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建设导则江西省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赣安监管煤字〔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煤炭及煤炭工业,标准化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煤字〔2017〕38号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国家煤监局新修订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试行,为做好我省的试点工作,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以新标准宣贯为契机,切实提高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二、扎实做好试点工作试点煤矿所在的设区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试点煤矿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分管责任,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在试点煤矿进行试点的同时,各设区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谋划好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组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开展新标准宣贯,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淘汰落后产能规定的基础上,组织所辖有关煤矿全面对标检查,扎实进行整改,为7月1日正式施行新标准创造条件。

附件: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3日附件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家煤监局新修订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定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试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有关企业: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光伏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我委决定实施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建设。

现将《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相关细则将于近期印发。

请你们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提出建设模式、示范项目和相关管理措施。

当前,应由点到面,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积极性比较高的居民用户,抓紧做好一期工程的启动工作。

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委。

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屋顶装设光伏发电设备,探索户用光伏发电运营经验,经研究,决定实施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民居屋顶,原则上按照每户最大不超过5千瓦、平均3千瓦的装机水平,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一期工程1000-2000户,总装机3-6兆瓦;力争3年内建设10000户。

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激发社会特别是城乡居民投资光伏发电工程的积极性,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原则--自愿建设和政策支持相结合。

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示范工程完全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同时,由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对示范工程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4变电站两型三新一化建设技术要求湖北公司实施细则

4变电站两型三新一化建设技术要求湖北公司实施细则

附件1变电站两型三新一化建设技术要求实施细则一、站区规划1.站址选择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宜利用劣地、荒地、坡地,应避让重点保护的自然区和人文遗址,避让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避免或减少对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的影响。

1.1 变电站站址应根据本区域内电力系统规划的负荷分布、城乡规划、征地拆迁、网络结构以及电力通道的合理布局,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及集中居住区、人文遗址、矿藏、林业和军事管理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效益分析,择优选择。

1.2 同一电压等级相邻变电站的供电半径不宜重叠。

1.3 变电站站址应及时取得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明确意见。

1.4 避免将站址选择在城市主干道旁。

1.5 站址选择宜避免大范围的开挖、回填及高边坡治理,宜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对高边坡应进行边坡地质条件分析,避免高边坡不稳定对变电站产生的不利影响。

1.6 站址选择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当无法避让时,宜优先采用GIS、HGIS 等方案,减少变电站占地面积。

1.7 避免将站址选择在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并与此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变电站出线经过此类区域。

2.站区规划应注重保护周边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自然景观等。

3.站区规划应结合工程特点,合理规划进站道路,减少护坡、挡墙、排水沟等设施占地,减少边角地,节约土地资源。

3.1 站区规划宜利用现有的道路或路基,尽量减少桥、涵及人工构筑物工程量。

进站道路宽度规定为:110kV及以下变电站:4m;220kV变电站:4.5m;500kV及以上变电站:6m;当进站道路长度大于1公里时,500kV及以上变电站进站道路宽度可统一采用4.5m,并设置错车道。

