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行为规范管理标准2023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经营行为规范管理标准2023年
各部室、各公司:
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在落实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必须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避经营管理风险,为自
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划红线,提升企业整体水平,保证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公司针对当前市场形势和内部管理标准,对各项管理工作列出以下“严禁、禁止、不允许”事项规定,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提前发现、解决问题。

违犯下列严禁事项的,公司将按照制度规定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并全公司通报批评,根据公司对单位的年度考核评分给予减分,影响年底单位奖金,给企业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负责人给予撤职、降薪的处理。

1安全生产工作
1.1严禁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1.2严禁出现扬尘治理相关处罚,确保8个IO0%。

1.3严禁危大工程与超过规模的危大工程不按审核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1.4禁止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禁止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5禁止发现事故隐患时不排除不报告,禁止出现事故征兆时不采取措施。

1.6禁止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照明、信号、防火装置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1.7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禁止使用无接零、接地、漏保和外壳防护不达标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8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及吊装物上下。

1.9禁止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个人装束不安全或班前饮酒者,进入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

1.10禁止使用未检测、备案的大型施工机械,禁止使用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禁止使用失效或明令淘汰的工器具、安全用具、消防器材和生产工
具。

1.11不允许一切人员在吊篮上落与塔吊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2不允许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其它一切物资。

1.13不允许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1.14不允许操作者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设备的运行轨迹。

1.15不允许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及仓库吸烟、生火。

1.16不允许在未设安全措施的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1.17不允许用手代替工具操作、攀坐不安全位置和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1.18不允许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19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授权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域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

1.20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特种设备作业和特殊工种人员未持有效证件者,不允许独立顶岗作业。

1.21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不允许聊天开玩笑、嬉戏打闹,分散注意力;上班时间,不允许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1.22体能情绪状态不佳、监护措施未落实、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不允许实施危险作业。

1.23不允许安排患有肢体残疾、功能障碍、心智欠缺、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病、严重贫血病、深度近视、精神病等病症的人员从事作业。

1.24不允许开启、关停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25未进行确认,不允许从事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允许开始检修;不允许启动已挂牌停机的设备;检修、保养清扫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的能量源。

2质量技术工作
2.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2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23严禁不真实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的行为发生。

2.4禁止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不合格建筑构配件和不合格设备。

2.5禁止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发生。

2.6禁止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行为发生。

2.7禁止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未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或合格后未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的现象发生。

2.8禁止未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未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的现象发生。

2.9禁止未依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或未形成检查记录的现象发生。

2.10禁止未按规定程序形成施工检查记录的现象发生。

2.11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国家和省市明令限制使用的其他建材产品的现象发生。

2.12禁止施工单位采购使用未取得3C认证的厂家的产品的现象发生。

2.13禁止施工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现象发生。

2.14禁止施工单位在送检试样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2.15禁止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现象发生。

2.16禁止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现象发生。

2.17禁止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8禁止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检验的现象发生。

2.19禁止施工单位使用国家和省市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现象发生。

2.20禁止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现象发生。

2.21禁止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现象发生。

2.22禁止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现象发生。

2.23禁止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2.24不允许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的现象发生。

2.25不允许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细化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2.26不允许质量管理制度未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或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便执行的行为发生。

2.27不允许未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或未配备专业齐备且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的现象发生。

2.28不允许未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或未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的现象发生。

2.29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未由其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后形成检查记录,或未报发包单位检查验收的现象发生。

230不允许对分包工程检查记录未按照经总承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合格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的程序便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现象发生。

3网络信息工作
3.1严禁任何人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的言论。

3.2严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向第三方提供公司或员工的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3.3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3.4禁止把公共账号、密码和个人账号、密码告诉他人。

3.5禁止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用设备浏览、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6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3.7不允许登录别人的账号,查看自己权限之外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内容。

3.8不允许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9不允许随意更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程。

4人力资源工作
4.1严禁分公司或项目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上访处理不及时引起信用扣分问题。

4.2严禁公司职工将公司信息向其他公司或个人透露。

4.3严禁公司职工因履职不当,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4.4严禁公司项目经理以其他公司在外承接工程,对公司不忠诚的行为。

4.5禁止职工损坏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4.6禁止公司职工在与公司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在外公司工作的行为。

