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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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的
几个问题
李 英
为便于教学和测试,笔者花了一定的时间学习、研究《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对《大纲》中的词语进行了同义、反义的归类。
在归类过程中,笔者觉得作为一个规范性的水平大纲,《大纲》还存在若干尚待完善的地方,有些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必要。
现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词语的筛选问题
编制《大纲》,核心工作是词语的筛选。
《大纲》运用定量统计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常用词,在方法上较过去那些单靠主观评定或局限于量化统计建立的词表有了一定的改进,所收的词条也更为完整。
但方法的改进并不意味处理方法的完善,《大纲》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该收的词未收、不该收的却收了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口语词相对不足;(2)新词新语选用不多;(3)易联想词添加不够。
口语词相对不足,主要是因为语料方面的问题。
《大纲》的定量统计是对频率词典(词表)进行定量再统计,较多地依靠书面语体的语料,而缺少口语词的调查统计。
如表中收了“案情”、“把手”、“暗中”、“自行车”、“刀刃”、“而已”、“脊梁”、“盲人”、“手绢”、“唾沫”、“外祖父”、“贼”,却没有相应的常用口语词“案子”、“把儿”、“背地里”、“单车”、“刀口”、“罢了”、“脊背”、“瞎子”、“手帕”、“口水”、“外公”、“小偷”。
另外,口语中有很多带“子”的词,像锤子、铲子等,但词表只有“锤”、“铲”。
这样的缺漏应该弥补。
毕竟语言教学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留学生在华学习、生活不可能不以口语为交际的主要工具。
《大纲》选用新词新语不多,一是语料的问题,另外也许是对汉语新词新语整理、研究不够。
我们知道,词汇是语言要素中变化最频繁、最迅速、最活跃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不少的新词新语,有的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成为人们交际不可或缺的工具。
留学生学习汉语,当然也需要了解和掌握这些新词新语。
《大纲》收进了一些新词,如艾滋病、待业、导游、电脑、反馈、反思、复印、个体户、公关、构想、挂钩……但吸收的还很不够,像巴士、曝光、菜蓝子、走俏、炒鱿鱼、超前、宠物、爆满、撮、打工、打的、大赛、的士、红包、发廊、房改、力度、代沟、反差、仿冒、贺卡、名片、火(形)等新词新语都已进入普通话,进入许多人的语言生活,但
《大纲》没有收入。
而一些在现代生活中已失去生命力的陈旧词语却依然保留在《大纲》中,如军阀、流寇、汉奸等。
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易联想词是那些在一定的语言环境及上下文中,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的某些词语。
比如当谈话人谈及“天气”时,名词“阴天”、“晴天”,形容词“冷”、“暖和”、“凉快”等就会自然地与“天气”联系起来。
采用联想的方法能有效地弥补定量统计的缺漏、偏差,《大纲》明确认识到联想的重要性,确定了联想性原则,即在量化统计的基础上进行群体性专家联想添加。
但这一原则贯彻得并不彻底。
首先就异向(反义)联想而言,《大纲》收入了“外祖母”和“外祖父”、“舅舅”和“舅母”,但是表中有“姥姥”却没有“姥爷”,有“姑姑”却没有“姑父”,有“外婆”却没有“外公”;有“灵活”却没有“呆板”;有“慷慨”、“大方”但没有“吝啬”、“小气”;有“好吃”、“好听”、“好受”却没有“难吃”、“难听”、“难受”。
再次就相关联想来说,词表中有“学位”、“博士”,但没有“本科”、“硕士”;有“肝炎”、“肾炎”,却没有“肺炎”、“肠炎”;有“菜单”,却没有“点菜”;有“偷”和“骗”,却没有相关的“小偷”、“骗子”,等等。
而在实际教学中,我们都会用到上述词语;词表收入不全,将会直接影响教学的有效性。
