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09]32号关于对在建的市教委重点课程进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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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发[2009]32号
关于对在建的市教委重点课程进行结题验收
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接市教委通知,2007年立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和2008年立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应在今年10月分别完成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课程
1.本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项目的范围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7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07‟44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课程。
详见下表:
2.学校从课程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每门课程建设实施评价。
3.提交材料:课程验收报告书(报告书样式见附件)和反映建设项目的成果类材料。
二、中期检查课程
1.本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项目的范围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度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32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课程。
详见下表:
2.学校针对课程申报中本课程的建设目标、课程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要求提交自查报告。
三、检查形式、时间和地点
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形式均为课程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10分钟),专家根据汇报内容、验收表或自查报告进行提问,随后评分。
时间和地点:2009年10月22日下午13∶00,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本次验收和中期检查由所在高校负责进行,市教委根据学校的自查结果组织专家抽查,对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视情形给予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建设的决定。
请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课程验收报告书和撰写自查报告,并及时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课程验收报告和自查报告(纸质一式三份)经各系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zhourl@,逾期不交者将不能参加验收,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吕菊芳联系电话:58137898
附件: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教务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学校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课程负责人:
填表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备注:专家组一般由3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校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