4.7禁止项目部在出现人员增减时不向分公司人力资源汇报,并为无出勤的员工虚报考勤信息的行为。

4.8不允许公司职工将考取证书外挂的行为。

4.9不允许因保管不善将从人力资源部借阅的证书丢失的现象。

4.10不允许项目部因劳务管理问题出现上访事件。

4.11不许职工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经营管理工作
5.1严禁承接垫资大,罚款多,造价低的有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5.2严禁分公司工程承接虚报造假。

53严禁在投标环节泄露公司机密,如:报价、施工组织设计。

5.4严禁在严重危害公司、分公司的利益下陪标(关系单位间互相帮忙除外)。

5.5严禁合同条款出现陷阱还签订、损害公司利益。

5.6严禁分公司私刻合同印章。

5.7严禁工程私自分包违法转包,一旦发现停止施工,报告分公司经理处理,上报公司经营部,按照内部合同要求罚款内部承包人50万元。

5.8严禁无正当理由无故拖延工期、材料款、工人工资以致拖延工程正常进行。

5.9严禁产值数据明知不实的情况下大幅虚报、瞒报。

5.10严禁关键、重要材料参与虚开发票业务。

5.11严禁项目部产值久拖不报、结算久拖不结。

5.12禁止承接垫资大的工程。

5.13禁止承接平方造价低且罚款多的工程。

5.14禁止承接提取降点的分包工程。

5.15禁止未报备公司经营部,私自注册招投标网站账号。

5.16禁止在未走经营部授权委托流程的情况下私自报名投标。

5.17禁止土建公司在片区内承接专业工程。

5.18禁止分公司在没有进行合同评审、未签订内部合同、未进行项目经理评价、项目班子成员未上报人力资源部就来经营部签订合同。

5.19禁止分包合同没有经过评审,分包商没有资质、营业执照等来经营部签订分包合同。

5.20禁止私自修改调低管理费提取系数,低于公司规定正常提取标准的,一定有高董事长特批执行。

5.21禁止签订合同条款过于苛刻,付款、结算等条款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的。

5.22禁止工程竣工了再来盖合同章。

5.23禁止非关键、非重要材料进行虚开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

5.24禁止购买不合格材料。

5.25禁止不合格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5.26禁止材料采购超出计划,未核实未审批,强行购买。

5.27禁止先开材料采购发票,再来盖材料采购合同章。

5.28禁止先开工程款发票,再来盖材料采购合同章。

5.29禁止工程竣工了结算书还没有做出来情况发生。

5.30禁止没有审计报告把未结算工程移到已结算工程。

5.31禁止没有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移到竣工未结算工程。

5.32禁止分公司结算人员以不正当理由拖延结算、不跟踪、不督促。

6行政办公室
6.1严禁私刻、私盖公章和档案用章。

6.2严禁因工商年报不及时,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影响企业招投标。

6.3严禁个人私自将文件或档案带离公司。

6.4严禁擅自销毁文件或档案。

6.5严禁企业机密和档案外泄、外借行为。

6.6严禁在档案存放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7禁止涂改、伪造、损毁、丢失、倒卖档案。

6.8禁止擅自转借、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

6.9禁止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荣誉证书等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私自存放。

6.10不允许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现象。

6.11不允许借阅档案逾期不归还现象。

6.12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翻印档案。

7法制信用工作
7.1严禁侵害公司利益。

7.2严禁生效案件不及时履行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3严禁应诉案件出现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7.4严禁信用网站出现不良信用信息公示。

7.5禁止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引起上访事件。

7.6禁止对待债权人态度恶劣。

7.7禁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失信。

8财务管理工作
8.1严禁银行贷款本金及银行利息逾期。

8.2严禁财务印鉴非法使用。

8.3禁止拖欠税款。

8.4禁止拖欠管理费、所得税及保险金。

8.5禁止收款发票的虚开。

8.6禁止违规材料成本发票的开具。

8.7不允许延期纳税申报。

8.8不允许不符合财务要求的单据的上报和报销。

9党建、监察事务工作
9.1严禁私刻、违规使用公司党委章和支部专用章。

9.2严禁发展党员材料造假。

9.3严禁故意损毁公司红木办公家具或其他固定资产。

9.4禁止损毁或破坏公司设施、设备。

9.5禁止在办公区域私增或私用大功率电器。

9.6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9.7禁止在办公区域私拉乱接电线。

9.8禁止在办公室内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物品。

10公司工会工作
10.1严禁违犯《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10.2禁止违犯《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涉及开展创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

10.3不允许一切影响企业正常发展和职工身心健康的事情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