看来,单单局限于几十位专家联想干预,恐怕还是不够的。
二、词语的分级问题
《大纲》将表中词语进行适当分级,以复合式动态性词频统计为主要依据,确定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并力求在总体上与对外汉语教学总目标及各个大的分期目标相适应,这不仅为整个教学提供了词汇目标,也为学生习得语言提供了方便。
但正如世界上很多事物难得完美一样,《大纲》对等级的划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令人困惑之处。
首先,正如文章第一部分所言,由于语料方面的问题,定量统计的结果并不一定全面、科学地反映词语使用频率的实际情况,有些词汇等级的划分也就很难做到很合理。
例如:词表把“外祖母”定为丙级词,而比之更常用的“外婆”却定级为丁级,“插嘴”比“插秧”使用度更高,但前者是丁级词,后者为丙级词。
这也涉及以频率为主,以专家干预为辅来确定词汇等级是否真正科学的问题。
在《大纲》中,“安静”是甲级词,“热闹”是乙级词;“白天”是乙级词,“晚上”是甲级词;“学生”是甲级词,“教师”是乙级词,“旅行”是甲级词,“旅游”是丙级词;“爷爷”、“奶奶”属乙级词,“孙子”、“孙女”则是丙级词。
这一切都只是根据统计得出的结果,并没有其他方面的依据。
但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我们不可能抛开教学内容的内在关系和人们的认知规律,去人为地根据这样的等级来安排教学内容的等级:某一阶段先学习“爷爷”、“奶奶”,下一阶段再掌握“孙子”、“孙女”。
因为一个人的语言水平是由低向高发展的。
等级低的,常用度高,当然应该先学习;而等级高的,使用度低,应该后学习。
这说明从教学的角度看,词语的等级不能只以频率为主要依据,至少不能仅仅以此作为依据。
另外,《大纲》所依据的词频统计资料都只是按词形的频率统计出来的,没有考虑词的义项,统计本身并不完善。
因此面对汉语众多的多义词,我们不知道哪个义项常
用,哪个义项应该掌握。
比如,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动词“打”有25个义项之多,使用度肯定并不一致,因此在教学上也就只好将“打”模糊处理了。
当然,根据义项进行统计是有一定难度的,这也正好给语义学、词典学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词语的切分问题
词的切分至今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未得到妥善解决,关键是汉语无明显界线作为切分词的依据。
但编制一个规范性的词汇大纲,却又不能不在词与非词的问题上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从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看,确立词条既要立足于科学性原则,又要有利于留学生掌握词汇乃至整个语言。
《大纲》“立足于语言学界认识较为一致的理论基础之上,从较为严格的语言学角度出发,从汉语本身的特点出发决定词的切分”,但在实用性方面却考虑不周。
这主要表现为:
《大纲》把一些一般不能自由运用的构词成分视为一个词汇单位列入表内。
这不仅与双音节词在汉语语言交际中占有优势相矛盾,更重要的是这些单音节成分义项往往较多,意义不很明确,确立为表中的一个词汇单位,其句法功能也难以描述。
这无论对于编写教材、工具书还是语言习得,都是个很大的麻烦。
例如:表中的动词“视”,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它有三个义项,如果出现在教材的“生词”部分,多半会被对译成: look at(看)、regard(看待)、inspect(考察)。
在教师尚未讲解其用法之时,学生有可能根据对译词所表意义去理解使用,其结果当然不可能正确;而教师又往往会把它放入“注视”、“重视”、“视察”中加以释义,使学生不得要领。
另外,描写、解释“视”的句法功能,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因此,像“视”这样的构词成分,既然要与其他语素组合起来才能自由地表达一个完整的概念,倒不如从词表中取消。
何况“视”的三个义项在词表中都有出现,取消也符合大纲的节省性原则。
词表中类似的例子还有:
(1)安(动、形)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安”作为动词、形容词有8个义项,哪些应该是学生掌握的,从词表中我们不得而知。
而怎样解释、描述清楚形容词“安”与动词“安”,教师也觉得很为难。
(2)步(名) 多跟别的语素一起自由运用,一般说“步子”。