路肩宽度每边均为0.5m。

3.2 从环境友好的角度出发,站区规划应综合考虑国土、城市规划、环评、水土、地灾、出线方向、走廊条件等因素,减少变电站征地、拆迁、赔偿工作量。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卷册检索号2014GSC-110吉安清江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书吉安电力勘察设计所有限公司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证书编号A2360059392014年12月吉安签署页目录1 总的部分 (6)1.1 概述 (6)1.2 站址概况 (9)1.3 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12)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9)2 电力系统 (21)2.1 电力系统概述 (21)2.2 建设规模 (27)3 电气部分 (30)3.1 电气主接线 (30)3.2 短路电流及主要设备选择 (31)3.3 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 (33)3.4 电气总平面布置及配电装置 (37)3.5 站用电及照明 (39)防雷接地 (41)防直击雷 (41)接地线和接地极的选用 (41)接地 (42)3.6.4 接地模块 (43)3.7 电缆设施 (44)4 二次系统 (46)4.1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46)4.2 系统调度自动化 (53)4.3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 (60)4.4 元件保护 (78)4.5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81)4.6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 (82)4.7 其它二次系统 (88)4.8 二次设备组柜及布置 (98)5 土建部分 (101)5.1 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101)5.2 建筑 (106)5.3 结构 (111)5.4 给排水 (118)5.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20)5.6 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123)6 消防部分 (123)6.1 概述 (123)6.2 消防措施 (124)6.3 消防给水系统 (126)7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 (126)7.1 环境保护 (126)7.2 水土保持 (128)7.3 节能减排综述 (128)8 劳动安全卫生 (131)8.1 概述 (131)8.2 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31)9施工条件及大件设备运输方案 (134)9.1 施工条件 (134)9.2 大件设备运输方案 (135)10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35)11投资分析 (154)工程概况 (154)11.2 编制原则和依据 (155)与典型方案比较 (156)初步设计与可研批复对比 (159)11.5 概算表 (160)附件1、清江110kV变电站设计采用通用设计方案对照表 (1)附件2、清江110kV变电站设计两型一化落实对照表 (2)附件3、清江110kV变电站全寿命周期设计 (9)附件4、清江110kV变电站电气应用国网通用设备表 (12)附件5、110kV 清江变电站智能化方案情况表 (13)附件6、支持性文件一览表 (16)1 总的部分1.1 概述1.1.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1.1.1 工程执行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1.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文件2.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设计导则3. 国家电网基建[2008]603号《关于印发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抗震设计要点的通知》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2008]9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变电站电缆防火设计和建设工作的通知》5.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110kV变电站分册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典型规范8. 国家电网基建[2011]58号《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新建变电站设计补充规定》9. 国家电网科[2010]530号《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10.国家电网科[2011]12号《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1.1.1.2 工程设计有关的规程、规范1.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429-2009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4.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5003-20055.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6. 《35~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7.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20068.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9.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10.《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200511.《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12.《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13.《变电所建筑结构技术规定》NDGJ96-92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1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16.《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1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18.《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Q/GDW-383-201019. 《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Q/GDW393-201020.《高压设备智能化技术导则》Q/GDWZ410-201021.《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Q/GDW441-20101.1.1.3 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文件1.赣电经研规审〔2014〕134号《关于江西吉安清江等3项110kV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2.安福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关于110kV变电站建设站址的确认函1.1.2 工程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1.1.2.1 工程建设规模主变容量:远期3×50MV A(三卷变)本期1×50MV A(三卷变)110kV出线:远期出线4回,本期3回(至五里亭1回、社上水电站1回、瓜畲1回),备用1回(洋溪1回)35kV出线:远期出线6回,本期3回(至武功山1回、泰山1回、章庄1回),备用3回(至洋溪1回、坳上1回、泰南1回)10kV出线:远期出线30回,本期6回10kV无功补偿:远期3×(4800+3600)kVar本期1×(4800+3600)kVar1.1.2.2 设计范围与分工⑴负责变电站站区围墙以内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工艺和建筑设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精神,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将充电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和供给,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规划指导。

组织编制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做好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下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支持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建设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2007年1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应用文件 (1)3 总则 (2)4 站址选择 (3)5 电气部分 (3)5.1 电气主接线 (3)5.2 电气设备选择 (4)5.3 总平面布置和配电装置 (4)5.4 微机监测装置 (5)5.5 电气二次接线 (5)5.6 直流系统 (5)5.7 电缆设施 (6)6 土建部分 (6)6.1 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6)6.2 道路、围墙 (7)6.3 绿化 (7)6.4 电缆沟、管 (8)6.5 建筑设计 (8)6.6 装修工程 (11)6.7 结构 (12)7 采暖通风 (13)8 水工部分 (13)9 消防部分 (13)10 施工部分 (13)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试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型一化”)变电站的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的设计和建设。

其他新建交流500kV及以下变电站、开关站、配电站的设计和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应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10~500kV变电站分册(2005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10变电站分册(2005版补充方案)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通知)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SDJ 5-1985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2001 220kV~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1996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NDGJ 96-1992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GB 50229-1996 火电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 5134-2002 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3 总则3.1 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目的是:按照变电站的功能要求,进一步明确其工业性设施的功能定位和配置要求,实现变电站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推进典型设计和标准化建设,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

“两型一化”两型三新

“两型一化”两型三新

公司全面推广实施“两型一化”、“两型三新”发布时间:2009-03-18 点击次数:近年来,公司基建战线在通用设计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两型一化”变电站和“两型三新”线路设计和建设工作。

2009年3月9日,刘振亚总经理做出重要批示:要进一步总结、推广、上报并做好宣传。

2007年以来,公司基建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司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通用设计的基础上,按照完善设计导则、组织宣贯培训、协调督促检查、抓住设计龙头等关键环节,全面组织开展“两型一化”变电站和“两型三新”设计和建设工作。

“两型一化”,就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

突出变电站工业化设施的定位,秉持节能环保原则,实现变电站基本功能和核心功能,剥离无用、冗余功能。

2007年初,基建部组织研究形成《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确定了60项工程开展试点。

2007年11月召开现场会总结成果,郑宝森副总经理出席了现场会议。

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系统所有新建变电站工程全面开展“两型一化”设计和建设工作。

实施“两型一化”,110~500千伏变电站平均减少占地面积约2~3%。

变电站内不进行人工绿化,采用碎石场地后,公司系统每年节约灌溉、浇洒用水将超过100万立方米。

“两型一化”变电站仅土建方面直接节约费用就达总造价的2~3%,综合采用优化电气接线、优化设备选择、优化平面布置、建筑物节能等措施,变电站综合费用可以降低5%左右。

