于原始产权。
2、将国民经济分为赢利与非赢利两大部门。
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是“政策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必要性:竞争性的市场难以提供具有公共消费即不付费也可消费的产业,使追求自身利益的私有企业不愿涉及,如国防工业;或者是这些产品的社会效益很大,由私有企业提供可能排斥社会上无力付费的消费,如公共交通;同时这些产品与劳务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平等至关重要。
3、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行业。
因为只有“经营型”企业私有化,其产权才能真正明晰,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国民经济才能既在微观上保持效益,又在宏观上保持总量平衡。
这一理论的长处是在理论上更为透彻地剖析了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内在要求;缺点是风险大,俄罗斯经济改革失败使人心有余悸,意识形态上很难令人接受,涉及巨大的社会购买力问题很难解决。
第二篇:浅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浅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摘要: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国有企业现况,然后,通过对国有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概括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主要解决问题的方法。
社会主义的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任重而道远,只要坚持改革的方向,不断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关键词:国有企业;企业改革;企业管理
国内媒体中曾经热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一句非常值得同情的抱怨:“为什么国有企业搞不好的时候你们骂我,现在我们国有企业搞好了你们还是骂呢?”其实,全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大都也处于这一同样的尴尬处境。
国有企业如果不赚钱以至亏损,就被批评说“经营不善,缺乏效率”;如果赚了钱,就被批评为“与民争利”或者“输送利益”。
国有企业如果做强做大了,被批评为“垄断”;如果做不强做不大,则被批评为“没有竞争力”。
对这样批评,国有企业往往抱怨,在公众舆论中为什么总是得不到理解,横竖不是,左右无缘?但是,无论有怎样的批评和抱怨,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前行。
为了解决一些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国家处于非常时期,国有企业总是发挥了特殊的重要作用。
例如,在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我们看到,像美国这样非常反感国有化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不得不采取了直接国有化的措施。
可以说,全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都是“在批评和抱怨中前行”的。
因此,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指明国有企业发展的道路,对于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概述
国有企业,在基本内涵上是指所有权归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在外延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以上)控股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企业更是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有主导的地位。
国有企业决定了国家的国民经济体系框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国有企业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全部过程和所有方面,国有企业不
仅在实现社会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中起决定作用,而且在社会产品的消费中,作为集团消费,也是社会消费中最重要的力量。
二、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传统国有企业制度存在弊端
1、产权关系模糊
国家和企业之间在各种财产权上没有明确的界线,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等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划分是不清楚的,产权划分的不清,使得各种产权的行使无法规范,使得各种产权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2、政企不分
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下,政府不仅行使着所有权的职能,而且也在相当程度上行使着企业的经营权,政府往往取代企业该做的事情,而企业又在政府的直接指挥下做着许多本应由政府来做的事情。
3、由于政企职责不分,使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无限责任因为企业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中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和可能,也就无法对生产经营的结果负责。
4、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由于国家统负盈亏,国家统一规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升级幅度和比例,就形成了工人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分配的局面。
(二)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
我国的现行立法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规范,为建立科学立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立法,相当部分是在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定前制定的,有其历史局限性,已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没很好区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没很好区分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和行政监管。
第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行使,没有一个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责的监管部门。
第三,没有很好理顺产权关系,并依据科学的产权关系链条,实
施合理有效的监管。
第四,有些法规确定的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制度具体规则的合理性系统性协调性不够,不能适应适度有效监管需要,既保证监管到位,又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运营和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不力、职工生活和精神面貌不佳,企业缺乏凝聚力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所以现代化企业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关键的人才则是企业负责人。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些公司一些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负责人,一方面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其责权利不明确,因此决策不果断,管理松驰,事业心不强,怕担责任。
另一方面,也许是个人能力问题,或者是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因而缺乏主见,往往对职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熟视无睹,抱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怕管事,怕得罪人。
(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高投入与能力不足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在传统产业如纺织业,或是在现代信息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技术差距。
我们国家的技术创新,可以和发达国家一样,靠发明来取得新技术,也可以利用同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以引进技术的方式,包括购买专利模仿等等,取得技术创新但是,我国无法筹措巨大的资金投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技术专利越来越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要购买也必须付出较高的代价;二是引进技术,生产再引进,往往形成了国内企业对跨国公司等一些技术专利的依赖,而始终走不出反复引进的怪圈。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仅仅是从形式上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在内的治理结构,最关键的一点是要使它们之间形成制衡关系,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
完善治理结构不仅要借鉴西方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更要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公有制特性,构建适合中国国有企业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在于能够有效制约公司经营者,所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点就在于公司经营者的产生以及如何对