(3)餐(动、名) “餐”作动词,用在“聚餐”、“野餐”、“会餐”中,怎样描述其句法功能确是个问题。
(4)偿(动) 一般不单用,表中有“偿还”、“得不偿失”,不必把它再作为一个词给出。
(5)辞(动、名) 作为名词性语素,“辞”仅是构词成分。
另外,“辞”也不是兼类词。
(6)敌(名、动) 仅用于构词,表中已收入“敌对”、“敌人”、“敌视”,不必单独收入。
(7)计(名、动) 无论是名词性语素,还是动词性语素,“计”一般不单用。
8:
()颊(名) 不单用,只是构词语素,如“面颊”。
(9)良(形) 只用于构词,表中收入了“优良”、“良好”。
(10)邻(名) “邻”与“邻居”意义相同,但我们能说“周围的邻居都很好”,却不能说“周围的邻都很好”。
事实上,“邻”很少单用,多出现在固定格式中,如:“远亲不如近邻”。
(11)俯(动) 一般用于构词,有其固定搭配,我们说“俯首”,不说“俯头”。
(12)复(动、副) 作为动词性语素,“复”是一个同音多义字,义项较多,且多用于构词,如:“复述”、“复习”、“复印”、“收复”。
(13)甘(形) 只用于构词,如:“甘甜”、“甘美”。
(14)目(名) 作为名词性语素,“目”的义项有7个之多,有些义项也有其固定搭配,《大纲》对“目”的要求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15)贫(形) 作为方言词,“贫”可单用,如:“这人真贫”,但表“贫困”义的“贫”只能用于构词,表中收入了“贫民”、“贫苦”。
此外,词表中的“顾(动)”、“观(动)”、“寒(形)”、“唤(动)”、“怒(形)”、“器(名)”、“室(名)”、“行(名)”、“讯(名)”、“众(形)”等也都只是构词语素。
总之,从实用性角度看,上述例子不宜确立为表中的一个词汇单位,有的可作为构词成分出现在词语中,有的可给出整条短语。
这既便于教师解释,也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四、词性的标注问题
标注词性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其目的是提供词语的语法功能,便于教学,也便于学生掌握词语。
《大纲》针对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采用传统的划分词类的方法,同时又有所创新:对兼类词从严掌握,把离合词一律规定为“离”,选进一部分常用的大于词的短语、结构及成语和日常用语等。
这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把握标准并不容易,《大纲》也因此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1.词条的定性问题:有些条目定性不全或不当。
汉语词类问题至今解决得还不是很妥善,划分词类标准不一。
传统上是以功能作为划分词类的主要依据。
从功能上来考察,以下词语定性存在偏误:
(1)光明(形) 还有名词功能:黑暗中的一线光明。
(2)圈(名) 另一常用功能是动词:用笔把这些数字圈起来。
(3)简化(形) 常用作动词:简化手续。
(4)假设(连) 另一常用功能是动词:假设故事情节。
(5)经过(动、介) 还有名词功能:建厂经过,探险的经过。
(6)漆(名) 还常用作动词:漆东西。
(7)幸福(形) 还有名词功能:今天的幸福是先烈们流血牺牲换来的。
(8)团结(动) 也常作形容词:大家很团结。
(9)委屈(动) 还有名词功能:满肚子的委屈。
10:
()孝顺(形) 也常作动词孝顺父母。
(11)作废(名) 应为动词:这票已经作废了。
(12)争议(动) 与“争论”一样,既作动词,又作名词。
(13)原来(形) 还有名词、副词功能:他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原来是你。
(14)铁饭碗 未标注,应为名词。
此外,表中所收入的一些形容词,如:“一律”、“大概”、“急忙”、“轻易”、“当然”、“干脆”、“根本”、“基本”、“专门”、“正好”等都具有副词功能。
这些词语只标注为形容词,似不太妥当。
2.词的兼类问题:有的兼类词属兼类不当;有的词条应是兼类,但词表却处理为同形、同音词。
《大纲》对词的兼类问题采取从严的做法:第一,一个词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功能,它们在意义上有联系且又常用,从教学需要出发,算作兼类;第二,一个词偶尔具有另一功能,且这一功能使用频度又不算太高,只标注常用词性,不算兼类。