“两型三新”,就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在通用设计基础上,遵循差异化原则,在确保线路安全可靠前提下,减少走廊占地,提高输送容量,降低建设和运行的总体成本。

2008年初,研究形成《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三新”线路设计建设导则》,确定80项试点工程。

2009年2月召开现场会,郑宝森副总经理出席了会议,总结推广应用成果。

自2009年2月1日起,公司系统所有新建线路工作全面推广实施“两型三新”线路建设工作。

“两型一化”在变电站设计中的应用

“两型一化”在变电站设计中的应用

电力技术El ect r i c Pow er Technol ogy Vol.19No.1 Jan.2010第19卷 第1期2010年1月“两型一化”在变电站设计中的应用许学亮,周晋中(晋中供电分公司,山西 晋中 030600)【摘 要】简述了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原则,介绍了“两型一化”变电站110千伏东太堡变电站工程概况和按照“两型一化”设计的具体内容在优化变电站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取消110千伏G I S室内行车、降低建筑层高等方面的成绩,总结了变电站设计中的亮点,为全面推广实施“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积累经验。

【关键词】变电站;两型一化;优化设计【中图分类号】T M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4586(2010)01-0047-030 前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于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通用设计的基础上,按照完善设计导则、组织宣贯培训、协调督促检查、抓住设计龙头等关键环节,全面组织开展“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和建设工作。

山西省将太原l10千伏东太堡变电站作为“两型一化”试点工程,目前该工程已竣工投产。

1 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要求所谓“两型一化”,就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

“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是传统设计和建设理念的一次变革,秉持节能环保、科学发展原则,应用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和方法,内容涵盖变电站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等建设全过程。

“两型一化”变电站,就是按照变电站的功能要求,进一步明确其工业性设施的定位和配置要求,剥离冗余功能,突出基本和核心功能,实现变电站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深化标准化建设,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总体成本,完善变电站典型设计,倡导公司变电站工程建设的方向,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司电网建设方式的转变。

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原则是以用为先、简洁适用,创新优化、节约资源,以人为本、环境友好;在设计理念上,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标准化设计,推行全过程和全寿命周期最优化设计,提高变电站建设的效率和效益;性能指标上,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合理造价,不片面追求高性能、高配置,不盲目攀比,追求性能价格比最优;在新技术应用上,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积极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创新;在施工工艺上,推行工厂化加工、机械化施工、环保施工。

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及实施细则

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及实施细则

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及实施细则目录第一部分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1. 总则 (2)2. 安全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标准 (4)4. 运行管理标准 (5)5. 技术管理标准 (6)6. 技术培训标准 (9)7. 文明生产标准 (10)第二部分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实施细则1.总则 (12)2. 安全管理 (12)2.1 安全目标管理 (12)2.2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13)2.3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 (13)2.4 安全工器具管理 (14)2.5 防火、防汛、防小动物管理 (15)3.设备管理标准 (16)3.1 设备定级管理 (16)3.2 设备缺陷管理 (16)3.3 设备检修和试验管理 (17)3.4 设备标志 (17)4.运行管理标准 (19)4.1 运行维护 (19)4.2 经济运行标准 (20)5. 技术管理标准 (21)5.1 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规定 (21)5.2 变电站应有的制度 (21)5.3 变电站应具备的图表 (21)5.4 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 (22)5.5 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26)5.6 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 (26)6.技术培训标准 (26)6.1 一般规定 (26)6.2 培训目标 (26)6.3 定期培训标准 (27)6.4 培训资料管理 (27)7. 文明生产标准 (28)7.1 班组建设 (28)7.2 人员仪表 (28)7.3 站容站貌 (28)附录一两票统计格式 (30)附录二安全用具配备标准 (31)附录三变电站消防设施配置标准 (32)附录四月度维护工作计划表 (34)附录五各种制度 (35)附录六图表格式附录七记录格式附图一安全记录牌附图二记录封面样图第一部分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1.总则1.1 为了提高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本着“深入细致、以人为本、行为规范、管理到位”的精神,达到安全、经济、高效和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所属35-110kV变电站。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2007年12月目录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应用文件 (1)3总则 (2)4站址选择 (2)5电气部分 (3)5.1电气主接线 (3)5.2电气设备选择 (3)5.3总平面布置和配电装置 (4)5.4计算机监控 (4)5.5电气二次接线 (4)5.6直流系统 (4)5.7电缆敷设 (5)6土建部分 (5)6.1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5)6.2道路、围墙 (5)6.3绿化 (6)6.4电缆沟、管 (6)6.5建筑设计 (7)6.6装修工程 (8)6.7结构 (9)7暖通部分 (9)8水工部分 (10)9消防部分 (10)10施工部分 (10)附录A (11)前言以往变电站存在设计、建设标准不统一,设备型式多,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等情况,其中变电站庭院化、主控楼民居化、装修材料高档化、建筑面积较大,变电站功能配置重复、冗余,施工工艺复杂,设计优化不够等情况较为突出。

