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案事件信息发布调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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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案事件信息发布调研交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部分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调研座谈会。

高检院侦监厅厅长黄X河、副厅长张X津,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邬X雷,厦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X贞及北京、上海、江苏等九省(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员参加座谈。

高检院侦监厅黄X河厅长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

他指出,高检院对侦查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在2016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侦查监督专项报告、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及2017年重点工作部署会上,都充分肯定侦查监督工作成效,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快速反应及挂牌督办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黄X河厅长代表高检院侦监厅对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要充分认识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重要性
侦查监督部门处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最前沿,对重大敏感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置责无旁贷。

应对重大敏感案件不是单纯的办案,还涉及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检警关系、捕诉衔接等各方面的工作,有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一整套机制和办法,涉及信息发现、快速研判、上下联动、跟踪到位、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等各个环节。

各级检察院侦监
部门要继续抓住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这个“牛鼻子”,继续高度重视,做到上下一体、内外协同、前后联动、快速反应、正确反应、依法反应,带动整体侦查监督工作开展。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试行和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办法(试行)》两份文件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暴力伤医、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重大敏感案件的应对上发挥重要作用,依法妥善处置了非法经营疫苗、e租宝、“泛亚”等一系列案件,取得良好成效,获得广泛好评,现在已经具备了出台正式《意见》和《办法》的条件。

各省级检察院侦监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试行经验做法、发现的问题、修改意见及各地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及时上报侦监厅,为下一步修改完善试和出台正式文件提供条件。

要积极探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
近年来,高检院侦监厅在抓好长久性、基础性工作上狠下功夫,与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逮捕社会危险性规定,出台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等方面的规定,组织编写审查逮捕指引并开展案例教学活动等,推动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努力提升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各级检察院侦监部门要把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与全面依法治
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战略部署对接起来,在工作中落实落细,尤其要在司法改革背景下,积极探索符合侦查监督规律的办案模式、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促进侦查监督工作整体提升。

要通过“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带动整体立案监督水平提高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冤假错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实践中,一些轻罪案件的违法立案、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侦查行为,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样损害司法权威,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各级检察院侦监部门要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立案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职能宣传,广泛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立案监督工作水平。

调研座谈会期间,与会各单位深入交流了检察机关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办理挂牌督办案件的工作做法,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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