这与目前汉语语言学界对兼类词的普遍看法基本一致,也符合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需要。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标准怎样把握,怎样才算意义上有联系,哪些功能常用,哪些功能不常用,这些都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像前面所列的那些定性不全的词条,有什么理由可以说形容词“大概”比副词“大概”使用频度高?有什么标准能够判定“争论”的动词、名词功能都常用,而“争议”只是动词功能常用,名词功能使用度不高?这一切,似乎只能凭经验、凭习惯来把握。
即使这样,我们也会发现表中的下列条目处理为兼类,恐怕很难解释。
(1)部(名、量) “内部”、“外交部”、“连部”中的“部”与“一部电影”“一部机器”中的“部”有何意义上的联系,难以判定。
(2)冲(动、介) chōng《现代汉语词典》明确地分成两条:冲1、冲2,意义上相互毫无联系。
(3)辞(动、名) 名词的“辞”很难单用,且意义与动词的“辞”无任何联系,《现代汉语词典》也把它们分成两个:辞1、辞2。
不如只出动词的“辞”。
(4)分别(动、副) 作为动词的“分别”有两个,《现代汉语词典》区分为“分别1”、“分别2”。
“分别1”是“离别”,“分别2”是“辨别”。
副词“分别”与“分别2”属兼类,与“分别1”意义上没有什么联系。
从常用性看,“分别1”也比“分别2”常用。
简单地在表中出“分别(动、副)”一条是不完全的。
(5)复(动、副) 《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四个“复”,意义上都无联系。
不应处理为兼类词。
(6)合算(形、动) 形容词的“合算”意义是“所费人力物力较少而收效较大”,动词义的“合算”则是“考虑、打算”之意,两者意义上很难有什么联系,归为兼类词,很难解释。
(7)料(动、名) 作为名词的“料”与作为动词的“料”意义上毫无联系。
《现代汉语词典》已明确地区分为“料1”、“料2”,不应兼类。
(8)派(动、名) 动词“派”的常用义是“分配、派遣、委派”,与名词义“学
:
派”、“党派”的“派”没有什么联系,另外“派”还有一个功能类量词“派”,它可
与名词“派”兼类。
动词“派”宜单出。
(9)且(副、连) 《现代汉语词典》已明确区分为两个同形、同音字。
(10)首(名、量) 名词性的“首”很难单用,与量词“首”意义上也无联系,不应处理为兼类。
(11)为(动、介) 《现代汉语词典》明确区分动词“为”和介词“为”为同形同音词。
(12)疑问(动、名)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疑问”没有动词义,不是兼类词。
此外,表中的名词“锁”与动词“锁”,在功能上、意义上都应是兼类词,而不是同形、同音词。
3.离合词问题:《大纲》虽规定“离合词”一律为“离”,但采取不标注任何标记的做法,使之与成语、习用语及动补、动宾等结构混同在一起,学生从词表中得不到任何这类语法单位的特有信息,这也增添了学生掌握这些特殊组合的难度。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像“分手”、“聊天”、“跳舞”这样的语言结构确实是一个难点。
从理论上来说,这样一些组合到底是词还是短语,范围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满意的结论,但大家都已公认汉语中有这样一类既不像词也不像短语的语言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从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出发,采取规定性原则,明确地把这类语言结构标注为“离”,以区别于其他语法单位。
汉语语言学界早已有人提出编写专门的离合词用法词典,有的还提出从整个语法系统上相应地打破以往截然分成“词”和“短语”这两级的做法,在其中加上一个处中间状态的单位:离合词。
这从某种角度也说明了为这类特殊组合确定一个明确的身份是完全必要的。
另外,根据目前对离合词的认识程度,表中的动词“拍照”应确立为离合词,理由是:
(1)“拍”后可带助词“了”、“过”,如:昨天我们去公园拍了照。
/他给我拍过照。
(2)可重叠“拍”,如:明天去公园拍拍照、划划船,怎么样?
(3)“拍”后可带补语,如:拍了一天照,还嫌不够?
(4)“照”前可加定语,如:他给我拍过三张照。
参考文献
1 第四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
2 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
3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