其进行激励和约束上。
今后,完善治理结构的重点就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
公司董事会的任命和解聘,必须由股东大会民主选举;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人员中的数量。
二是逐步培育职业经理市场,公司经理人完全按照市场机制选任。
取消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行政任命制度,全面推行聘任制。
1、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只有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才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探索国有股减持新思路,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
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改革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1)特别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领域,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
(2)需要但不特别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领域,采取国有他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参股并存的形式。
(3)不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领域,一般采取国有企业退出的方式。
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一股独大,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要努力探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
3、完善委托代理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针对国有企业治理中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比较普遍的现象,应根据本国国情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条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内部人不当行为的发生。
(1)强化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a、强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的职能。
b、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度。
确保独立董事的人格独立性和行权独立性。
c、对经营者要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以年薪制和股份期权为主的薪酬激励机制。
(2)强化公司外部约束机制
a、发展市场体系,通过完善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竞争机制,运用市场规律制约企业经营者。
b、建立公司法规、股东诉讼等法律机制,对公司经营者进行约束。
c、要对上市公司信息进行定期披露。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明确国有资产委员会的职责据国务院批准的国资委三定规定,国资委有六项主要职责:
一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是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是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是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2、重点解决国资有效监管问题主要任务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制度,理顺职责权限关系,落实资产经营责任,推
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领导。
3、公开国资交易,客观公正地清算评估资产在国有企业转制的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国企兼并必须经过政府的批准,必须清产核资,不能由企业自评自估。
国企转让时,必须搞好财务审计,必须经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当然,我们不能把正常交易中的低价格优惠视为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的兼并和转让,有时是需要让利的。
(三)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中央企业。
随着改革的深化,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深化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新的厂商,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
今后,需要根据各个垄断行业改革进程,分类推进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要完善改革措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要放开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尚未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实质性体制的铁道、某些城市的公用事业等,则要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
1、文化建设与企业家队伍建设
(1)建立独有的国有企业文化首先,企业文化建设应在企业特色上下功夫。
要为打造本企业独具竞争实力的企业文化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要把创新精神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更是一个企业走向成功的灵魂。
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只有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向前。
(2)培养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决策能力和生产的组织协调能力,是资本增值不可或缺的两个要素。
这两种能力,就是企业家的才能。
在这个意义上,企业的盈利能力就是企业家的存量。
利润的本质不是对货币所有权的回报,而是对企业家才能所有权的回报。
目前我
国国企领导人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不断的学习。
小结: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同时随着实践的深入,一些新问题也暴露出来。
完善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不断的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比如如何做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问题,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条件下如何保证国有资本的地位和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问题,如何避免改革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与国有资产的监管人之间的合谋,如何避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都需要继续分析和研究。
只要我们能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内部的治理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外部机制的完善,建立有效的机制管理国有资产,建立独有的国有企业文化和培养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这些问题的探索和解决必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把国有企业改造成真正具有竞争力和创新力的微观市场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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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班级:学号:
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只相当于政府行政机关的一个附属机构,是一个“生产车间”,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有企业根本谈不上经营自主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破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禁锢,提出要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进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
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办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使国有企业看到差距,激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
按照这些要求,改革的重点从搞好每个国有企业转变为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格局开始形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体制性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提出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在国有企业逐步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