在全面实施变电站通用设计后,上述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和显著改善,但由于对变电站工业性设施的定位不准确以及固有习惯的影响,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变电站建设互相攀比、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工业化建设的方向不明确、思路不清晰、理念不先进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变电站建设的效益和效率,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变电站通用设计的总体原则,深化、细化有关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

本导则总结和分析了“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试点成果,在《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建设设计导则》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导则共十章,按照变电站工业性设施的功能定位,从站址选择、电气主接线、电气设备选择、建筑设计、装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

导则中部分条文在变电站通用设计中已作规定,在此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对于部分达到施工(施工图)深度的条文,将通过工程设计和建设,不断总结完善,适时纳入变电站通用设计全面推广应用。

规划技术导则

规划技术导则

赣建规[2002]8号江西省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

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技术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导则附表(一)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必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改变地块使用性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不得对相邻地块及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2、不得突破原用地开发强度,导致该区环境、质量建设目标失控;3、不得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新增大量人流、车流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有序运行;4、不得擅自侵占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和非盈利性的公益设施用地。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的用地分区、功能布局、环境条件和容量、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等因素,实行分类、分层、分区控制。

河北电力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

河北电力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

河北省电力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实施细则(试行)前言为进一步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深化、完善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变电站部分和二次系统部分)、通用设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建设导则,结合河北南网实际情况和“两型一化”试点变电站的建设经验,制定本细则。

本实施细则要求从变电站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全过程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目标,并从工业化建设出发,从站址选择、设备选型、平面布置、二次系统配置、建筑设计、装修装饰、建筑材料、场地绿化等全方位开展优化工作。

严格贯彻国家土地政策,不占或少占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避免或减少对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的破坏;减少变电站占地面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积极应用各项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按照全寿命周期性价比最优的原则开展电气设备选型,增强设备的统一性和通用性,方便运行维护;积极推广应用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

1 概述1.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省公司系统内500kV、220kV 、110kV“两型一化”新建变电站的技术原则和设计要求,扩建工程和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2依据性文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110~500kV变电站分册(2005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220kV变电站分册(河北省电力公司实施方案)(2006版)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通知)《国家电网公司110~500kV变电站通用设备典型规范》(2006版)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2006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气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2001 220kV~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1996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NDGJ 96-1992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 5134-2002 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2总则2.1 建设“两型一化”变电站的目的是:按照变电站的功能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性设施的功能定位和配置要求,实现变电站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推进通用设计和标准化建设,降低变电站建设和运行成本。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

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

附件:江西省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1 总则1.0.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7]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城镇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视新建住宅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35kV-110kV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用房的设计应与新建住宅详规设计同步。

1.0.4 本标准不含新建住宅公建设施计量装置以下部分,该部分(电梯、车库、水泵、消防、道路照明等)供配电设施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1.0.5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7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宜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1.0.8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2 引用的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引用的主要设计标准、规程规范有: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1994 电力变压器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942-1993 低压电气外壳防护等级GB50011-200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45-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0-1992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1997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6450-86 干式电力变压器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103-1999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 5231-200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DL/T5216-2005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728-200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200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199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1992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GB/T17467-1998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SD320-89 箱式变电所技术标准以上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若有更新的版本,则应按新版本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7日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为强化创新驱动,聚焦重点,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加快重点产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产业发展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应用,按照产业、企业、项目、技术、团队“五位一体”,整合资源,集中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努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促进产业发展升级。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方向。

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突出主导优势产业,优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未来三到五年具有高成长性、强带动力、广辐射面的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作为支持重点。

2.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支持有市场推广需求、有产业化前景、能转化为大规模生产能力的重点产业领域升级项目。

3.强化企业主体。

以有实力、有可靠团队的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引导社会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

4.坚持开放合作。

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和资本资源,实行内外并举,鼓励多种形式合作,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发展升级。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2•【字号】赣府厅发[2006]26号•【施行日期】200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26号2006年6月1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供应,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省政府提出“十一五”新增电力装机500万千瓦以上,统调装机总容量超过 1200万千瓦,基本形成500千伏输变电主网架的目标。

为满足电源送出需要和提高电力有效供应,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省“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目标的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随着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用电负荷日益增长,电力供应形势日趋紧张。

为保障用电安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新建500千伏变电站 (含开关站)8座,扩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 500千伏输电线路1887公里;新、改扩建220千伏变电站52座,新建220千伏线路3378公里。

电网承担着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快我省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电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规划工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电网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500千伏主网架和各供电区电网、城网、农网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做到电网、电源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