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考核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省市场监管局职责
1.负责全省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2.负责制订全省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统一确定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3.负责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本省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
选库及考试项目;
4.负责组织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考试题库;
5.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和作业人员行政
许可管理系统;
6.负责将全省发证的作业人员相关信息统一上传至“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第二条设区的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职责
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设区的市级相关职
能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负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相应的许可办事指南;
2.负责对推荐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委托的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3.负责通过购买服务或其它方式,从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中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考试;
4.负责将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信息录入至山东省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5.负责建立作业人员发证档案。
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设区的市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发证机关明晰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考试机构职责
1.负责实施由各市发证机关委托的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和上报考试结果;
2.负责履行《考核规则》规定的主要职责,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并执行考试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工作质量;
3.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或发证机关)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接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和作业人员行政
许可管理系统;
5.负责协助全省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题库管理和应用等事项;
6.负责建立作业人员考试档案。
第四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机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或发证机关)可选择和推荐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经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并择优选取,则可列入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
对全省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一些作业人员考试项目,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并确定考试机构,同时将其列入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
发证机关应从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中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
考试。
第五条考试机构对设置的考点实现管理覆盖,在考试业务上接受考试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考试机构承担考试责任。
第六条考试机构增减考试项目、发生条件变更(含变更理论、实操考试基地、单位名称、地址等),应当报推荐部门审核确认,由推荐部门报省市场监管局更新调整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对纳入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的考试机构实现动态管理,对发现考试机构不符合委托条件、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发证机关应当按规定中止委托协议,推荐部门应当报省市场监管局将其移出考试机构备选库。
第八条考试机构依据考评人员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办理
聘用手续,经发证机关备案后方可准其从事考评工作。
同一个作业项目的考评员,只能受聘于一家考试机构。
第九条理论考试采用全省统一考试系统和题库进行“机考化”考试。
实操考试大纲有考核方法和评定规定的,按相应大纲进行。
实操考试大纲只有考试内容的,应当按《考核规则》和《考试机构具体条件》的规定自行确定考试评定标准组织考试;相应的考试评定标准应当报送委托的发证机关备案。
考试期间,每场考试必须至少配备2名考评员。
第十条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未经考评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4.在考场或者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十一条考生违背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1.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在考试材料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考试材料或考试设备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的行为。
第十二条考试机构应于每年的一月份向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9年11月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具体条件及委托要求
2.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请表(样式)
附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具体条件及委托要求
一、具体条件
(一)满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满足考试要求的固定考试场所、设备设施、办公场所,考试场所环境良好且安全可靠、交通便捷。
(三)理论和实操考试场所均应达到全程覆盖视频监控条件,其中,理论考试场所应满足不少于20人同时机考考试,每个考试机位配备1个自动视频抓拍设备。
(四)考试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每个种类至少配备2名考评人员(人员名单报委托的发证机关备案),且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的考评人员不少于3名。
具有1名以上与考试作业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的工程师或检验师(本单位职工)。
(五)具有网上报名申请、网上公布考试相关信息等条件。
(六)具有较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并不得从事委托考试作业项目的培训工作。
(七)各考试项目实操考试应当满足附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操考试具体条件》的要求。
(八)原则上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移动式压力容
器充装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可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确定。
(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委托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过购买服务或其它方式,从本省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备选库中选择考试机构并委托考试。
(二)委托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发证机关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支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有关考试费用可参照近三年的年平均考试成本费进行核定,可参照外省市收费标准,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成本费,及时做好年度作业人员委托考试经费的财政预算工作。
附表
- 8 -
- 9 -
- 10 -
- 11 -
- 12 -
附件2
山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_ _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市所在县(区)街道门牌号
申请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行业___________
(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社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法人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企业、社团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机构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 批准成立机关_____________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
考试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职称或职务 _______
考试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数_______,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__________。
申请考试的作业种类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